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经典十二篇。
下面是我们为您准备的与您所需相关的资料“《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阅读给予人们前进的方向,如同大海里的指明灯,合上作品书本,回想起来,心中不仅无限感慨。我们只有将自己的思考细腻地写下来,才能成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欢迎你的阅读愿这篇文章能够改变你的未来并请与你的粉丝分享!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看完了。小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性格特别顽皮和粗野,特别爱捉弄小动物,没有一点爱心的一个小男孩。
一次他又捉弄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奇怪的是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正在苦恼的时候,一群大雁从他家房顶飞过,他家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大雁展翅高飞。尼尔斯怕爸爸妈妈回来后发现雄鹅不见了,会责备他,于是,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跳到了雄鹅的背上,紧紧的抱住了雄鹅的脖子。不料被雄鹅带到了空中。从此,开始了他与雄鹅和大雁们的漫长旅行。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结识了许多动物朋友,也经历了很多危险和苦难。在小动物们的影响下,改掉了很多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爱动脑筋,乐于助人,勇敢坚强的男孩子。他的善良打动了小精灵,在他回到家后,他终于变回了原来的摸样。
尼尔斯的勇敢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要向他学习,将来也做一个勇敢坚强有爱心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2
从小我就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奈尔斯的《鹅行》。
尼尔斯——原本是个穷学生。我也不喜欢上学。有一次,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只小拇指。就在这时,一群鹅飞过了空。家里的一只公鹅想张开翅膀跟着鹅。尼尔斯紧紧地把嘴放在脖子上,以防雄鹅飞走,结果被雄鹅叼走了空。从那时起,他骑在鹅的背上,跟着鹅在全国各地走。他一路上经历了无数的危险和艰辛,但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途中,他逐渐从他的旅伴那里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正了他淘气和不学习的缺点,培养了他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从回到家乡时,他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由于坚持不懈,尼尔斯得以恢复原状。
读这本书让我明白,只要我坚持不懈,就会有结果!虽然我没有像尼尔森那样的'经历,但这本书给我的灵感能让我从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匪浅。
小时候,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物理学家和科学家。那时,我想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做这件事。现在我明白了,要成为一名科学家,我必须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这需要从小努力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当我长大后,我需要不怕困难,努力工作,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因此,我想告诉每个人,没有什么可以一步登天。只有迈出好每一步,我们才能到达成功的另一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3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世界上第一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留下许多感人和有趣的画面。
这本童话是瑞典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给我们小学生的一部童话,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叫尼尔斯。他非常顽皮、淘气、不爱学习,并且非常喜欢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都去教堂,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施了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之后他又惊奇地发现他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了!他很难过,怕爸妈担心他,到处找小精灵让自己变回原来的样子,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莫顿也想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高空,从此,他便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目睹了动物之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遇上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还看到了一座海底城堡;了解了他们国家的山山水水
在这段旅程中,尼尔斯帮助大雁的领头阿卡脱险;帮助黑老鼠大军引开灰老鼠;帮助母牛安顿并悼念已逝的老妇人。一路上他不怕苦不怕累,经历种种困难后,尼尔斯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淘气捣蛋,欺负小动物的孩子了,最后他返回了家乡,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变成了勇敢善良,乐于助人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以后,在莫顿身上,让我学习到了意志坚定、拥有梦想,努力实现的精神;在阿卡身上,让我知道了善良、遇事冷静思考的重要性;在尼尔斯身上,让我明白了到了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能随便伤害捉弄小动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既顽皮又粗野,还喜欢捉弄小动物,人们都不喜欢他。有一天,有一只小精灵把他变成了拇指大小的男孩儿,他还能听得懂动物说的话。尼尔斯家有一只鹅叫莫顿,莫顿带着尼尔斯和雁群一起飞向拉普兰。雁群的队长阿卡是一只善良的大雁,在途中,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尼尔斯和朋友们互相帮助,解决了困难。经过了这次旅行,尼尔斯逐渐变得善良、勇敢、聪明,最后回到家,恢复了原形,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以后,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尼尔斯的改变,他被小精灵变小后,体会到了其它小动物被欺负的感觉,他明白了做事情不能光顾着自己开心,还要想到别人的感受;同时旅途中,尼尔斯学会了和朋友们和睦相处,一起战胜困难、分享快乐,从中他明白了团结的力量。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像改变之后的尼尔斯一样,做事情要为别人考虑,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共同成长。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5
暑假在家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文中的尼尔斯是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小男孩,一头亚麻色的头发,身体很单薄,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吃饭和睡觉,再就是调皮捣蛋,让他的父母十分头疼。
一天早晨,他的父母要去教堂,走前叮嘱他读《福音书》回来要考他,可他读了一会儿就睡着了。突然被自己身后的响声惊醒了,转身他发现一只小精灵,准备捉弄它一下,于是小精灵把他变成了一个大拇指一样的小人,神奇的是他可以听懂动物的语言,他不敢回家了,尼尔斯变小后就跟着一只白鹅.莫顿,他骑在白鹅身上,跟随一群大雁开启了拉普兰之旅,一路上尼尔斯救了小松鼠,也救了鹅群,还帮助了古城里的动物们,经历了很多磨难。在旅行中,尼尔斯成为了一个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人,最后他变回了正常的人,也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
从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懂得尊重他人,不能捉弄戏耍别人,不然就会有不好的报应,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6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非常奇妙的书,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它描写的故事十分让人神往。
在这本书中,一位农家的小男孩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小精灵惩罚的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他骑上了家里的大雄鹅,随着一群大雁开启了一番奇妙的旅行。
在这段“环国之旅”中,尼尔斯经历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他欣赏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增长了许多新奇的知识,结识了好多各式各样的朋友,听了许多传奇故事,也历尽各种困难。在旅途中,尼尔斯帮大雄鹅解救了小灰雁,帮黑老鼠赶走了灰老鼠……
尼尔斯原本是一位非常调皮捣蛋,还经常欺负小动物,又不爱学习,十分让他父母头疼的孩子。但是什么使他“改头换面”的呢?是小动物们,是大自然。他的力量虽然不如以前,但他作出的贡献却比以前多得多。这是为什么呢?在以前,尼尔斯没有一点点善心,即使他力气、能力再大,他也不会想到帮助别人,而现在的尼尔斯变小了,懂得助人为乐,以自己最大的能力来帮助别人,每一件小事一个个的拼接起来,终于使尼尔斯拥有了别人的信任。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虽然场景不停变化,人物心理也不停变化,但有一个道理是亘古不变的,那就是只要你拥有善心,再小的力气终究会获得成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我们的整本书阅读活动,可谓是有声有色,阅读书目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记》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两本书之间,我还是更加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它的作者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原先是一个不关爱动物,常常欺负小动物的顽皮男孩,却在巧合之下,被施了魔法,变成了小人儿,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大量的朋友,听到了各色故事,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锻炼,改正了以往的缺点,这是一段成长的旅程。
尼尔斯在一次次经历中成长,我们不也是一样吗?只有在一次次困难之重才会长大,在一次次失败之中吸取经验,才能让下一次得心应手……
现在想想,小学六年的时光也快结束了,这六年,何尝又不是一段旅程呢?从很久之前的第一声“老师好”到不久之后的最后一句“老师再见”,这也是一部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童话呀!书中的尼尔斯在告别群雁之后,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呢?由此可见,这并不只是一个故事的结尾,还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头啊!我们在今后的旅程中会经历更多的小故事,也会遇见很多困难,在面对这些困难时,我也许会想起尼尔斯面对困难的努力与坚持不懈吧!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也许在面对困难而不知所措时,眼前的空茫正是黎明前的暗夜,不懈的努力终会迎来闪耀的新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8
那天,我翻开了这本不朽的儿童文学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了这本书,我似乎懂得了一些深奥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小男孩,他非常顽皮淘气。一天,尼尔斯自己一个人在家,他的调皮终于还是把小精灵惹恼了,小精灵一气之下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当他向平时被他欺负的家禽、家畜求助时,大家都嘲笑他,讽刺他。正当尼尔斯放弃希望时,一群大雁飞过,招呼着他家的白鹅们,雄鹅莫顿为了证明自己,要跟随大雁长途旅行,尼尔斯想劝莫顿放弃,结果跟着雁群飞走了。
从这里我们懂得了:要善待他人。只有和别人和谐共处,互帮互助;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去尽力帮忙,我们遇到困难时别人才会向我们伸出援手。
这本书中,我们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动物伙伴:乐于助人的雄鹅莫顿,机智冷静的老雁阿卡,学识渊博的渡鸦巴塔奇,以及诡计多端的狐狸斯密尔等等尼尔斯在这些动物们的帮助下(当然是善良的动物),逐渐变成了一个好孩子。这也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和大自然中的一切事物和谐相处,在危急关头,大自然中的事物定会为我们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的眼角已经变得有些湿润,有点意犹未尽。在旅行中,尼尔斯培养出了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小说将北欧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人物心灵的陶冶融于一炉。阅读中,自然也会领略到,这也是意外的收获吧。
总之,这是一部对少年儿童来说具有重大意义的童话,它值得被我们阅读,值得被我们喜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9
今天,我正式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并深有感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顽皮的男孩尼尔斯在恶作剧时惹恼了小精灵,于是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由于一个巧合,他骑着家里的雄鹅随着大雁一起飞上了天空,之后,他们的足迹遍布了整个瑞典。这段旅途不仅让尼尔斯增长了地理、人文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他认识到热心地帮助别人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而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如:6、《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为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而这本书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童话作品!
并且我也觉得这本书很不错,因为这不仅仅是一本集科学性、知识性、文学性于一体的优秀儿童作品,而且这本堪称经典的童话作品他的语言质朴却又不失风趣,情节简单,却又不乏扣人心弦……
从以上的两点我们不难看出这的确是一本好书!!
读完了这本书,总是要有感受的,我的感受就是:尼尔斯从一个调皮男孩转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是多么大的转变啊!这仅仅是他跟随雁群的结果么?答案是不是的!因为他从救雄鹅莫顿又被莫顿报答后就开始了转变——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乐于助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相信,我也行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0
老师很早就向我们推举了荣获诺贝尔奖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早就听说过,但,从没有亲眼看过,亲手摸过,今天,我荣幸地跟同窗们一起打开这本书。一翻开,我感到自己就像是随着小主人公亲自阅历了所有的事件一样。我感触到了一次次触目惊心的历险,一次次美妙有趣的业绩。
这本书,简直是一座文学的宝库。
第一章:大变活人
翻开书本,一个贪玩,贪睡,贪吃的,长着淡黄色头发的小尼尔斯形象展当初我的面前,快活聊书吧。固然尼尔斯表面浪费,江郎才尽,但,书中的作者话中有话,我读出了小尼尔斯是一个心坎老实,仁慈的孩子。
小尼尔斯抓到了一个小精灵,但,我当“跟事佬”,自己却变得不取信用,谈话不算数了。这让小精灵非常生气。他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男人。这一段,作者虽然用词风趣,但,从书中,我看到了作者的良苦居心,因为他想让咱们清楚:
千万不要说话不算数哦!
第二章:旅行开始
尼尔斯家院子里有一只野心勃勃的大鹅。这只大雁想跟着大雁走到天涯海角。今天,他拍拍翅膀追赶飞雁。
尼尔斯这个孩子会替别人着想,他不想让爸爸妈妈没看到大雄鹅而伤心。于是,梦游单狐山,他立刻纵身一跃,搂住大雄鹅的脖子,想把它拉住。谁知,下定信心的大雄鹅竟然把尼尔斯也带了起来,这下,可遭殃了,我迫不迭待地要看下去。
第三章:渐入佳境
哎呀!真是因祸得福焉知非福啊!刚才还在为可怜的小尼尔斯担忧,现在啊!开始从心底里羡慕他了!不知他在天空中过的还好吗?
尼尔斯在空中看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例如变化无常的白云,在天空中盘旋的鸟儿,而且无论如何,这一定是我看到的东西的数百倍。
我好爱慕尼尔斯啊!这时,我多么想变小,还要骑着野鹅,去天上看看啊!
第四章:相濡以沫
唉,方才还佩服大雄鹅的勇气和决心呢,不外,飞翔技巧跟雁群一比,仍是差远了。看来,当前做事还必需实事求是啊!然而,飞翔的梦想并没有因此而打折,相反,它甚至动摇了自己的幻想。
我也要向大雄鹅一样,不要废弃自己的妄想。
晚上,他们掉到了浮冰上。这时,我更相信鹅的勇气。
大雄鹅的名字叫做莫顿。
那天深夜,当雁群委曲留下莫顿,却要赶走尼尔斯时,莫顿能坚强地站起来掩护尼尔斯。这才是真正的,不拘小节的,顶天破地的大丈夫!
第五章:见义勇为
浮冰是一种不可**的冰。那天晚上,浮冰冲到了海**。这时,坏蛋狐狸斯密尔肚子咕咕叫。踏上伏兵,刚筹备对大雁们下毒手时,尼尔斯醒了,他的眼睛在黑私下看的一清二楚。
他看到,有一只大雁在米尔斯的嘴里!
尼尔斯,我的好友人,你真勇敢!只见尼尔斯奋不顾身地去追狐狸,他使劲一咬,一踹,一跳,我,好友人,一撕,把狐狸尾巴上的毛扯掉了很多,狐狸尖叫着,踉蹒跚跄地跑了。大雁趁机脱身。
尼尔斯真是一个有雷锋活力的孩子。他资助了其他人,但不想报答他们。也落拓不羁。
当大雁领袖阿卡向尼尔斯报歉,并把它以为自己最要好的友人时,尼尔斯不记前仇,很愉快地许可了,尼尔斯,你在我心中是一个异常伟大的角色!
第六章:打趣狐狸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李奇蔚,坏人有好报,不离不弃,日子不会来。那天,大雁们切实忍受不了可恶的狐狸斯密尔。于是,便开始戏弄这只不幸的狐狸。
大雁们真聪明,真勇敢!在狐狸面前飞来飞去,在天空盘旋,但在这里,我有一个问题:尼尔斯在哪里?
会不会是他领导大雁们这样做呢?会不会因为他,狐狸才会接踵而至地袭击雁群呢?带着这些疑问,爱芙玲,诞辰,我跟着尼尔斯开始了又一场巧妙的旅行。
第七章:打救松鼠
这一章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相反,它给我带来了许多新的故事和问题。我慢慢地翻着书。一句一句地边思考,边往下看着。
尼尔斯据说,人们抓到了一只母松鼠,把它关了起来。母松鼠生涯在一个狭窄的,破旧的笼子里。每天都在惦念她那分辨已久的小宝宝。
听到这事,等二哥,尼尔斯可不干了,他变小的这一段时间,意识了很多很多幽默滑稽,雍容华贵,姿势天然的森林动物朋友。尼尔斯虽小,却不允许带走任何动物朋友!干得好,尼尔斯。夏日日记三。你和莫顿一样是个男人和丈夫。
尼尔斯不仅坚强勇敢,而且充满智慧。当晚,上下之间的自然联系,详细的描述凸显了人物的品质,令人动容。夜深人静时,尼尔斯拿着一根棍子,伸进了鼠笼,慢慢爬了上去。尼尔斯,你真棒。在你聪明的头脑里,所有捡起石头的人都是智慧。
尼尔斯救出了松鼠你是一个聪慧敏感的孩子,你也曾有一个快乐的家庭,逛花市,你也爱你的家,可是当你的家庭出现不愉快的事后,你就不爱它了吗?用你的聪慧,用你的爱去召唤家庭的和睦幸福吧!把它送回了家园,尼尔斯看着松鼠一家团圆,开心肠笑了。
尼尔斯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他只有辅助了别人,自己也会觉得万分快活。
第八章:一丘之貉
尼尔斯真是一个勇敢的小孩,他只要看到自己的朋友受到**或者被别人辱骂,他就会奋不顾身地去保护他。这像这篇语言活泼的难兄难弟。
莫顿睡觉时,一些孩子抓住了他。莫顿哭了,但尼尔斯听不见他最好的朋友哭。
我有几句话要对孩子们说:“孩子们,你们还要持续残害动物吗?假如换一下,你是动物,他们是孩子。
当他们捉住你时,你会怎么想?孩子们,让我们向尼尔斯学习。他是你的模特。你是爱护动物的好榜样!”
这时,尼尔斯醒了,他跟着莫顿的雪白鹅毛,迷信班,找了一个农家院门。他勇敢地躺在窗户上,看着一个女人正要剪掉莫顿的翅膀尖。莫顿的眼睛里似乎有两行清澈的泪水。
尼尔斯不忍看到他的同伴在他眼前活着死去。于是他冲进屋里,大喊大叫,把那个女人吓跑了。尼尔斯看见机会成熟,便纯熟地跳到莫顿背上,嗖的一下,分开了这个快要让他的错误气息奄奄的恐怖村落。
尼尔斯,你真勇敢,你真顽强!
第九章:申明远播
尼尔斯的声名渐渐地在动物们只见传开了,当他们得知松鼠一家团聚后,当他们得知尼尔斯从妇女手中让莫顿“重生”后。动物的话题就样样离不开尼尔斯。时光久了,动物们给尼尔斯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
大拇指。
尼尔斯是个好孩子,对陌生人非常警觉。他总是绕着鹅走来保护它们。好让那些狐狸,繁忙,寒假,紫貂们无从下手。尼尔斯,你会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在朋友最须要帮助的时候,你会不惜一切保护他们。
尼尔斯,你有太多太多的长处,可以让我学习啊!
动物们告诉尼尔斯,他一到家,就会和以前一样。听到这话,尼尔斯的眼泪掉了。他想念这惊心动魄的历险,他想念这美好有趣的时刻。
大雁们抚慰他,说:“好!尼尔斯,我们一起飞到天际!
”尼尔斯终于破涕而笑,阳光照在他脸上,那笑颜,显得那样甜美,火影忍者。
第十章:两种老鼠
尼尔斯晓得良多许多事件,都是大雁们告知他的。尼尔斯听到这些有趣的传说和神话总是笑。
晚上,亚运会,大雁们睡在格里敏大楼的旁边,我可爱的水彩笔,尼尔斯听说,大楼里有两种老鼠,于是,认为很好奇,在深夜,他静静地离开大雁,走向神秘的格里敏大楼。
大楼里有一种肥壮的,濒临灭绝的黑老鼠。还有一种老鼠就是无所不为的灰老鼠。
灰老鼠战胜了黑老鼠,黑老鼠逃走了,灰老鼠盘踞了粮食最多的阁楼。
黑色的老鼠,带着泪流,走开了,如此徘徊,而灰色的老鼠,如此快乐地享受着,我知道,他们是快乐的,因为,相比于书中的人物对话1和书中的人物。,两种老鼠都知道,阁楼里的粮食是最多的!
第十一章:子夜戏鼠
尼尔斯再也无法忍受灰鼠摆脱**的地位,于是他开始跟着灰鼠,直到他们掉在食物上吃喝。尼尔斯才露出了笑容。
咦?尼尔斯为什么笑的这样开心呢?我继承往下看。
这时,尼尔斯吹起了哨子,哨音是那么的美好,此起彼伏,灰老鼠无奈把持自己,被迷的神魂倒置,跟着尼尔斯的哨音离开了阁楼,走到了大巷上,远远地离开了格里敏大楼。
就这样,尼尔斯在不经意间,又做了一件大好事。
尼尔斯几乎太棒了!
第十二章:春雨浸礼
哎呀,尼尔斯真可怜,在莫顿背上,被雨淋了多少个小时之后,尼尔斯,经由了尼尔斯的好说歹说后,大雁们终于降落在了池沼地旁的荒原上。哇!尼尔斯的口才真好!
竟然能压服严格的大眼阿卡。厉害!
尼尔斯走到了村落旁。突然想起了那巨大的人类,尼尔斯不感到悲伤起来,由于他良久很久不跟人类打过交道了。
尼尔斯越来越不舍得人类世界的繁荣了。他在想:本人怎么才干从新变成一个人呢?
这时,两只有好的猫头鹰告诉他:“大拇指!只要你把莫顿安全送回家,你就又是一个男人了!”
尼尔斯开心起来,他笑了!
他一边欢呼,一边快快乐乐地跑回了沼泽地。
啊!原来尼尔斯这么轻易满意啊!
第十三章:冤家聚头
哇!真是狭路相逢,尼尔斯竟然和厌恶的狐狸斯密尔又碰面了!苍天啊!真是为什么呢?
斯密尔让紫貂帮他去抓尼尔斯,但,紫貂总是狼狈而回,斯密尔简直要气炸心肝肺,搓碎口中牙了!
尼尔斯是那么的聪明和勇敢,狐狸在他眼里是那么的笨拙,简直成了一个很好很好的笑料,《猫武士》之傍晚战斗读后感!
斯密尔总是要挟阿卡,让她把大拇指交出来。
但,阿卡舍生忘死地维护着尼尔斯,尼尔斯终于感想到了友谊的可贵。
哇!尼尔斯居然能从别人的举措里感触跟看到友情的宝贵,真了不起!
第十四章:广场历险
尼尔斯虽然很勇敢,但,究竟还小,今天在广场历险时,他真是害怕了。我要对尼尔斯说:“别怕!尼尔斯,跟错了妈妈,勇敢一点!”
尼尔斯晚上来到了广场,看着一座青铜雕像**,忽然,雕像动了,他奋力地追赶着尼尔斯,尼尔斯畏惧地哭泣了起来,飞快地跑着。哇!尼尔斯跑的真快,能够当世界冠军了。
尼尔斯的遭受被一个木头人得悉了,他救下了尼尔斯,把它藏了起来,一边还与那个青铜雕像寻找着尼尔斯。尼尔斯吓得差点哇哇大哭。
白天,木头人和青铜雕像都消散了,雁群飞来,把它接走了。尼尔斯虽然坐在暖和的莫顿身上,《查理跟巧克力工厂》,但,还是心惊肉跳地想着刚才的情景。
看到这里,我想:咦?青铜雕像是不是斯密尔的阴谋呢?我急不可待地要看下去。
第十五章:结识邓芬
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像莫顿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
莫顿失踪了!尼尔斯着急地寻找,一连两次失落,尼尔斯惧怕了,今天,他终于看到了莫顿正在爬一堆石头,嘴里叼着一条小鱼。尼尔斯想弄明白怎么回事,于是,便跟住了莫顿。
本来,莫顿善良的心驱使他来照顾一只可怜的,受伤的小灰雁,她叫邓芬,邓芬无比漂亮,然而,现在的她,却显得衰弱不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1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搞笑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孩子的一部童话,这本书生动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向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回到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种.种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逐渐改正了调皮捣蛋的缺点......
作者在这本书里介绍了她美丽的祖国瑞典,这本书还以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据说,在瑞典的两名报社记者坐着单引擎飞机沿着大雁们飞行的路途旧地重游,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我在读这本书时,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蕴含着丰富的地理知识和历史知识。通过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不少民间传说和瑞典节日的典故。这篇小说写得好是因为作者在写书的同时以前亲身游历瑞典的各个地区,所以他在小说中描述的景色风光,仿佛是一个个真实的画面呈此刻我的面前一样。山水秀丽,景色优美。她描述的动物是那样的栩栩如生,田野是那样的生机勃勃。
书中的主人公,是被小精灵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家的鹅带着尼尔斯,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忙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忙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最后到了拉普兰。
之后,尼尔斯和雁群往回飞,飞到家里。因为把鹅照顾的很好,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聪明、充满了爱心的少年。
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脱险的故事。大雁们过的日子是凶多吉少,最惊险的就是这一次。大雁们停在了草地上,领头大雁阿卡除去探路,但路上不幸遇上了狐狸,狐狸飞快地跳了上去,掐断了它的翅膀,这时尼尔斯挺身而出,狐狸要去咬尼尔斯大雁趁机飞走了。最终勇敢的尼尔斯把可恶的狐狸打跑了。我想:“尼尔斯这种乐于助人的行为太值得此刻的我们学习了”。我十分欣赏尼尔斯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的特点。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和热爱自己的祖国。我们必须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此刻我更深刻的理解了一句名言“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2
时间真快,一晃我们都长大了,那些儿时的名著,你还在读吗?还有外国的名著,你还在读吗?
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瑞典的赛尔玛·拉格洛芙,作品主要讲述了一个顽皮的放鹅娃尼尔斯因虐待动物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为了向小狐仙道歉,就骑着家中的大鹅和雁群一起旅行去找小狐仙。其中的人物有:淘气的尼尔斯、狡猾又贪吃的狐狸、一群鸡、雄鹅莫顿、领头雁阿卡和小狐仙等,他们的存在都使文章更生动传神。
我最喜欢其中的《大海中的白银》一文。文中写了尼尔斯骑鹅经过大海上空,听见海鸥、海狮都说鲱鱼要来了,大雁和雄鹅纷纷下去捕鱼,人们也用渔网捕得满载而归。从文字中我能感受到无穷无尽的欢喜与兴奋,那该是什么样的兴奋啊!那画面至今都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令人难忘。
请你不要认为儿童的书一定幼稚,大人的书一定高深,如果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认为人与动物应该和谐相处,人对动物和善,动物也不伤害人,那该有多好啊!但是掏蚂蚁窝、拔活鸡的毛,戏弄狗这些事我们儿时就没做过吗?就没有掏过鸟蛋,捕过鸟雀吗?
我们人类以为自己最高贵,而动物只能活在人类的口舌之欲下,直到灭绝,才能被当做珍稀动物苟延残喘地存活几天吗?我们至今糊涂的问题,却被名著完美地诠释了,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再重读吗?
这么充满童心的著作,一定要和孩子一起看,孩子们越来越孤独,只能和书本做伴,而父母呢,问一道题不耐烦,回到家两人都在看手机、看电视,视孩子如同空气一般!请家长们和孩子一同阅读这个书,一起享受阅读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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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xx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2
老舍先生《猫城记》读后感范文3篇
老舍先生的《猫城记》发生在中国发生九一八事件之后,当时国内政治正值黑暗不堪、时局混乱的时期 。那么《猫城记》读后感该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老舍先生《猫城记》读后感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猫城记》读后感范文精选小学【一】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猫城记》读后感范文精选小学【二】
读完老舍先生的《猫城记》后,又查找翻阅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品背景是在中国发生九一八事件之后,当时国内政治正值黑暗不堪、时局混乱的时期 。
这部作品可谓是从自序开始就充满着浓浓的讽刺气息。他这么说道:“《猫城记》是个噩梦,为什么写它?最大的原因:吃多了。”老舍先生对自己进行了一个大大的讽刺,因为吃饱撑的写了它。当然我们都知道并非如此,通过反讽,来表达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悲痛。借描写火星猫人民族的衰亡,影射旧中国政府的腐败无能、盲目自大,人民族麻木愚昧和崇洋媚外的奴才心理。
对于猫城真正的的写作动机,老舍先生自己这样说过:“我之所以揭露他们(猫人)的坏处,原是由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可见老舍先生的一片忧国忧民之心。
《猫城记》读后感范文精选小学【三】
用几天时间读了老舍老师比较独特的作品,《猫城记》一开始就觉得这是一本带有黑色幽默的讽刺小说。或许是不喜欢那段历史,我一直很抵触看这本书,这或许就是为什么10万左右的书,看了将近一星期。
不厚的书,包含了太多东西。剖析着那个时代的中国人。
主人公一开始被捉,那情形让人不由想起时期,受压迫的知识分子;学习猫语言,知道猫国的国食——迷叶;了解到国情,全国上下无论老少都不做工,不种粮食;欺骗是交往的手段,迷叶是交流的前题;教育是无用的东西,小猫人打教员,骂校长,人人上大学,人人以第一的成绩毕业,却什么也不用学习;图书馆里的书被卖到国外,博物馆的文物被买到国外,除了女猫人和迷叶,其他无用的东西,都被卖到国外创外汇,如果有这个东西的话。没有医疗,迷叶可以治一切的病,像不像万能的鸦片呢?革命叫做“哄”,皇上却是“万哄之主”;因为外国有夫斯基,猫国就要“哄”一次“大家夫斯基”,夫斯基是什么,又没人可以回答。
小歇,一个悲观的浪漫主义者,看清了一切,是唯一一个用头脑思考的有实力的猫人,有没有一点鲁迅先生的影子呢?令一个没有实力的是大鹰——大家给的外号——一个只出现在两个章节,一章节在说实话,一章节头被挂在城门口。清末期有多少无名之士像大鹰一样,用生命的代价妄想唤醒麻木的中国人呢?迷,小歇的爱人,即使整天听小歇的理论,还是摆脱不了“看戏”“拜大仙”的老思想,可见猫人思想之顽固。外国人在猫国有专门的城,猫国贵族靠外国人看守迷树林,猫国最后被外国人赶跑,被比猫人还要矮的外国人,呵呵,比猫人还矮。皇上在外国入侵的时候“迁都”,猫人学者在逃亡的时候还在为皇上的垂怜争吵。猫国最后两个猫人互相咬死,其中的含义呼之欲出了。最后主人公回到了那个平安美丽宁静的中国。
小歇也说过猫国灭亡的原因——糊涂。猫人已经失去了一个民族应有的品格。
“一个人没有了人格,他就不会被当做人看待。”失去了人格,无法自称为人。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3
这几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怪城奇遇记》,我喜欢小溜溜溜了怪城奇遇记中的第六章,《邮票大王》,故事讲的是小溜溜长出了画胡子,就是“邮票胡子”,他系裤子时,忘了裤袋了有新邮票,裤子一搓,邮票碎了,粘在手绢上,他用手绢一擦,就把邮票碎屑粘在嘴巴四周了,成了“邮票胡子”。他哭得可伤心了,因为那些邮票,是他不吃雪糕、不吃糖果,省下来的,要是换成我,我也很伤心的。怪谁呢?只能怪他自己了,我也是这样的,脏衣服扔给妈妈,从来不知道要把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今后,我可要注意了,不能像小溜溜这样粗心!
后来,老公公给小溜溜买了车票,他们去了“邮票市”,那里的人身上穿的是邮票衣,邮票裤子,地上铺的都是邮票,想想书中说的那么多邮票,我可也想去看看呀!老公公带着小溜溜住进了邮票宾馆,那里有邮票树,小溜溜从地上捡了许多邮票,他把好看的邮票挑出来,把看不上的邮票都扔掉了,可是,他忘了刚才还为了碎了的邮票哭呢!他成了“邮票大王”了,后来一个小女孩批评他了,说他不爱惜邮票,小溜溜是个知错就改的孩子,他和小女孩把多余的邮票捡起来,倒进了收邮票箱里。
小溜溜想起来自己从前总是把橡皮、铅笔,没用完就扔了,这样是不对的。我要向小溜溜学习,做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要爱惜东西,不浪费。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4
“城市和人一样,也是有个性的。有的粗犷,有的秀美,有的豪雄,有的温情。比如北京”大气醇和”,上海“开阔雅致”,广州“生猛鲜活”,厦门“美丽温馨”,成都“悠闲洒脱”,武汉“豪爽硬的”。因此,就像喜欢品评人物一样,人们也喜欢议论城市。城市文化往往被看成是一个谁都可以插上一嘴的话题……”
这,便是易中天先生写的《读城记》的卷首语。我想,从这一大段(还并未摘录完)的文字中,人们便可把此书所讲的内容知道得十有八九了,是的,这就是一本专门为城市而写的书。这本收中介绍了中国七个主要城市,具有特点的城市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之类,令人读之回味,越读越想读,也越读越爱读。那独到的见解,灵动的语言,以及那颇有深度的眼光,都得以令人惊叹源来,城市也可以这样读啊!
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讲的那样“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读城,其实对许多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的确,说起城市,差不多每个人都有一肚子的话要讲”。也确实是这样的,对于中国的每一个城市,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感受。也确实,每到一个城市,去打探一下它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品尝一下那里的吃食,在街面上逛街,学几句方言民谚歇后语之类,好好鼓品味、品读一下这个城市,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再来看看这本书的.另一个闪光之处——便是易中天先生对那七个城市的独特评价了。首先自然是北京城了。他评说:“北京是城”。“北京城很大很大”。“北京城大得你不知何读起”。是的,北京最大的特点就是“大”,大得让人“找不着北”,也大得让人平白觉得它多添了几分威严和霸气。而上海,则是“有着非凡的气派”的城市。广州,拥有着特殊的活力,“广州很活很活”。“文广州的活力让人惊异”。接着是厦门,厦门不仅是最温馨的城市,而且它“很美很美”,“厦门岛的美丽举世闻名”,令人惊异。然后是成都、武汉、深圳……每一个城市似乎都拥有着一种其他城市所没有的色彩,就像世界上的很多花都不尽相同一样吧……
其实,总而言之,“中国的城市极其可读,中国可读的城市又是何其之多”,读城就像读人一样,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独特的个性,深厚的底蕴,丰富的内涵。如果你有条件,通读天下城市。当然,也不妨读读这本《读城记》。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5
读《读城记》有感
《读城记》分别介绍了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都、武汉、深圳七座城市。然而,让我好奇的是,易中天教授对这些城市有不同的称呼。后来,经过仔细阅读,我知道这是由城市的性质决定的。
北京称作城,上海称作滩,广州称作市,厦门称作岛,成都称作府,而武汉竟是由武昌、汉口、汉阳三个镇组成的“镇”,以前我是一点都不知道呢!最后则是特区深圳。每个都形容得多么贴切!
我一拿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目录,看看有没有我的家乡成都。果不其然,有!然而后来我在看“新版后记”时才知道这个版本是修订版,成都和深圳是增加进去的。
于是我想:为什么之前没有成都?然后我又后过头来看了一遍“成都府”,最后一节中提到“成都人能不能活得悠游自在的同时,又有更多的积极进取呢?
”的确是如此,许多成都人都太满足于现状了,没有广州人那种“生猛鲜活”,拼劲儿和冲劲儿。
第一个介绍的自然是首都北京。我想易中天教授最爱的就是北京了吧!他是厦门大学教授,但他介绍厦门时,只使用了四个部分,是所有城市中最小的,但北京使用了九个部分!
足足是厦门的两倍有余!而且最后一节的标题竟是赤裸裸的抒发感情——“我爱北京”!这又使我想到了后来他用北京和上海对比。
他说:“中国人都说我爱北京,但不说我爱上海,只说我喜欢上海。如果说我爱上海则显得奇怪了。
”想想也是这样,中国的首都是北京,爱北京就是爱中国!哪个中国人不爱国呢?
后来几个城市里印象最深刻的是广州。其实我有点讨厌广东人。因为他们的饮食习惯很恶心。
比如吃胎盘汤、活老鼠、猫、狗、果子狸……而吃猫是我最不能接受的,猫是我的最爱,一想到可恶的广东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去残害它们我就觉得很生气!虽然广州人的饮食习惯我永远也不可能接受但他们的生猛鲜活值得学习。
易中天教授在介绍每一个城市时,都说利弊得失,客观真实。但我觉得毕竟是解读一个城市,需要太多太多的时间,不可能在某个城市住几年就能了解的。其他城市暂且不论,就说说成都吧,还是有些不符合实际的地方。
比如成都的出租车司机,他们不喜欢和自己说话。他们也非常愿意和乘客交谈。
最后,我还是要说:“《读城记》值得一看!”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6
听同学介绍了《怪城奇遇记》,感觉内容很精彩,我就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了一本。手捧着崭新的书本,怀着一颗好奇的心,一口气读完了第一遍。这本书主要写了小溜溜特别羡慕爸爸可以经常出差,一年就回来三、四次,他觉得很有意思,就下决心自己也去旅行。
这一天,小溜溜在额头上贴了一张邮票,邮筒突然张大了嘴巴,把他吞了进去。他通过邮票去了好多古怪的城市。在这些城市中,他吃了不少苦头,例如:在玩儿市,三个巨人拉着小溜溜打扑克,害得他一晚上也没睡;还有他到急急市去吃饭,楼下全是本地人吃的冰粥、冰馒头,可他毫无所知,结果吃坏了肚子……不过,在这次旅行中,也有很多有趣的事:在轮船上,大嘴叔叔给他讲《吹牛大王历险记》、《中国吹牛故事》,让小溜溜笑得肚子都疼了……很多很多让我们哭笑不得的好故事。
读了《怪城奇遇记》使我懂得了做什么事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想得到某种东西,必须为之付出。在付出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会收获快乐,而且还要时刻做好由不幸带来痛苦的准备。所以,我们更要认真、努力地做好每一件事。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7
《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是伍美珍阳光姐姐写的,是风靡全国中小学校园的幽默减压读本。从中写了两对同桌,四个冤家分别叫惜城,咪咪,阿呆和兔子,每天笑料不断,好戏天天上演。我看的这本叫《惜城灵魂出窍记》,很有趣。我来介绍一下吧。
这个故事说了四个冤家突然迷上了实验,就每天买这买那做实验,最后找了惜城的小舅舅,他的小舅舅是位科学家,发明了传送装置,惜城走进了传送装置,准备亲自实验,能不能传送人,结果……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不仅只有科学家和大人能做实验,我们这些小孩也可以做那些实验,还能在这些有趣的小实验中得到乐趣,让生活不再简单,变得更加精彩,更加有趣,还会在这本书上得到一些知识,在学习上也能得到一些帮助。最有趣的是第三章:《各种稀奇古怪的实验》,他们买各种用品做实验,而且他们做的实验很古怪,非常有趣。
大家有兴趣就看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笑的书,心情不好就看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他们的口号:“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是冤家不对头!”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8
书里刻画了一度名叫小溜溜的小男孩子,为了完成本人也要坐着列车、轮船、铁鸟“公出”的希望,用一张以为能够抵达社会任何中央的8角钱的邮花,贴正在了本人大大的额头上,并被如愿的被呑进了邮筒里,开端本人妄想中的游览。他先后到了随随意便的“随意”市,想吃就吃又没有必花钱的“巧克力”市,玩得昏天黑地没有眠没有休又提心吊胆的“玩儿”市,谈话啰啰嗦嗦而耽搁了若干事件的“啰嗦”市,再有风风火火的“急急”市,渐渐呑呑的“悠悠”市。正在该署个奇奇异怪的乡村里,小溜溜遇到了很多奇奇异怪的人,也发作了许多奇奇异怪的事件。该署本事把我一下子就吸收了出来,让我只用了短短的多少天师从完了。正在读这该书的时分,我就像是小溜溜的影子一样,跟着他也游览了一趟。不一会儿由于用邮花就能够去游览而感觉可想而知,不一会儿由于自己都随随意便没有守规距而替他们担忧,不一会儿由于能够没有花钱而大吃特吃美食的巧克力而馋得差点儿流口水。我恍如和小溜溜一同担惊受怕,一同哄堂大笑,一同焦急上火······着实是太好笑太过瘾了!
游览了这样一趟后,我感觉小溜溜确定会变化一度有礼数、守规距、没有贪玩、没有耐心、仔细办事没有迁延的好孩子。
读完了该书,我真想做一度梦,正在梦里,我也要去游览,去任何一度我设想的中央游览······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9
《猫城记》的作者老舍是当代有名的大文豪,在小学我们学过他的文章《骆驼祥子》,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了这位大文豪另一个作品——《猫城记》。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架开往火星的飞船,意外降落,只有“我”幸存下来,但却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被一群猫脸人身的人带到了他们的城市猫城。猫城这个城市在历史上驻足了两万多年,他们很久以前和外国打仗,并且取得了胜利,可是在最近的时间,他们互相残杀,忘记了应该保卫自己的国家,而起了内讧,导致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城市内,而“我”亲眼看见了猫人与一群矮子兵的战争,使猫城这座拥有两万多年文明的古城消失。
作者老舍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一段奇妙而又惊险,不可思议的国度的消失,其实这却是老舍本人当时生活的社会。作者通过这篇文章反映了旧社会人民自私自利,只想自我的本质,但同时也说明了当时社会政府的无能与腐败,而这我想也是老舍因无法改变这一切,无法抒发自我的内心抱负,而且并因为“”的迫害而投河的原因。
其实猫人以及猫城最后的毁灭,同是也折射了老舍想告诉世人的道理——如果再这样沉沦并只想着自己而且存留自私自利的本质那么现在这个社会终将被敌人侵略!
但是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我觉得这与老舍鲁迅等用文笔刺杀敌人庸官,唤醒世人的文豪是分不开关系的我相信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一定可以再创辉煌!
《猫城记》读后感600字范文【五】
本书十万字,却看得内心百感交集。一本如此简短的小说却能使人读完后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思现状,让我难受、伤心、激动、震撼。这是现在那些几百万字的网文小说难以实现的。
读完本书,我感觉书中所举,许多例子都有现在正在发生的影子,猫人尚“迷叶”和“国魂”而现在的人也有“”和“金钱至上”、不提什么妓女、妻妾、新旧派的激荡和变革……回过头来想想,人类的历史似乎就是不断重蹈覆辙,循环往复的在前进,“换汤不换药”,只是问题显著和问题隐晦一些。
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最清醒的猫”大鹰如何为国慷慨赴死,一位“最敷衍的青年”小蝎如何尽力救国,最后无奈求死。时代的黑暗不可怕,可怕的是麻木不仁,最可怕的是:孤独!
读书时我也迷茫,设若我也进入这个猫人的国,我该怎么做,仿效小蝎和大鹰,或许我还没他们做的好。估计最好的结局不是举枪自尽就是“近墨者黑”。黑暗的时代尤其同化他人。所有人都或被迫的、或顺从的被同化成“那个”样子。老的一代腐烂,带着新的一代一起沉沦……
要活在清醒中是多么困难!更何况还要想方设法救国。一个国的人来打,只有两个人想着救国剩下的都在抢着投降……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
然而从1840年起甚至更早的时间到20世纪30年代这一百多年里,中国人都在这么活着。为钱、为女人、为鸦片、为了自己。曾今看过一段报道,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外国人给中国人一点钱,我们就背着他们过河来打自己国家的军队。他们是获得了点钱,殊不知他们在城里的亲人都被那群牲口糟蹋干净了……
生活在当今的我们无法想象那个年代人民的愚昧,却深刻地意识到哪怕是“最古的国”、有“最多的宝贝”和“最富饶的土地”只要我们不努力、自由人代替我们成为国的、宝贝的、土地的主人。
最后我想说本书最令我感触颇多的:“良心是大于生命的,再见,地球先生。”
读到此句泪水涌出……良心是大于生命的,就这句话,能使多少青年受益啊!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0
《可爱城历险记》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儿童读物,故事情节紧凑,引人入胜,不仅让孩子们在阅读中获得快乐,还能提高他们的想象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本文结合自己的阅读体验,对《可爱城历险记》这本书进行了介绍和评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可爱城的奇妙世界,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糖果的小鸟,它出生在可爱城,在那里和许多朋友一起生活。它的生活充满了神奇的冒险和愉快的时光,但同时也存在危险和挑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本书,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书中的情节。
糖果生活在可爱城里,它的好朋友有小熊和小狗,它们一起玩耍、学习知识和参加各种活动。后来,可爱城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城里的花朵突然不开花了,鳄鱼的眼睛失去了颜色,鱼儿不再跳跃而是一动不动。糖果和小伙伴们决定去找到问题的根源。
他们来到了城市的中心地带——大钟塔,发现那里有一个名为古登的可恶魔王在玩弄魔法,让城里所有的事物失去了色彩和生气。糖果和小伙伴们决定对抗这个邪恶的魔王,他们要勇往直前,将大钟塔上的大机关拆开,才能将城里所有的事物都变回以前的模样。
故事中还有其他的精彩情节,如小鸟糖果和小伙伴们在大树林里探险时与皮皮猴成为了朋友,他们一起冒险,还有在彩虹河畔发现了一只瘦弱的小马,并救助了它。这些情节生动形象,让人不禁为主角们加油打气。
我认为,这本书的最大特色在于其充满了冒险、爱、勇气和友谊的元素。读者不仅能够感受到主角们身上的情感,还能在这个奇妙的世界里体验到童话般的故事。
此外,这本书还教育了孩子们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主人公糖果和小伙伴们在故事中不畏艰险,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势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肯努力不放弃,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够战胜它。
总之,《可爱城历险记》这本书呈现出了一个朝气蓬勃、丰富多彩的世界,在读者面前勾勒出了一个充满热情、勇气和友谊的画卷。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让孩子们快乐阅读的书,更是一本教育指导性强,富有意义的成长启示录。希望每一个读者都能够通过这本书激发自己内心的勇气,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潜力,成为一个勇敢、乐观、积极向上的人。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1
哇!好漂亮好奇特的城市啊!不知什么时候,我来到了这里。
这儿的环境真不赖。五颜六色的花朵和可爱嫩绿的小草装扮着小城,整个城市弥漫着巧克力的香味。人们服装奇异,细看,哦,原来是用各式各样的巧克力缝制的呀。这种衣服我还是在电视上一次巧克力衣展上一睹英姿呢。还有一幢幢香气袭人的'巧克力奶油房,是那样五彩缤纷,造型奇特,真是匠心独韵呐。羡慕地看着看着,不觉让我垂涎三尺。
我信步走在香喷喷、软绵绵的蛋糕巧克力路上。正巧,一辆红色的豪华轿车从我眼前驶过,我顿时惊呆了,嘴张成了“O”形。我问了一位叔叔,叔叔说:“这车也是巧克力做的,这技术好着呢!”字里行间充满了自豪与骄傲。“这车用汽油吗?”“这哪能用汽油啊!用的是我们独家生产的‘巧克力精华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那这什么什么油的又是什么呀?”“这都不知道?你不是本城的吧?这精华油是用超高技术从优质巧克力中提取的!”
真不可思议呀!那万一太阳晒化了怎么办?人们告诉我:“莫惊,我们早有准备,在上空安装了一层全能保护膜,可防止不被风吹雨打太阳晒了。”这下,我放心大胆地参观了。
走着走着,突然一滴粘糊糊的东西滴在我脸上了,一瞧,是融化的巧克力呀!随后,刺眼的强光射了进来,房子、车子、衣
服等等用巧克力做的东西都开始融化了。糟糕!保护膜出故障了吧!这下全乱了套。那一滴滴奶油不断往下落,踩在脚下的路也一点点变软了,一点点下落,像淤泥一样黏住了脚,头上身上满是巧克力,房子要全垮了,真不幸呀!这好好的巧克力城遭遇大劫,变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天!我要被巧克力活埋了!“救命啊~~”
咚!我睁眼一看,我怎么滚到床底了!哎,原来是场又美又奇却有惊无险的梦啊!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2
2013331210045徐高庭
《城记》的城,指的是北京城。
2014年秋天我去了北京。在去北京之前,政治文化中心的形象,无数的胡同和古老的历史之都已被教科书的影响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中。去过之后,除了为故宫的庄严肃立,圆明园的凋敝残败而震撼,印象最深的就是北京的拥挤交通了。
即使高架桥林立,大多数时间,北京的车子都没办法跑的很快。
《城记》记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规划、建设的历史。王军曾将这本书命名为《城祭》,因为它讲述的仿佛就是一本北京老城的死亡档案。北京古城在战争中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但在和平建设时期,它无法逃脱人为的破坏。
20世纪50年代以后,拆迁、破坏、建设成为北京的主旋律。而由政治原因和思想取向引起的规划问题,经过多年的考验逐渐显现出来。在王军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城市不断拆迁建设背后鲜为人知的悲欢离合;但一些古建筑正在消逝,现在它们只能在一个框架内回顾尘封的历史。
如今矗立的古建筑背后,是无数建筑师斡旋、奔走留下的遗物。
首都北京有五环,从内到外
二、三、
4、 五六环路没有一条环路。城区在五环以内,高速公路在六环附近。之所以有所谓的二环到六环,是因为北京长期以来是以旧城为单一中心,以新区包围旧城、同心同轴向外蔓延的生长模式发展的,被建筑学界形象的称为“摊大饼”。
然而这种“摊大饼”的发展模式,显示除了一系列的弊端。
1.交通瘫痪
作为全市单一的中心,北京旧城长期承担着商业、办公、旅游等功能,大型公共建筑不断涌入,在20世纪80年代,北京市中心区出现了严重的交通阻塞,北京市即着手建设城市环路,提出“打通两厢,缓解**”的口号。现在,北京已建成了二环、三环、四环城市快速路,五环、六环路的建设也已经开始进行,但中心区并未得到有效缓解。
疏散中心区的人口压力,多年来一直是北京城市建设的目标。1993年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一项任务,就是要改变人口过于集中在市区的状况,大力向新区和卫星城疏散人口。可是,这项规划提出的目标与执行的结果,出现不如人意的反差。
由于城市的就业功能一直集中在中心区,很难实现有效的人口疏散。相反,由于规划以中心区改造发展为导向,大量房地产项目涌入老城区,人口密度也在不断增加。
2.环境质量恶化
同时,伴随着交通拥堵,中心区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空气污染是北京市最重要的污染问题。作为一个单中心的城市,北京的中心区一直高强度开发,高层建筑不断增多,阻碍大气流通,导致局部大气恶化,污染物浓度增高。
三。住房郊区化与生活和就业成本大幅上升
与市中心不断“聚焦”相对应的是住宅的郊区化无序蔓延。边缘群的主要功能是生存。为了就业,居民迟早要挤在郊区之间的交通中。在如此钟摆式的流动中,许多市民都要花很长时间奔走在家庭和单位之间,生活和就业成本难以降低,并使道路、公交等设施负荷运转。
同时,居住郊区化的发展模式也对市中心区的人口疏散产生了负面影响。因为缺乏就业功能的郊区,很难吸引市区的居民,从而导致中心区建设与郊区发展相互掣肘的两难。
而如今,北京这种“摊大饼”式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再继续。人口过快增长将加剧资源短缺。如水资源、土地资源。此外,生态环境、交通设施、能源等都制约着城市的发展。
北京规划市区1040平方公里,在其范围内,比较合理的分配是:建设用地614平方公里,其余426平方公里是保证市区有良好生态环境的绿色空间。北京市区人口规模以645万人为宜,人口过快增长将加剧资源短缺。
北京经过50年的建设,到1999年,市区建成区面积已达到490.1平方公里,市区人口达到611.2万人,其中人口规模已接近市区的环境容量。
这表明,北京城区不能再无限扩张。
北京市多通过架桥修路、控制排放等技术手段来加以解决,但是,技术手段只能解决某个技术环节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应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而最终造成的结果却是,这块“大饼”越摊越大、越摊越沉。建国以来,在这一规划布局下,北京的建成区扩大了4个
9倍,市区人口增加了近4倍。
然而在最初规划时,曾经有一个与之完全相反的规划方案,称为“梁陈方案”,是由梁启超和陈占祥前辈们共同起草的。
上世纪50年代初,北京是新中国的首都,许多垃圾等待繁荣。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是确定城市中心的位置。当时出现了两个对立的观点。一方主张行政中心应在旧城基础上发展。主要原因如下:
旧城本来就是政治中心,行政中心应该放在旧城似乎是合乎逻辑的。另一方面,梁思成、陈占祥主张在当时的西郊建立另一个行政中心。
梁思成和陈占祥的方案称“梁陈方案”,当年“梁陈方案”的反对者,提出的理由是,认为在旧城内建设行政中心,可利用原有的基础设施,因而是经济的。然而并非如此。
当时旧城的基础设施,排水系统多为明清时期留下来的,自来水、电力也只是在**时期初步发展,要对这些设施进行“利用”,,也必须加以改造或新建,同样需要花钱。事实上,许多办公楼进入后,基础设施已成为一大问题。
……事实上,时至今日,建设新区仍比改造旧城便宜。现在,北京市旧城区危旧房的征地拆迁成本占旧城区危旧房开发成本的50%以上。其中,仅拆迁安置用放飞就占45%左右;在新区建设中,征地拆迁补偿费约占成本的14%,要低得多。
“梁陈方案”很有前瞻性的考虑到了如今北京城发生的各种问题,大胆提出另建行政中心,在今天看来是较为优越的方案。方案提出:建议拓展城外西面郊区公主坟以东,月坛以西的始终地点,有计划的为**行政工作开辟**机关所必需足用的地址,定为首都的行政中心区域。
强调不破坏历史文化名城。行政中心的确定涉及交通、拆迁、人民生活和工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可在当时,他们失败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方案不够完美”,而是输给了当时的形势。时隔不久,“梁陈方案”被人指责为与苏联专家“分庭抗礼”,与“一边倒”方针“背道而驰”。
北京的单中心城市发展模式是在20世纪50年代苏联专家的帮助下,在莫斯科规划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苏联专家在知道北京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莫斯科以克里姆林宫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发展的城市总体规划已显现弊端。为解决城市功能过于复杂而带来的交通、生活等问题,莫斯科从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制定新规划,把原有的单中心结构改成多中心解雇,并将连接市郊的森林楔形绿带渗入城市中心。
但到目前为止,北京的城市建设仍然沿用苏联专家确定的单中心模式。
1949年建国初期,苏联方面派了两位专家来给北京城做城市规划,主张延续苏联的规划体制,以旧城为行政中心,与“梁陈方案”背道而驰。当时苏联作为“老大哥”,各方面都比我们国家“有经验”,又因政治原因,各方面非专业人士便倾向苏联专家的方案。尽管“梁陈方案”之后又有甲、乙两个方案的改进,最终以失败告终。
行政中心确定后,就是转型问题。
由于当时的意识形态把旧城看做是‘封建社会’遗留,主张对旧城进行‘革命’和‘改造’,因此这场原本非学术为的争论,很快被一些人从政治上否定了。北京的古建筑开始走向悲惨的命运。“拆、毁、建”成了北京的主旋律。
对北京旧城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措施纷至沓来,新式建筑不可避免的涌入北京城。城墙存废讨论余波未了之时,天安门长安左门与长安油门的拆留之争甚嚣尘上。尽管林徽因曾经威胁要打开三扇门,但她还是去那里吊了!
最后经大会表决被判极刑。
大规模拆除古建筑开始在城市蔓延。
1950年11月,明清北京皇城西安门被毁。
1950年9月初,东公安街和司法部街拱门被拆除。
1954年,东交民巷的建筑板被拆除。
……就连寄望于“中国建筑的轮廓”,意图延续民族传统的梁思成,在1955年也被批判为是“复古主义”的叛徒。建筑界的火力直指梁思成。
1955年展开了“对以梁思成为受的复古主义理论的批判”,“大屋顶”开始带有贬义。
建筑界的火力更猛列。《建筑学报》接连三期刊登批判梁思成的文章,其中有陈干、高汉写第二篇批判文章《论梁思成关于祖国建筑的基本认识》,明确提出,“报纸所揭示出来的形式主义建筑所揭示出来的形式主义建筑所产生的严重浪费,正式时间效果对于梁先生的理论及其创作路线所做最准确的检验。因此,有了第二轮的精髓,梁启超的建筑理论及其创作路线就不能反动。
”以致梁思成曾悲痛的感叹:“拆掉北京的一座城楼,就像割掉我的一块肉;摘掉一部分北京的墙就像摘掉我的**一样。”
林徽因更是在逝世前说道:“今天,那么拆了旧的,明天你们会后悔,然后再去建假的。”
之后经历“大跃进”、“*****”的劫难后,北京这座古老的城市被抽筋拔血般,残破不堪。
而XXX对北京的城市面貌的不满,更加快了北京旧城毁灭的速度。
1958年,在南宁会议上,XXX说:“北京、开封的房子,我看了就不舒服。”同年,他说:“南京、济南、长沙的城墙拆了很好,北京、开封的旧房子最好全部变成新房子。”
于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根据毛主席的指示,今后几年内应当彻底改变北京市的都市面貌。”
1956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一些建设单位在外城工地附近取走当地材料,从城墙上取走建筑材料。
1958年以来,426座寺庙共腾出房屋2.2万平方米,分给工厂、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使用;经营普通金属文物5381件,重约500吨。
……1965年,北京地铁建成后,城内城墙开始被挖开。
1949年,北京有大小胡同七千余条,到20世纪80年代只剩下月三千九百条,随着北京旧城区改造速度的加快,北京的胡同正以每年六百条的速度消失。
古城最后的遗照
直至改革开放后,“梁陈方案”依旧没有得到认可。原有的规范方案依旧被贯彻。拆改依旧延续。
北京逐渐年轻化,同时“古都北京”逐渐失去了“古”的韵味。它见证了一代又一代名人的辉煌建筑,纪念光辉历史的牌坊,保护数百万人的城墙,都相继死去。尽管以梁思成为代表的反对者们嘶声呐喊城墙不可动,古城不能拆,依旧无法阻止北京旧城走向衰亡。
《城记》开头写着:1998年9月24日,这一天成为了北京粤东新馆的祭日。100年前,在戊戌变法前夕,康有为在这里创立保国会的历史,从此成为一段不可触摸的记忆。
在我看来,北京城市规划的失败似乎是意料之中的。它的规划完全按照苏联的模式,在苏联大陆已经有了弊端。因为掺杂了某些方面的政治原因,一开始的规划方向就出现了错误。
面对形式的复杂性,建筑师也受到影响,往往是不由自主的,无法从专业的角度充分考虑这个问题。
北京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城市。这里到处都市文物。但一旦人们把它们当做表演,当做发展的障碍。等到人们幡然醒悟,才知道其弥足珍贵。
没有古建筑的北京,只是一座没有标志和基础的拥挤的城市。幸运的是,还有一些古建筑没有被摧毁。
今天的北京只能用技术来解决紧迫的问题。失败的规划会让一个城市的居民幸福感大大降低。而且它造成的问题往往是棘手的,至少现在没人能解决北京的规划问题。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经典十篇)
在我们即将准备发言,要撰写发言稿时,我们有时候想查询一些关于发言的材料,发言稿是为了将自己想表达的表达出来,你是否在寻找高质量的发言材料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经典十篇)》,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1
轻轻合上书的最终一页,我不禁被鲁滨逊那种勇敢、坚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住了。
作者丹尼尔·笛福向我们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鲁滨逊因为乘船遭遇暴风失事,孤身一人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陷入绝境的鲁滨逊并没有放弃期望,他开始辛勤地劳动,在荒岛上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他那进取的人生态度,不仅仅使自我生存下来,并且还救出了即将被土著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和劫了货船的船长大副。最终,他结束了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回到了英国。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目光转向了书架上的地球仪上,密密麻麻的岛屿镶嵌在蔚蓝色的大海上,而鲁滨逊就曾生活在其中的某一个岛上。顿时,我思绪万千……
二十八年,整整二十八年!鲁滨逊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顽强与毅力去挑战种种困难,他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凭借着自我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和智慧战胜了困难。从遇难到获生,从获生,到建房、生活,从孤独寂寞的生活到找到同伴、遇上朋友,再到离开荒岛回到祖国。多少的风风雨雨啊!鲁滨逊都挺过来了!支持他坚持三十年奋斗的就是毅力!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我们是不是也应当向鲁滨逊学习呢?遇到困难是不是应当勇敢应对而不是逃避呢?想想自我,我不禁感到十分惭愧。
比如,我是个二胡爱好者。记得刚开始学习二胡的时候,我的兴趣很浓,练习的曲子有简单,每一天都能自觉练习。随着曲子难度的慢慢提高,训练次数也越来越多。在困难面前,我开始逃避了,应对重复多遍的练习,我开始厌烦。教师布置回家练习的曲子,我开始疏懒起来……结果呢?可想而知。应对鲁滨逊,我感到惭愧。
我想:我的学习生活,不就像一片汪洋大海吗?在知识的海洋中有惊涛骇浪,我们仅有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拼搏,战胜风浪,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这个道理在古今中外都是想通的,我们要时刻铭记。我也要吸取教训,让我们一齐向鲁滨逊学习,不畏艰难地占领知识高地吧!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2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位1632年出生在英国约克城的鲁滨孙从小脑子里一直想着一件事,那就是登上海船周游世界去。他父亲知道他的奇怪想法,很体贴他。吕滨孙的父亲说:“你太年轻了,外面的世界又苦又险,所以你应该在家乡过上平凡的生活!
罗宾逊是个很任性的孩子,他说:“爸爸,你放我走!”几周后,他甚至想过偷偷溜走,一年多后,他终于等到了一个好机会,一个朋友叫罗宾逊乘船去伦敦。
这是鲁滨孙第一次坐上海船,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他知道父母不会和他一起出海,所以他一点也不告诉他们。行了三天非常顺利,三天晚上鲁滨孙准备睡觉时,有一个人说:
"船上有裂缝了。"没过一会儿船进水了船放出救生艇,救生艇只能坐一人,坐在救生艇上的是鲁滨孙,其他人因不会游泳淹死了,鲁滨孙被漂到了一个无名的小岛,鲁滨孙游到那艘船上拿了一些木头做了一条木伐,鲁滨孙拿了些枪和一些衣服,靠打猎生活好几十年终于在1687年5月有一艘英国船来那小岛旅行,把鲁滨孙代回家。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胜利!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3
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作文
《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名著,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它分为三大部分:离家出走后三次远航、孤岛冒险生活、回英国后发展。“每个正在成长的男孩都应该先读读这本书。”这是法国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卢梭所说的话,作为正在成长中的男孩子的我花了一个暑假的时间才把他全部读完。
这本书讲的是“可怜”的鲁滨孙的故事:鲁滨孙原本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可是他非常热爱航海,可是父母却十分反对,但他仍然想去航海,他只好离家出走和朋友一起出海远洋……“可怜”的鲁滨孙每次出海都很不幸运,最后一次竟然被打到了荒岛上,但与此同时他又是幸运的,荒岛上不仅没有野兽、食人族还有许多食物可以让他吃。离开祖国做装修、做衣服,还学会了种植、养殖等等。
看完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鲁滨孙为了生存而努力的样子:他为了收割田地,不惜蹲下来用小刀改成的“锄头”一点一点的收割;他为了做陶瓷,一个夜晚都守在火堆旁边,不让火退得太快烧坏陶瓷;他为了做小舟一点一点的为小舟内部凿空……这一幕幕艰辛的画面全都印刻在我的脑海里。“只要努力就会成功!”这是我看完这一本书的感受,读《鲁滨孙漂流记》受到的启发只有自己度才能感受到的!
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作文
在西方,有这样一部小说,18世纪很受欢迎的.小说,这本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它讲述了一个鲁滨孙的英国人,在孤岛生活了二十六年之久,从中说出了他是怎样定居,怎样捕猎,怎样就出俘虏,又怎样回国的事情。
除了书中的精彩片段,他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乐观善良,敢于冒险,也敢于追求。即使遇到野人,也怀着信心,存活了下去。要是我们,恐怕早就惊慌的逃走了吧,
看玩了这本书,我不禁想:如果我就是鲁滨孙,我又会怎样?
如果我是鲁滨孙,在流落荒岛之际,叫天不灵叫地不灵是,我能想鲁滨孙一样镇定下来吗?不,我不能。
如果我是鲁滨孙,在饥饿的时候,我会像他一样勇敢的寻找食物吗?不,我只会希望有人来救我。
不得不说,人有时候确实很无能。在无法预知未来的情况下,我们只会变得懦弱无能,胆小怕事。可是他流落荒岛,却依旧很乐观。而我,在面临着生活中的一些小困难,小坎坷,却曾想过放弃,想过离开。他的心态,又怎么不值得我们去学习?
有人说,如果他流落荒岛,也能在荒岛中存活下去,鲁滨孙这不算什么。是,这确实有可能,可他想想,在他发现野人时,会沉着冷静吗?对于我们这些还没成年的青少年来说,遇见野人我们只会逃跑,只会尖叫。可是,凭我们,又怎么会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跑的过土生土长的野人呢?
所以,我们应该有着在困难陷阱中积极向上,勇往直前的正能量精神。
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作文
在寒假里,我看完了《鲁滨孙漂流记》,颇有感触。我被鲁滨孙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感动了。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它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实主义回忆录式冒险小说。作者受一个苏格兰水手海上遇险的经历启发写成的。《鲁滨孙漂流记》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叙事语言明白晓畅,是一部雅俗共赏的好作品。
《鲁滨孙漂流记》讲述了鲁滨孙不顾父亲的劝阻,坚持离家航行,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鲁滨孙是一个很有胆量而且喜欢冒险的人。但不幸的是第一次出海他在大海上遇险,流落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船上其余的人全部葬身大海了。读到这一部分,我不禁为鲁滨孙感到幸运。却又为他怎样生活而担忧,我接着往下读,令我欣慰的是他没有被恶劣的环境击败,而是凭着自己的机智以及勇敢、乐观的精神,顽强地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读完《鲁滨孙漂流记》,一个高大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作文
你敢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28年吗?你一定不敢!但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鲁宾孙就敢!
《鲁宾孙漂流记》记叙的是英国人鲁宾孙因乘船遇到风暴失事,孤身一人流落到荒岛上,战胜种种困难,最后终于回到祖国的故事。
鲁宾孙之所以能孤居荒岛28年,跟他的生活态度有密切的关系。他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是自己能理智地面对现实,从绝望中看到希望的火花,从而得到内心的安慰,获得生存的勇气和信心。这种生存的勇气和经验,对于处在现代社会的青少年们来说,是个受益匪浅的启示。
我们在父母爱的滋润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若让我们在没有食物、基本生活设施的荒岛独自生活,恐怕还不到一天,就哭闹着要回到父母身边了。
鲁宾孙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去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现代青少年遇到挫折就打退堂鼓,与鲁宾孙相比,实在是渺小至极。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要勇于主宰自己的命运!
启示,每个人都能在生活上当第二个“鲁宾孙”,学习他自力更生的精神。如:做家务活、独立完成作业……社会就像是一个荒岛,只有掌握生存技能,才能在这个荒岛上生存。一个人如果不能学会独立,老想依靠别人,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4
《鲁滨孙漂流记》读感
首先,吕滨孙的家庭背景、对家庭的期望和自己的人生抱负。
而后讲述鲁滨孙两次出航的经历,首次出航便遇到风暴,鲁滨孙很是害怕,但是当风暴过去一切都平静下来时,他内心世界中仍然渴望航海。
其次,他第一次去罗宾逊的经历要复杂得多。他比第一次成熟,有自己的航海收获。但在这次航行中,他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遇到海盗,成为奴隶。
有了前两次的经历后,鲁滨孙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航行,然而这一次他再也没有了之前化险为夷的幸运,他乘坐的船失事了,船上的人除了他之外可能全都遇难了,只有他自己飘流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鲁滨孙把这个荒岛叫做绝望岛。
鲁滨孙飘流到荒岛后,首先经历了恐惧和绝望的考验。经过一系列的利弊比较,吕宾顺获得了继续生活的勇气。他开始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创造自己的世界。
他种庄稼,自己做劳动工具,盖房子,做陶器,驯养山羊,做面包,甚至自己造独木舟环岛旅行。
最令人紧张的情节是鲁滨孙在小岛的一岸发现了野人的踪迹,看到了野人吃剩下的人的骨骼,鲁滨孙怕极了,他三天都不敢出家门,后来稍微胆大了些,就把全部精力放在隐蔽住所上。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星期五。
他和鲁滨逊一样勇敢,所以他们结成了同盟。也许这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有性情相同的人才能在最危险的时候走到一起。
星期五除了勇敢之外更吸引鲁滨孙的是他的诚恳和忠实,星期五虽一个野蛮的部落,但他心灵深处有做为人类本源的知恩图报的思想,这可以说明人之初都是性本善的。
人,哪怕是最荒蛮的野人也是可以教化的,正因为如此,鲁滨孙才不断地教星期五向善,甚至向他宣讲**教的思想。
对星期五这个人物,人们通常评价他时所讲述的特点就是上面谈的三点,不过这次阅读我也很感慨于星期五的聪慧好学。
在文中,鲁滨孙首先是教星期五学***种工具干活,结果是星期五干的活要比鲁滨孙还好;然后是教他学会了英语、甚至最后使他理解了**教义。
在这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周五吸收新知识、理解新事物的宝贵精神。
正是因为他学会了这些技能,才使他站在文明社会的立场上,星期五成为这些野蛮部落中的第一个文明人,走出了血腥的荒原,开始了更加新奇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说学***可以改变命运的!这周的阅读,对鲁滨孙这个主人公,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新的想法。
随着罗宾逊在岛上生活的延长,他的国王意识变得更强。
文中好几次强调鲁滨孙对小岛有领土权的自豪感;面对星期五,他救回来的唯一一个人类,鲁滨孙从始至终都是以主人对仆人的态度来看待的,甚至他当初要救星期五的出发点也并不是找个生存的伙伴,而是要找能帮他离开小岛的。
这些内容说明了什么呢?说明鲁滨孙身上有着那个时代的深刻烙印,鲁滨孙实际上也一直都是一个以占有、扩展为目的的殖民者,正因为他具有这种殖民思想,才有了他后来似乎感情很淡泊地将星期五转手卖与他人的行为。
对于鲁滨孙这个可能不会给他增光添彩,但却是一直存在的特点,我想大家还是要有认识的。
因为,这是**的时代,也是人物的真实性。
世纪初三:黄昏的天空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5
当我刚拿起《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名著时,厚厚的一本给我的感觉是无聊;而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后,深深地被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逊给震撼了,给感动了,刚拿起来的那种无聊的感觉早已跟随着孙悟空跑到九霄云外去了,换来的是意犹未尽的钦佩。
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海上遭遇到风暴触礁,使船上的所有人都遇难,唯独鲁滨逊幸存,孤身漂流到一个沓无人烟的孤岛上,可是,他并没有悲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充分利用了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房子,种植庄稼,养殖动物,制造工具,勇敢地救出了野人“星期五”并教会他打麦、烧饭和说话,在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在这么久的时间里,他不仅要战胜寂寞和孤独,还要战胜饥饿和疾病,更不能让在海上的强盗发现他,他总是乐观地面对一切,珍惜身边每一个可以让他求生的机会,最后终于战胜了困难而获得了生的希望。
这使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如果我是他,当船在遭遇风暴失事时,我可能会失去信心,崩溃至极,无法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挫折,那时浮现在我眼前的只有一个字“死”,因为我没自信,无法相信我能承受那些“魔鬼”。
如果我是他,当我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时,我可能没办法向鲁滨逊一样,勇敢地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并且运用自己的智慧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能力,无法相信我能解决那些“魔鬼”。
如果我是他,当我看到野人在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可能会吓得屁股尿流,也许还会大声尖叫,结果却被他们发现,煮着吃了。我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哪还敢勇敢地站出来,与他们搏斗,救出其中的一个人呢?因为我没有胆量,无法相信我能消灭那些“魔鬼”。
鲁滨逊的自信、能力和胆量是从日常生活中慢慢地积累而得来的,让我们向鲁滨逊学习,靠自己的实力去创建人生的新天地吧!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6
当我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感触颇多。
这本书讲述的是鲁宾逊在一次航行后不幸来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他之后拥有了两个住所,还有40余头山羊。再之后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最终,他还帮忙一位船长夺回了船,回到英国。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自力更生,圈养山羊”这一章。
当鲁宾逊在岛上拥有了家的时候,他便开始了一个大“改革”。先是在郊外摘回了很多的柠檬和酸橙,又晒出了很多的葡萄干。当他准备圈养山羊时,却在捕羊机上废了心机,原先的捕羊机是只让羊吃,不让羊中计。之后他才勉勉强强捕到了几只小山羊和老山羊。可是山羊都很有野性,之后鲁宾逊才明白唯有饥饿才能使他们驯服。就这样,鲁宾逊拥有了可食用的山羊,况且山羊还能够产奶。这样一来,便是一举两得了。之后鲁宾逊拥有了自我的挤奶房,还利用许多次试验来摸索出干酪和奶油的做法。他差不多每一天都能够收到1或2加仑的羊奶。
虽然鲁宾逊的日在过的是“如日中天”。但依旧有些东西无法自制。比如说木桶,他做的木桶要么就是箍不起来,要么就是箍起来了,可底下却是漏水的。虽然他的工具有限,但生活还是令人向往的。除了被他宰杀了吃的山羊不算,他一共有40余头山羊。还有一只名叫波儿的鹦鹉。能够陪他说话解闷。
当我合上书时,我也不禁想做一次“鲁宾逊”。除了他的生活和奇遇之外,我更喜欢他的精神和智慧。他的这些都是一般年轻人所无与伦比的。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7
《鲁滨孙漂流记》是我很喜欢的名著。这不是,我又抱着它,静静地坐在阳光下看书。
《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激动人心的故事:罗宾逊违背父亲的劝告,逃往海外做生意,历经三次海上冒险,终于成功返回英国。
读到这里,我不禁感叹:鲁滨孙真勇敢啊!
鲁滨孙在第三次航海遭遇风暴袭击,不幸流落在一个人迹罕至、野兽遍布的荒岛上。这时,我脑子里充满了一个问题——罗宾逊能活下来吗?我迫不及待地继续读下去,才发现是自己多虑了,鲁滨孙凭着自己的智慧,勇气和知识,开始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虽然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上好长时间,需要付出好大的艰辛,但他仍靠着自己坚韧的毅力,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最终获得了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
主人公鲁滨孙遇到困难,并没有退缩。被困在荒岛上,他没有放弃生命的希望,也在岛上安顿下来,等待机会回到家乡。终于,他靠着坚韧的毅力,坚强的意志,最终离开了荒岛。
而反过来想想我们,我们是家中的“小公主”、“小王子”,遇到一丁点挫折就哭爹喊娘。我们要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独立,要学会自己克服困难,要逐渐摆脱对父母的依赖,不要事事依赖父母。只有这样,才能锻炼身体,摆脱幼稚,走向成熟。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不在困难面前畏缩不前,像鲁滨逊一样,有他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和在危急关头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不可能成功呢?
成功的快乐和收获的满足不是奋斗的终点,而是奋斗的过程。所以,对我们来说,学习也需要这样的精神。取得好成绩很容易,但要一直保持下去却很困难。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好学、努力、持之以恒,心中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8
摘要:《鲁滨孙漂流记》这部历险小说内容扣人心弦: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在那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孙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读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一
《鲁宾逊漂流记》,这是一本男孩、女孩都必须读的“人生教科书”。,它出自英国作家笛福的笔下。这是一本能够给人以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再次回想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经历,我的心里便升起一种深深地敬佩之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和绝望之后,他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精神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的搏斗,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其他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过起了野岛般的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一只鹦鹉和一只狗,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能生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鲁滨逊从落难到返回英国,时间竟长达20年之久,这令很多人匪夷所思。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我便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一件事情,那天,爸爸妈妈有事去了济宁,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家里,家里的饭菜也只够半天吃的,我也不会做饭,怎么办啊,我心里很着急,决定豁出去了,便来到了厨房,看到有些米和豆子,我想:不如就做粥吧,可是煮了好大一阵也没有做成,最后竟然让我给煮糊了,我放弃了,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他在一座几乎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都没有放弃,而我却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难就失去信心,不行,我要坚持,不能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煮好了粥,战胜了困难。
读过这本书,我深深地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处险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同样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练就生存的本领,学会自力更生,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
读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二
当你一个人流落在孤岛上,你会顽强地活下来,还是等待死神的降临?如果你选择了坐以待毙,那么就应该去读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这部历险小说内容扣人心弦: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在那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孙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小说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没吃的自己找,没穿的自己做,没住的自己盖,再寒冷的天也要用心中一丝火苗去温暖。作者笛福曾经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的确是这样:小时候,妈妈让我自己睡一屋,可我眼一闭就出现那些妖魔鬼怪恐怖的样子,就连忙用被子把头蒙起来,这时妈妈便用福迪说过的话来鼓励我。我鼓足勇气慢慢地把头从被窝里伸出来,在心中默念:我能行,我能行。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如果你也想学会勇敢,学会创造,就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鲁滨孙漂流记》吧!
读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三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漂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漂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9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名著鲁滨孙漂流记第六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鲁滨孙漂流记》是笛安的著作之一,是一本让世界都为之颤动的书。
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进取的冒险家。他不贪图安逸的家庭,不愿死守父亲的家产,雄心勃勃地把遨游四海作为自己一生的理想。但最令我吃惊的是鲁滨孙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在遇难后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文中有一次提到鲁滨孙砍树,说他花了二十二天时间才把树根砍断,十四天的时间才把枝叶斫尽。这么算下来,这三十六天,一个月多的时间里,鲁滨孙一直在和一棵树作斗争。这需要多么大的毅力啊!这需要坚持多久啊!我简直不敢想象。如果我来砍树,坚持下来,也肯定没人说。这样物质匮乏的生活环境中,鲁滨孙没有疯掉对我来说是个奇迹。没人陪他说话,虽然后来来了个“星期五”,但他毕竟是野人。整天生活得提心吊胆,怕有人来攻击他。不过他没有崩溃,还是要感谢他乐观的生活态度。他说:“无论遇到何种困境,也决不能放弃希望,有时候,希望往往就近在眼前,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近得多”。
他也是靠着这两种品质,才在荒岛上生存下来的。
读了这样一本书,就像为生活打开了学生一扇窗户。
我一直在读书,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和春天。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宾逊·克鲁索。
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个坚强的人,虽然出生贫困,但从小就立下了周游世界的雄心壮志。有一次,鲁宾逊·克鲁索在一次商业冒险中遭遇海难,被困在荒岛上28年,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他白手起家建造了一座荒岛,不仅是为了生存,也是为了创造一个新世界。他是一个开拓者,一个真正的资产阶级英雄,充满了好奇心,征服和冒险。
我曾经,可谓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不爱学习,在学校做不好,老的写作老师会视而不见,这样的日子就是疯玩,从来没有想过要学习,实现自己的愿望。当我读这本书收到,我下定了决心,努力学习,不关心别人的看法,我相信,如果你努力工作,你有一半的方式来改变自己,没有时间以后。我坚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进步,他得到了大家的肯定。
现在的我,才体会到“只要中国功夫深,铁棒也能磨成针”的真正理解含义。
然而,生活的方式总是无法平静,必须有一个成功的失败。关键是你要胜不骄,失去与恩典,坚信在新的起点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那种百褶饶,不放弃,不抛弃的质量。
我读了一本自己很有研究价值的课外书,《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孙被困在了荒岛上,他凭着我们坚强的毅力以及生存了二十多年。这本书可以给我的启发学生很大。
鲁滨逊可以在荒岛上生存20多年,因为他有乐观勇敢的精神,所以当我们遇到绝望的情况时,我们应该勇敢乐观。例如,如果考试不好,我们不应该灰心,勇敢地对父母说,这次我们不考好没关系,下次我们努力学习一定会有好的成绩。
之所以能在荒岛上得到如此多的食物,是因为他依靠自己的智慧。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想想解决问题的办法,但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鲁宾逊?克鲁索的食物都来自于,鲁宾逊?克鲁索对暴力的热爱。所以我们应该学会照顾自己,不要太依赖父母。如果我们的父母不在家,我们应该自己找吃的。
我们还要从鲁宾逊·克鲁索的辛勤工作中学习,我们应该分享一些父母。帮助父母做一些家务,让父母减轻一些压力。如果你学会了这些东西,你就会成功,变得像鲁宾逊·克鲁索一样。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后,我知道了鲁滨孙在岛上生活过28年,他还遇到了野人,救了他,取名“星期五”。后来,鲁滨孙就被以为船长救了,还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我最佩服的是鲁滨孙有着一颗灵活应变的头脑。他不会固执于做一件事,而是会做最重要的事。有一次,他遇到了闪电,他第一时间想的是他的火药。因此,他把造住所和建防御工事的工作先放一边,立马开始把二百四十磅火药分成大约一百多包。在我们执行学习或生活计划的时候,我们总会遇到计划以外的意外,我们也应该学会分清楚孰轻孰重,让计划赶得上变化才行。
我最难忘的是鲁滨孙那乐观向上的心态。他悲观时,常常会想另一面好的地方。有一次,他在海边散步,当他想到自己处在一个“绝望岛”的时候,他很悲伤。但是,这样悲伤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很久,他又想到了好的一面——自己是多么幸运啊,十一人中只有自己在这次事故中活了下来。在生活中,我们或许不会遇到这样极端的情况,但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向上。
在生活中,我曾经也是粗心大意的,在考试里我会把选择题写成填空题,在作文中,我又会把“真”中的三横写成两横,看着作文里那些刺眼的红圈,我真的好无奈。直到我看了《鲁滨孙漂流记》以后,我才发现鲁滨孙最值得我学习的品质是他细心观察的好习惯。他在抓羊的时候,会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羊的生活习性,发现山羊眼睛的特殊构造,于是站在岩石上就能轻松地避开山羊的视线,把山羊杀了变为食物和衣物。
《鲁滨孙漂流记》让我受益匪浅。在计划遇到变化的时候,应该向他学习,灵活应变;在生活中遇到挫折的时候,应该向他学习,多想想事情的积极的一面;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也应该向他学习,做一位认真细心观察细节的人。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后,我心潮起伏。鲁滨孙利用这个历史人物关系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让我学会了我们如何进行面对这些挫折,这是他令我不得不佩服的一种非常可贵的精神生活品质。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鲁滨逊的英国水手在危难中航行,漂流到荒岛上,用双手和毅力克服困难,从食人族手中救出野蛮的“星期五”,并与星期五一起生活在岛上28年后返回英国。
鲁宾逊·克鲁索是个精力充沛的人。他不怕困难,聪明能干,不怕困难,敢于解决困难。而我最钦佩他面对挫折不轻易放弃的精神。我认为沮丧可以乐观面对是很有价值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鲁宾逊·克鲁索那样,对岛上的挫折如此乐观,而且任何人都会认为他们的机会渺茫。
罗宾逊在他的书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足以摧毁人的精神,比如他掉进了一个可怕的荒岛,再也看不到太阳了;在那个荒岛上,没有人能和他说话,没有人能缓解他的忧郁;没有防御野蛮和野兽的攻击。他需要面对的不仅是凶猛的野兽,也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然而,他在这种环境的破坏和可怕的情绪下,仍然幸存下来,是什么给了他生存的勇气?是勇于面对挫折,积极乐观的态度啊!想想这些挫折有多可怕,谁能把它花在荒岛上呢?但罗宾逊在荒岛上安全度过了28年。他没有被挫折摧毁,而是把挫折变成动力,顽强地生活着。
在看到这本书通过之前,一件小小的挫折能力都会影响足以让我萎靡不振。曾经有一次,我去参加体育竞赛,那次竞赛对我来说也是相当具有重要,而我竟然可以没有一个好好学习发挥,最后落选了,没能积极参加决赛。一想到中国父母和老师都那么学生期待提高自己能争点光,可自己发展却让他们产生失望了,就觉得对于自己好没用,也对自己企业失去了市场信心,整天意志消沉。最后是老师看出了我的心事,她对我说了一句话:“当我们国家遇到坏事时,我们教师应当充分考虑到其中主要包含的好事”,这句话已经不是《鲁滨孙漂流记》中的原话吗?是啊,这次设计比赛时间虽然这些失败了,但我认为不是一种收获了比赛的经验和教训吗?这不是好事吗?我忽然羞愧不已,我怎么能因为微不足道的挫折就轻言放弃呢?以后还怎么可能面对社会更多的挫折?于是,我重新振作了起来!原来,换一种思考的方式以及面对各种挫折,才能真正感受到战胜挫折的愉悦!
这些天来,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活在一个很长很长的路要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面对挫折,克服困难,为罗宾逊给了我一个很好的答案。每当我遇到挫折时,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罗宾逊的身影,提醒我不要失去信心,因为一点点挫折,是面对挫折的乐观,积极的态度。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10
摘要:鲁滨孙是那样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面对,他顽强乐观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漫长的二十八年里包含了多少的恐惧、孤单、艰辛,可是他全挺过来了,只因心中有一个信念"好好活下去。"我们刚学过苏联的肖洛霍夫写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左右篇一
《鲁滨孙漂流记》讲述的是一位叫鲁滨孙克罗索的英国人,一心想出海,不幸流落到一座杳无人烟的荒岛上。全书写了他在荒岛上九死一生而最终归国的惊险离奇的故事,给我们树立了一个绝处求生的好榜样。
人的一生或许要经历许多磨难,我们面对这些困难又该怎样解决?也许,你的爸爸妈妈会替你承担,可假如你是一位贫困山区的孩子,假如你是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没有钱交学费,吃不饱、穿不暖,甚至在没有父母、亲人、朋友的情况下,该怎样面对?
一切的一切,有使你措手不及的,有使你悲痛欲绝的,有令你兴奋的,有令你失望的,无所不有。
或许你会痛苦、烦恼、彷徨,但我们不能绝望,要学会自力更生,从失望中燃起新的火苗,只要坚强、努力,一定能战胜困难。就好比鲁滨孙克罗索,在荒岛上,他一个人凭着坚强的毅力顽强地生活着,与恶劣的环境、凶猛的野兽作斗争,并通过辛勤的劳动开辟新的生活。
当然,假如碰到和你一样遭遇的人,我们也要帮助他。人不是一生都幸运的,不是一生都完美的,不是不会犯错误的,上天对我们是公平的,只是我们要去发现、去拼搏、去创造。
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奋发向上,克服困难,一路闯关斩将,才能走向人生事业的巅峰!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左右篇二
《鲁滨孙漂流记》这篇课文我早就盼着学了,因为我特别佩服鲁滨孙,也对他的荒岛生活十分好奇。学过以后我不但更加佩服他而且还在他身上懂得了道理。
这部小说是迪福的代表作,讲述了鲁滨孙不顾父亲的劝阻,决心出海去经商,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鲁兵孙是一个很有胆量而且喜欢冒险的人。但不幸的是第一次出海他在大海上遇险,流落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船上其余的人全部葬身大海了。读到这一部分,我不禁为鲁滨孙感到幸运。却又为他怎样生活而担忧,我接着往下读,令我欣慰的是他战胜了重重困难,乐观面对,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获救返回了故乡。
鲁滨孙是那样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面对,他顽强乐观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漫长的二十八年里包含了多少的恐惧、孤单、艰辛,可是他全挺过来了,只因心中有一个信念"好好活下去。"我们刚学过苏联的肖洛霍夫写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没错,如果当时的鲁滨孙不这样乐观,心中希望自己活下去,他可能不会熬得过这漫长的二十八年,也永远不会再回到故乡了。
说起鲁滨孙孤身一人来到小岛上独立生活,我想起了六岁时在南洋学校(寄宿学校)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独立生活的`时光,记得当时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没有任何让我感到熟悉和亲切的东西。周围的小朋友都在哭着喊着要见妈妈,可我知道眼泪无法洗去痛苦,哭,没有一点作用,我开始学着笑着面对。老师、同学他们总是看到我开心的一面,我把所有对妈妈的思念和各种我从未自己解决过的困难中的无奈,全都留在晚上悄悄哭泣,哭够了自己安慰自己要乐观面对。不会自己洗衣服就去问大姐姐,不会自己梳头发就去找生活老师学,那期间我曾与到多少困难呀!我都走过来了,是笑着走过来了。老师夸我是个坚强的孩子,从不哭泣,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坚强的孩子,总能自己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可我总觉着自己其实并不坚强,只是什么事情总往好处想,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悲伤罢了。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乐观。正是这乐观面对现实的精神才使我克服了重重困难,让那片原本陌生的校园飘舞着快乐的音符,至今我仍记得那天早晨,同学们都红着眼圈扒在门口等待着父母来接时,我独自在温暖的阳光下,在操场边采下一朵盛开的紫丁香夹在语文书里的场景,是那样快乐、幸福。
小说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也正是凭着这乐观的精神让荒无人烟的小岛充满生机,自己快乐生活的。今后的生活里,我们还将面临着各种困难、挫折。只要我们向鲁滨孙那样坚强、勇敢、乐观的面对,就一定会闯过暴风雨,迎来春天般温暖的阳光!就像阿斯图利亚斯说的"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左右篇三
以前,我总是一切事情都依赖父母、老师,任何事情,少了他们就无头无序,寸步难行。这使我养成了依赖他人的坏习惯。所以每每遇到困难,我就知难而退。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给我启示,使我改变了这种凡事依赖他人的态度。改正了这种不好的坏习惯。
书名是《鲁宾逊漂流记》,书中的主人公鲁宾逊有着执着的信念,远大的理想。不顾他人的一再反对,坚持要去航海。天有不测风云,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风浪打翻了船,他被卷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屿上。他不畏艰险,不仅自己顽强地在荒岛上生活了27年,还救了好多人,将荒岛改造成了可以居住人的地方。
这本书故事不仅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引人入胜,更重要的是鲁宾逊那种顽强拼搏,敢于与自然斗争的精神使我为之震憾。我不用三天就看完了这本书。
读完后,我坐在沙发上沉思。假如,不幸发生在我身上,我流落到了那个荒岛,我会怎么样?自杀?沦为野人?坐以待毙?一种种恐怖的念头在我心头涌现,我还没在荒岛上呢,就吓成这个样子了!这时,我不禁止为鲁宾逊而感到赞叹,他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竟能靠着船上仅有的一点儿东西,一本万利地活了这么多年。
在当今天社会中,有多少个这样的“荒岛”,多少个这样的“不幸”,而象鲁宾逊那样的人又有几个呢?寥寥无几。激烈的竞争不断地淘汰着弱者,而强者之间的战斗也不停息,因为,强中更有强中手。为了能在社会中稳得住脚,我们必须不畏艰险地去奋斗、拼搏,这样,你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我把它放在卧室最显眼的地方,有空就翻翻,每翻一遍,都能学会新的东西。
罪与罚读书笔记(经典六篇)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1
生命中,许多味道会随着岁月的风冲淡,但一缕温柔的书香久久在袖中萦绕,不用嗅,就沁人心脾。于是,晶莹剔透的文字在一个个夜晚、白天,以金子般细碎闪亮的光芒串连起一个空灵无暇的世界。我以新的最清澈明亮的目光剖析金桥学校这个学习天地。慢慢地,我从书的海洋中学会了稳重,笃实,开朗而沉静,活泼而严谨。
前些日子,我阅读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讲的是在俄国彼得堡贫民区住着一个学习法律的.穷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因生活所迫杀死了一家当铺的老板娘及其异母妹妹。杀人后,尽管他没露痕迹,但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感到自己原先的一切美好情感都随之泯灭了,这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所以,他怀着痛苦的心情来到索尼娅处,受到索尼娅宗教思想的感召,他向警方投案自首。拉斯柯尔尼科夫被判处8年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他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错了事就要敢于面对,勇于承认,就像我们福州金桥学校《弟子规》中所说的,“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
记得有一次,上完课后我急于去食堂吃饭,就随手将废纸扔在地上,总觉得反正每天都有人打扫,不碍事。周末过后,我照例来到班级上课,吴老师问:“星期五的时候,谁在班上乱扔垃圾了?”。我的脸“唰”一下红了,心里想,“老师怎么会知道呢?我到底要不要说呢?说吧,我是一名学生干部,这样的行为被大家知道了该多丢脸。不说的话,那我就不诚实”。这时,我想起了《罪与罚》中的主人公……于是,我勇敢大声地说:“吴老师,是我,对不起,我错了”,全班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转过来看着我,我无地自容,但一点都不慌张。而吴老师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没说什么,就继续上课了。顿时,我心里感到很舒服,是自己的错,我就应该勇于承认,敢于改正,不是吗?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2
《草船借箭》是我国著名长篇历史小说《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文中的周瑜心胸狭窄,他因妒忌诸葛亮的聪明才干,要诸葛亮在10天内造10万支箭。诸葛亮一下子就识破了周瑜的阴谋,但他从大局出发,不与周瑜斤斤不计较,凭着自己渊博的学识,用妙计向曹军借了10万支箭,使周瑜不得不甘拜下风。
学了《草船借箭》这个故事,我认识到妒忌的公理是有害的.,它既损害了别人,也损害了自己,这样的事在我的生活中也是常见的。这个学期的几次数字测试中,我的好朋肆,成绩都比我好,我产生了一种妒忌心理,闷闷不乐,总想找机会和她吵架,可她毕竟是我的好朋友,我又不太好意思,读了《草船借箭》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妒忌心理的危害,同学考试成绩好,我应该为她高兴,同时自己努力学习,争取下次测验中取得好成绩,怎么能不高兴呢?这样一想,心情就通畅了。
在生活中,像周瑜这样妒忌心强的人,虽然很多,但像诸葛亮那样心胸宽阔,不为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也不少。
有一次,在操场上玩耍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把我碰倒了,马上向我道歉,我一咕噜爬起来,怒气冲冲的向他吼道:“对不起就完了吗?"于是我们俩个人闹翻了。下课后,他对我说:“对不起,你也把我推倒吧!”现在回想起来,他为了我们的友谊,可以不记前嫌,而我却认为他是应该的,我真糊涂!
如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克服了妒忌心理,心胸宽阔,才能站得高,看得远,否则就会像周瑜那样,害人害己。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3
小说中斯维里加洛夫的自杀,以及他妻子的死好像是一个迷,小说中自始至终也没有给出确定的答案。不过读过的朋友一定也像我一样,有种强烈的预感,他妻子的死一定和他脱不了干系。不过我们的结论不能建立在自己的感觉上面。下面是我基于小说的内容做出的分析。
首先,我们看到他和他妻子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可以肯定他不爱他的妻子(他妻子比他大不少)。他们的婚姻其实只能算个交易,大家都各有所需(她妻子手里握有他三万的借据)。他们七年相安无事,直到遇到杜妮娅。杜妮娅的美貌又加上他好色的本性,使他开始疯狂的追求杜妮娅。欲纠缠杜妮娅一起私奔,怎奈杜妮娅不同意,而暴露了其丑行,使之美梦破灭。他的妻子为了让他彻底死心,从而撮合了杜妮娅和卢仁的婚姻。或许就在这时,他心里有了真正杀人的念头。只有除掉他的妻子,他才能去追求真正的自由和幸福。他的妻子刚埋葬,他就急忙赶到彼得堡来,要在杜妮娅与卢仁结婚之前做最后的争取。把他的杀人动机与狼子野心暴露无遗。
其次,是他妻子死后他表现出的'病态心理与良心的不安。他妻子死后,他常常看到他妻子的鬼魂,暗示他妻子的死和他有关系。小说也描写他和拉斯科尼科夫有相似之处,也表现出和拉斯科尼科夫同样的病态心理和良心不安。说明他和拉斯科尼科夫一样都做了亏心事。他最后的自杀,显然是因为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所选择的解脱。
最后,他妻子死亡的原因与他有直接的关系。他对他妻子两鞭子的抽打,是导致他妻子死亡的终极原因。我们可以合理推测,他是有预谋的,只不过他的计划很巧妙。我们也从小说中其他人物的口中都得到暗示。是他害死了他的妻子。这些侧面描写都指向他就是凶手。
本来他杀了人之后梦想过幸福的生活,不过他和拉斯科尼科夫一样,都过高的高估了自己的智慧。他们千算万算没有算到,犯了罪之后真正可怕的是良心的痛苦。人不是冰冷的机器,而是有血有肉的,有良心有感情的。他们的天良有了亏欠,他们已不能与自己和解。内心不得安宁,使他们失去了一切的平安和喜乐。他们杀死了别人,也杀死了自己。活着是种煎熬,死亡或许是解脱。斯维里加洛夫有了自杀的想法,或许唯一让他活下去的希望是和杜妮娅在一起,当杜妮娅死也不屈的时候,也就彻底终结了他的生命。人活着总得有个念想和盼头吧,没有希望,只有痛苦的时候,自杀可能是注定的结局。
斯维里加洛夫最后自杀了,我们知道拉斯科尼科夫也杀了人,他也同样在经受内心的煎熬和良心的折磨。他的结局又是如何呢?自杀是唯一的出路吗?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4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5
书,就像我的一个朋友,我每天都离不开它。曾经,我为了看书,而闹出了一个笑话。
在暑假的一夜,我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查理九世》。到了九点钟,妈妈再也不让我看了,再看就“依法处理”。我只得乖乖的上床睡觉。妈妈知道我不看完这本书,就不会睡觉,于是,她就把书藏了起来。
我在脑海里,不断地想象着故事的结局。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那本书看完。我用手机调了凌晨一点的闹钟,接着就睡觉了。“叮铃铃”,手机的闹钟响了,我偷偷摸摸地走出房间,像一个小偷一样鬼鬼祟祟的`。我忍不住了,就跑了起来,就因为动作太粗鲁,撞到了椅子,发出了“啪”的一声,我静了下来,听见了穿拖鞋的声音,我知道妈妈要出来了,灯也没关,就跑进了房间,一会儿,妈妈回到了房间,我再次跑出了房间,这次,我更心急了,加快了脚步,动作明显大了很多,我为了不被发现,不开灯,只拿手电筒。
爸爸出来了,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棍子,像一个巡警,我在想:爸爸为什么不开灯呢?开了灯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啪”,我身上一阵剧痛,“哈哈,我捉到你了,小偷!”爸爸赶紧跑去开灯,他看见,原来不是小偷,是我,爸爸哭笑不得,我把整件事告诉了爸爸,他不但不说对不起,还多打了我几棍,痛死了!
通过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偷偷看书了!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6
贫困交迫的确是人之于世最悲惨的事情之一,其惨痛感实实在在,难以忽视,惨烈情况与身体不健康、孤独等精神层面问题相若。多数罪恶源自于贫穷,有留意社会新闻的都大可归类为此。但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柯尔尼科夫受过如斯高等教育,自制自律程度理应比一般人高,别人人穷志短的时候,他应该是穷而弥坚,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寻找更多的人生出路。
纠结或许有时能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向前迈进一大步的动力,但更多时候使人沉迷于此不能自拔。世界上的人面对的'问题看似千差万别,其实大体上相若,当大部分人均纠结于某事的时候,只有少数出类拔萃者能看清努力的方向,名成利就。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明显只是普罗大众的一员,没有精英的基因又不甘于平凡,想太多导致走入歧途。别人真的就像表面那般过得这么好么?自己真的是最惨的人么?明知答案是否定的为什么不放过自己?不放过自己的人自然很难放过别人,于是悲剧诞生。
心胸若是天生的,后天就更应在心态上努力去开阔。是没有绝对真理的,但人不是都趋吉避凶的么?为什么无缘无故要伤害自己?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心态自己知。
有时候我也真羡慕拉斯柯尔尼科夫,大多数人的压力也很大,但不会胆敢杀人,杀了人的那一刻相信他是有一丝放松,而神志清醒回来过后也是前所未有的刺激感。那种恐惧让他能分散了他之前集中于觉得自己是窝囊废的注意力。当更大的问题出现了,才知自己之前担心的问题是那样小儿科。而能遇上索尼娅也可以说是大团圆吧,世界上善良的人很多,但不是谁都愿意为自己停留。跌到谷底仍有一个人在自己身边守候,多好。
毕竟是小说,明明是人间悲剧,罪与罚也如斯分明,不像现实那般拖泥带水,泛不起半点漪沦。哈哈。
我想是我看的中译本有问题,已经这么厚了,还分上下册,同情也同情得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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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
《昆虫记》读书笔记800字
暑假到了,大地一直在发烧,把我的暑假放松计划烧得一干二净,把我的暑假生活烧得枯燥无味,连我自己也烧得心烦气躁,唯有读书能让我平静下来。
《昆虫记》把我带到了大自然,这里绿意盎然,凉风阵阵袭来,拂过心湖,漾起圈圈涟漪,送来丝丝凉意;这里虫鸣悦耳,蝶舞纷飞,仿佛是在开一个盛会;这里就是我心中的乐土。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作者法布尔以散文式的文学,向我们讲述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有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到昆虫世界、昆虫的生活。
这个“昆虫的史诗”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浸透了作者法布尔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也教会了我许多。
萤火虫原来是食肉动物。他虽然外表弱小,可却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而它的猎物通常是几乎没有樱桃大的蜗牛。最有趣的是萤火虫在吃猎物前,就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那样,先给猎物注射一针麻醉,使它失去知觉
而《昆虫记》的作者被誉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法布尔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法布尔怀着对万物生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奇妙的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五十余年,法布尔始终坚持不懈、不断探索、追求真理,才能够完成这部昆虫学巨著------十卷本的《昆虫记》。法布尔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赞颂,更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昆虫的史诗”向世人展现了一个奇妙而复杂的昆虫世界,这个“昆虫的荷马”向世人展示了自己的坚持不懈、不断探究、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还有自己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
《昆虫记》是我在这个暑假最大的收获之一。我要学习法布尔身上的坚持不懈、不断探究、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还要学习昆虫身上的各种精神和优点……
《昆虫记》读书笔记800字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法布尔已类似孩子般好奇,细致地用拟人手法记述了几十种昆虫的生活习性,也用人类的观点讲述了昆虫劳作,亲情的感人一面。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读完《昆虫记》后,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读书笔记800字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昆虫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颠覆了,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2】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了解昆虫。《昆虫记》详细的描写了昆虫的生活:如_、密封、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些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不是随随便便就成功的,他的成功是用努力换来的,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了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他从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他认真确定方向,向那个方向大步大步的跑去,他坚持不懈的观察昆虫及植物,不断的获取知识,法布尔的乐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如此才编写《昆虫记》。
我也想像法布尔一样在知识的世界里畅游,可是我连数学题都不认真,怎样在知识的世界里畅游呢?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努力向上!
读了《昆虫记》,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要制定好目标,按计划去做,比如写日记,一定要坚持,不要半途而废,如果半路而废的话那前面所做的一切都白做了。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不懈,要为了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3】
最近,我看了法国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书中所记述的昆虫习性、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真实可信,描述时文笔精练清晰,语言轻松诙谐。因而,这本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也被赞誉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书中的描写生动形象,不死板,几乎是科学与文学的完美结合!
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螳螂捕食》。看到螳螂的习性,我不禁毛骨悚然。“他们看见在烈日烤炙的草地上有一只仪态万方的昆虫半昂着身子庄严地立着。只见它那宽阔薄透的绿翼像亚麻长裙似的掩在身后,两只胳膊伸向天空,一副祈祷的架势。”欲抑先扬,先说螳螂姿态的优美,后面又说它的阴险。它用它“祈祷者”的伪装不知道骗过了多少昆虫,甚至包括自己的同类,结果它们都成了螳螂的盘中餐。
书中这样描述螳螂:“它是个自食其类者,它满不在乎地吃它的姊妹,好像吃蚱蜢一样。而围绕在旁边看着的,也没有什么反抗,竟像预备一旦有机会也来做同样的事。据说狼是不吃同类的,它比狼还坏上十倍。”几个短句生动形象,特别是最后运用对比,把螳螂和狼进行比较,来说明螳螂的残忍本性。看到这,我却想到了更多……
人类不也经常有“吃同类”的行为吗?为了利益出卖、陷害自己的朋友、亲人,在路边看到小孩、老人跌倒却不敢去扶,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那句“它比狼还坏上十倍”,不也是对人类的一种嘲讽吗?这些,值得我们深思!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4】
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昆虫记》。
萤火虫,是一种孩子们很喜欢的昆虫,它在漆黑的夜晚就能发光,据我所知,雌性萤火虫的发光器官是它身体的最后三节,而雄性的萤火虫只有尾部最后一节处的两个小点。小朋友们都觉得萤火虫很可爱,其实它是一个可怕的食肉动物,它主要吃蜗牛,它一但发现蜗牛,就给猎物打一针麻醉,使猎物失去知觉,然后在慢慢享用这个战利品,萤火虫的兵器,是合拢身上的两片鄂,就构成了一把尖利的“宝刀”。
圆蜘蛛,圆蜘蛛编的网中心都会有一个白点,四周全是白的丝。过了一会儿,蜘蛛躺在离网不远树上的叶子里。一只小昆虫粘到了网上,蜘蛛立刻就去吃那只猎物,据我所知,蜘蛛之所以那么快发现猎物,是因为它脚上有一根丝,这跟丝能够通到网中心,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圆蜘蛛便会立刻明白。
《昆虫记》这本书就像一轮太阳,阳光照耀这我们的心灵,有更多的太阳照耀,我们的心灵才会充满阳光和知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5】
1、如果我们用一把小刀,在母蜂所刮的沙地上挖下去,我们首先会发现一条隧道,有一个手指那么粗,或许有八寸到十二寸那么长,接着就是一个小屋。小屋的大小足以容纳三个胡桃,可是到目前为止,这里面只有一个蝇和一只白色的小卵,那就是捕蝇蜂的卵。大约二十四个小时之后,这个卵就能孵化成一条小虫,小虫出来后靠吃母亲为它准备好的死蝇长大。
2、有了如此凶猛而又残酷的方法来抵御外来闯入者的入侵,还有如此巧妙而又温柔的喂食方法,我制作的笼子里的小幼虫们一天一天茁壮成长着,黄蜂的家族日益兴旺起来。不过,当然也存在例外的现象。黄蜂的窠巢里,也有一些非常柔弱、不走运的小幼虫,它们长大成人,还未经历世间的风雨,沐浴阳光的温暖,便早早地夭折而去了。
3、克鲁蜀蜘蛛是一个极为聪明、灵巧的纺织家,而且就一只蜘蛛而言,克鲁蜀蜘蛛算是很漂亮的了。它这名字是取自古希腊三位命运女神中的一位,也是最年幼的一位,她是掌管纺线杆的,从她那里纺出了万物各自不同的命运。克鲁蜀蜘蛛能为自己纺出最精美的丝,克鲁蜀女神却不能为我们纺出幸福的命运和舒适的生活,这实在是一件令世人遗憾的事!
4、舍腰蜂所选择的地点各不相同,也是非常奇怪的一个特点。炉子内部的温度最适合那些小蜂了,因此,舍腰蜂所中意的地点,至少得是烟筒内部的两侧,其高度大约是二十寸或者差不多的地方。不过,尽管这个地点可以说是一个非常舒服的藏身之妙处,但是,世上没有十分完善的东西,它也有相当不少的缺点。由于巢是建在烟筒的内部的,那么自然便会有烟在里面。如果烟要是喷到蜂巢上面,那么,巢中的舍腰蜂就会被“污染”了,会被弄成棕色的或者是黑色的,就好像烟筒里被熏过的砖石一样。假使火炉里的火焰烧不到蜂巢,那还不是一件最要紧的事。最重要的事是小黄蜂有可能会被闷死在粘土罐子里。不过,不用替它们担心,它们的母亲似乎早就已经知道这些事情了,因为这位母亲总是把它自己的家族安排在烟筒的适当位置上。它们选定的位置非常宽大。在那个地方,除了烟灰以外,其它的东西都是很难到达的。
5、孔雀蛾一生中唯一的目的就是找配偶,为了这一目标,它们继承了一种很特别的天赋:不管路途多么远,路上怎样黑暗,途中有多少障碍,它总能找到它的对象。在它们的一生中大概有两三个晚上它们可以每晚花费几个小时去找它们的对象。如果在这期间它们找不到对象。那么它的一生也将结束了。
6、我继续把砖石打碎,看看里面还有什么,可是这下我看到的不是珠宝,我看到有一条小虫从碎片里爬出来,它的身体是螺旋形的,带着一节一节的疤痕,像一条蜗牛在雨天的古墙里蜿蜒着爬到墙外,那有节疤的地方显得格外沧桑和强壮。
7、虽然它们都有洋葱头般的、漂亮的琥珀色,但是,没有一个把它拿来用做衣服的材料,也没有一个利用那些柔软摇床的毛绒,谁都可能会以为这种材料可以做成这些伯冷的动物的毛毯,但是事实上没有一个小动物去利用它一下。
8、这些外衣形状都是一个样子的,真的很像一个纺锤,大约有一寸半那么长。那位于前端的细枝是固定的,而末端则是分散开的,它们就是这样排列着的,要是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可以当作保护的地方,那么这里就是可以抵挡日光与雨水侵袭的避难场所了。
9、令人感到不解和迷惑的是,这样一种小动物,它怎么会拥有这样的才能呢?难道说,大自然偏向它们,赐予了它们某种特别的工具吗?当然,答案是否定的。蟋蟀,它可不是什么掘凿技术方面的一流专家。实际上,人们也仅仅是因为看到蟋蟀工作时的工具非常柔弱,所以才对蟋蟀有这样的工作结果,建造出这样的住宅感到十分惊奇的。
10、这是一个蝉的很好的家族。然而它所以产这么多卵,其理由是为防御一种特别的危险,必须要生产出大量的蛴螬,预备将会被毁坏掉一部分。经过多次的观察,我才知道这种危险是什么。就是一种极小的蚋,拿它们的大小相比较,蝉简直是庞然大物呢!
11、像球一样的梨,是用人们丢弃在原野上的废物做成的,但是原料要比较精细些,为的是给蛴螬预备好食物。当它从卵里跑出来的时候,还不能自己寻找食物,所以母亲将它包在最适宜的食物里,它可以立刻大吃起来,不至于挨饿。
12、五月六日的早晨,在我的昆虫实验室里的桌子上,我看着一只雌的孔雀蛾从茧子里钻出来。我马上把它罩在一个金属丝做的钟罩里。我这么做没有别的什么目的,只是一种习惯而已。我总是喜欢搜集一些新鲜的事物,把它们放到透明的钟罩里细细欣赏。
13、因为要是想让旅行中的毛虫可以自由地行动,特别是在它装上新枝的时候,仍然能够使它的头和足可以自如地活动,这个匣子的前部必须用一种特别的方法装置而成。仅仅是用树枝装饰成的匣子对它而言是不适用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它的枝特别长而且还很硬实,这就大大防碍了这位勤劳的工人的工作,使它不能正常地尽职尽责。
14、我第一天做牧童,心中又快活又自在。不过有件事很令我难受,那就是赤裸裸的双脚,渐渐地起泡了。因为跑了太多的路,我又不能把箱子里那双鞋子拿出来穿。那双宝贵的鞋子只有在过节的时候才能穿。我赤裸的脚不停地在乱石杂草中奔跑,伤口越来越大了。
15、我们上面说过,盖子去掉以后,一个幼小的蟋蟀跳出来,这句话还不十分精确。它是非常灵敏和活泼的,不时用长的而且经常颤动的触须打探四周发生的情况,并且很性急地跑来跳去。当有一天,它长胖了,不能如此放肆了,那才真有些滑稽呢!
16、狼蛛的居所大约有一尺深,一寸宽,是它们用自己的毒牙挖成的,刚刚挖的时候是笔直的,以后才渐渐地打弯。洞的边缘有一堵矮墙,是用稻草和各种废料的碎片甚至是一些小石头筑成的,看上去有些简陋,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有时候这种围墙有一寸高,有时候却仅仅是地面上隆起的一道边。
17、那是一种黑色的蜘蛛,也有人叫它美洲狼蛛,它们是住在洞里的,就像我以前讲到的欧洲狼蛛一样。但是它们的洞穴比欧洲狼蛛的洞穴要完备精细得多。欧洲狼蛛的洞口只有一圈矮墙,用小石子、丝和废料堆成的,而美洲狼蛛的洞口上有一扇活动门,是由一块圆板、一个槽和一个栓子做成的。当一只狼蛛回家的时候,门便会落进槽里,自动把门关了。如果有谁在门外想把它掀起来的话,狼蛛只要用两只爪把柱子抵住,门就紧紧关闭住,不会受外面的影响。
18、当我们偶然想到蜗牛具有那样温柔、平和而无害的天性,可萤却要采取向它注射毒汁以麻醉它的特别方法来制服它,并且以它为食物,似乎总有些奇怪的感觉。但是,我想我可以知道萤利用这种方法猎取蜗牛的种种鲜为人知的理由。
19、这活动房子其实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很精巧的编织艺术品,它的材料是由那种被水浸透后剥蚀、脱落下来的植物的根皮组成的。在筑巢的时候,石蚕用牙齿把这种根皮撕成粗细适宜的纤维,然后把这些纤维巧妙地编成一个大小适中的小鞘,使它的身体能够恰好藏在里面。有时候它也会利用极小的贝壳七拼八凑地拼成一个小鞘,就好像一件小小的百纳衣;有时候,它也用米粒堆积起来。布置成一个象牙塔似的窝,这算是它最华丽的住宅了。
20、蜂的卵总是放在蜘蛛的身上的某一部分的。蜂卵的包含头的一端,放在靠近蜘蛛最肥的地方。这对于幼虫是很好的。因为,一经孵化以后,幼虫就可以直接吃到最柔软、最可口和最有营养的食物了。因此,这是一个很聪明的主意。应该说,大自然赋予了黄蜂一种相当巧妙的天性。这样的一个有经济头脑的动物,一口食物也不浪费掉。等到它完全吃光这个蜘蛛的时候,一堆蜘蛛什么也剩不下来了。这种大嚼的生活要经过八天到十天之久。
21、有的时候,蝉与蚁也确实打一些交道,但是它们与前面寓言中所说的刚刚相反。蝉并不靠别人生活。它从不到蚂蚁门前去求食,相反的倒是蚂蚁为饥饿所驱乞求哀恳这位歌唱家。我不是说哀恳吗?这句话,还不确切,它是厚着脸皮去抢劫的。
22、受到秋天细雨的威胁以后,它又开始做外层的柴壳,开始时做得很草率、很不用心,参差不齐的草茎和一片片的枯叶,混杂在一起,没有次序地缀在颈部后面的衬衣上,头部必须仍然是柔软的,可让毛虫向任何方向自由转动。这些不整齐的第一批材料,并不妨害建筑物后来的整齐。当这件长袍在前面增长起来的时候,那些材料便被甩到后边去了。
23、我们人类有潜水艇,石蚕也有这样一个小小的潜水艇。它们能自由地升降,或者停留在水中央——那就是当它们在慢慢地排出鞘内的空气的时候。虽然它们不懂人类博大精深的物理学,可这只小小的鞘造得这样的完美,这样的精巧,完全是靠它们的本能。大自然所支配的一切,永远是那么巧妙和谐。
24、母亲的工作成功完成以后,就洗手不干了,放开一切,跑走了。我总是对它抱着一线希望,盼望着它有朝一日能够回来看一下,以便表示一些它对整个家族的生产地的爱护和关切之情。但是,我的这个希望总也得不到实现。看起来很显然,这一点对于它竟然没有一点儿兴趣了。它真的是一去不回头了。
25、如果说螳螂的大腿像是两排刀口的锯齿的话,那么它的小腿可以说是两排刀口的锯子。生长在小腿上的锯齿要比长在大腿上的多很多。而且,小腿上的锯齿和大腿上的有一些不太相同的地方。小腿锯齿的末端还生长着尖而锐的很硬的钩子,这些小钩子就像金针一样。除此以外,锯齿上还长着一把有着双面刃的刀,就好像那种成弯曲状的修理各种花枝用的剪刀一样。
26、这鳞片软得像天鹅绒,很细致地一层一层盖在筒上,做成一个屋顶,保护着筒里的卵。没有一滴露水能透过这层屋顶渗进去。这种柔软的绒毛是哪里来的呢?是松毛虫妈妈一点一点地铺上去的。它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身上的一部分毛。它用自己的毛给它的卵做了一件温暖的外套。
27、蜘蛛不停地绕着圈,一面绕一面把丝粘在辐上。它到达了那个被我们称作“休息室”的边缘了。于是它立刻结束了它的绕线运动。以后它就会把中央的丝垫子吃掉。它这么做是为了节约材料,它下一次织网的时候就可以把吃下的丝再纺出来用了。
28、黄蜂的这个泥巢,一定要建在一种隐避之处,以便抵抗自然风雨的侵袭。在最初的时候,大概那种石头下面可以隐匿的地方就能够被认为是相当合适了。但是,当它发现还有更好的其它的地方可以选择时,它便会立刻去占据下来,然后搬到人家的屋子里边去住。那么,这一种就属于辨别力了。
29、当掘地蜂经过蜂巢的门口的时候,无论它是要出远门,还是刚从远游中归来,睡在门口,已经等待许久的蜂螨的幼虫,便会立刻爬到蜜蜂的身上去。它们爬进掘地蜂的绒毛里面,抓得十分紧,无论这只掘地蜂要飞到多么遥远的地方去,它们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有跌落到地上去的危险。因为它们抓得太紧了。之所以要采用这样的方法,它们惟一的目的就是想借助蜜蜂强壮的身体,将它们带到那些储有丰富的蜜的巢里去。
30、这野菌的形状,猛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母鸡生在青苔上的蛋一样。还有许多别的种类的野菌形状不一,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的形状长得像小铃儿,有的形状长得像灯泡,有的形状像茶杯,还有些是破的,它们会流出像牛奶一样的泪,有些当我踩到它们的时候,变成蓝蓝的颜色了。其中,有一种最稀奇的,长得像梨一样,它们顶上有一个圆孔,大概是一种烟筒吧。
31、在八月的一个清晨,我发现一只狼蛛在地上织一个丝网,大小和一个手掌差不多。这个网很粗糙,样子也不美观,但是很坚固。这就是它将要工作的场所,这网能使它的巢和沙地隔绝。在这网上,它用最好的白丝织成一片大约有一个硬币大小的席子,它把席子的边缘加厚,直到这席子变成一个碗的形状,周围圈着一条又宽又平的边,它在这网里产了卵,再用丝把它们盖好,这样我们从外面看,只看到一个圆球放在一条丝毯上。
32、当它脱去襁褓时,蟋蟀的身体差不多完全是灰白色的,它开始和眼前的泥土战斗了。它用它的大腮将一些毫无抵抗力的泥土咬出来,然后把它们打扫在一旁或干脆踢到后面去,它很快就可以在土面上享受着阳光,并冒着和它的同类相冲突的危险开始生活,它是这样弱小的一个可怜虫,还没有跳蚤大呢!
33、在你的同伴里,相反的啊,我的蟋蟀,我感到生命的活力,这是我们土地的灵魂,这就是为什么我不看天上的星辰,而将注意力集中于你们的夜歌的原因了。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生命的一粒,它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物质,更能引起我的无限兴趣,更让我无比地热爱你们!
34、甲虫开始是做一个完整的球,然后环绕着梨做成一道圆环,加上压力,直至圆环成为一条深沟,做成一个瓶颈似的样子。这样,球的一端就做出了一个凸起。在凸起的中央,再加压力,做成一个火山口,即凹穴,边缘是很厚的,凹穴渐深,边缘也渐薄,最后形成一个袋。它把袋的内部磨光,把卵产在当中,包袋的口上,即梨的尾端,再用一束纤维塞住。
35、我在实验室的泥盆里,养了好几只狼蛛。从它们那里,我看到狼蛛猎食时的详细情形。这些做了我的俘虏的狼蛛的确很健壮。它们的身体藏在洞里,脑袋探出洞口,玻璃般的眼睛向四周张望,腿缩在一起,作着准备跳跃的姿势,它就这样在阳光下静静地守候着,一两个小时,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36、小甲虫喜欢在静静的黄昏时从旧居中爬出来,休闲自在地一路低吟,一路探寻。它仔细地检查着土地,探究地下所埋的东西。它凭着灵敏的嗅觉可以知道哪个地方埋着自己爱吃的那种菌,也可以知道那些泥土肥沃地方,地下也许并不会有菌类。一旦它判定某一处地下有菌类,便会一直往下挖,结果总能找到那种菌,百发百中。
37、在天然环境下,这些壳在地下的时候,情形也是一样的。当土壤被八月的太阳烤干,硬得像砖头一样,这些昆虫要逃出牢狱,就不可能了。但偶尔下过一阵雨,硬壳回复从前的松软,它们再用腿挣扎,用背推撞,这样就能得到自由。
38、在石油流入土穴中以后,我们便听到地下传来的众蜂惊人的喧哗声。然后,很快地,我们用湿泥将孔道封闭起来,一次一次地用脚踏实,使封口坚不可摧,从而使它们无路可逃。现在,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可以做了。于是,我和小保罗就跑回去睡觉休息了。
39、好在我们刚才所讲的那只捕蝇蜂没有遭到这种不幸,所以让我们来结束这一章吧。蜂的幼虫吃着母亲留给它们的粮食,慢慢地长大。过了两个星期,它就开始做茧了。可是在它身体内没有足够的丝,所以它必须掺入沙粒以增加它的硬度。它把残余的食物堆积到小屋的一角,先把地面扫清,然后在墙和墙之间搭起白色的美丽的丝来。它先把丝攀成一个网,然后开始第二步工作。
40、在它辛辛苦苦地把它自己的巢穴做好以后,便带回了它的第一个蜘蛛。黄蜂会马上把它拖进巢里,然后收藏起来,立刻,又在它的身体的最肥大的部位产下一个卵。做好了这一切以后,它便又飞了出去,继续它的第二次野外旅行和捕猎。当它不在家里的时候,我从它的巢穴里,把那只死蜘蛛连同那个卵一起都取走了。就算和这只黄蜂开个小小的玩笑吧。不知道它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41、如果我把竹蜂的小房间拿开,我便可以观察到掘地蜂的家了。在一些小房间中居住着正在成长之中的昆虫。还有一部分小房间中,住满了掘地蜂的幼虫。也有一些小房间中,大多数是藏着一个蛋形的壳。这种壳分成了好几节,上面还有突出来的呼吸孔。这种壳特别的薄,而且还很脆,非常易碎。
42、如果在三月里,当我去观察那些被风雨或霜雪侵蚀过的狼蛛的洞穴的时候,总可以发现母蛛在洞里,仍是充满活力的样子,背上还是背满了小狼蛛。也就是说,母蛛背着小蛛们活动,至少要经过五六个月。著名的美洲背负专家——鼹鼠,它也不过把孩子们背上几个星期就把它们送走了,和狼蛛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43、泥水匠蜂的窠巢是利用硬的灰泥制做而成的。一般它的巢都围绕在树枝的四周。由于是灰泥组成的,所以它就能够非常坚固地附着在上面。但是,泥水匠蜂的窠巢,只是用泥土做成的,没有加水泥,或者是其它什么更能让它坚固的基础。那么,它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
44、蝉是非常喜欢唱歌的。它翼后的空腔里带有一种像钹一样的乐器。它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加声音的强度。的确,有种蝉,为了满足音乐的嗜好,牺牲了很多。因为有这种巨大的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得把它们压紧到身体最小的角落里。当然了,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45、很多年前,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把螳螂的巢看做是一种充满迷信的东西。在布罗温司这个地方,螳螂的巢,被人们视为医治冻疮的一种丹灵妙药。大多数人拿一个螳螂的巢,然后把它劈开成两半,挤出里面的浆汁来,涂抹在痛楚的部位。农村里的人常说,螳螂巢的功效,就仿佛有什么神奇的魔力一样。然而,我自己从没有感到它有什么功效。
46、在那些会动的柴束中,有一条特别漂亮、特别好看的毛虫。在它的身上装饰着白色和黑色的条纹。大概它是正在寻找自己的食物。也许它是正在寻找一个可以让它安全地化成蛾的适当的地点。对于它这些让人猜测不适的动作,通过以后它自己的所做所为就能了解清楚了。
47、在九月初的时候,小狼蛛要准备出巢了。这时小球会沿着折痕裂开。它是怎么裂开的呢?会不会是母蛛觉察到里面有动静,所以在一个适当的时候把它打开了?这也是可能的。但从另一方面看,也可能是那小球到了一定时间自己裂开的,就像条纹蜘蛛的袋子一样。条纹蜘蛛出巢的时候,它们的母亲早已过世多时了。所以只有靠巢的自动裂开,孩子们才能出来。
48、蟋蟀像黑螽斯一样,只把卵产在土里,深约四分之三寸,它把它们排列成群,总数大约有五百到六百个。这卵真是一种惊人的机器。孵化以后,它看起来很像一只灰白色的长瓶子,瓶顶上有一个因而整齐的孔。孔边上有一顶小帽子,像一个盖子一样。去掉盖子的原因,并不是蛴螬在里面不停地冲撞,把盖子弄破了,而是因为有一种环绕着的线——一种抵抗力很弱的线,它自己会自动裂开。
49、最使人注意的,就是这个约一寸口径的圆孔,四边一点尘埃都没有,也没有泥土堆积在外面。大多数的掘地昆虫,例如金蜣,在它的窝巢外面总有一座土堆。蝉则不同,是由于它们工作方法的不同。金蜣的工作是在洞口开始,所以把掘出来的废料堆积在地面;但蝉蛴螬是从地底上来的。最后的工作,才是开辟门口的生路,因为当初并没有门,所以它不是在门口堆积尘土的。
50、意大利蟋蟀聚集在我的小花园中,在每一株开着红花的野玫瑰上,都有它的歌颂者,欧薄荷上也有很多。野草莓树、小松树,也都变成了音乐场所。并且它的声音十分清澈,富有美感,特别动人。所以在这个世界中,从每棵小树到每根树枝上,都飘出颂扬生存的快乐之歌。简直就是一曲动物之中的“欢乐颂”!
51、你已经知道了赤条蜂和黄蜂怎样麻痹毛毛虫或蟋蟀来喂自己的孩子,然后怎样封闭洞口,离开巢飞到别处去。不过并不是每一种蜂都是这样生活的,现在你将要听到另一种蜂,它们每天用新鲜的食物喂它的孩子,这就是捕蝇蜂。
52、这一层一层的楼即蜂房层,有广大的空间把它们分隔开。在外壳与蜂房之间,有一条门路与各个部分是相通的。经常有许多的守护者进进出出,负责照顾蜂巢中的幼虫。在外壳的一边,矗立着这个丰富多彩的都市的大门,一个没有经过什么过多装饰的裂口,隐藏在被包着的薄鳞片中。直面对着这个大门的,就是那从地穴深处直通到外面的大千世界的隧道的进出口。
53、这个寓言是造谣,蝉并不是乞丐,虽然它需要邻居们很多的照应。每到夏天,它成阵地来到我的门外唱歌,在两棵高大筱悬木的绿荫中,从日出到日落,那粗鲁的乐声吵得我头脑昏昏。这种振耳欲聋的合奏,这种无休无止的鼓噪,使人任何思想都想不出来了。
54、我们很自然地就会想到,如果这个小动物稍微有一点儿头脑的话,那么,这个蜘蛛和卵的失踪,它是一定能够发觉得到的,而且应该会感到奇怪的!蜂卵虽然是小的,但是,它是被放在那个大的蜘蛛的身体上的。那么,当我们的这个小东西回来以后,发现巢穴里面是空的,它会怎么做呢?将有什么举动呢?它将很有理智地行动,再产下一个卵,以补偿它所失去的那一个吗?事实上这些都不是,它的举动是非常不合情理的。
55、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56、如果单从外表上看来,它并不令人生畏,相反,看上去它相当美丽,它有纤细而优雅的姿态,淡绿的体色,轻薄如纱的长翼。颈部是柔软的,头可以朝任何方向自由转动。只有这种昆虫能向各个方向凝视,真可谓是眼观六路。它甚至还有一个面孔。这一切都构成了这样一个小动物的温柔。
57、每隔十五分钟左右,就有一只捕蝇蜂飞进来,直向伞顶冲去,发出一声重击。于是战争就在伞顶上展开了。那是多么精彩和紧张啊,大家打得难分难解,不分上下,使你辨不清谁是袭击者谁是自卫者。不过这种争执并没有维持很久。不一会儿,捕蝇蜂就用双腿夹着它的俘虏飞走了。奇怪的是,这愚蠢的蝇群还不肯离开这危险的场所——的确,外面实在太热了,与其被晒死,还不如在里面“今朝有酒今朝醉”,先尽情享受再说。
58、难道会有谁不晓得蟋蟀的家吗?哪一个人在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没有到过这位隐士的房屋之前去观察过呢?无论你是怎样的小心,脚步是如何地轻巧,这个小小的动物总能发觉,总能感觉到你的来访。然后,它立刻警觉起来,并且有所反映,马上躲到更加隐避的地方去。而当你好不容易才接近这些动物的定居地时,此时此刻,这座住宅的门前已经是空空如也了,很让人失望。
59、在孔道之前,芦管依然还插在那边,我和小保罗挖了一条壕沟,宽度刚好能容下我们俩,行动很方便。于是,我们从沟道的两边开始挖。很小心地一片一片铲去。后来,挖了差不多有二十寸深,蜂巢便暴露出来了。它吊在土穴的屋脊当中,一点儿也没有被损坏,完好地吊在那里,这真让我们感到高兴。
60、蝉与我比邻相守,到此刻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
61、这真是一个壮观美丽的建筑啊!它大得简直像一个大南瓜。除去顶上的一部分以外,各方面全都是悬空的,顶上生长有很多的根,其中多数是茅草根,穿透了很深的“墙壁”进入墙内,和蜂巢结在一齐,十分坚实。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软的,它的形状就成圆形,各部分都会同样的坚固。
62、到现在为止,茧子的一端还是开着口的,它必须把它封上。它用丝织成一顶帽子,大小恰巧能盖住茧子的开口处,在这上面,也嵌进一粒一粒的沙。现在茧子可以说做完了。不过捕蝇蜂在茧里还要做一番修葺工作。它在墙上涂一层浆液,为的是避免让自己柔嫩的皮肤被沙粒擦伤或者蹭破。在这之后它就可以安心地睡大觉了。不久它将变成一只成年的捕蝇蜂,就像它的母亲一样。
63、差不多每个耕地的人,都熟悉这种昆虫的蛴螬,天气渐冷的时候,他们堆起洋橄榄树根的泥土,随时可以掘出这些蛴螬。至少有十次以上,他见过这种蛴螬从土穴中爬出,紧紧握住树枝,背上裂开,脱去它的皮,变成一只蝉。
64、我走过去,想拾一段放到手掌里仔细观察,没想到这玩意儿又粘又滑,一下子就从我的手指缝里滑走了。我花费了好大的劲,就是捉不住它,并且有几段绳子的结突然散了,从里面跑出一颗颗小珠子,只有针尖般大小,后面拖着一条扁平的尾巴,我一下子认出它们了,那是我熟悉的一种动物的幼虫。它就是青蛙的幼虫──蝌蚪。
65、假如破开外面的壳,我们可以看到那里面储存有蛹的外衣,除去前面蛾子钻出来的地方留下的孔以外,一点也没有受到损坏,雄蛾要从这个狭小的隧道中出来的时候,会感觉到它的翼和羽毛是很笨重的负担,而且对它形成了一定的阻力。
66、不过,石蚕并不是十分擅长游泳的水手,它转身或拐弯的动作看上去很笨拙。这是因为它只靠着那伸在鞘外的一段身体作为舵桨,再也没有别的辅助工具了,当它享受了足够的阳光后,它就缩回前身,排出空气,渐渐向下沉落了。
67、螳螂天生就有着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材。不仅如此,它还拥有另外一种独特的东西,那便是生长在它的前足上的那对极具杀伤力,并且极富进攻性的冲杀、防御的武器。而它的这种身材和它这对武器之间的差异,简直是太大了,太明显了,真让人难以相信,它是一种温存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68、想起我们的孩童时代,那个时候真的是值得人怀念与羡慕。我们跑到草地里去,到处捉拿蟋蟀这种昆虫。捉到以后,就把它们带回家里。就把它们放在笼子里供养。采来一些新鲜的莴苣叶子来养活它们。这真是一种莫大的童趣啊!
69、萤要想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实现自己的目的,比如,爬到悬在半空中的玻璃片上去,或者是爬行到草杆上去,必须要具备一种特别的爬行足或其他什么有利的器官,以便使它自己不至于在还未触及到猎物时,就先从高空跌落下来,从而半途而废。显然它现有的笨拙的足是不够用的,这就决定它需要辅助的东西。
70、我想方便地观察这件事情的过程,于是我曾有一次从柴草的外壳里捡来一只装满卵的蛹袋,并把它放在玻璃管中。在七月的第一个星期里,我忽然发现我竟然拥有了一个被管虫的兴旺的大家族。它们孵化的速度是如此之快,差不多有四十多只以上的新生的毛虫,竟在我没有看见的时候,在我还没来得及注意的时候,统统都穿上衣服了。
71、虽然狼蛛很多时候都是“等而无获”,但它的确不大会受到饥饿的威胁,因为它有一个能节制的胃。它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吃东西而不感到饥饿。比如我那实验室里的狼蛛,有时候我会连续一个星期忘了喂食,但它们看上去照样气色很好。在饿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它们并不见得憔悴,只是变得极其贪婪,就像狠一样。
72、如果,我们的萤,除了利用那种类似于接吻一样的动作——轻轻地扭动几下,来施行麻醉术以外,就再也不具备什么其他的才能了,那么它的名声就不会有如此之大了,以至于所有的人都知道它的大名。因此,它必定还具有一些其他的特殊本领,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比如特异功能什么的。那究竟它还有什么样的奇特本领呢?
73、这真是一个壮观美丽的建筑啊!它大得简直像一个大南瓜。除去顶上的一部分以外,各方面全都是悬空的,顶上生长有很多的根,其中多数是茅草根,穿透了很深的“墙壁”进入墙内,和蜂巢结在一起,非常坚实。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软的,它的形状就成圆形,各部分都会同样的坚固。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沙砾的,那黄蜂掘凿时就会遇到一定的阻碍,蜂巢的形状就会随之有所变化,至少会不那么整齐。
74、这种距离不定的幻声,是由两种方法造成的。声音的高低与抑扬,根据下翼鞘被弓压迫的部位而不同,同时,它们也受翼鞘位置的影响。如果要发较高的声音,翼鞘就会抬举得很高;如果要发较低的声音,翼鞘就低下来一点。淡色的蟋蟀会迷惑来捕捉它的人,用它颤动板的边缘压住柔软的身体,以此将来者搞昏。
75、从世界的这一边,来到世界的那一边,从世界的南边来到世界的北边,从地球的南边——非洲,来到地球的北边——欧洲!最后又来到马来群岛。它的嗜好都是一个样的:蜘蛛、泥巢,还有人类的屋顶。
76、野鸭会脱下身上的绒毛,用它为子孙后代做成一张华丽舒适的床。母兔则会剪下身上那些最柔软的毛,为它的新出生的儿女做成一张温暖的垫褥。母的被管虫也做着同样的事情。看来,天下的母亲总还是有一定的共性的,这种共性也是它们的本能所决定的,那就是无私地疼爱自己的儿女。
77、松毛虫的队伍长短不一,相差悬殊,我所看到的最长的队伍有十二码或十三码,其中包含二百多只松毛虫,排’成极为精致的波纹形的曲线,浩浩荡荡的,最短的队伍一共只有两条松毛虫,它们仍然遵从原则,一个紧跟在另一只的后面。
78、它们之中有的是唱歌鸟,有的是绿莺,有的是麻雀,还有猫头鹰。在这片树林里有一个小池塘,池中住满了青蛙,五月份到来的时候,它们就组成振耳欲聋的乐队。在居民之中,最最勇敢的要数黄蜂了,它竟不经允许地霸占了我的屋子。在我的屋子门口,还居住着白腰蜂。每次当我要走进屋子里的时候,我必须十分小心,不然就会踩到它们,破坏了它们开矿的工作。
79、我把爬着许多小蛛的树枝拿到窗口的一张桌子上,然后把窗户打开。不久小蛛们便开始纺线做它们的飞行工具了,不过它们做得很慢,因为它们总是三心二意的,一会儿爬到树枝下面,一会儿又回到顶上,好像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干。
80、事实上,它们当然需要再建筑一点东西。所以,我便选择了一块软木头送给它们,并且用蜂蜜来喂养它们,满足它们的需要。用一个拿铁丝盖着的大泥锅来代替隐藏蜂巢的土穴。再盖上一个可以移动的纸板做的圆顶形的东西,使得内部相当黑暗。当然,当我需要亮一些时就把它移开。
81、虽然有了这些准备,但对于挖洞来说,还远远不够,它们还有更厉害的法宝呢!如果你用指尖在它头上摸一下,你就会发现有几道很深的皱纹。我把它放在放大镜下,发现那是很硬的鳞片。在额头中部顶上的鳞片是所有鳞片中最硬的。这多象一个回旋钻的钻头呀。在我的试管里,我看到蛾子用头轻轻地这边撞撞,那边碰碰,想把沙块钻穿。到第二天,它们就能钻出一条十寸长的隧道通到地面上来了。
82、小毛虫制做衣服的工具就是它们的大头,其形状很像一把剪刀,并且它还长有五个坚硬的利齿,这把剪刀的刀口靠得很紧凑。虽然它实际上很小,但它却很锋利,刀很快,能夹住也能剪断各种纤维。
83、照这种速度,它们在那儿忙乎了半天也没什么成果,它们都急于要飞出去,可是就是没胆量。在十一点钟的时候,我把载着它们的树枝拿到窗栏上,使让太阳照射到它们身体上。几分钟以后,太阳的光和热射入它们的身体后积聚起来,成为一个小发动机,驱使小蛛们纷纷活跃起来。只见它们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敏捷,都一个劲地往树枝的顶上爬去,尽管我不能确切地看到它纺着线往空中飞去,但我很相信它们此刻正在树梢上飞快地纺线,蓄势待发呢!
84、这时候,所有的小蛛都准备起飞了。而现在已不是开始的时候那样三三两两地飞出,而是呈放射线状一队一队地飞出了,也许几个先锋的英雄行为感染激励了它们。不久它们就陆续安全着陆了,有的在远处,有的在近处,这个简单的降落伞成功地完成了它的使命。
85、这大概是以一种非常机械的方式进行的,好像是连续不断地磨擦墙壁而且并不是有意识的有心的举动一样,然而的确没有理由向我们证实确是如此。甚至连最蠢笨的母亲也有它自己的先见之明。这位看上去似乎有毛病的蛾子翻来覆去地打着滚,在狭窄的通道中跑来跑去,想方设法地把自己身上的毛弄下来,给它的家族制做舒适的床铺。
86、它总是走险峻的斜坡,攀登那些简直不可能上去的地方。这固执的家伙,偏要走这条路。这个球,非常的重,一步一步艰苦的推上,万分留心,到了相当的高度,而且它常还是退着走的。只要有一些不慎重的动作,劳力就全白费了:球滚落下去,连甲虫也被拖下来了。再爬上去,结果再掉下来。它这样一回又一回地向上爬,一点儿小故障,就会前功尽弃,一根草根能把它绊倒,一块滑石会使它失足。球和甲虫都跌下来,混在一起,有时经过一、二十次的继续努力,才得到最后的成功。有时直到它的努力成为绝望,才会跑回去另找平坦的路。
87、在南方有一种昆虫,与蝉一样,很能引起人的兴趣,但不怎么出名,因为它不能唱歌。如果它也有一种钹,它的声誉,应比有名的音乐家要大得多,因为它在形状上与习惯上都十分的不平常。它将是一名出色的乐手。
88、巢的顶部是凹形的,上面像盖着一个丝盖碗。巢的其它部分都包着一层又厚又细嫩的白缎子,点缀着一些丝带和一些褐色或黑色的花纹。我们立刻可以猜到这一层的白缎子的作用,它是防水的,雨水或露水都不能浸透它。
89、我花园里的蟋蟀,已经完全被蚂蚁残杀殆尽,这就使得我不得不跑到外面的地方去寻找它们。八月里在落叶下,那里的草还没有完全被太阳晒枯干,我看到幼小的蟋蟀,已经长得比较大了,全身已经都是黑色了,白肩带的痕迹一点也没有存留下来,在这个时期,它的生活是流浪式的,一片枯叶,一块扁石头,已经足够它去应付大千世界中的一些事情了。
90、这个弱小的动物,有如此迫切的需要藏身,所以必须立刻钻到地底下寻觅藏身之所。天气是冷起来了,迟缓一些就有死亡的危险。它不得不四处寻找软土,毫无疑问,它们之中有许多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之前就死去了。
91、在这间屋子里,一张很宽的梯子通到楼上去,梯子脚边的一个凹形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楼上究竟有什么东西我不大知道。有时候我们会看见老师从楼上捧来一捆干草给驴子吃;有时候也会看见他从楼上提着一篮马铃薯下来,交给师母去煮猪食。我猜这一定是一间堆放物品的屋子,是人和畜牲共同的储藏室。
92、如果我们慢慢地,稍稍掘开堤的表面,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更多有趣的东西。在八月之初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顶上有一层的小房间,它们的样子和底下的蜂巢相比,大不一样,相差甚远。之所以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这是由两种不一样的蜂建造而成的。其中有一种是已经在前面提到过的掘地蜂,另外一种,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叫竹蜂。
93、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吸管插到树皮里,动也不动地狂饮,夕阳西下,它们就沿着树枝用慢而且稳的脚步,寻找温暖的地方。无论在饮水或行动时,它们从未停止过歌唱。
94、在壳类的化石中,这种螺线的例子还有很多。现在,在南海,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种太古时代的生物的后代,那就是鹦鹉螺。它们还是很坚贞地守着祖传的老法则,它们的壳和世界初始时它们的老祖宗的壳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它们的壳仍然是依照对数螺线设计的。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就是在我们的死水池里,也有一种螺,它也有一个螺线壳,普通的蜗牛壳也是属于这一构造。
95、冬天和晚上的时候,是松毛虫们最活跃的时候,但是如果北风刮得太猛烈的话,天气冷得太厉害,而且会下雨下雪或是雾厚得结成了冰屑,在这样的天气里,松毛虫总会谨慎地呆在家里,躲在那雨水不能穿透的帐篷下面。
96、唉,这个可恨的恶人,请想想看,我们还将蚂蚁放在比较高级的昆虫当中,还为它写了很多的书,更对它大加赞美。称赞之声,不绝于耳。自然学者对它们很推祟,而且其名誉日益增加。这样看来,动物和人一样,引起人们注意的最绝妙的方法,就是损害别人。
97、为了便于进行观察,我将蜂房分隔开来,让小房间的口朝着上面,然后并排放着。这样颠倒的排列,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使我的这些囚徒们烦恼,它们很快地就从被打扰的情形下适应过来,恢复了原来的空间状态,重新开始忙碌而辛勤地工作,似乎从来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过一样。
98、在初次相识之后,我对家里的这个小客人一直报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我非常热心地希望能和这个小不点儿客人互相熟识,作一些交流。于是,我便嘱咐我的家人,在我不在家的时候,不要去主动打扰它们,破坏它们的正常生活。瞧,我多么注意保护这个没有受到邀请的不速之客呀!事情发展的良好态势已然胜过了我所希望的那样。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它一点儿也没有受到什么打扰,而且一个个都安然无恙。它仍然呆在蒸汽的后面,努力地进行着它自己的工作,为自己的家而辛苦。由于我想要观察一下舍腰蜂的建筑以及它的建筑才能,还有它的食物的性质,以及幼小的黄蜂的进化及其生长过程等等,因此,我把炉灶中的火焰给弄灭了。我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减少烟灰的量。差不多将近两小时,我非常仔细地注视着它。
99、在池塘的深处,水甲虫在活泼地跳跃着,它的前翅的尖端带着一个气泡,这个气泡是帮助它呼吸用的。它的胸下有一片胸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佩带在一个威武的大将军胸前的一块闪着银光的胸甲。在水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一堆闪着亮光的“蚌蛛”在打着转,欢快地扭动着,不对,那不是“蚌蛛”,其实那是豉虫们在开舞会呢!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一队池鳐正在向这边游来,它们那傍击式的泳姿,就像裁缝手中的缝针那样迅速而有力。
100、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101、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到后来,我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102、蝉初次被发现是在夏至。在行人很多,有太阳光照着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手指。在这些圆孔中,蝉的蛴螬从地底爬出来,在地面上变成完全的蝉。它们喜欢个性干燥而阳光充沛的地方。正因蛴螬有一种有力的工具,能够刺透焙过的泥土与沙石。
103、无论从举止还是从颜色上讲,条纹蜘蛛是我所知道的蜘蛛中最完美的一种。在它那胖胖的像榛仔仁一般大小的身体上,有着黄、黑、银三色相间的条纹,所以它的名字叫“条纹蜘蛛”。它们的八只脚环绕在身体周围,好像车轮的辐条。
104、古代埃及的农民,在春天灌溉农田的时候,常常看见一种肥肥的黑色的昆虫从他们身边经过,忙碌地向后推着一个圆球似的东西。他们当然很惊讶地注意到了这个奇形怪状的旋转物体,像今日布罗温司的农民那样。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6】
《昆虫记》:生命与自然的交响乐
在阅读《昆虫记》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别具一格的自然世界。这本书,不仅是关于昆虫的生物学知识,更是一部对生命、自然与宇宙的思考录。作者法布尔用他那充满诗意的语言,让我领略了昆虫世界的千姿百态,也让我重新审视了我们人类在这个宇宙中的位置。
我从小在乡村长大,夏天的时候,田间、草地、树林都是我和小伙伴们的乐园。那个时候,我们经常与各种昆虫打交道,有喜欢嗡嗡叫的蚊子,有在树上跳跃的蚱蜢,还有那些在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但我们对它们都知之甚少,很多时候都是一巴掌拍死,或者一脚踩扁。直到读了《昆虫记》,我才明白,原来这些小生命都有它们各自的生活习性、生存策略和繁衍方式。
法布尔在书中详细描述了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和婚习,他笔下的昆虫不再是简单的生物,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比如,他描述蚂蚁如何组织严密地合作,共同完成复杂的任务;蝉如何经历漫长的时间等待,只为夏日里短暂的歌唱;蝴蝶如何从毛毛虫蜕变成美丽的生物,展现出自然界神奇的魔法。
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的世界不再是冷漠和枯燥的,而是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和智慧。我开始对昆虫产生了敬畏和好奇,不再轻易地伤害它们。我开始观察它们的行为,思考它们的生存策略,甚至尝试去理解它们的“语言”。
读完《昆虫记》,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每一个生命都是宇宙的一份子,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我们人类不应该自大地认为自己是这个宇宙的中心,而是应该学会尊重和欣赏每一个生命。这不仅仅是对自然和宇宙的尊重,更是对我们自身的尊重。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态度下,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生命、自然和宇宙的真谛。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7】
昆虫记读书笔记50字
篇一:
《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大概也不是十只手指头所能数得来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说,但是有几种令我震撼许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篇二: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篇三: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篇四: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 。
篇五: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很丰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蜂,因为它有很多种类,而且每一种类的本领都不同,居住的环境也各有所异,然而它们的共同优点就是非常的勤劳。 看了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很多知识,我们要保护大自然。
篇六:
他为什么热爱,是因为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巢,里面有五颗蓝色的蛋,忽然一只小鸟冲我飞来,我一手拿下五个鸟蛋立刻爬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一名牧师,当他看到我手上的蛋,告诉我这岩鸟下的蛋,他还告诉我许多昆虫知识,调起了我对昆虫兴趣,所以我才认真观察昆虫,些了这本昆虫记。
篇七:
《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篇八:
《昆虫记》除了真实的记录了昆虫的生活,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篇九:
除了狼蛛,朗格多克蝎子和螳螂、灰黄虫、蜈蚣以及蝴蝶战斗的过程也写得惟妙惟肖,让我感觉身临其境,我感觉昆虫记这本书,对喜爱昆虫的人来说是最合适的一本书了。
篇十: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昆虫世界有许多奥秘,如果我们不去观察、不去思考是无法知道这些奥秘的。
拓展阅读:《昆虫记》创作背景
蘑菇或其他植物、虫类。法布尔《大地》、《植物》以及《保尔大叔谈害虫》等系列作品后。1875年,法布尔带领家人迁往乡间小镇。整理20余年资料而写成的《昆虫记》第一卷于1879年问世。1880年,法布尔用积攒下的钱购得一老旧民宅,他用当地普罗旺斯语给这处居所取了个雅号荒石园。年复一年,“荒石园”主人穿着农民的粗呢子外套,尖镐平铲刨刨挖挖,一座百虫乐园建成了。他把劳动成果写进一卷又一卷的《昆虫记》中。1910年,《昆虫记》第十卷问世,法布尔86岁。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8】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蝈蝈儿是夜间出来活动,它长得浑身嫩绿,侧面有两条白颜色的丝带,身材优美、苗条匀称,两片大翼和它的大额是它的攻击性武器。
蝈蝈儿有时吃莴苣叶,可是并不喜欢,有时没东西吃的时候,它们还会吃点草呢。它最喜欢吃蝉的肚肠,鳃角金龟等昆虫和其它甜食,如果给它一片梨,它会立即霸占着,不让其他同伴抢,等自我吃饱了以后,它会自动让开,让同伴吃,自我躺在沙堆上,用带有唾液的的爪子擦擦自我的脸。
因为蝈蝈儿一天大部分都在休息,在夜间,蝉睡着的时候,这些绿行侠很顺利地就能完成屠杀。它的屠杀步骤是:先把蝉咬着死不松口,再用头伸进蝉肚子的深处,一点一点地把蝉的肚肠拉出来。吃完了昆虫以后,那只昆虫的尸体只剩下了断掉鞘翅、头和脚爪。
经过这篇文章,我读懂了:蝈蝈儿很勇敢,它不仅仅是歌唱家,还是捕食家呢!我学到了很多学不到的知识。我能够想象作者很爱观察,不论春夏秋冬,不论白天和黑夜,他付出了许多汗水和心血,才能写出完美的文字,让我了解了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的愿望是长大也像他一样,成为一名昆虫学家,长大能够给更多的儿童展现他们想不到的知识。所以我此刻要好好学习,养成仔细观察、专心研究的好习惯,跟教师好好学写文章。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9】
读完《昆虫记》的最后一页后,我的思绪仍仍然停留在那个喧器的昆虫世界,久久难以忘怀。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草地里的嫩叶上正挂着晶莹剔透的水珠,不知道藏在里面的小家可准时回家。
从前的我,从不在意这些小昆虫,也不觉得它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说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盯着观察它们如何生活,还乐此不疲,更是从来没有想过的。因为在我浅薄的知识里,有了虫子,就意味着这个地方已经不干净了,需要好好打扫,还要小心这些坏家伙,因为它们可能会袭击来咬我一口,对于它们,我是怀着害怕的心里,不敢去靠近的。可是《昆虫记》改变了我的想法,它让我认识一个新的词语,这个词语就是“生命”。
如果有人遇到了难题,人们会施以援手,如果有小虫子被蚂蚁围攻,大多数人却会视而不见,因为“生命”的概念似乎并没有普及到这些微观的昆虫身上,它们并不在意,这些家伙在地球上的历史比人类还要长,它们自有顽强的生活方式,自有优胜名汰的生存法则,法布尔老人更是用一本书告诉我们,他们甚至只有一个奇妙的小世界。
感谢作者法布尔老人,您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认识了这些昆虫朋友,给我们带来了昆虫记。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0】
自从读了《昆虫记》,我明白了:萤火虫有一种十分异常的麻醉药;鸽子为什么飞到几百里远的地方也能回到它原先的鸽棚;燕子能够从它在非洲的居住地漂洋过海重新回到旧窝定居;猫为什么能从第一次见到的大街小巷回到家里……
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连一个字也不想看。
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萤火虫的麻醉药是从它的哪一个器官散发出来的?我查了电脑,查了动物大全,连一点线索也没有,突然我想起书包里装着妈妈给我新买的《昆虫记》,我开始翻开书包,哇噻!找到了!我翻开书,第一篇就是写萤火虫的麻醉药,真是天助我也!我连心读起第一章:萤火虫的麻醉药。读完了,我拿起笔,把那一章的大概意思写在了试卷上。
还有一次,我不懂蝉吃的是什么食物?我又再一次请教了这一位“不会说话的教师”。明白了蝉既是益虫,也能够说成是害虫,说它是益虫是因为它不对人有害处,说它是害虫是因为它的食物是大树的汁液。
这本书给我的学习有十分大的帮忙。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1】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著,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著。著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则显得原文嗦复杂,内容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2】
昆虫记读书笔记2篇
篇一
摘抄:如果我把竹蜂的小房间拿开,我便可以观察到掘地蜂的家了。在一些小房间中居住着正在成长之中的昆虫。还有一部分小房间中,住满了掘地蜂的幼虫。也有一些小房间中,大多数是藏着一个蛋形的壳。这种壳分成了好几节,上面还有突出来的呼吸孔。这种壳特别的薄,而且还很脆,非常易碎。它的颜色是琥珀色的,非常透明。因此,从外边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里面有一个已经发育完全的蜂螨在挣扎着,好像极其渴望自由,希望能早日从里面解放出来。
感想: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摘抄:"这样几下抖动便去掉了舍腰蜂刚刚初具规模的窠巢,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它的蜂巢居然已经有一个橡树果子那样大了,真让人始料不及。它们可真是一些让人惊奇的小动物。"充分表现舍腰蜂的能力。
"临近沟渠的时候,它当然就会注意到这件可喜的事情,于是就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取水边这一点点十分宝贵的泥土。它们不肯轻意放过这没有湿气的时节极为珍稀的发现。"
感想:这些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篇二
在许多的科学书里,我最喜欢《昆虫记》。
《昆虫记》也叫做《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和《昆虫世界》,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它融合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著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特征的`描述等。《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苍蝇等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
我从书里看出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和他仔细的观察。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出,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他们是大自然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而不是令人憎恨、厌恶的对象。在法布尔的书中,昆虫演绎着大自然的经典故事,扮演着主角。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人的思想感情。法布尔的精神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
要写完十卷>是何等困难,这不仅需要耐心与毅力,还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法布尔他却做到了,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这还不够说明他的耐心与毅力吗?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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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法布尔的著作,被誉为“昆虫世界”的《昆虫记》。通过阅读法布尔《昆虫记》,我了解到了另一个世界,那就是昆虫的世界,虽然昆虫很渺小,但他们的世界同样令我们着迷。
昆虫记里最令我着迷的三种昆虫——石蚕,螳螂和蝉。
潜水艇是人类高科技的产物,它的建造需要博大精深的物理学等知识。而石蚕靠他们的本能就能造出完美小巧的小“潜水艇”。它不仅能在水中自由地浮上沉下,还能停留在水中央。比起人类制造的潜水艇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当石蚕遇到凶狠的水甲虫时,他便会抛弃自己的“小潜水艇”金蝉脱壳,腾出时间来让自己逃到安全的地方来躲避水甲虫残暴的攻击。
螳螂在捕猎时能将心理战术运用的炉火纯青。当螳螂捕猎是它会运用虚张声势的策略去恐吓它的猎物,使猎物不知所措。再用自己镰刀般的`前腿重重击打猎物的颈部。最终将其杀死,然后猎物就变成螳螂的一顿美餐。
在寓言故事中,蝉常常被描写成向蚂蚁祈求食物的乞丐。而在《昆虫记》作者法布尔在文中为蝉正名平反,澄清了人们对禅的误解。并通过自身观察告诉人们蝉是自食其力的,并非依赖蚂蚁生存。相反,倒是蚂蚁这类昆虫常常厚着脸皮去抢夺蝉的食物,而辛苦劳动的却是蝉。
昆虫很渺小,小到我们常常忽略到它们的存在。可法布尔却因为留心观察身边这些渺小的生物,获得了“昆虫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等桂冠。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深受触动,原来昆虫的世界也很精彩,它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觅食、学习,它们也拥有村庄,家园,河流,它们的生活也同样多姿多彩、跌宕起伏。它们到处都是却又如此渺小,但它们同样是生命,是生命就应得到我们的尊重。
只要我们尊重每一个生命,自己就得到了尊重。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也影响了几代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确实如此啊!
《昆虫记》,的确是一部严谨的科学著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更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无愧于“昆虫的史诗”,“昆虫的荷马”的称号!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他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但是,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在昆虫记中,所有的虫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他们和人类一样,有着复杂的身体结构,有着微妙的喜怒哀乐。有着杰出的直觉和本能,为了生存,它们坚韧不拔地与严酷的大自然作斗争—————胜利和失败都一样惊天地泣鬼神他们虽然是渺小的生命,却充满了灵性。
这本书告诉我,我们应该追求真理,但一定要有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放手去追。极度发挥自己的潜能。只要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奇迹!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2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被称为昆虫之父的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它详细描述了每一种昆虫的本能、习惯、劳动、繁殖和死亡。
例如,大孔雀蝴蝶是欧洲最大的蝴蝶。通过实验,作者知道,如果大孔雀蝴蝶被切断,死亡的概率会很高;金步甲是一个残忍的家伙。他们经常同类残疾。他们还喜欢吃破壳的'松毛虫、蚯蚓和蜗牛。当他们特别饿的时候,一些勇敢的金步甲也可能吃刺毛虫。
大多数蜘蛛毒性不大,也有少数例外,狼蜘蛛就是其中之一。它喜欢呆在干旱的沙地上,只吃新鲜的食物,所以当它抓住猎物时,它会立即杀死并吃掉它,它的武器只有两颗有毒的牙齿,甚至一只有毒刺的木匠蜂也无法与之抗衡。虽然狼蜘蛛很凶猛,但它非常照顾他们的孩子,小狼蜘蛛至少要在母亲的背上呆五六个月。
松毛虫也被称为“排队虫”,它们的卵生产在松叶上,像白色的小圆柱体,当它们孵化时,它们会不断地咬着卵壳;这些幼虫的身体是浅黄色的,黑色的头是身体的两倍大,如果幼虫吃饱了,它们会有意识地排成一个小队,一起前进。它们用稀疏的网做成一个小球,由几片叶子支撑,幼虫在里面吃,也可以住在外面。这个小球只是一个临时的住所。11月,天气逐渐变冷,松毛虫会爬到松树的顶端,在叶子紧的地方筑巢;松毛虫是一种非常固执的小动物,每次出门都要排成整齐的队。第一个爬到哪里,后面的总会跟着它。他们会一边走一边吐出一条丝线,这样一条柔软的“丝绸之路”就建成了;我想他们晚上回家就不会迷路了。
这本书让我倾听昆虫的声音,进入一个美妙的昆虫世界,丰富了我的知识,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3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左右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一: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日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二: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三: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四: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五: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六: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自从我读过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后,就深深地被它们震惊了.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七:
里面写到的昆虫的品种很多;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等.
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甲虫,并不是因为它有着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它对孩子的爱.它的卵是放在梨的最厚部分,这里的材料粘得很紧,只有少许的空气.这样,它的卵就会被闷死在里面.因此,母甲虫为了不让它可爱的小甲虫受到死神的威胁,就想出一个很好的办法,预备一个墙壁薄薄且精致透气的小房间,让它的孩子居住.其实,梨的中央也是有少许空气的.但是,对于柔弱的小蛴螬来说,那还是远远不够的.等它到中央吃食物的时候,已经是很强壮了,对于稀薄的空气已经完全适应了.母甲虫为什么会想出这个聪明的办法呢?是因为母爱!难怪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
我最讨厌的则是贼甲虫,是因为它们不靠自己的劳动来寻找食物,只会用卑鄙的手段来获取别人辛辛苦苦找到的食物.这不劳而获的贼甲虫真是太可恶了!同时,我们也不能轻易的相信别人,要有警惕感.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八: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九: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使我深深的感觉到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篇十:
《昆虫记》让我眼界大开,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了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4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心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表达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著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著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局部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那么显得原文啰嗦复杂,内容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表达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啰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5
1、寒假期间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这本书中,介绍了一种又一种的昆虫,描绘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探究死亡,而我却是探究生命。”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这本书洋溢这一种精神,那就是求真,法布尔对于真理的探寻值得我们学习。
2、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唱出美妙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可是法布尔却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反之,被人们授予勤劳的蚂蚁却是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辛苦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细心去发现,大胆的钻研。
《昆虫记》这部书,读起来像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世间万物如此神奇,如此奇妙。便觉的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法布尔把许多昆虫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入神,而且把昆虫归结在一起。他为了了解昆虫的特征,并轻身去做,轻身去体验。就算我们不能从《昆虫记》里学到什么,至少我们能从法布尔身上学到他那种精神!
《昆虫记》我从你那学了不少知识,你让我受到无限的启发!你让我沉迷于其中,你让我体会到你那优美的文字,你那神奇的奥妙!
3、《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带给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6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也影响了几代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
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确实如此啊!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7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是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因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我敬佩他写出的优美的文字。
你看,他这样描写蝉和蚂蚁乞讨粮食的狼狈形象:“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正伸着爪子,哦,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18世纪宽大撑红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的寒风吹在腿肚子上……”这样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读着这新奇,优美的文字,不由得我对法布尔肃然起敬。
我也敬佩法布尔观察入微的精神。
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如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
法布尔带给我们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啊!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8
记得小时候我喜爱在田野中捉小虫子,正因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那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十分到位,因此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一样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正因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因此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十分的长。不光是很长,还个性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
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能够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9
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它带领我进入昆虫世界,让我更了解昆虫,更热爱昆虫。
这本书大致介绍了自然界中的各种昆虫,从生活习惯到真相,以及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惯。比如螳螂是一个很厉害的心理专家,但是很凶,每天都有很多公螳螂被母螳螂吃掉。蝉是一位杰出的歌手,靠自己自食其力,但总是不受欢迎。蚂蚁经常被视为勤奋的象征,但蚂蚁经常洗劫其他昆虫努力获得的食物。如果世界上没有蜜蜂,我们就不能吃美味的蜂蜜。如果世界上没有蝴蝶,我们就再也闻不到花了。螳螂的'大腿下面有两排像锯齿一样锋利的东西。狼蛛张着两颗非常厉害的毒牙,非常凶猛,能很快到猎物死地。
从小树立崇高的理想,理想可以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无论未来的理想是什么,以个人理想为未来的目标,朝着目标前进;努力学习,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活动;遵守学校规则、班级规则、团结友谊、学生互助;积极锻炼、工作和休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这是一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基础。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有国家、集体和他人,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好。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一点一点做起,培养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的良好品格,努力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昆虫记》拓宽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知识,也让我明白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同时,我也明白,要想取得好成绩,就必须有像法布尔那样严谨、持之以恒、勤奋、持之以恒的科研精神!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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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1
在20世纪的湘西,有一群人,正准备书写着历史的传奇。
《恰同学少年》讲述的是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在湖南省第一师范求学的经历。XXX,蔡和森,杨开慧,向警予等青春时期的人生路带给了观众们无数感动,同时也给亿万青少年树立了榜样,激励了他们的斗志。
一次偶然的机会,《恰同学少年》从我眼前掠过,从此,它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原来XXX是这样一个人,意气风发,张扬不羁,博览群书,雄才大略,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原来蔡和森是这样一个人,风华正茂,锋芒内敛,足智多谋,颇有才气,从容而不失自信。他们的阳光,他们的智慧,他们的汗水,他们的艰辛,我重新认识了他们,原来他们的成就得来谈何容易?
现代社会缺少的就是这中青年,敢想敢做,敢于追求的人才: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
怅廖郭,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2
恰同学少年读后感范文800字(一)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现在的学生坐在教室里朗朗读着这些铿锵有力的字眼,却丝毫想象不出那个年代究竟是怎样的一群年轻人,怎样的学习,怎样的去追寻梦想,怎样的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
《恰同学少年》以XXX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表现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XXX、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美丽的爱情故事,同时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绥等一批优秀教师形象,深刻揭示了“学生应该怎样读书,教师应该怎样育人”这个与当今社会紧密相关的现实主题。杨昌济、孔昭绥等一批优秀教师结合当时的社会问题,在“教书育人”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他们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培养出XXX、蔡和森这两个极为优秀的人才。
这部电视剧生动再现了一群胸怀大志的爱国青年,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为挽救破碎的山河而努力奋斗,看那个年代的年轻人令人感觉到一种力量。回头再看看现在的年轻人,主要是我们这代80后。在生活上,我们这代都是独生子,全家都围着一个小孩转,什么也不用干,不用想,使小孩的独立性很差,以至出现了大学生不会自己铺床的一些笑话。在性格上,由于从小是家庭的中心,只是觉得我最重要,不管别人的感受,要么就是性格孤僻无法与人沟通,与别人相处不来,不理智,不成熟。再说读书,到了学校立即被各种升学考试所压,要考名牌,考高分,不停的练习枯燥的习题,僵化死板的不停的练习,思维不再活跃,人也失去了活力。这就是学到最后的结果,无怪乎现在的学生那么多有抑郁症,做出跳楼自杀那些事情。
而他们那个年代,很早自己就开始独立,开始成熟,开始思考,开始学会承担。他们那群年轻人更是相互友爱,关系极其融洽,大家不仅仅是同学朋友,还是战友,那种很难拥有的坚实的情感。在学校,学校对学生自治的引导与鼓励,对学生意志、体魄磨练的重视和支持。开阔思维,老师是倾心用最合适的方法去培养人才,因为杨昌济说:“自古大才乏通才,自古大才少全才,我们又何必强求一个对理科缺乏兴趣的学生要门门全优呢?”理科偏差的XXX才得以专研自己的兴趣所在,努力的读自己喜欢的书,为将来储备能量,去救祖国。说到读书,在和平年代的今天,读书就谈不上什么救国救民了,读书是为了开阔一个人的思维,增强一个人的修养、风范和气质,明确了读书的目的,读书就不再是件难事。总而言之呢,这部电视剧不仅给现在的年轻人一个榜样,而且其中老师的教育也对今天的教育有很好的启发和参照作用,给人的思考很多。
恰同学少年读后感范文800字(二)
梁启超先生曾说过:“今日之责任,全在我少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非常喜欢这句话,将这句名言定作了我的座右铭。而这句话是我从《恰同学少年》这本名副其实的好书中得知的。
每每看《恰同学少年》,心中便总会热血沸腾、心潮澎湃。这本书朦朦胧胧地激起了我的理想与斗志。在这本书中,我才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师生情谊,什么是真正的胸怀天下,什么是真正的豪情壮志,什么是真正的同学情深……
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在书中出现,而这些人物都是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青年。像喜欢刨根问底的XXX,遇事往往深思熟虑的蔡和森,常常一鸣惊人的萧子升……但深受我喜欢的便是伟大的领袖——XXX了!一提起他,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XXX在遇上困难时那左比右算、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模样,眼前仿佛掠过XXX在球场上那百战百胜的英姿,心中徘徊着XXX对易永畦同学卧床不起时无微不至照顾的身影……一次次想起,便不由自主地佩服起来。
俗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XXX也不例外,他的缺点便是太性急、太冲动了。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他驶向成功的彼岸。
“趁着这满山夜色归你我所享,烈风骤雨中,凌其绝顶,一览众山,岂不快哉!”就是这句话吸引了我的心与XXX和蔡和森一起在雨中奔跑着。他们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是如此豪情,是如此快活。他们两人仿佛两个狂野的战士,完全融入了雨中的自然。使我也情不自禁地想融入进去,尝尝那妙不可言的感觉,想必那感觉一定如蔡和森说的那样——“风,浴我之体!雨,浴我之身!烈风骤雨,浴我之魂!”顿时,青年们在高山之上那充满自由力量的长啸狂呼声使我震撼不已。
XXX是个非常勤奋的人,他的老师——黎锦熙曾说过XXX是师院中睡得最晚起得最早的人。由此可见他是多么勤奋,一分一秒都不放过。他曾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他那优异的成绩是他的无数滴汗水换来的——他只要一有不会的问题,便立刻向同学与老师请教。就连睡觉之时,他手中还抱着一本书呢!在他书上那密密麻麻的笔记见证了他脚踏实地的学习态度。书上的评语与心得,字字刻出了他对学习的孜孜不倦。他不仅热衷于学习,也十分酷爱运动。一年四季,不管是狂风暴雨,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是寒风呼啸,他都始终锻炼着自己。我想,就是因为如此,XXX才会既富有丰富的知识也有强健的体魄,为革命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他,从古人的“程门立雪”到“袁门立雨”,用自己的诚心感动了老师,也感动了我。他,天天坚持洗冷水澡,以此来锻炼身体,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
XXX为了自己的理想所奋斗,并且他成功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谁知道今后就不是你我之辈呢?所以就要从小开始奋斗,因为我们知道——少年强则国强!
恰同学少年读后感范文800字(三)
“天穹高高鸿雁飞,书院深深松竹茂,晓雾重重盼日出,大地茫茫风雨骤……”多么洪亮的充满激情的歌声啊!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这首歌吧,这就是今年热播的红色青春励志偶像剧《恰同学少年》片尾曲。恰同学少年——就是正值青春年少、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这部电视剧讲的是XXX、蔡和森、杨开慧、向警予等人年轻时发生的故事,他们一起学习,一起探讨,一起克服困难,一起为了远大的志向而努力。
少年时期的XXX性格倔强,进入湖南第一师范后,他遇到了许多跟他有共同志向的朋友,还有开明通达的孔昭绶校长,循循善诱的杨昌济老师……XXX和同学们做了许多了不起的大事,他们办工人夜学,进行军训,组织读书会……最让人惊心动魄的是他们仅凭两百多人的学生军,在当地少量警察的配合下,赤手空拳智斗三千北洋溃兵,缴获了大量枪支。第一师范的老师和学生一致公认:XXX浑身是胆!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与剧中那些让人敬佩的“恰同学少年”比起来,我很惭愧。他们面对困难毫不退缩,迎刃而上。他们是那么有志向,是那么爱思考,是那么坚强勇敢。而我呢?我害怕面对困难,不肯吃苦,独立生活能力也不强,我真的自己感到难为情。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很多,变得有责任感了。剧中的XXX和他的老师同学以及朋友,是那么深深地爱着中国,那份浓浓的爱国之情一直在感动着我。记得剧中XXX和同学们一起慷慨激昂地朗诵着——“……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只要想起剧中那令人振奋的学生们齐声朗诵的壮观场面,那豪迈有力的话语,似乎就在我耳边回响!我要把“少年强则国强”这句话深深地刻在心里!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3
少年强则国强——《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文/章珂语。这部作品以XXX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的求学生活为主线,充分展现了XXX、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优秀青年为追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以前中国是那么弱小。让许多中国人在这片国土上没有安全感。安全感从何而来?一切都源于少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
而且我还发现,以前的女孩子不太能上学,只有那些富人家的女孩子,才有可能上到学,大部分呢,都去给别人家做丫鬟来维持生计,从中就一个小姑娘,名叫阿秀,她是刘俊卿的妹妹。他的父亲是摆臭豆腐摊的驼背。他的父亲和妹妹未能够供刘俊卿读书,父亲一狠心把女儿卖给别人家当丫鬟。可刘俊卿竟然不珍惜,还把妹妹赚来的那一点点工钱,用来买了一双锃亮的皮鞋。到校门口的时候,刘俊卿把行李从他爸爸的肩上拿下来,自己扛着行李朝前走,两人拉得老远老远。校长问他,这是他的什么人?刘俊卿却说,这是他顾来挑行李的。
看到了刘俊卿,我便觉得,这真是我看到的最不知道感恩的人,一点都没有羞愧之心和感恩之心。如果把刘俊卿换做是我,我绝对会非常非常的珍惜,这一点点的读书机会和时间,我会用来更努力地读好书,不会注重自己的外表,我认为,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
当然,里面的主人公是我们的开国主席XXX。他小时候也有做得不太好的地方,比如,脾气十分倔强,很要面子等。但他十分爱看书,只要捧上一本书,就停不下来。他还有一个好习惯,就是他喜欢把报纸上面的那些边边角角,剪下来,用来做笔记,只留下那些报纸上有字的部分,而且他不懂就问,见谁都问,他认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看的书,你一翻开来,就会发现根本就分不清,哪些是他写的字,哪些是书上本来就有的字。因为他这个原因,原借他书的人,借了一次书后,都不肯借给他了。
当然,XXX的成长,不仅仅是因为爱看书,还得益于包括严格的家教和帮助他的老师。袁吉六、杨昌济等老师都非常喜欢他。XXX读书时偏科,他喜欢的科目,就学得特别好,每一门功课第一。不喜欢的数学、画画、音乐等科目,都是倒数第一。在上音乐课的时候,XXX一开他那个破嗓子,嗓门大得就连隔壁教室的学生都听得见,太难听了。在上数学课的时候,XXX就拿出课外书,在桌子底下偷偷地看。在上美术课的时候,老师要求画半壁见海日,他画了一条横线,一个半圆,就算是半壁见海日了,每次第一个交了之后,就开始看书。老师们都拿他没有办法。校长孔昭绶,也特别喜欢XXX,要求他喜欢的科目就一定要考全校第一。不喜欢的科目,必须要考60分以上就可以。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自己也需要加把劲了,有这么多老师喜欢我,我千万不能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从今天开始努力学习还来得及,加油吧!我要牢牢记住这句话,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4
正值寒假,忙里偷闲的我在书海中徘徊,又重新拾起一本散落在记忆深处的书——《恰同学少年》
这本书之中,既有着萧子升,XXX的真挚友情,也有王子鹏和阿秀超越封建的爱情;既有我们中国的青年敢以天下为已任的抱负与情怀,也有封建政府统治下社会的腐败和黑暗......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是《恰同学少年》的主人公之一XXX在长沙求学时作的《沁园春·长沙》中的句子。这首词气势宏阔,展现了XXX改造旧世界,创造新天地的远大志向
回首看《恰同学少年》,XXX、蔡和森等人对知识的渴望,对正义的支持,也正体现了他们作为新青年过人的胆识和气魂。
就拿其中一个片段来说吧!XXX和同学们在陶斯咏家的印书厂中,将教育局给学生发的《洪宪圣谕》调包成了进步书籍《梁启超等先生论时局的主张》。后来,在"拥戴洪宪皇帝登基大会"上,被称为"屠夫"的汤芗铭恼羞成怒,下令搜捕XXX等人。面对着生死抉择时,XXX毫不畏惧,把“逆书”往自己床上一堆,大义凛然地把责任揽到了自已身上,这就是英雄的胆魄!
再看看现在的我们,一只老鼠都能把我们吓得四处探藏,还谈什么胆识与气魄?还拿什么回报社会,造福百姓?
《恰同学少年》里的人物,每一个都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努力。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违背他人的意愿呢?
《恰同学少年》,给我的感触很深。
作者黄晖曾说,这本书中,都是“老师怎样教书育人,学生怎样读书成才”的大道理,但我却不这样认为。
我认为《恰同学少年》塑造了湖南第一师范这样一个先进的思想圣地,展现了XXX等一代人的学习生活,和杨昌济、孔昭绶这样的优秀教师形象,是最适合我们阅读的一本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
品完这部书,我感到书中的一幕幕仍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似乎是书中内容的感触吧!合上书后,我竟也提起笔,写下了这样几句话: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这既是对这本书的一个感悟,也激励我自己要时刻努力,为追求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让青春无悔,让梦想高歌!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5
一部《恰同学少年》展现了XXX湖南一师五年半的求学生涯,同时也引发了大家对当今教育问题的深思:学生为什么要学习?学生该怎样学习?学生应该学习什么?教师该怎样教育学生?教师该教给学生什么?教师该如何评价学生?学生学习是否就该为了一张成绩单?
每天晚上八点打到央视一套,专心看着《恰同学少年》,胸中那一片蛰伏的***一次次的被这一群年少的伟人点燃着、感染着。他们高声吟诵着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他们将自己的命运与中国的命运紧紧相连,他们将改造旧中国,改变国民命运当成自己的责任,XXX、蔡和森、陶斯咏、向警予、杨开慧、萧子升、萧三……一个个意气风发、激扬文字,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一生的抱负,在一群开明的教育改革家杨昌济、孔昭绶等老师的教导下,奋发图强,修学储能,潜心学习、相互探讨,于无字句处读书,在时局动荡中寻找中国的出路。
因为他们生于乱世,中国之大竟无一处可以使人安心读书,所以他们只能为了去开创一个新的天地,而储能,而读书。
现在,生于治世的同学少年,我们为什么要读书?问一下教室里的莘莘学子,答案倒也五花八门,“为了考上重点高中……”“为了将来找个好工作……”“为了让爸妈高兴……”“为了考个好分数,得到爸妈许诺的电脑……”“为了…为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呀,为什么要读书?每个同学的答案也许不尽相同,甚至随着年龄的增长想法也会改变,但是为什么要读书,却是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观,甚至影响一个人的人生选向的重要问题。“志于斯,恒于斯,成于斯”,作为同学少年,应该考虑这个问题。
XXX在一师读书的刻苦是出了名的,别人下棋娱乐时他在教室里读书,别人早已安然入睡时,他在锅炉房借光读书……买不起书,他就在书店里蹲着读《达化斋书录》;穿着一双露着十个脚指头的布鞋出出入入,他从来没觉得寒酸;当杨昌济老师给他一元钱让他买一双新鞋穿时,又被他在半路上换了一本《西方伦理学》……博览群书,饱览群书,读书笔记、注释写的比原书还多,这种读书,更确切的说应该是“吃书”――将书的内容都“吃”到肚子中去了,烂熟于胸。XXX的读书速度是快的让人吃惊的,当杨昌济先生将自己译著的十几万字的手稿《西方伦理学史》借给XXX看时,XXX隔了一周就将书还给了杨先生,以致杨先生误会他没有认真看书,而当他听到XXX解释并说将书抄了一遍时,更是直到亲眼看见方始相信。“修学储能,先博后渊”这是杨昌济指给XXX的求学之路,而XXX读书更善于融会贯通,中西合璧,将西方伦理学与中国老庄、孔孟、程朱之学相比较得出了本源同一的结论,一番高论令杨先生同样叹服。而更重要的一点,是XXX善于从社会观察与实践中学习,善于通过从同学之间的讨论中学习,学以致用,活学活用。这就是当年的XXX是如何学习的,现在的同学学习中不乏挑灯夜读,狠下苦功的,但是仅仅这些够么?比较之下,应该知道作为学生该怎样学习。
人们都知道,XXX是存在偏科的,数理化科目很差,甚至都到了不及格的边缘。但是杨昌济说的好:“自古大才乏通才,自古大才少全才,我们又何必强求一个对理科缺乏兴趣的学生要门门全优呢?”的确不错,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对学科中的某一方面产生浓厚的兴趣之后,其他不相关的内容自然不会再去过分关心,那样对他来说仿佛是分散了精力,浪费了时间。当然,在这儿我们不是说理科不重要,或者说某科不重要,而是针对了我们的教育机制,本身要求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全才,乍听上去合情合理、尽善尽美,但是仔细推敲一下,真的就没有人对此产生疑问么?真的韩寒就不如各门功课都差不多,但总分却比韩寒高许多的同学么?陈景润固然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好老师,但他的贡献比起那些称职的老师差么?同样在现在的学习中,又有多少学子存在偏科问题,老师、父母在尽力的对他们进行不科、纠正,但是有成效的有几人?理科好的终究还是理科好,文科棒的终究还是文科棒,没听说有几人能成为文理全优的“全才”的。这也是我们当下该如何正确对待学生偏科的问题。当学生知道努力学习之后,“该学什么”这就成了他们人生选择中的大问题了。
在那个时代,俭朴为修身之本。当蔡和森看到刘俊卿和王子鹏吃着家里送来的好饭而将学校发的伙食倒掉时,蔡和森愤怒了,因为有多少人正在忍饥受饿……当刘俊卿耻笑蔡和森捡剩饭吃时,徐特立老师走了出来,无声的从蔡和森的碗里拿起半块剩窝头,从容的塞入嘴里吃了起来,并笑着说:“真香啊!”,蔡和森被感动了,蔡畅被感动了,所有在场的同学被感动了,无言的批评使刘俊卿顿感无地自容,这就是“身教胜于言教”。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6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热血沸腾。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五月七日明国奇耻》这一篇。
这个故事体现了以XXX为首的革命青年在列强面前,*口面前决不低头的大无畏精神。湖南总督汤乡铭让一师的学生为袁世凯的亲日行为写贺词。这对于每一个爱国的中国人简直就是奇耻大辱。XXX听到这个消息后,对袁世凯等人的卖国行径更是深恶痛绝。他发动学生用手中的笔讨伐袁世凯,并将这些檄文装订成书。然后奋笔疾书为这本书题词:“五月七日,明国奇耻。何以报仇?在我学子。”正是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鼓舞XXX等革命青年为推翻旧中国建立新中国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他们用热血和智慧创建了伟大的新中国。
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新时代,但XXX等人的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无论是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我们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而改变这一切的重任就责无旁贷地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所以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争取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7
恰同学少年》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一部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以XXX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为主线,充分的展现了以XXX、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这篇文章以开始不被关注,到后来在观众中,尤其是青少年观众中产生了空前强烈的反响,网络上好评如潮。像XXX他们一样,经历了一个很大的转变。XXX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的三伢子,到成为伟大的职业革命家,做过教师,做过校长。蔡和森,从富有的家庭到贫困的家庭,再从第一师范的学生走到中国无产阶级杰出的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早期卓越领导人之一。这一切体现了他们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值得我们向他们学习他们这种伟大的精神。
《恰同学少年》不止讲述了少年,更讲述了老师。杨昌济、开明的第一师范校长――孔昭绶、方维夏、黎锦熙、袁仲谦等优秀老师,讲述了老师的伟大。
如果可以穿越时空,多愿意回到他们那个时代, 那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心中不免有些遗憾,无法去感受那伟大的时刻。
没有那个人天生就那么聪明,他们也努力过,累过。()记得XXX的数理化、音乐、美术就学的不好,一次他还画了一幅“半壁见海日”,大家笑他画的有趣,数学学得不好他也会努力,他学的时候“萧三”曾对他说:“第一遍你错七道,第二遍你错六道,第三遍你错五道,你说你怎么得了!”这句话充分表现了XXX学数学有多么困难,可是他还是那么努力的学习,真是我们伟大的榜样。
《恰同学少年》这部书,其中的'曲折剧情让我赞叹、感慨,更是为一代伟人的豪情壮志感到敬佩、为他敢作敢为的精神深深打动、为他敢于冲破旧势力、旧习俗的精神所折服。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8
《恰同学少年》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一部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以XXX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为主线,充分的展现了以XXX、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这篇文章以开始不被关注,到后来在观众中,尤其是青少年观众中产生了空前强烈的反响,网络上好评如潮。像XXX他们一样,经历了一个很大的转变。XXX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的三伢子,到成为伟大的职业革命家,做过教师,做过校长。蔡和森,从富有的家庭到贫困的家庭,再从第一师范的学生走到中国无产阶级杰出的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早期卓越领导人之一。这一切体现了他们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值得我们向他们学习他们这种伟大的精神。《恰同学少年》不止讲述了少年,更讲述了老师。杨某某、某某的第一师范校长———孔某某、方某某、黎某某、袁某某等优秀老师,讲述了老师的伟大。
如果可以穿越时空,多愿意回到他们那个时代, 那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心中不免有些遗憾,无法去感受那伟大的时刻。没有那个人天生就那么聪明,他们也努力过,累过。记得XXX的数理化、音乐、美术就学的不好,一次他还画了一幅“半壁见海日”,大家笑他画的有趣,数学学得不好他也会努力,他学的时候“萧三”曾对他说:“第一遍你错七道,第二遍你错六道,第三遍你错五道,你说你怎么得了!”这句话充分表现了XXX学数学有多么困难,可是他还是那么努力的学习,真是我们伟大的榜样。
《恰同学少年》这部书,其中的曲折剧情让我赞叹、感慨,更是为一代伟人的豪情壮志感到敬佩、为他敢作敢为的精神深深打动、为他敢于冲破旧势力、旧习俗的精神所折服。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9
《恰同学少年》精彩却不乏真实,步步进步也不缺失败。
XXX;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为代表的优秀青年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的故事……XXX在那个年代就是一个有天分、有活力、有个性,同样也不乏今天普通年轻人那样不成熟的缺点与毛病的普普通通的青年学生。
《恰同学少年》不要求哗众取宠的镜头,所有场景都处理的很平实,有一种以假乱真的感觉。
《恰同学少年》表现伟人的求学生涯,这一群历史人物本身份量就很重,恰好是16、17岁到21、22岁左右的年龄,在进学校之前,都是普通的农家子弟和平民子弟,他们追求新潮的思想、追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他们的身上充满了朝气,充满了青春的活力,给予年轻人一种激昂的活力。尤其是近几年来,国产的所谓的青春偶像剧和日韩偶像剧冲击着屏幕,他们真正给年轻人能给带来什么样的启迪呢?比我们《恰同学少年》剧中的主人公所追求的相距太远了。在物质文明发达的今天,人们,尤其是的年轻人,更加追求精神上的富有,而把他们这种时代风貌用青春剧来表现,应该说是最好的一种形式。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读完了《恰同学少年》。它讲的是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XXX、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恰同学少年给了我太多的感慨,我感慨XXX的胆识,蔡和森的睿智,刘俊卿的懦弱。
我觉得造成他们不同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老师和朋友。想想看,如果没有一位有新思想的好妈妈,蔡和森也许只是一个吃家产的少爷;如果没有一位帮他的好妈妈,XXX也许只是一个小学徒;如果没有孔昭绶对“天才”的格外照顾,也就没有XXX后来的伟绩了。如果没有蔡和森的支持,也许王子鹏永远只能当一个娇气的大少爷。
一个人的能力固然重要,但没有了身边的人的支持有何成大器?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再厉害的天才没有他人的协助也只是独杆司令一个。而独杆司令是无法获得大的成功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就拿纣王来说吧,纣王没才?不,他很聪明,那他为什么会失去他的天下呢?因为他的残暴使那些协助他的人纷纷远离,于是,他失去了他的天下。
回首历史长河,有谁的成功没有别人的帮助?再拿现在来说吧,为什么现在那么讲究人缘?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拉拢自己的人际网?因为没有人可以十全十美,没有人支持你,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让我们有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10
本书以XXX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XXX、蔡和森、杨开慧、向警予、陶斯咏等那一代人的学习生活,同时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的形象。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任何青春偶像在他们面前都会黯然失色。同时让我们感受到了毛主席童年时的童真童趣、懵懂无知,一个仿佛与我们认识的那个主席判若两人。儿时的顽皮又有那么一点固执,长大后追随着自己的信念成为了国家领袖,使我不禁暗暗称奇。
轻轻合上这本书时,我比较我曾经了解的毛主席,觉得多了一点亲切感呢!他们互为最真挚的朋友,长大后凭着相同的志向而为革命出了最大的努力,成为了对社会有用的人,这真是一种奇特的缘分。知音难觅,遇到了也不一定能珍惜,人这一生能获得良师益友是莫大的荣幸,为了同一个可造福于社会和人们的目标有不同的人在努力……这些人才是真正忧国忧民、心存国家,值得人们拥戴于敬重的英雄。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11
《恰同学少年》这个书名字就很新颖,老师也极力推荐,这是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很想了解书中人物的学生年代。
现在,我看到了第八章,可已经被XXX、蔡和森、萧子升等人的精神所打动,他们不怕强权的胆识和爱国的热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钦佩杨昌济、孔昭绶这些教书育人的优秀园丁。XXX的豪迈、蔡和森的冷静、萧子升的儒雅……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给这部小说增添了各种色彩。
空城计、和敌人谈判……这些惊心动魄的事都能体现出他们是多么勇敢,没有像他们这样的英雄人物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的中国。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把枪,那他们就是枪上的子弹;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虎,那他们就是虎的牙齿。“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他们就是最富有的,最强壮的,因为他们有寻求真理、奋发向上的斗志;有“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和热情;有改造中国、富强中国的雄心壮志。
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追求理想的执着,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我想这也是他们成功的原因吧!
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篇12
这个寒假,我看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最喜欢第29章男儿蔚为万夫雄这一章。
19xx11月18日,北洋军阀、湖南督军傅良佐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溃军败往长沙,此时已到了猴子石。就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全体学生撤往东面的阿弥岭时。XXX用自己的智慧,分析了当前的局面。成功的令溃军离开了长沙城,并且还得来了千把枪。
比起XXX,我们可差多了。XXX的能力和定力都是我们做不到的。我们顶多也就是遇到危险不会慌乱而已,不仅不像XXX遇到危险沉着、冷静、镇定自若、面临危险时浑然不惧,而且还左跑右跑,给人不是一种班级的感觉,更不用说面对有一只武器的军队了。
特别是在第10章里面,XXX教书的方法给我很深的印象。把一个字拆分成一些令人熟悉的部件,从记住这个字。比如香喷喷的香这个字,他把香拆成日跟禾这两个为人们熟知的字,从而让那些不识字人记住这个字。在第27章里面,XXX又因为工人们根本不识字,又搞了一番特别新鲜的举动:把长沙里面最受欢迎的花鼓剧目改编了下。让那些不识字的人们知道,晚上可以去找他学习文字。
我希望我能像XXX那样勇敢,对社会性学科学习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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