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2025-05-01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收藏十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为了防止和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县的复发、蔓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23年6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为保证行动的有效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揭露传销本质,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头目,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全县社会秩序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在短期内铲除我县范围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教育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政治安定。
三、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4、打击以欺骗、暴力和人身控制为手段,强制“洗脑”的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农民、大学生等群体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谎言,混淆事实,组织网络,大肆进行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境外企业入境从事传销、变相传销以及网络传销活动,特别是有些境外企业以各种名义,打着各种旗号进行的传销活动。
6、加强对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培训、违规雇佣推销人员以及擅自变直销为传销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7、依法严厉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不法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活动等。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实现综合治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根据需要,建立查处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单位、企业和学校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负责查处以下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直销企业违规培训、违规雇佣推销人员以及擅自变直销为传销等违法行为。
5、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
(三)公安部门
1、负责查处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2、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形式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
3、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房屋的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传销活动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
4、打击以欺骗、暴力和人身控制为手段,强制“洗脑”的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农民、大学生等群体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谎言,混淆事实,组织网络,大肆进行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境外企业入境从事传销、变相传销以及网络传销活动,特别是有些境外企业以各种名义,打着各种旗号进行的传销活动。
(四)检察院和法院
对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要及时依法受理、和判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人民银行
在结算等方面,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传销案件的查处;对利用传销进行非法集资的,要依照国务院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和查处。
(六)教育部门
1、负责教育教师和在校学生主要是初中以上年级的学生不参与传销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由学校自己组织或者邀请工商、公安机关进校开展专题讲座,严密防范传销活动向中小学生蔓延;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查处。
2、对于学生参与的传销活动,要积极配合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商务部门
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和外商投资雇佣推销人员企业的监督管理,要密切注意各直销企业和外资企业经营动向,及早予以规范。
(八)民政部门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接待、疏散、遣送传销人员等善后工作。
(九)新闻宣传部门
负责宣传国家、省、县打击传销工作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中的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
(十)房管部门
协助公安、工商机关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查处为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提供房屋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劳动部门
加强对劳动用工企业和单位的管理,开展对其所用工等有关人员的`反传销教育管理,将反传销知识讲座纳入外出务工人员和劳动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由自己或者邀请工商、公安机关人员主讲。
(十二)税务部门
发挥职能优势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掌握涉嫌传销情况并向公安、工商机关通报,积极协助公安、工商机关查处传销案件。
(十三)财政部门
为依法打击传销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四)社区、村委会
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协助公安、工商部门做好对出租屋、民宅等场所的管理,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业主,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教育、批评;协助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同时要搞好本地被骗往外地从事传销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采用通过其亲属劝导等方法促其退出。
五、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发动群众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横幅、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广播电视和和新闻周刊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深入宣传国家、省、县查禁传销的有关重要精神,揭穿传销的欺骗手段,曝光大案要案,达到既教育人民群众、又震慑违法分子的目的。
(二)排查摸底,制定方案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排查,摸清传销窝点、人员、活动规律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三)坚持打防结合,确保社会稳定
要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打、防、控”措施,集中查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要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快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有力措施,彻底清查。要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传销活动和人员居住地点的房屋租赁户及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的检查。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居住和活动场所的,要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注意做好对一般参与群众的教育疏导和善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打击传销作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主要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务必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从实际情况看,既有公开开展传销的,也有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暗地传销的,也有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传销人员既有本地人,也有外来人员,不稳定性极高。因此,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工商、公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全面掌握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强化打击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为主,部门各负其责任,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闹事事件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基层防控体系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在打击和防范传销中的作用,指导社区、村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健全完善基层防控体系。
(四)强化信息工作
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要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库,提升打击传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掌握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15日及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建始县打击传销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线索和动向,我县设立传销投诉举报电话:12315(工商局)、110(公安局)。
(五)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评估,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监管松懈、造成责任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单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好打击传销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要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纳入本单位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建始县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2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社区“一把手”为组长、管区民警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工作者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
要继续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的作用,避免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社区、物业管理、社区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工程,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使传销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村)建立打击和防范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传销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御传销的能力,进行群防群治,在全市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挤压和清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条件。
二、工作方法
各县(市、区)要通过在社区(村)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并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最终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的。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村)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各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各基层执法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为重点,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要把社区(村)内的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出租房屋的“两清楚”和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基层执法部门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印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住宿等便利条件。
(四)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县(市、区)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之间、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局与工商所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街道办(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上下畅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政府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初至9月25日)。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由公安、工商、民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采取各种方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创建无传销社区的重要性,把社会各个阶层和社区的广大居民都动员起来,让他们都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无传销活动氛围。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制定的《工作方案》报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重点突破阶段(9月25日至10月25日)。各县(市、区)在此阶段要把传销活动比较频繁,且多次打击屡禁不止的社区(村)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进行突破,要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召开创建无传销社区命名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使这些社区(村)真正成为无传销社区。
第三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10月25日至11月25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要把辖区内所有社区(村)作为工作目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把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特别是要把相关责任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充分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来。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并纳入年终本县(市、区)综合治理的考核目标,确保所有社区(村)真正成为无传销社区(村)。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底)。由市打击传销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是市中心城区的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对不开展或不积极支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不让传销在我市立足的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市政府将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列为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年底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考核。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按照“重点突破、全市推广、不走过场、确保成效”的工作思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法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督促指导,并签订责任状,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各级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具体分工和要求,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反馈,交流经验。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各社区(村)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4
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认真开展预防传销宣传工作,增强居民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
二、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崇尚勤劳致富;
三、加强辖区出租房及外来流动人员监管,及时告诫外来暂住人员远离传销;
四、全面了解辖区居民外出务工情况,密切关注外出务工人员是否参与传销;
五、对社区内的传销行为予以制止、举报,配合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
禁止传销教育预警机制
为了有效地预防传销,建立和完善“打”、“防”、“控”的监管体系,制定如下教育预警机制:
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及打传成果和传销的表现形式、传销的危害性和如何拒绝传销;
二、宣传做到“三深入”,即: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学校;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深入宣传禁止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教育学生主动远离传销,增强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
五、定期或不定期在各社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地方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开展禁止传销宣传;
六、及时发现传销苗头,露头就打,防患于未然。
打击传销信息通报机制
为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传销,特制定如下信息通报机制:
一、工商、公安、社区、教育等部门打击传销工作中要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二、社区、学校在开展禁止传销工作中,对群众举报的.传销线索要立即告知辖区工商所、派出所;
三、工商所、派出所接到有关传销举报后要立即向工商局、公安局报告;
四、工商局、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人员核实情况,对查证属实的传销活动按照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相互通报;
五、工商、公安部门一经发现传销活动应及时向政府汇报;
六、传销案件查处情况是否向有关部门、社会通报,由政府决定。
禁止传销应急处置机制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非法传销,结合我区禁止传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机制:
一、成立禁止传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打击传销应急工作;
二、建立健全禁止传销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三、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的传销行为,社区应在一小时内向区街道和工商所、派出所报告;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和市工商局决定或批准,启动打击传销应急预案或者终止应急预案。
无传销社区出租屋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及省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精神,从根源上治理传销,保证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良好。根据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
三、要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分工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户籍、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的日常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并予以登记;
(三)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出租屋管理活动予以协助,出租人委托他人协助的,应向有关部门备案;
(四)出租人应在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入住的当天将其基本情况向物业报告,并在3日内向出租屋所在地的物业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5
一、目前打击传销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线索发现难
案件线索是案件调查的前提,传销案件的线索往往很难发现。首先,传销活动逐渐从大中城市大规模聚集向县级城市小规模多点聚集转变,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和人员复杂的城中村等,隐蔽性较强。其次。传销人员组织机构严密,行动隐蔽,不少传销活动还以商务推广、产品推介、培训班等为掩护。具有一定的欺骗性。第三,活动形式趋向专业化、程序化,即由骨干分子负责场地和师资。然后由传销头目带人短期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时常变换,会后立即离开,且往往都是单线联系,除顶端组织者外,其他人员均只了解其上下线人员。第四,许多传销组织在一地传销时只吸收外地人,使参与传销的人员与本地人自然隔离,增加了群众识别、举报的难度,从开始违法活动到发现案件线索往往耗费很多时日。如“婷莱雅”案件,违法人员从20xx年即开始组织非法传销活动,20xx年执法机关才接到群众举报,开始调查。近来出现的网络传销案件更是对执法机关发现案件线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调查取证困难
证据是案件查处的基础,传销案件在证据取得、证据固定、证据认证等方面困难重重。首先,传销组织等级森严、行动隐蔽、利益交织。调查取证工作的突破口往往很难找到。传销人员在被查处时。多数都“统一口径”,彼此达成攻守同盟,不配合执法部门的询问调查,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身份证明。为了规避检查,传销组织在收取入门费时不给交款人出具收据、合同及其他相关单据,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很难查到实物、入会卡、会员卡、收款单据等证据。其次,为逃避法律制裁,传销骨干分子对本团伙的传销活动,多在外地“遥控”指挥,给调查取证和抓捕传销头目带来很大困难。第三,在案件侦察过程中,受现行法律规定的约束,工商机关单独取得的传销人员的口供只可作为证据材料。不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影响了取证的效率。对于近来出现的网上传销,调查取证工作更加困难,如“05.10.9雷克瑟丝”网络传销案,电脑记录显示抓获的2名传销组织者的非法经营额已经超过100万元,但因缺乏直接的书证和相关的证人证言。未能将其绳之于法。
(三)行政处罚执行难
在查处传销活动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面临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不构成追诉标准的案件,执法部门可以作出罚款、没收物品等行政处罚。但对于查获的一般传销人员,往往都是受骗而来,没有经济来源,难以对其实施处罚:而传销组织者为了躲避检查,采取了人员与商品分离、现金交易、即时转移等反侦察手段,使得这些组织即使被查获,也很难查扣到传销的财物,不能对其实施有效处罚。
(四)对传销人员的改造难
对于传销分子,特别是参与传销的一般人员,按照现行法律既不能收容,又不能强制遣返,每次打击行动后只能进行宣传教育,动员他们离开传销组织返回家乡,而传销人员被“洗脑”后,往往形成一套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在做正当生意或投资,而不是违法犯罪活动,坚信参与会有回报;有些人认为法不责众,违法也无妨;还有许多参与传销的人员没有认识到传销对社会、家庭和他人的危害,甚至认为将他人拉入传销组织是在帮助其致富;更有一些传销分子明知传销行为违法,但坚信自己能够成为“一夜暴富”的中上层领导者,能够迅速变成一名“成功人士”。这些心理使传销分子对传销沉迷极深,往往是在执法人员离开后,又“重操旧业”,另辟“根据地”,这种“打了放、放了打”的情况,反反复复,不仅影响了执法人员的斗志,更助长了传销组织者的气焰,无法达到彻底改造的效果。
(五)暴力抗法控制难
经过传销组织“洗脑”后。部分传销分子和被骗的参与人员对传销组织传授的“理念”深信不疑,在一些传销组织者的煽动下,他们对取缔行动不理解、不配合。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许多参与传销的人员甚至聚众闹事、暴力抗拒执法。面对人数众多的传销人员暴力抗法问题,执法部门一旦压制不住,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工商人员在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和执法装备的情况下,很容易受到伤害。这不仅不利于执法工作的进行,也使得行政执法权威受到削弱。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目前,产生传销活动的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依然存在,而且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打击传销就成为工商、公安等相关执法机关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为有效打击传销,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关执法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有效工作。
(一)端正打击传销工作的态度,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的指示
传销活动性质恶劣、危害十分严重,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关于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法律完善、经费保障、协调配合等问题作出明确指示。在打击传销过程中,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掌握和运用好两个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同时,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速战速决、短期内能有结果的思想。进一步推动“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工作,促使打击传销工作进入地方平安建设的工作范围;对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不力,由此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的,要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
传销组织者利用一些人的暴富心理,灌输“一夜致富”、“有钱就有一切”的错误理念,使参与人员往往深陷其中,即使被驱散,也不离开。有的传销人员被送上返乡的火车之后,又从下一站下车返回传销组织。因此,打击传销工作的难点是思想意识的`纠正和重新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所以,打击传销工作必须结合开展宣传工作,让公众认清传销的本质及欺骗性,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形成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在开展宣传工作时,一要有持续性。把打击传销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和任务来抓,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增加宣传教育的频率,使打击传销的警钟长鸣。二要有广泛性。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特征、性质和危害。报道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覆盖面广泛的宣传教育。三要有针对性。对传销组织者进行强制性的宣传教育,使其充分了解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国家对传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态度:对企业进行引导式教育。及时通报对其他企业涉及传销行为的查处情况,促使相关企业合法经营:对参与传销的一般人员。宣传教育重点集中于打消其顾虑,揭露传销谎言,使其认识到参与传销将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防止其再次陷入传销陷阱;对社会大众进行普及教育,使大家认清传销的危害性,提高其识别传销的能力。
(三)开展综合性打击防范工作
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的同时,也要严厉打击为传销组织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传销违法活动离不开一些基础性的设施、场所,许多传销活动发生在出租屋尤其是旧式宿舍楼之内。个别单位和房屋出租户为追求经济效益。公然为传销分子居住、活动提供场所,对于传销活动熟视无睹,有的甚至隐瞒、包庇。工商、公安等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从源头上打压传销活动。对多次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和活动场所的出租屋主予以处罚,改变出租屋主只收租不管理的心态。在开展防范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重点应放在在两类地方,一是人口居住区,如居民社区、村庄、校园等;=是人员聚集场所,如体育馆、宾馆会议厅、影剧院等。对于前者,打击传销执法部门应联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加强对本辖区的管理,对涉嫌传销的人员及时报告。同时发动群众、学生及时举报,提高群众和同学们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积极推动“无传销社区(村镇)”建设和“无传销校园建设”。对于后者,打击传销执法部门应加强与场所所有者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防止传销分子利用这些场所进行传销活动。
(四)完善制度,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打击传销一靠法律,二靠制度。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在用足、用准、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灵活掌握。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加强对此项工作指导和督查,及时收集各地好的做法与经验,整理成册,下发各地指导办案,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同时,工商机关应积极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打击传销领导责任制度、教育转化制度、案件易送制度等。使传销案件得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使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及时得到处理。
(五)开展打击传销对策研究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
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7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人民群众深受其害。为有效控制此类案件的高发,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新一轮创建“平安格林”建设目标,以“打现行、压发案、防反弹、保成果”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宣传防范力度,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构建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战果,全面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长治久安。行动总体上要达到三个效果:一是打击的声势要强大;二是宣传的氛围要浓厚;三是整治的效果要明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格林镇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派出所,朱永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项工作。各单位将开展的工作分阶段报镇综治办。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8日至20xx年6月30日)。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行动的整体安排部署,全面启动落实打击和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击、防范行动,多部门配合,多措并举,向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确保取得最大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和总结,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各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1.各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利用各村(居)的宣传栏、广告牌以及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电信诈骗案件的方式以及防范的方法,教育辖区群众,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2.镇宣传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采取多种形式,揭露电信诈骗的伎俩、手段,时刻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
3.市场监管分局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要走进市场、商户、超市、集贸市场等,利用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示等方式,时刻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识骗防骗的能力。
4.信用社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培训,提升识骗防骗能力,并在办理转账汇款过程中时刻提醒广大储户警惕电信诈骗,尽可能在第一时间阻止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在信用社办公地点利用各种形式对电信诈骗的伎俩、手段进行揭露,教育群众应对办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在派出所办理电信诈骗案件中,提供必要的、快捷的支持(如:及时针对诈骗账户资金来进行止付、冻结等)。
5.电信支局、移动网点、联通网点要充分利用10086、10000、10010等客服平台,做好手机识骗防骗短信,时刻提醒广大用户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要回拨打过来刚接通就挂断的陌生电话,不要按陌生电话或短信的提示操作转账业务等,并切实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6.司法所特别是派出所,二家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电信诈骗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未设立任何所谓的安全账户,在办理案件时也不会直接电话通知任何人进行转账等相关知识。
7.安监站要切实利用好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张贴警示标语,滚动播出识骗防骗的提示,时刻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电信诈骗的危害。
8.派出所要尽快梳理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特征、方式方法,节选经典案例,揭露电信诈骗的伎俩,完善电信诈骗案件的防范提示,以此作为各成员单位宣传的范本。各村要发挥点多、线长、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工作优势,将防骗宣传纳入到住村民警的日常工作中去,严格落实进单位、进村寨、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的“五进”工作制,积极拓宽防范宣传工作的覆盖面,真正把防骗工作常态化、经常化,努力做到宣传不漏户不漏人。
(二)多部门合作、全力攻坚,掀起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高潮。
1、派出所务必迅速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快速反应处置预案,明确打击工作团队,针对大要案件全力攻坚。派出所要迅速组织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认真学习《贵州省公安机关办理电信诈骗案件执法指引》,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尽可能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为电信诈骗案件的串并案工作提供支撑,也为打击电信诈骗案件摸索出一些新的思路和做法。派出所迅速建立打击电信诈骗案件的快速反应处置预案,同时明确打击电信诈骗案件的工作团队,一旦发生大要案件,立即按照预案要求,在技侦、网安部门的支持下,在第一时间启动侦查工作,原则上以发生地派出所为主,寻求周边派出所帮助,要明确一至两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辖区的所有电信诈骗案件的汇总、收集、上报、录入工作,形成联络员制度的长效机制;在案事件信息系统中要认真规范录入电信诈骗案件,切实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案事件信息系统中电信诈骗信息录入使用说明》完成,同时,认真完善公安部刑侦局《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破案协作平台》的录入,为全国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串并案分析做好准备。
2、各村(居),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打好攻坚战。
(1)电信、移动、联通部门要切实按照市公安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联合下发的遵公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协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打击配合工作。明确保卫部门及一名专业人员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利用信令点编码倒查(七号信令倒查)的方式,按照电信部门内部管理规定,以受害人电话开始,查找本省电话局端,继续查找可能多个外省电话局端后,最终落地查证发现诈骗窝点的流程,也就是通过被害人电话在运营商信令网中查找来电的上一级电话局端,最终找到网络电话进入电信运营商网络的'落地服务器,然后寻找此落地服务器的对接交换服务器,查明软交换服务器后,围绕服务器IP和使用人、软件使用人及其相关的身份、电话、银行账号、虚拟身份展开调查,最终发现诈骗窝点、网络支撑、资金流向等线索。
(2)金融部门要切实按照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遵公发(〔20xx〕25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协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打击配合工作。要求各商业银行明确保卫部门及一名专业人员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按照银行内部管理规定,组织协调县内、市内、省内乃至外省相关银行的协调配合。要求在第一时间查询到涉案账户的开户信息、交易明细、同一开户人持有的其他账户以及涉案账户资金拆分的二级账户或银行卡乃至三级账户或银行卡的相关详细情况。与此同时,在电信诈骗犯罪行为发生后,涉案资金尚未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的联络员在接到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的电话后或者办案民警将被害人直接带到营业柜台,明确指出被害人已被电信诈骗的,可以先行通知业务人员对涉案账户进行止付、冻结,办案单位在24小时内将正式法律文书和经办人《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送达协助查询、冻结的商业银行保卫部门。
(3)派出所、司法所要切实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遵公发(〔20xx〕24号)《关于印发办理电信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协调打击电信诈骗的新方法、摸索打击电信诈骗的新思路,统一对电信诈骗犯罪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严重威胁广大电信用户、银行储户的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电信运营商和金融企业的形象,同时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加了不安定因素,破坏了社会和谐。电信诈骗具有高科技违法犯罪的特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欺诈性,难以识别,难于侦破。各部门各单位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站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需要各部门紧密协作和协调联动,利用综合治理的优势,从源头上根本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问题的蔓延。
(二)联手开展行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并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电信诈骗犯罪危害程度大,该问题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派出所要尽快与有关部门衔接,建立健全与打击工作相对应的工作机制,寻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在最快的时间里在全镇掀起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高潮,营造严打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违法犯罪人员利用电信诈骗的手段和方式推陈出新、防不胜防。公安、电信、金融等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和宣传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领导或专家访谈、案例剖析、公益广告、新闻发布会、短信温馨提示、警示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各银行、电信部门要利用营业优势,直接加强对客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可以印制相关资料或卡片,在适当场所向市民发放。派出所还可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对广大师生进行教育宣传。
(四)督导检查落实。专项行动中,领导小组将组成工作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实行责任倒查。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8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9
为扎实开展20xx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网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xxxxxxxxx。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10
近一个时期,我省的传销活动有抬头、反弹现象,个别地区活动猖獗,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引发了不少社会治安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从现在20xx年11月起用9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是:郑州、洛阳、开封、安阳、新乡、商丘、漯河、许昌、焦作、南阳。上述各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其他各市要坚持露头就打,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扩散。
(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各市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五)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形式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六)强化对互联网的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七)强化高校传销防范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规劝解救工作。
(八)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九)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十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十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打击传销工作有关问题。
(十三)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的落实工作,打击利用传销形式非法集资行为。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地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平安社区”等活动,努力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新的工作格局。
(十四)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领导,认真解决专项行动的经费、人员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工商、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十六)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各省辖市政府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省辖市的实施方案要抄送省工商局、公安厅。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6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省工商局、公安厅将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情况组织重点检查。
3.总结阶段(20xx年7月)。各级政府对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由省工商局、公安厅汇总上报省政府批准后通报全省。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11
为了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 高压严打: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发现就查,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
2. 源头治理:加强源头防范,切断传销活动的资金链、人员链和信息链,从根本上消除传销滋生的土壤。
3. 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4. 长效监管: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主要任务
1. 严厉打击聚集式传销活动
重点打击:以“招聘就业”“技能培训”“介绍工作”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以“共享旅游”“保健养生”“治病赚钱”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编造“快速致富”“发财神话”等谎言,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等传销活动。
高压态势:坚持对聚集式传销露头就打,发现就查,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十个一律”工作举措。
2. 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
重点查处:以“网页游戏”“金钱游戏”等旗号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以“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理财投资”为名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以“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为名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等。
清理整治:清理整治一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苗头隐患,规范整顿一批行业,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
3. 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创新宣传模式:采取传统手段与新兴媒介相配合、长期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精准宣传与普及宣传相协作的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和方法,使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农村、进企业。
重点人群:突出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
宣传内容: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4. 加强综合治理力度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强化部门间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
强化监管: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管控,及时发现、劝阻利用出租屋组织传销活动的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和转型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其从事传销活动。Wj62.com
5. 夯实打传群众基础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结合“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打传群众基础。
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打击传销工作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
2. 宣传排查阶段: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排查传销活动线索,建立台账。
3. 全面实施阶段:根据排查结果,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
4. 总结验收阶段: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典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打击传销工作。
2. 强化责任落实: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3. 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打击传销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
4. 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和成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12
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死灰复燃,其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日益增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蔓延势头,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 全面排查: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传销窝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 精准打击: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捣毁传销窝点,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分子。
3. 源头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传销活动的发生。
4. 长效监管: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教育、人社等多部门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
2. 深化排查摸底
组织专门力量,对出租屋、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排查效率。
3. 强化执法打击
对排查发现的传销窝点,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依法查封、扣押涉案财物,对涉案人员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加大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和违法性,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同时,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5. 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传销活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传销苗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同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传销线索。
6. 注重源头防范
加强对网络招聘、社交媒体等平台的监管,防止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和招募。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防止其成为传销活动的受害者或参与者。
三、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1个月):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2. 排查摸底阶段(2个月):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建立传销窝点台账,掌握传销活动基本情况。
3. 集中打击阶段(3个月):根据排查结果,集中力量开展打击行动,捣毁传销窝点,严惩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4. 总结提升阶段(1个月):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巩固打击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反弹。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2.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严格考核问责: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铲除传销这一社会毒瘤,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13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犯罪形式层出不穷,高校成为电信犯罪的主要侵害群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和学生防范电信欺诈意识和能力,抑制电信欺诈事件在我校发势头,由市x局刑事支队和内保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与我校合作开展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案。
一、组织领导人。
本次活动由刑事支队反电诈中心领导,我校保卫所具体负责,由学生所、学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此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二、活动的时间。
反欺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形式。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入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所负责建立反欺诈宣传联系人,负责与x机关、年级指导人、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系。贴防欺诈宣传海报和钱盾软件宣传海报,复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教育大楼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二)通过联系人建立防止电信网络欺诈宣传的微信群(包括指导员、各班长),市防电欺诈中心向群推进防电欺诈宣传知识和典型案例,各指导员和班长在本班微信群推进宣传。活动结束后,作为学校的反欺诈网络x台,该微信群永久保留,群内人员根据各学院的情况立即更换。
(三)积极推进手机安装欺诈防止软件钱盾、计算机安装计算机版钱盾(钱盾:阿里巴巴开发的独占手机终端、PC终端、Pad终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信息泄露防止技术x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恢复损失。市反欺诈中心通过微信群立即推出最新的防欺诈知识,也容易接受学生的通报。
(四)校园委员会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展开防止欺诈知识的宣传,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反电诈中队民警进校园举办防欺诈知识讲座。以校园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学生防止欺诈,加强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这次活动让很多师生理解,掌握防止电信网络欺诈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以免上当,降低事件。
(二)活动期间,学生所、各二级学院利用各种媒体、x台,创新宣传方法,有效推进欺诈宣传活动。
(三)为了保证微信群发挥作用,指导员、班长进入小组后,将个人信息修改为所属学院、年级、真实姓名。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小组,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小组中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
(四)各二级学院本月27日前将本学院指导员、各班长信息(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微信号)整理提交给保安所,敦促相关人员立即扫描代码进入小组。辅导员、各班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各二级学院应立即确定新人员,向学校保卫所书面报告,更换负责人。
(五)指导员、班长向本班微信群推送反欺诈知识,向市反欺诈中心反馈学生动态,同时协助学校保卫所工作人员了解各班微信群的宣传情况。
(六)各指导员、班长的微信绑定卡,确保成功进入小组。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按时向学生提交。
(八)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刑事支队、内保支队和辖区派出所访问。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14
近日,按照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及工作专班,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组织协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一是紧紧围绕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将老年消费市场“食品”“保健品”作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加强广告监测,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查办涉老“食品”“保健品”案件。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科学认知能力,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相关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六是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惩处一批违法企业,整治规范食品、保健品市场秩序,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过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篇15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根据鹿城镇党委xx年xx月xx日下午召开的“打传”工作会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鹿城镇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奥运会召开和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机构
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成立北浦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xx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xx室中队长
xx镇组织人事专干
xx市工商局巡查分局干部
成员:
xx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xx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xx社区居委会委员
xx社区居委会委员
xx社区居委会委员
xx社区居委会委员
xx社区工作人员
xx社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综治办,苏家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由徐荣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从xx月xx日开始,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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