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梦》读书笔记
《狼王梦》读书笔记(汇总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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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读后感以前在我的心目中,狼是**的。但是读了《狼王梦》这个故事之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狼王梦》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在浩瀚的草原上,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可是在向狼王挑战的前一天,黑桑被一头野猪杀了。
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四只狼仔。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紫岚决心把自己的遗只狼崽变成新一代的狼王。“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
”母紫岚抱着这样的心愿,开始训练自己的孩子。紫岚首先训练黑仔当狼王,因为黑仔像黑桑转世。可是命运好似在开玩笑,黑仔被一只可恶的金雕吃了。
于是紫岚又开始训练蓝魂。但是命运又一次和齐岚开了个玩笑,蓝色的灵魂被野兽杀死了。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
可是双毛从小就瘦弱。于是她就把母爱收起来,对双毛又打又骂,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没想到双毛又被老狼王打败了。紫岚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
盼望着媚媚生下来的孩子能成为新的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紫岚愿意牺牲自己的青春,甚至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读完了《狼王梦》这个故事,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记得我刚开始学琴的时候,很不专心。每次弹琴的时候,我就一会儿干这个,一会儿干那个。
当我妈妈看到我时,她关掉了她最喜欢的电视,每天晚上陪我练钢琴。我练不好的地方,妈妈会指点我,告诉我怎么正确地弹奏。我妈妈经常告诉我,既然我们练习了,就应该把钢琴练好,但我们不能半途而废。
在妈妈的陪伴下,我现在的琴弹得越来越好了。
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什么都牺牲了。我们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才,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这样的母爱真是太伟大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龙港区实验小学
六年一班田欣玉
在我小时候直到现在,一直以为狼是残酷无情,**冷血动物,但在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对狼有了一种新看法。它们也有梦想、有爱和竞争。
在广袤的加玛尔草原上,失去伴侣黑桑葚的狼妈妈齐兰,在与猎犬的搏斗中,生了四只幼崽——黑崽、蓝魂、双毛和媚兰。这便是故事的开端。
为了让小狼崽们成为“狼王”紫岚付出了许多心血,同时也受到了多少痛苦和折磨。为了让幼狼成为狼王,紫岚不遗余力地让幼狼成为优秀的狼。无论方式多么极端,无论过程多么艰难,紫岚都没有放弃。
然而,事实是残酷的。虽然志兰努力了,但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孩子一个个倒下,希望一个个对现实幻灭。
爱、希望、梦想和生活贯穿于狼的精神世界。
或许紫岚残酷,但“狼道”和“母爱”,让我们懂得了爱是有分寸的。但正因为狼的世界是残酷的,只有经过残酷的训练,我们才能从以强者为王的狼的世界中生存下来。所以狼妈妈为他们的孩子做一切,甚至牺牲。
紫霾就是这样,最后为了保护媚媚和刚出生的狼崽,惨死在战斗中,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母亲也是为了我们成为生命中的龙凤,只有为了我们的孩子赢,过我们想要的生活,让我们不要被欺负。最后,更是满头白发,都是为了我们。
母亲的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狼王夢讀後感
《狼王夢》讓我更客觀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紅帽》裏那可惡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惡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傑,是一種非常智慧的動物。聽啊,那凄厲蒼涼的狼嚎,唱響一曲曲生命的贊歌。
《狼王夢》是著名動物小說家沈石溪的作品,講述了一個令人爲之動容的故事:母狼紫岚爲了完成公狼黑桑當上狼王的遺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對狼崽展開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願,她一次又一次地失敗,四隻小公狼也相繼死去。
無奈之下,她隻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孫身上,爲了狼孫的安全,她與金雕同歸于荊
在我們眼中,狼是殘暴的,冷酷的,狡詐的,“狼心狗肺”、“狼狽爲奸”從這些成語中,就可看出人們對狼的痛恨與厭惡。可是,讀了《狼王夢》後我才發現,人們誤解了狼,攫取與掠奪是狼的生存法則,冷酷與絕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殘忍與狡詐也是一匹出類拔萃的狼才擁有的“财富”。
我很欣賞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她極力壓抑着自己的母性,不去觸動她内心最柔軟的地方;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極力掩飾着自己,擺出一副嚴厲、冷漠的樣子,你難道會覺得這是狼的六親不認嗎?如果人類也懂得“六親不認”的話,恐怕也不會培育出那麽多嬌滴滴的、經不起一點兒風吹雨打的“溫室花朵”了。母狼紫霾让小狼提前意识到生存的艱難,體驗競争的残酷,欣賞不屈不撓的坚强风范,讓他們獲得勇气和财富,一步步成爲狼王!
現在的人類,對自己的孩子,也要懂得狠心,把自己的愛轉換成另一種能助他們成大器的情感,長大後他們會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狼王夢》,一個邪-惡卻輝煌的夢,一個悲慘的奮鬥過程,一段悲壯的生命沖刺!
我原來一直以爲狼是一種兇猛而又殘忍的動物,可自從讀了沈石溪寫的《狼王夢》這本書之後,讓我對狼有了全新的評價。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機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驚的是,爲了在惡劣的環境下求得生存,平時弱肉強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變得相互團結。
《狼王夢》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讓自己的狼兒奪取王位,不顧一切,千方百計,竭盡全力,雖然希望一次次變成失望,孩子一個個死去,但它沒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我喜歡紫色的薄雾,因爲它偉大而強烈的母爱让我感動。我不喜歡紫色的薄雾,因爲做一個狼王是一個夢想,它把孩子们一個接一個地推向终点。 《狼王夢》中有很多地方寫到了深沉的母-子之愛,而無間的親情和溫柔,在狼的世界裏卻表現爲無奈的殘忍。
文中有一段我現在還記憶猶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溫柔都凝集在舌尖上,來回舔着藍魂兒潮濕的頸窩,鍾情而又慈祥,藍魂兒被濃烈的母愛陶醉了,狼嘴發出嗚嗚惬意的叫聲;突然間,紫岚(母狼)一口咬斷了藍魂兒的喉管,動作幹淨利索,迅如閃電快如風,隻聽得咔嗒一生脆響,藍魂兒的頸窩裏迸濺出一汪滾燙的狼血,腦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裏,氣絕身亡了。”每次看到這裏,我都兩眼淚水,既可憐小狼藍魂兒,又爲母狼紫岚忍痛割愛感到悲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你看过吗?相信你会和我一样,一旦看上了就会爱不释手。这些小说讲述了一些生命、自然和动物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狼王梦》中的紫岚为了让她的儿子们成为狼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没有成功。她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只好把希望寄托给她的女儿。为了让她的女儿成功地抚养小狼崽,她和曾经让黑仔惨遭毒手的大雕同归于尽。从中我感受到了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我也有一个温暖的家。爸爸是一头大黄牛照顾全家,妈妈是一头奶牛,哺育我成长,而我呢,是一只小蜗牛,拉着爸爸妈妈的手一步步长大。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父亲的爱像一座坚固的大山,带给我安全感。平时他工作很忙,但放假时他会带我到外面玩。前年,他曾带我去爬五岳之一的华山,爬到一半时我有些爬不动了,爸爸鼓励我:“想做狗熊就别爬了。”我当然不想做狗熊,就一鼓作气地往上爬。
母亲的爱像无边无际的大海,我就像一叶小舟,在妈妈的怀抱里自由地航行。照料我生活的是妈妈,辅导我功课的也是妈妈。我最喜欢妈妈给我做爱心牛排,好大一块牛排,香喷喷的,配上美味的意面,味道好极了!这就是爱的味道。
爸爸妈妈很爱我,他们就像两把伞,为我遮风挡雨。在这爱的港湾里,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成长!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展现春的快乐的《笑猫日记》,夏的蓬勃的《暑假奇遇》,秋的多彩的《狼王梦》,冬的忧伤的《森林报》……其中令我感触非常深的要数《狼王梦》了。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感人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的,一只母的,最后一只却不幸身亡了。慢慢的,母狼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它觉得是时候要实现自己和黑桑多年没有实现的梦想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活得更好,不被别人侮辱。但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的三个孩子都相继死去了:长子黑仔死在了凶神恶煞的金雕嘴里,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富有心机的猎人手里,三儿子双毛却因和现在的狼王抢王位,被洛戛的一声吼叫而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让洛戛和众狼给咬死了。
儿子们的相继离去,紫岚十分难过,实现当狼王的梦也更难了。自己慢慢老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女儿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身上。
我无法想象动物们之间有多**,紫岚这个平凡的母亲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同胞的自相残杀,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强大起来,现在如果不狠心,吃亏的是他们。在狼群中,如果你不努力学习,很难生存。为了让他们的孩子更好地生存,齐岚对他们进行了魔鬼训练。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训练我的小儿子双毛。双毛很胆小,即使有饭也不敢上去抢。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很重。但是紫岚常常怂恿媚媚去戏弄和侮辱双毛。
有一次,媚兰抓住一只青蛙,让它的双毛在烈日下踩在上面。她既不能让它逃跑,也不能把它踩死。因为是夏天,炽热的阳光差点把双毛的毛给烧焦掉。经过长时间的魔鬼训练,双毛的野心终于被激怒了。在狼紫岚的支持下,他去和狼王洛戛作战。然而,双毛因为优柔寡断最终死在洛戛手中。
读到这里,我十分惊讶和疑惑,这可是紫岚的亲骨肉哦,怎么能下的去这个狠心呢?但我想,也许这是母爱的另一种表现。为了让它们更坚强,生存得更好,齐岚别无选择。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父母为了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变得强大,能够在当今这个现实残酷的社会上更好的生存,不断教育、鼓励我们,有的时候甚至会骂、打我们,但这何常不是种爱。
爱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是可以让一个人重振精神,继续努力奋斗的,世界上是因为有别样的爱,才会变得更加充实。不管父母给你什么样的爱,都记得和他们说一声:“谢谢你们!”
朋友在一家外企工作,同事间竞争非常激烈,她入职三年内见证了无数员工来来去去,而部门内最后只剩她一个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加班、出差、同事刁难都没有逼退她,她反而越过老员工抢先加了薪。我问她制胜法宝。
本以为会得到职场真经,她却说是跑步。每天早上5:30起床,去健身房跑8公里。一年四季都在下雨。不要给自己任何借口。她说,不要往下看8公里。三年来,两双跑鞋坏了,睡不着觉,但身体素质越来越好。她没有因为生病请假一次。她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耐力逐渐提高,抗压力能力越来越强。
更重要的是,每天早上挤地铁的40分钟里,当她看到周围同龄人惨淡的眼神时,她觉得自己赢了,站在了起跑线上。推开公司的大门,她看到了疲惫而肥胖的同事。她觉得自己赢的的不是年轻,而是毅力。她说,当我自律,人生无敌。
听过这样一句话:哪怕对自己有一点小小的克制,人也会变得强而有力。我对此深有感触。
做了近四年的职业写作人,我从自律中得到了太多好处:早上6点半起床、晚上9点半**的作息,给了我健康的身体和足够的精神。每天的运动,让我减掉了30斤的体重,守住了20岁的腰围。
严格的时间管理,给了我月写6万字、年读150本书、看100部电影的成长……我的人生发生了真真切切的改变,肌肉和骨骼变得强壮,一份时间有了双份的价值,耐力得到了锻炼,自信心逐渐地提升。我越自律,便越能感受到内心的强大,更想去深挖自己的潜力。这份约束,让生活走入一个良性循环。
我踏上的是从未被浪费的昨天;我要走的总是比今天更好的距离。我们羡慕那些能作出杰出成就的人,但你知道吗,他们并不都是天才,他们相信自律的力量。美国年轻企业家马克?
扎克伯格每年年初都有一个个人挑战计划,他全年都坚持这个计划。他曾经在清华大学用汉语言讲半小时,不是因为他天生的语言天赋,而是因为他相信坚持的力量,愿意努力工作。作家严歌苓每年都有一本高质量的书出版或上荧。
她在一次采访中说到写作秘诀:“聪明人,用的都是笨办法”。靠铁一般的意志力,30余年间,她每天在书桌前写作6、7个小时。
我们更应看到,自律给普通人提供的“逆袭”机会。自律,让一个人通过意志力,不断改正缺点,在积累的坚持中变得坚强有力。这是一个人面对命运,主动选择的竞争力。
你一定有过类似的体会。一个早起运动读书的周末,虽然给你即刻的挣扎,但在一天结束时想起,内心是充实的。而一个躺在床上煲剧的周末,虽然当下是快乐的,但睡前想起,内心却是愧疚的。
我们也可以这样看待一生。相信自律的人最终会笑到昨天,而肆意挥霍的生活只能让人在生命的尽头后悔。从20岁到30岁的10年间,我看到身边很多朋友的生活方式逐渐分化。
一类热忱追逐即刻的享受;一类面向未来,在**面前自律节制。人生在世仅数十载,为什么我们不选择容易一点的生活方式,而要如此苛刻地对待自己呢?因为,这十年让我看到:
不自律,终会向生活妥协。而自律的人则用行动来表达:当我自律时,生活无敌。
关于学***念。作者指出,学习像电脑一样在白纸上记录不是一个刺激互动的训练过程。笔者接受建构主义的概念,认为学习重建知识。在著作中的三个部分,作者不厌其烦的对这个观点进行了阐述和强化。
作者认为学***有知识背景的,学***据这个知识背景对需要学***是进行判断,选择是否接受新的知识,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与原有知识结构进行挑战,在冲突中吸纳新的知识,对原有知识结构进行重组,形成新的知识结构并以此循环。关于文化与环境背景。作者强调了这个观点,从生物学和社会学多个角度来强调背景的战略意义。
背景会促进也有可能排斥新的学习,也就是原有的知识结构会形成“学习墙”,如何突破“墙”需要借助“教”的技术手段。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从逻辑上对这个观点进行证明,只是不断的重复、阐述和强调。作者认为,教育者应该充分了解、尊重学***知识背景,扮演引导者、约束者、导演等角色来帮助学***破“学习墙”。
要创造环境来帮助小朋友加深印象。根据小朋友的背景,借助多**环境创造对知识点的不同体验,引发小朋友间相互的观点冲突,调动小朋友的兴趣,才能更好的帮助小朋友进行学习。学***程不是线性的,是波动的。
学***程是一个冲突、质疑、争论和接受的过程,学***都不是简单的过程。作者的观点得到了印证。在交流中,希望达到交流的效果,就必须对受众的背景进行详尽的了解,教学本身是一种交流,作者的观点在实际中得到了印证。
关于学***的波动性。越接近物理原型的理论感觉越接近科学的本质,作者用了波动性来解释学***程,个人觉得特别形象,有助于读者的理解。这个观点很有现实意义,当下付费知识、碎片化学习、网络直播、网络课程的概念和演绎层出不穷,快餐式学***盛行,任何真正的学***要经过一个冲突的过程才能够实现的。
我读过两本记忆方法方面的书,对于记忆来说的确可以有些窍门,但这种记忆不是知识,应付考试什么的可以,用来作为学***行的,知识要组织进了自己的知识体系才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学***得投机取巧,学***能够帮助学***教育者发掘学***机、突破“学习墙”、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来形成知识冲突、引发思考、引导学***墙而出,并不能帮学***考,也不可能像电脑一样写进学***大脑 。“墙”的形象比喻。
年龄越大,学***坚厚,这可能是造成成年人比青年更难接受新鲜事物的原因,因为成年人在经历中不断强化了知识结构,更容易对新的知识进行排斥和挑战,学***会成本对于成年人来说也相对较高,在动机方面阻碍了成年人接受新的知识。例如在老年人接受储蓄卡方面,首先就会担心资金安全,不相信冷冰冰的机器会吐钱,如果吐出来的钱不对怎么办,这些都会让老年人本能的排斥储蓄卡。
冲突是学***点。 只有引发冲突,在冲突中辩论思考,学***能够对原有知识体系进行审视、更新和重构。我们接受职能手机替代pc,接受屏幕键盘替代实体键盘都经历过这个冲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实现了学习,接受了新的知识,改变了我们原有的对互联网的认识,改变了我们对键盘的认识。
终于明白了这本书讲了个啥玩意:学***个人的事,学***能一个人学习。全书围绕着这两个观点展开。
尽管围绕的是两个,但其实核心论点只有一个:学习是……,也就是说与学***关的学***么才是最为核心的论点。第二部分共讲了四个事儿:
1.什么是学习;2.如何开始学习;3.
如何正式滴学习;4.学***一个人儿学首先,说什么是学习。焦尔当认为学******人的个体知识体系炼制的过程,或说学***我发问,学***现实对质,学***他人对质,学***我表达,学***辩,学***立网络。
所有的这些意思,已经在第一部分提到“先有概念”时暗示到了,学***个人的先有概念受挫而发生接受、塑造或者炼制的过程,这一个观念是焦尔当反复讲的,是本书的最核心观念。其次,如何开始学习。开始学***要动力与欲望的,这种动力焦尔当认为,要是内在的可持续的,要来自于学生主体,当然,切到好处的打动学生的教学也是一门艺术。
再次,如何学习。.学***想前提:焦尔当认为在学***要解构我们的“先有概念”,在这过程中常会遇到阻碍,阻碍有时在感性、理性、无意识层面。
他把这种阻碍称为“墙”。我们应该理解墙,它是思维的组成部分。2.
学***具包:形象化、具体化,包括角色扮演、比喻、类比、隐喻等,还有一个工具包就是建立模型,我不太会最后,学***一个人的事。这其实也在重申教师的重要性,也在重申交流的重要性。
因为学***着对“先有概念”的解构,而我们常需要在“先有概念”的操作下进行我们的行动,这是困难的,我们需要媒介。需要突破学***于处理的情境,过渡到一种对思想程序更广泛的调用上去,这是在突破局限,同时也是学***质。我的读书反思:
上次那位前辈说的读书法确实很好,但我觉得有点儿不适合我。因为每本书的写法不一,每个读书人的读法不一,这样导致笔记差别很大。我之前纠结过一段时间,现在整理了第二部分后,有些解惑了。
这本书可以从教师的角度做笔记,可以单从学***的角度做笔记,可以梳理学***在法国理论家那里的特点…一本书的内容所带来的侧面太多了,一种读书笔记法,其实不能涵盖,还是如同璠所说的,如水赋形。我上次其实想的,要把焦尔当说的所有话都会在某类,某某类中。发现他说话乱七八糟归不了,这就是我错了,我不知道我在找什么,我不知道这本书对我哪方面有用哪方面是枝节。
正如他所举的博物馆的例子,博物馆就是很多很多的答案,你没有问题或者没有主要的兴趣,要么你忘记它,要么在它里面忘记自己。我不要第一种,不要第二种。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大家都很熟悉,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看了这本书后给我感触很深,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一只死了,另外三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以及讲了这些狼的遭遇.
在书中,我觉得最可怜的一只狼是:一只叫黑仔的狼崽,因为他妈妈紫岚在他小时候很偏爱,一半奶水都是给他吃的,另外一半奶水再分配给其他三只小狼.可是黑仔在外面独自玩时,却被金雕给叨走,吃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狼的世界里尔虞我诈,都想狼王之位,让自己的子子孙孙传下去,但是,估计今天是我来当王,明天是他来当王了.狼的世界是奇妙莫测,狼并不是害群,因为“羊瘟”一来,只要是狼很快就可以解除“羊瘟”了,与狼相处一年半载,狼也会有感情,狼不是那种冷漠的动物.但狼也不意味就是好呀!就算他不是害群,但是他会捉羊,所以啊狼既不是害群,也不善良.之所以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 是因为在汉语字典里有许许多多的词语形容狼很坏.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的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出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在,当紫岚把狼崽们叼回窝时,第五只狼崽的生命被狂风骤雨夺走了,只剩下四只小狼崽。
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紫岚也有个梦想,把他的孩子们培育成狼中之王。在四只狼崽中,紫岚最关爱的是黑仔,因为黑仔和黑桑长得很像,而且黑仔的胆子很大,每一次紫岚捕食回来,黑仔都会在洞口等他,紫岚为这件事感到无比的担心。黑仔被饥饿的老金雕给叼走了。但是紫岚还有信心,因为紫岚还有蓝魂儿。蓝魂儿经过紫兰的`培养后,也成了和黑仔差不多的的大公狼了,但是不幸的是,夺山羊的时候,不小心中了猎人的天罗地网,结果蓝魂儿也丢失了自己的性命。
最后,紫岚大发雷霆,就和金雕战斗而同归于尽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我刚读完了《狼王梦》,被这个故事深深地震撼了。这是一个充满爱和悲壮的故事,原来动物的母亲是如此的伟大。
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都希望自己的子女们能成为狼王,结果,生下了四个小狼,公狼有黑仔,蓝魂儿,双毛,母狼只有媚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小狼们死去,媚媚也被紫岚残不忍睹地赶出多年居住的小山洞。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懂得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孩子有出息、出人头地,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可见,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爱子之情总是让人感动。狼也是有善良的一面,虽然它们猎杀动物,但是,狼也会保护自己的子女,用尽毕身的心血换来子女的美好生活。父母为了让小狼完成了它们的心愿,过程中遭遇各种危险,从而导致牺牲伤亡。但是,母亲并不放弃,尽管没有成功,这种坚强和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时妈妈的做法,它为了救蓝魂儿,牙齿掉了好几颗,满嘴鲜红的血。我认为它会在蓝魂儿临死前多陪陪它,没想到,在最危机时,紫岚毫不犹豫的把蓝魂儿的脖子!我认为它冷血,其实是他不希望蓝魂儿受到痛苦,在捕兽夹下哀叫。
这位貌似是一位铁石心肠,不会太爱自己的孩子的母亲原来是一位这么伟大,无私的母亲!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母亲就是一个暖水瓶,里热外冷。每个母亲都有一颗柔软的心,对用尽毕身的心血来换子女的美好生活。每个母亲从小到大都用心去教育和培养自已的孩子,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都对孩子严格要求。更希望自已的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将来能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要好好学习,报答母亲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被称为动物之王。曾获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奖等多项奖项。
这本书主要写的食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我想说到狼,你会说狼是一群自私残忍的食肉动物。不过,虽然紫岚很残忍,但它对自己的幼崽充满了母爱和期待。齐岚有五只狼。其中一个一出生就被无情的风雨冻死了。剩下的四只狼还活着。紫岚,母狼,决心把它们中的一个培养成未来的狼王,实现他父亲的愿望。
大狼仔叫黑仔,被紫岚培养成了一只健壮有野性的小狼,可是有一天因为一个意外,黑仔被金雕给吃了,伤心的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二宝蓝魂儿身上,不到一年时间,蓝魂儿被紫岚培训成了一头有勇有谋的狼,可是天不遂人愿,蓝魂儿中了猎人设的圈套,被紫岚亲口咬死埋了,悲痛欲绝的紫岚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三宝双毛的身上,把不自信的双毛培训成了充满霸气的狼,在双毛和狼王比拼的最后阶段,因为性格上的缺陷导致失败,被群狼吃掉了。年老体衰的紫岚被最后的孩子媚媚赶出洞穴,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偷吃,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道理,第一,就是我们要有梦想,然后付出行动,才有可能成功;第二,做事要选对方法,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第三,要有感恩的心。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在我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狼是**、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的这本书后,就感受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命、爱、梦想贯穿了狼的整个精神世界。
也许你会觉得紫岚太冷酷,但些的“狼道”却让我们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也是有分寸的。是依赖还是让妈妈放手呢?数学一直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每当我做不到的时候,我都会打电话给妈妈,但是妈妈每次都说:
“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挑战性了,而且这样做出来的题目也就记不住了。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一道题让我费尽心思在那里想,苦恼又心烦。可以慢慢等我冷静下来,仔细一步一步解决问题后,问题还是解决不了,这种战胜自己的感觉真的很美妙。
我想母狼紫岚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它要让它的狼崽们自己来赢得胜利。
当然,女狼齐兰对下一代也有无限的爱。对于下一代,它失去了伴侣,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当你想到爱,你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亲戚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有那么多人爱我。她们照顾我,照顾我,安慰我。
《狼王梦》的故事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1)
今天看了一本课外书,叫《狼王梦》。
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不幸死于野猪谷。紫岚很难过,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拒绝接受洛嘎成为狼王,紫岚决定培养一只小狼成为狼王。紫岚生了五只小狼,但不幸的是,一只雄性狼崽死了。小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最喜欢黑仔,因为黑仔太像死去的黑桑了。但是黑仔比普通的狼崽成熟得多。因此,由于黑仔的勇敢,他死在金雕爪下。紫岚后悔了,但她并没有心软。她想把蓝魂儿培养成下一代狼王。然而,蓝魂儿也死在猎人的猎兽夹下。因为紫岚以前太喜欢黑仔和蓝魂儿了,所以忽略了双毛。双毛看起来很颓废,比其他同龄狼崽小半个头。紫岚失去了一条腿,因为要培养双毛。然而,双毛最终死于自信。紫岚为了以后自己的'狼孙不会受伤,她和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精选阅读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例六篇)
文中富有魅力的文字触动了许多读者,阅读后的感受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思考人类的进步与发展。在众多文章中,经泡泡演讲稿编辑精选的“《狼王梦》读书笔记”无疑是其中最为出色之作,建议您将其珍藏起来以备下次阅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作者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常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紫岚极力偏坦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占最大的奶头,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似乎在以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但紫岚很放心,因为它已经察看了方圆十里以内所有的石洞、土坑等等,并没有其他的野兽,但它却忽略了来自天空的威胁。那是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外出时,发现了正在追逐一只松鼠的黑仔。但几经观察后,金雕惊奇的发现,附近并没有母狼!被饥饿驱使的它冒险般的俯冲下去,抓起了那只令紫岚自豪的狼崽,飞远了?紫岚悲痛难当,但它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输的气概。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春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一场暴雪让狼群又多聚集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臂豆腐腰麻杆腿,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被迫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冬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
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母总是给我讲小红小红帽和大灰狼的故事。听了这个故事,我盲目地认为狼是一种残忍的动物。但是当我读《狼王梦》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迦玛草原上,突然起了风,古老的河上飞沙走石,一只怀孕的母狼子兰与大白狗搏斗,生下了一只狼崽。她成了狼崽们的狼王。从一个绝对的美女,一个被无数公狼喜爱的紫霾,到一个断了脚彻底放弃婚姻,门牙断了几颗的母狼。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成了孩子们眼中的一只丑陋的狼。但是三只小狗相继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终于破灭了。当她把希望寄托在狼的孙子身上时,自己的女儿把它当成了一个人。为了保护她的狼和孙子不被金鹰吃掉,她和金鹰一起死了,从天而降。
母狼子兰的爱似乎很残酷,但它仍然非常爱它的后代。最后它为了保护狼和孙子甘愿牺牲,可见它的爱并不残忍。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都期待儿子成龙,女儿变成凤凰。我为他们报了很多补习班,孩子也经常抱怨,但仔细想想,你父母的做法也不全是为了你好!所以,我们不应该抱怨,不应该努力学习,不应该辜负父母的期望。
这个故事很感人,有些道理值得慢慢学习。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哪位母亲不想自己的孩子生活得轻松自在?哪位母亲不想自己的孩子幸福?但有时母爱并不只有温情,更有不断地鞭策和含着泪的狠心,这就是沈石溪的《狼王梦》给我最大的'体会。
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想成为狼王的遗愿,对狼儿进行残酷地训练,不顾一切、竭尽全力地想让狼儿夺取王位。但是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个狼儿分别死在了金雕爪下、捕兽夹下和狼王洛夏的嘴下。最后,紫岚自己也为保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狼王梦还没实现,留下了永久的遗憾。
紫岚是位怎样的母亲呢?我想,很难用一个词准确地来形容她。她爱她的孩子们吗?当然。在她刚生下三只狼崽,而还有两只在腹中未生出时,受到了大白狗的攻击,“它把四肢尽量撑开,护住腹下的三只狼崽免遭伤害;它紧紧勾起下巴缩起脖子,不让大白狗咬到致命的喉管。大白狗在紫岚的后颈窝连毛带皮咬下了一块狼肉。”这样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的,不是深沉的母爱吗?人们常把母亲比喻成老母鸡,而我们是躲在老母鸡羽翼下的小鸡崽,“任尔东西南北风”,母亲总会为我们撑起一方安宁的天地。
紫岚对她的孩子们狠心吗?当然。当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受伤,不能解脱时,“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样的残忍让人难以接受,但紫岚心中的痛又有谁能体会?
紫岚既然那么爱她的孩子们,又为什么那么狠心呢?她仅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吗?不。动物的世界本来就残酷而血腥,你不欺凌别人,别人为了生存也会来欺凌你。只有自己强大,才能为自己、为家人争得一席立足之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不也是如此吗?科技日新月异,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现在的大部分工作在不久的将来都可以由机器人替代。那时,我们要以什么生存呢?现在父母“逼”着我们学这学那,我们会抱怨,会不理解,会觉得压力山大。可我们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的羽翼,独自踏上社会,没有扎实地积累,没有学习的能力,没有一技之长,我们又拿什么去与别人竞争呢?
“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狼王梦这本书处处体现出了母爱的无私,母狼紫岚望子成龙不惜断了一条腿,可三只雄狼崽纷纷死于非命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母狼紫岚用生命作为代价,换来子孙的安全。
紫岚一共生下五只小狼崽,最后一只狼崽经不住寒风的袭击,永远闭上了眼睛。紫岚最偏爱老大黑仔,黑仔身上寄托着死去的丈夫黑桑所有特点,除了年龄,它们简直一模一样。
伴着时间的流逝,黑仔胆子越来越大,这天,紫岚外出捕猎,黑仔偷偷出来玩耍,没想到有一只金雕正在打着它的主意。金雕伸出利爪俯冲过来,投下一片死亡的阴影。尖利的爪子刺穿了黑仔的脑袋。
紫岚开始培养蓝魂儿,渐渐的,蓝魂儿可以与黑熊搏斗了,不幸的是,它在一次捕猎时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不忍心看着蓝魂儿这样饱受痛苦,把它亲口咬死。
要培养双毛可没那么容易了,它总被哥哥们欺负,而且紫岚总是偏向哥哥们。这给幼小的双毛心里形成了很难愈合的伤害。于是紫岚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它把家庭比作一个缩小了的狼群,紫岚扮演着狼王的角色,媚媚则扮演狼王的一个要好的伙伴。而双毛却只能扮演一个奴隶。终于,双毛野性大发,顺序颠倒过来。不仅如此,紫岚还因此断了一条腿。双毛终于哟勇气与狼王开战,他年轻力壮,很快把老狼王扑到,在这危急关头,身经百战的老狼王脑子不知动了哪根晶;威风凛凛的大叫一声,双毛呆住了,又马上仓皇而逃。被饥饿的狼群撕成脆碎片
最后,它把愿望寄托在孙子身上,为了保护对它已经不理睬的媚媚的孩子,于老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首先应该要把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以第一人称视角的紫岚为主角的母狼,来描述她怎么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第二部分就是以第二人称的我来描述大灰在马戏团里面的生活,所以我现针对第一部分来说以下我的感受。
紫岚想要他的孩子继承他丈夫未完成的遗愿当上狼王,于是开始了培训,先是培养最像黑桑的黑仔结果由于太信任黑仔,所以被金雕给叼走了。然后又开始培养她的第二个孩子,蓝魂儿。然而蓝魂儿被猎人的陷阱给捉住的时候,紫岚不得不忍心的将她的孩子给咬死。而最后的孩子双毛,因为先前紫岚对黑仔的溺爱,所以生性懦弱,没有当上狼王,反而被在位的狼王洛嘎给咬死了。最后紫岚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也没有得到,反而浪费了青春和时光。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就是紫岚的报复心和仇恨心太强大了,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忍心对自己的孩子下毒手,忍心对自己不负责任,所以导致了自己完全可以有好日子过,结果变成了过着地狱般的日子。要是我是紫岚的话,我就会好好的过着日子,不会去当什么狼王之类的,名誉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生活的有意思,有意义就好了!
我现在来讲一讲我对第二部分的感受,大灰是一只狼狗但他的祖先有着狼的血统,所以他经过了在警校的训练后,没有人要他,所以他只好到马戏团里面去,但是因为人对狼有偏见,所以训练师川妮不喜欢他,所以川妮喜爱的动物哈巴狗,怎样欺负大灰,川妮都置之不理。大灰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渡过生活的。
有一次,西双版纳的人邀请他们马戏团去演出,结果半路车坏了,司机去购置装备,剩下川妮一个人在车旁,突然有两只云豹出来了,要攻击川妮,哈巴狗,狗熊那些动物呢都没有能力去跟云豹战斗,只有大灰才可以,可是大灰被铁链拴住了脖子,没办法脱身,而川妮又吓个半死,打不开铁链,情急之下,大灰竟然使用蛮力摆脱了铁链,但是大灰也受伤了,接下来,大灰和云豹打的难舍难分,按常理,云豹是干不过狼的,但是大灰的之家被修剪了,嘴巴被嘴罩罩住了,所以狼最有杀伤力的武器全部都没有了,但是大灰利用智慧,在云豹攻击的时候,让云豹顺势把嘴罩取了下来,于是大灰一下子就把云豹赶跑了。
但是大灰受了重伤,川妮这才明白,那些动物只会撒娇博得她的喜爱,而真正忠诚于她的只有大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先人的看法完全抄过来,狼也有可爱,乖巧的一面,甚至有时还比狗更忠诚。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全部看法。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的人会历经千难万险也要努力实现它,有的人会折在半路,不再提起。《狼王梦》中的紫岚就一直在追求自己的梦想。
我非常欣赏《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她的丈夫在夺取王位时不幸身亡,于是她就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这本书歌颂了紫岚为了让孩子当上狼王,不管经历了多少困难,仍然坚持不懈,追求梦想的精神,紫岚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和紫岚一样,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就是想通过尤克里里六级考试。因为考级的曲子很难,所以我每天都要不停地练习。开始,我练习得很积极,可是直到我的手磨了一个大水泡,每弹一下手都很疼,我开始打退堂鼓了,这一瞬间我真的很想放弃,不想再考级了。这时我想起了不经意间看到的《狼王梦》这本书,我想起紫岚不顾生命危险救下四只狼仔,我想起就算她变成瘸腿狼也要让幼仔变成狼王……同样是目标,为什么紫岚那么拼命,可我遇到一点困难就要放弃呢?
想到这里,我快速包扎了一下伤口,忍住疼痛又开始认真地弹了起来。虽然手很疼,但一想到紫岚拼尽全力也要实现自己梦想的场景,心里就有了干劲,疼痛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我一遍又一遍地弹,一次又一次地弹,一小时一小时地弹。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不懈地努力,我终于把这首曲子弹下来了!
我非常高兴,同时也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
《狼王梦》读书笔记十篇
午夜时分灯火通明,凌晨时分鸡鸣不已,恰是男子青年阅读书籍之时。在阅读完作者所写之作品之后,不禁被作者奇思妙想所折服。在读完书后,我们应该好好总结自己的思考和领悟,如何表达出作品的阅后感呢?毋庸置疑,“《狼王梦》读书笔记”无可非议地名副其实,请细心品味本文,希望你会喜欢!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在我们班,好书总会被疯抢,《狼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今年暑假,我再次拿起这本书细细品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它那伟大的母爱让我感动。她在培养第一只狼崽的时候,为了不让狼崽退化成狗仔,控制自己的母爱,无缘无故地使劲打什么错也没犯的狼崽,就是为了让他以后能在山里独自生存,真是用心良苦啊!她在培养第二只狼崽的时候,看到狼崽在和比他大的幼狼抢羊肉时,不敢去争,紫岚就把他打得脑门出血,只能睡在石洞外面,但是第二天,他又和那只幼狼抢羊肉时,那只幼狼咬掉他的一只耳朵,他就扭头咬掉幼狼的尾巴。紫岚的教育起了作用,让狼崽恢复了强烈的自尊心和贪婪的本性。第三只狼崽教育失败后,剩下的就是那只小母狼,发现小母狼爱上了狼群最没出息的那只公狼后,她亲自去那只公狼的窝里,把他咬死了,并将自己钟情的大公狼让给了小母狼。在石洞被金雕发现的时候,紫岚装作老得走不动的母狼,引开了金雕,保证小母狼的安全,自己却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自己不能保护他们一辈子,他们必须学会自我保护,所以,她就尽自己所能,培养训练孩子们,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其实,伟大的母爱不仅存在于动物界,也存在于人类世界。我的妈妈要求我每天跳绳,玩电脑必须控制时间,我一直很不情愿,现在想想,这也是妈妈的良苦用心啊,她是为了我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适应将来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这样要求的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永远铭记妈妈的恩情!
我觉的有些父母也是这样的,望子成龙。恨不得他能当大公司的总经理,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小宝宝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制定好了他一生的计划,逼迫他考研,读博士,当大教授。可地位和金钱又有什么重要的,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只有让子女们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他们才会快乐,幸福的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谁开红窗,着一袭紫裳。岚云踏破悲欢四场、终悲否?岁岁愿成王,到头来,一场空。何必、何必。只为故梦昨朝。
日曲卡雪山有一匹皮毛像紫色的岚云的母狼,她叫紫岚。紫岚这一生啊,黑桑伴她走过光阴聊聊,而失去黑桑后,紫岚费尽心思完成黑桑生前的遗憾。她只是迷失在了梦中,一个由黑桑而起的梦中。她的后半生,拼尽全力去做“只差一点”的梦。哪怕牺牲自己的所有,但终究还是没有成真。
紫岚是匹怎样的狼?我不知道。她和人一样有着自身的多元性、复杂性。说她狠戾,的确是的,这是狼的共通性。说她野心勃勃,的确是的,她想要让黑桑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说她慈爱,的确是的,母性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说她专一,的确是的,她的野心只是为了黑桑的遗憾,哪怕是后来想要跟卡卡鲁结合,也只是为了黑桑的梦。说她自私、说她无畏,这些都是对的。
只是不同角度、不同身份而已。我不知道如何评价紫岚。但在我看完全书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幅画面——母狼紫岚追逐着一场大梦,从年轻漂亮、壮志凌云渡成年华不再、微微瑟瑟。她最终还是没能追上黑桑的故梦。她伏倒地面,身旁是白皑皑的雪。
紫岚的三观与我们不一样,是种族的隔阂。所以我亦不知,紫岚她到底该不该,因为一个梦而毁了她的孩子们。
《狼王梦》是一个悲情的故事。交织着各形各色的人等和梦境。它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它只是讲了一个结构明晰、主线单一的故事,从始至终都只是说紫岚为了那个梦所做的一切努力。但是这个故事却又如此动人心弦。紫岚身上有着人性,而故事本身也有着社会的复杂性。它和人类社会共通。
努力有回报,但是你的努力不一定能达成你想要的。看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如此。大部分时候,的确是这样。是血淋淋的事实。读后感·但是这不是不努力的理由。紫岚拼尽全力地去努力,不管成功与否,不管如何残酷,都值得我们敬重。她执着而坚韧,这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凭什么不努力。所以,请一定加油。
紫岚忘了一切。她心中只有黑桑的梦。故梦。何其悲哉。何其幸哉。事物都有两面性,紫岚从某种方面上并不悲惨。
千里孤坟。昨夜星辰昨夜风。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狼王梦》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的儿童小说,不是一块香甜的巧克力,而是一本在某种意义上说背离传统的少年小说,是一枚酸甜苦辣五味俱全的多味果。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很美的母狼,他希望自己生下的三只公狼能出人头地,成为狼王。可大儿子黑仔因为被金雕抓走而身亡。二儿子蓝魂儿又因捕猎山羊被奸诈的人类用诡计抓住了。小儿子双毛生性格懦弱,在紫岚的调教下,双毛好不容易成为“超狼”,却因为性格的弱点,在与狼王的格斗中被杀了。最后,紫岚还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梦想,是多么坚持不懈,耗费了她毕生的心血。在看看我,一点都没她这种精神,梦想说变就变,一点不坚持,再看看紫岚,她为了梦想,可以说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择任何手段,哪怕是自己的性命。我以后一定言出必行,不随便发誓,而且为了梦想一定要像紫岚那样不达目的不罢休,坚持不懈。
《狼王梦》这本书客观的描写了一段狼群生活,把卑污和崇高、把残忍和辉煌、把龌龊和圣洁,交融糅和,更接近生命的本源,更接近生活的真实。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你读过《狼王梦》这本书吗?它真的让我手不释卷呢!它那引人入胜的开头、扣人心弦的情节、生动拟人的形象和令人惋惜的结尾。是不是很吸引人呢?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艰难痛苦而又顽强不息的一生:追求并想让儿孙去夺取狼王的位置。
书中一开头便以拟人化的口吻讲述一只强壮的黑狼“黑桑”和“妻子”紫岚正在策划如何去夺取狼王的位置:“紫岚用自己的美色去吸引狼王洛戛,把它引到悬崖上,而黑桑乘机对洛戛发起攻击”。就在要成功时,黑桑却被一只突然袭击的野猪给用长牙穿破肚皮,挑出肠子,牺牲了。已怀孕的紫岚虽然悲痛万分,但十分清楚自己的环境。即将临产,其它母狼拼命的在吃公狼捕来的食物,以求肚子里小狼的健康。而紫岚却饿得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因为一只狼几乎不可能捕捉到食物,更何况肚子里还有小狼,所以紫岚只能吃没有营养的老鼠。
这本书生动地刻画出“紫岚”这个动物形象。书中写到紫岚在独立抚养孩子们同时担任了父母亲的双项职,这中间体现出世界上最伟大也是最让人感动的母性光辉,原来世界上任何动物都有一种发至内心深处的母爱。这都通过作家沈石溪笔下一连串的故事中被描绘出来了。
故事是悲伤凄美的,紫岚的长子“黑仔”像“爸爸”一样勇敢,但在小时候就被金雕给捉走吃掉了;次子“蓝魂儿”酷像雪狼,结果在一次守猎中,踩到猎人的捕兽夹,死了;幼子“双儿”十分胆小,虽然紫岚帮它恢复了勇气,但在快打赢洛戛时,洛戛不服输的一声长吼,使双儿懦弱一面又“展示”出来了,结果使洛戛反败为胜,将双儿杀死了。紫岚的孩儿都先后在“人”身中的坎坷一个个不幸夭折,狼儿已经不可能当狼王了,可紫岚没放弃,它把梦想放在自己女儿“媚媚”肚子里的狼孙身上,而自己却因为为狼孙以后的安全考虑,和吃掉自己长子的金雕周旋三天三夜,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不得不让人感叹这命运的多灾多难,也更钦佩紫岗坚韧不拔的毅力。
结尾是引人深思也是让人饱含期望的:一群新生的小狼崽在朝阳中出生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狼,一种自古以来背负满身骂名的动物。在字典中,有关于狼的成语不少,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由此可见,狼很不受大家欢迎。但在现实生活中,狼是怎样的?又真的像那些成语描写一般不堪吗?
《狼王梦》让我看到了狼的另一面。故事的主人叫紫岚,是一头四肢健壮,一身紫毛的美丽母狼,两只充满智慧而又不失狡猾的眼睛不是在眼眶中打着转就是满含深意地眺望着远方。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并在孤独的晚年为了保护后代与金雕同归于尽。紫岚的一生可谓是坎坷的一生,但在她短暂的生命里却仍在顽强地追逐梦想。一匹狼尚能做到在困难前不放弃,勇敢地追梦,我们人类又有什么道理在困难面前放弃梦想呢?
紫岚的伴侣黒桑是一匹智力超群,肌肉发达的大公狼,然而这样一匹优秀的公狼却只能充当狼王的臣民,内心极为不甘的黒桑准备与紫岚一起推翻狼王的统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谋反的前一天晚上,黒桑被野猪尖锐的牙齿给挑死了,给紫岚留下了一窝小狼崽。悲痛欲绝的紫岚为了完成黒桑的遗愿——当上狼王,对这几匹小狼格外严厉,希望它们中的一匹能够实现黒桑做狼王的梦想。正当大儿子黑仔朝着紫岚所预想的道路前进时,意外发生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被金雕抓走了。紫岚悲伤不已,继续把重心放在另外两匹小狼身上,当二儿子魂儿培养得差不多时,厄运再次降临,蓝魂儿命丧捕兽夹。
两只狼儿相继离世的巨大痛苦没有令紫岚退缩,为了实现梦想,她继续培养三儿子双毛。由于紫岚对前两只狼崽关心过多,而忽视了双毛的成长,自卑的种子在双毛的心中悄然生根发芽。为了激起双毛的狼性,紫岚废掉了自己的一条腿,逼迫着双毛不断成长,带领着双毛渐渐走出了自卑的阴影。
双毛与狼王决战的时刻终于到来,原本已处于上风的双毛却因狼王的一声怒吼,幼时的自卑心理再次被勾起,狼王反败为胜,可怜的双毛变成了一堆白骨。充满悲痛与遗憾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后代,最终自己却为了后代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我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在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对追逐梦想的无畏与深深的母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啊!读《俗世奇人》看到了天津卫奇人们高超的本领,读《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到了汤姆的聪明、调皮、可爱,而这次,读《狼王梦》我却看到了动物之间深厚的亲情。
不仅人与人之间有如此深厚的情谊,动物之间也有伟大的母爱,《狼王梦》中的紫岚就给予自己的孩子浓浓的母爱,以残忍的手段训练自己的孩子争夺狼王,最后为了狼孙的安全,于老雕奋力拼搏,同归于尽了。
紫岚训练自己的三个孩子虽说残忍但出发点是好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说欺负,贡献了自己的许多:为了蓝魂儿失去了几颗门牙,前肢已经跛了。可是,它还是为了它们愿意放弃自己美丽的容貌,为了它们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就连在小说的结尾,媚媚快要生了,并且用那样凶恶的神情去对待母亲紫岚,可是紫岚还是为了媚媚,为了狼孙们,在地上假装死亡颤抖了许久,最后拼尽自己所有的力气,与老雕同归于尽,保住了媚媚与狼孙的命。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母狼为了孩子放弃自己一切,这是多么震撼人心啊!
想想我的妈妈,多少个日夜为我操劳,两鬓多了几丝白发,额头不知啥时爬上了皱纹。动物与人一样,甚至比人类的母爱更伟大、更壮烈!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追梦之旅
梦想是什么?是一方独霸,还是统领全局,是傲视群雄还是一览众山小?在狼的世界,最让人能感悟这个道理,在梦想成为狼王的追梦之旅中上演了无数次惊心动魄的生死搏斗。读《狼王梦》这本书,让你认识追梦之旅的艰辛与磨难。
在书中,母狼紫岚在大白狗的追赶中,产下了四只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迫切地希望小狼们能成长出狼王,可事与愿违,黑仔死在了金雕的利爪下,蓝魂儿死在捕猎者手里,双毛因为骨子里的自卑和奴性在争夺狼王战斗中死亡。只剩媚媚了,这时的紫岚已年老体衰,折了一条腿,掉了四颗牙,连她的女儿都抛弃了她,但她没有放弃过,为了自己孙子的安全,为了追梦狼王精神,与金雕进行了殊死决战,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也有着美丽的梦想,梦想成为狼王,雄霸天下,但它的生存环境实在太残酷了,梦想一再被击破。只有不停地奋斗,才能离梦想越来越近。追梦之旅,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我的学习、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任何梦想就像春天的绿,充满新意但娇嫩脆弱,就像狼王的追梦之旅,以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成功总是属于有追梦精神的人,但须付出真爱,我们对自己对生命负责,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开启属于自己的追梦之旅!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我读过了《狼王梦》,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
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时,两匹狼相爱了,公狼黑桑,母狼紫岚。公狼和母狼都由毛色而得名。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紫岚的毛色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
他们一直有一个野心:篡夺狼王的位置。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黑桑在名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不幸死了。从此,注定了紫岚拼搏、奋进与艰辛的余生。
不久,紫岚就快要分娩了,它每天都想:要有足够的奶水,就要有足够的食物。于是它冒险去逮马鹿崽,可是途中因为喝了鹿血而耽误了一下,我暗暗为紫岚咬牙,快跑!紫岚刚喝完血,大白狗就追上来了,紫岚没命地跑,大白狗没命地追,一直追到古河道,它们大打出手……之后不久,紫岚有了四个孩子,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小狼叫双双,还有小母狼媚媚。紫岚希望三个狼崽里有一个能长大成为狼王。
它先把梦想寄托在黑仔身上,可黑仔却被金雕抓走,紫岚伤心得肝肠寸断,但是,它在坚强中挣扎,为自己疗伤,告诉自己,绝不能倒下。
紫岚又培养蓝魂儿,蓝魂儿又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不忍心看见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铁了心亲口咬死它,双双在挑战狼王时,狼王一吼,双双想起以前两个哥哥的欺凌,它分了心,最后被狼群撕碎。
紫岚只剩下女儿媚媚了。媚媚和卡鲁鲁也有了孩子,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临死前,紫岚回想它自己的一生,那一幕幕历尽沧桑与苦难的经历,让它很不甘心,但是,它尽力了。它只想看到以后自己的外孙也能成为一代狼王。
做狼王,终成一梦了!
我为坚强勇敢、充满智慧、百折不挠的紫岚点赞。虽然它很不幸,没能梦想成真,但是它奋斗了一生,它的生命是精彩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爸爸严肃地教育我,男子汉要勇敢面对各种困难。我当时觉得爸爸这么不爱惜我,只知道让我面对各种挑战。现在当我能在泳池中畅游的时候,不禁为自己当时的狭隘和惰性感到羞愧。我明白了只有“居安思危”,不断提高自己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才能做到适者生存,才能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斗。
又比如狼会袭击弱者,弱者只有逃的份儿。在狼的社会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时候只能是强者生存,这也是为什么母狼紫岚一直有培养儿女成为狼王的梦想。只有当你成为狼王,你才能成为大自然的主宰。在动物界,食物链顶端的往往是强者;在植物界,高高大大长在上方享受阳光的必定为强者。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只有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能直面社会竞争,才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价值,才能做出更大的成就。如果你贪图一时的安逸,到最后只能为他人所主宰,理想和目标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最后,再来说说紫岚。毫无疑问,同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紫岚是深爱着她的狼崽的。但是她为了儿女的前程着想,她不得不将爱深深地隐藏起来,以严厉的态度教导子女,让他们接受严苛的训练。而且,狼儿们并不体谅母亲的良苦用心,也并不理解母亲对他们的期望……读到这些,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经常不听长辈劝说,跟父母亲唱反调,也不理解父母对我的期望。其实,父母何尝不是期望我们能不图一时之安逸,能在将来走上社会可以面对激烈的竞争,能直面现实,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
我轻轻合上书,感受着心灵的余韵,对父母平时的严格要求突然不再抵触,而是多了一种体谅和感激。而且我也终于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在于直面社会,直面现实!
狼王梦读书笔记(分享7篇)
考虑到您的兴趣爱好编辑推荐一本“狼王梦读书笔记”,我读了一本书作品,我很喜欢它。我深深被故事的主人公感动了。写读后感才能发挥每一本书的真正作用,希望我的分享能够让您更加积极地面对生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狼王梦》这本书首要讲了:紫岚和黑桑两只狼非常想当狼王,特别是黑桑。在一个偶尔的机会下它们相遇并结成了夫妻,但黑桑却在和狼王打架时不幸死去。紫岚立誓必定要让黑桑圆了这个梦,便开端练习自己的狼崽。紫岚首要练习的是老迈黑仔,但黑仔年幼时在和老鹰的奋斗中死去。最有期望的狼崽在和狼王奋斗时因窝囊的赋性在最要害时害怕被狼王打败了。紫岚终究的期望就是它的女儿,她期望她能够培养出狼王。可紫岚终究没能看到那一刻……这篇动物小说我是花一天的时刻看完的,不由被那种妻子对老公忠贞不渝的爱所感动。
动物的心里你永久无法了解,它们的情感有时比人类的还难以了解。它们的爱,它们的恨是那么深邃。
有时分我会以为动物比人类还有职责,现在妻子或老公死去,另一半为它守终身的事是极少数,而动物却不是,它们终身只会有另一半,不过也有一部分不是。
好句:
1、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显露半个脸来
2、太阳落山了,它那格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发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3、七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恰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4、春天跟着落花走了,夏天披着一身的绿叶儿在暖风里蹦跳着走来了。
好词:
朝晖绚烂 绚烂朝晖 绚烂光辉 朝晖满地
金色阳光 金光耀目 金光万道 金光万丈
光辉四射 光辉万丈 万道金光 霞光万道
晚霞夕照 艳艳阳光 放射光辉 金辉斜照
余辉灿灿 令人目眩 色彩斑斓 一缕阳光
一团红光 一丝亮光 金盘翻滚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产下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永远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无奈地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金雕同归于尽,心中充满了遗憾的离开了世间。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死去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甚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狼儿在搏斗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的碎尸万段,也不帮它。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来回报父母,反而耀撕咬它们,甚至可以杀掉它们。对狼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至于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的世界也是讲感情的,哪怕的凶恶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再没看过这本书之前,我觉得狼是一只凶恶的动物,所以我一直都不喜欢狼。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事实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每个人或动物都有它仁慈的一面。
当我看第一次的时候,没觉得非常好看,当我仔仔细细读第二遍的时候,想到了的伟大,在它即将分娩的时候,吃不着任何食物,却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的产下五只狼崽,但是有一只狼崽还没睁开看紫岚一眼,却不在了。
它一心想把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后来它的孩子陆续的都不在了,只剩下媚媚一个,最后它把所有全部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降临,它为了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家庭中,都的孩子将来变得很伟大,白天他们为了我们出去给别人打工,晚上又要关心我们,他们一直默默奉献着,只要我们好好,他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是啊,似水,恩重如山!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我一口气读完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真是太感人了,太好看了。曾经,我一向以为狼是凶横、奸刁的冷血动物,但看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触到狼也是有爱和愿望的,那种对命运不屈从的精力深深感动着我。
在众多的尕玛尔草原上,失掉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奋斗中,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这不同寻常的遭受仅仅故事的开端。接下来,紫岚为狼崽们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花了许多汗水,乃至变成了一只跛腿的狼。她在这以强凌弱的国际中,接二连三失掉了自己的三个孩子。终究为了维护狼孙的安全,挑选了与金雕玉石俱焚的这条路。紫岚支付了终身的尽力,来完结自己的愿望——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乃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本书中我读懂了狼潜藏在心里的那种深深的母爱。
日子中,爸爸妈妈都在默默地为咱们贡献着他们的爱,不求咱们的报答。母爱更是巨大的,长大了,我要用自己的实际举动去报答这份爱。《狼王梦》受益非浅,懂得了许多,更读懂了母爱的巨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猴王梦获奖记录有台湾第四届桶唤儿童文学奖第二届全园少年儿童优秀图书等奖、台湾1994年好书大家读优选少年儿童读物奖。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紫岚在黑桑死后生下了五匹狼崽,冻死了一只。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小儿于双毛,女儿媚媚。紫定为了让这三匹小公狼其中一尺成为一匹显赫的狼王,紫发几乎北尽了心思。最后,这三匹公狼都克开了,还被媚媚赶出了山洞,最后为了保护狼孙紫岚和老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选一开始为了生出健康的狼儿,紫岚不顾一切地去猎人的养鹿场去偷马鹿吃。可是被发现了,猎人的大白狗一直穷追不舍地追着紫岚。由于紫定肚子里有孩子再加上着的小马鹿紫当根本跑不快,所以很快被大白狗追上了。它们斗了一会儿,紫发身上被咬掉了一块皮,但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强忍着痛苦,吊着小马鹿又继续跑。
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被紫岌这强烈的母爱所感动。不光是人还是动物,母爱都会有的。
母爱真伟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狼王梦读书笔记4篇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狼王之位,竭尽全力地锻炼狼儿,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为此灰心,至死而不悔。以下是由网PQ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一
在寒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紫岚太“望子成龙”,过于严厉自己的狼子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住,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他忍痛割爱,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狼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方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能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姻,让媚媚选择好的.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吊吊,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可是孩子的成绩也不是非常好,我听说: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心理压力大,成绩总是上不去,父母总要责怪,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上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都不想上学,“望子成龙”想法已经害了这个孩子。
同学们,《狼王梦》不愧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好书,希望你们也去读一读!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二
“让我为你唱一首歌,闭上眼睛把心交给我,这一刻,要你听见幸福的颜色,琴弦的快乐,在我手中为你颤抖……”每当听到这一首歌,那些激励我们的语言,又浮现在脑海里,《一起又看流星雨》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示,它教我学会关心别人,它教我学会面对挫折,它教我学会如何面对生活……
《一起又看流星雨》这本书里所讲诉了一个女孩子虽出生贫穷,可是她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大学新一代的考神,经过重重的挫折,赢得了真诚的爱和所有人的尊重。这个故事打动了我那颗冰冷的心,使我学会宽容别人,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让我懂得了一个人最大的牵挂不是事业,也不是学业,而是亲情!我们应该为自己的梦想而有所付出行动,而有所付出追求!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的追求吗?每个青少年心中都会有一个梦想需要我们自己去追逐!自己去实现!哪怕路上追逐时,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时,都是笑着面对的,再一笑而过,继续前进着,一直到追逐到梦想,追逐到真实的自己,为真实的自己许个诺,一辈子地去遵守它,守护着它!
诺言,有时会成为一辈子的牵挂,让自己为这个诺言守护一生,让自己为这个诺言遵守一生!把自己的梦想写下来,放在孔明灯里,点燃它,放飞它,看着它渐渐织上夜空,变得越来越小,我知道我的梦想就像这个孔明灯一样遥不可及,可是,我明白,只要我努力了,梦想就会离我越来越近的……
“第一天,在玻璃窗上出现你的笑脸,突然间,就点燃,你的天,彩虹一片片,环绕我身边,这些年,无论风雨晴天,你都在身边……”
为做个真实的自己而许诺!那晚的孔明灯照亮了我的心扉!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三
在这个暑假,我看了几本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书。不过最令我觉得好看的就是《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和黑桑两只狼非常想当狼王,特别是黑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它们相遇并结成了夫妻,但黑桑却在和狼王打斗时不幸死去。紫岚发誓一定要让黑桑圆了这个梦,便开始训练自己的狼崽。紫岚首先训练的是老大黑仔,但黑仔年幼时在和老鹰的搏斗中死去。最有希望的狼崽在和狼王搏斗时因懦弱的本性在最关键时胆怯被狼王打败了。紫岚最后的希望就是它的女儿,她希望她能够培养出狼王。可紫岚最后没能看到那一刻......
这篇动物小说我是花一天的时间看完的,不禁被那种妻子对丈夫忠贞不渝的爱所打动。
动物的内心你永远无法了解,它们的情感有时比人类的还难以理解。它们的爱,它们的恨是那么高深。
有时候我会认为动物比人类还有责任,现在妻子或丈夫死去,另一半为它守一生的事是极少数,而动物却不是,它们一生只会有另一半,不过也有一部分不是。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四
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冷血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狼的机智和勇敢使我很佩服;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作为母亲的紫岚,竟然拥有如此伟大的母爱,也正是因为这三点,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狼王之位,竭尽全力地锻炼狼儿,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为此灰心,至死而不悔。
我觉得,紫岚有优点,但也有缺点。优点是:它那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使人感动;缺点是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母子之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紫岚为了不让儿子蓝魂受到猎人残忍的杀害,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儿子蓝魂潮湿的颈窝,十分慈祥。蓝魂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刹那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疾风快如闪电,只听到咔嚓一生脆响,蓝魂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热泪盈眶,既为可怜的小狼蓝魂惋惜,又为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这是一本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愿望的故事。这本书首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但是其间一只狼崽被洞外的冰冷夺去了生命,只剩下四只了。为了完结老公黑桑的遗愿,要把其间一个孩子培育成狼王,她费尽全力的去培育三只狼子,但是都没有报答,终究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媚媚无法当狼王,但媚媚和一只帅气公狼生下了五只小狼,其间有两仅仅公的,长的很像紫岚和黑桑,但是紫岚却看不到了。
由于,紫岚为了维护媚媚和它的孩子,所以,紫岚和当年杀死她长子的那只金雕玉石俱焚了。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感触到了母子之间那浓浓的爱,要想完结严重的愿望,只需咱们支付,不论成不成功,自已也不会有惋惜,我觉的紫岚这个母亲做的很好,为了孩子,自已乐意承当全部,包含生命。
在日子中咱们的爸爸妈妈也是这样,咱们要爱惜。
红楼梦读书笔记(优选十一篇)
通过阅读“红楼梦读书笔记”您可能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读书对我们来说,是不能够舍弃的事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收获了很多有关知识。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精神上的收获。期望这篇文章有助于您谢谢浏览!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
再赏《红楼梦》
记得六年级的时候偶然读过《红楼梦》,但毕竟少不更事,而且囫囵吞枣式的阅读让我没能真正地感悟经典。如今,再次翻开,不经意间,张爱玲的话冒出心底,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无尾。读红楼不得不赏宝黛钗。
遗红怨
贾宝玉,他是衔玉而生的翩翩贵公子;他是怜香惜玉的多情俏公子,但今生遇见了她,敏感多愁的林妹妹,是缘还是劫。他道女人是水做的,却不知这水中有多少泪,这泪中又有多少情。他的颦儿他又真正懂几分。正是因为他口含金汤匙,不懂人世间酸甜苦辣,注定他无法抚平黛玉紧蹙的眉头。然后悲剧一幕幕上演,黛玉病死榻前宝玉做了疯和尚,相爱的两个人此生缘尽。
销香馆
林黛玉,她是缠绵于榻前的心细如发的女子,母亲去世,她便带着丫鬟住进了外祖母家。古代的家族观念浓厚,即使作为贾老太太的亲外孙女,但她仍是个寄人篱下的外人造就了黛玉的敏感多疑。遇上温柔多情的宝玉,不知是今生的幸或不幸。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子,遇到的是多情佳公子,便注定了宝黛的悲情结局。若今生遇到的不是他,待遇是否会为世间留下更美的诗词;是否会有一个懂得珍惜她的人陪她去林间葬花,在母亲忌日时给个肩膀哭泣,在病榻前软语安慰。这样一个世间奇女子,香消玉殒大概是必然。为情所困,这情有多浓烈,这泪便有多汹涌。贾老太太为宝玉选妻时,只想起黛玉娇弱的病态不适合繁衍子嗣,却未曾想过把她接来是为了给他一个房子居住还是给她一个家。黛玉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女子,传统女性中,她鹤立鸡群,孤芳自赏。
恨无缘
薛宝钗,她是偶然走进贾家大门的名门闺秀。有人说,红楼中宝钗是结局最美满的人了,可是我却觉得她是最悲哀的。她对宝玉没有浓烈的爱,却被媒妁之言强行她与宝玉绑在了一起。而她挣扎了吗?没有!宝钗虽然没有凤姐那般长袖善舞,但做人也算精打细算,唯独未想到自己的未来。不是看不到宝黛的暗送秋波,可是,她视而不见最终空有贾少夫人的称号而郁郁而终,这是怎样的一生,没有波澜起伏,仿佛一条直线笔直画向未来······可是心又真的无欲无求,随遇而安吗?
红楼梦,是梦终是空,水中月,镜中花,缘灭缘生······在一声叹息中,我合上书本,回味着经典,久久沉思······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
第一次接触的是被拍成电视剧的《红楼梦》,记得当时还是很有兴趣的,想了解林黛玉的才华、薛宝钗的胸怀、贾探春的性格、王熙凤的泼辣。。。。。。。。。。。。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把《红楼梦》看完了。但是,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觉得应该好好的看书上的原作,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其中所蕴含的种种意义。
第一次捧起那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红楼梦》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想把它彻底看明白。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尽管看过了,但是书中有的描述还是演员不能及的,还是被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故事所吸引。
既然描写的那么好,其中的一些经典场景当然让我难忘。如,黛玉葬花、湘云醉卧、晴雯撕扇、宝钗扑蝶、宝玉挨打等等。。。。。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
《红楼梦》是我国小说的最高峰,文中以贾、王、史、薛四家为线索,描写了从兴盛到衰败的这一过程。
在封建时期的家庭里,宝黛二人的爱情不被认可,他们同是封建时期的叛逆者,却都因此遭受不幸,黛玉在宝玉的新婚之夜气绝,而宝玉也因新娘不是黛玉而气恼、难过,当得知黛玉已死,便出家了。
同样,这部作品也暗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比如,贾雨村乱判葫芦案。他原是一个穷书生,在葫芦庙中安生,后因甄士隐资助,考中了进士,做官后又因贪污受贿,被革职了,后来他靠着荣国府贾政的面子当上了应天府的知府,当他接到薛蟠的这条命案时,为了保护好他的官,循情枉法,揭露了封建时代官官相护的黑暗。
在封建时代,连人们也变得惟利是图,阴险狡诈。风姐---王熙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她是荣国府贾赦的儿媳妇,她人虽美丽但却异常狠毒,她自从活生生拆散一对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做了许多包揽词讼、高利盘剥的事,也勾勒出了当时人们的贪婪。
元春省亲这一章也道出了当时女子都想进入宫中,这样一来便可给本家带来荣华富贵,可一进去,便像生活在牢中一般,正得宠也就罢了,可谁经得住时光流逝,宫中争斗,终有一天,面对着冷冷的宫中,也已人老珠黄,凄清地死去,元春也就是贾妃,便是如此病死宫中。
虽说是那个时代,大多数人财迷心窍、见利忘义,可是也有真情,比如刘姥姥,虽然家境贫穷,可在最后关头却救了巧姐一命,也算是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
在这部作品中充满了对当时封建社会的不满,鸳鸯便是一个例子。
她是贾母房中的一个丫头,在封建的大家庭中,按说只能任人摆布,可她偏就不屈的性格。贾赦要她做小老婆,她誓死不从,刻画出一个坚强少女的性格,同时也有力揭露了封建贵族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
宝玉出走其实并非是恨拆散他们的家人,而是看透了这个家庭的虚伪、丑恶、残酷、腐朽的本质,所以借着赴考的机会,毅然出走。
《红楼梦》这篇小说将爱情悲剧写得激动人心,从而对封建社会作出有力的批评。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4
今年国庆、中秋小长假期间闲来无聊,在朋友那里了一本书《红楼梦》,便翻看起来
哎,瞧瞧我都快变成多愁善感林妹妹了。哎,你说说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恋人就这样散了我不禁想对苍天大吼三声:敢问世间情为何物当我看到这时我觉的幸福不敢于去追求可怜亦可恨一晚上我都在想这件事。想了很长时间我终于想明白了首先我是以现代人的角度去看这本集中了古代人思想精髓的一本书。假如我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想想;他们每个人都时时刻刻的把父母的养育;教诲之恩铭记于心中,什么三从四德,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个不是对父母唯唯偌偌的。哪里像我们简只就是西楚霸王,家里的宝贝有事么不顺心的就冲家人大声嚷嚷,因此,我还想到前几天因一点小事吵的面红耳赤。想起来,还真有的愧疚啊!对了,要说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刘姥姥了。她老人家性格直爽,不像贾府的人说话拐弯直角。而且在客观上也充当了上级取乐的工具。倘若,你问我最讨厌谁,那就莫属凤姐了。她性格泼辣,争强好胜,心狠手辣。但却也难逃封建社会的残恶。这就是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老实说,我读《红楼梦》这是一目十行,体会不深,但,我想如果可以的话就让这个以悲剧结尾的故事变成以喜剧结尾会怎样呐!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5
王熙凤对刑岫烟的观察、安排心思不错。王熙凤的说话、识人、处事都很有水平,只是太贪财。
宝玉虽与黛玉厚密,说话也绕些弯子,欲问黛玉几时与宝钗和好,先借用《西厢》。
早说过凤姐胆大狂野,是一个贪玩的家伙,开始因有事不来诗社,知道有烧烤了,再忙也抽空玩。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书中描写了很多人物形象,虽然他们的生涯际遇和幻想追求各不一样,但他们的喜欢与恨,苦楚与欢欣,也出现分歧的情节,但他们的悲惨剧命运倒是一样的。作者用出神入化的笔法,塑造出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很多的艺术典型,他们曾经众所周知。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异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活着界文学宝库中也是稀有的珍宝,是我们小学生增强艺术涵养的优越读物。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
这里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6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
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角犀利,嫉恶如仇,真乃一女中豪杰,但却因此引起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黯然泪下。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惨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宝贵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二姐贪慕虚荣嫁与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个墓碑。迎春大丫环思棋与潘右安从下就相互爱恋,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宝贵的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慨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黛玉与宝玉真心相爱却因为封建礼教和家族的不容,而最后导致了这场悲壮的爱情悲剧,有情人终不成眷属。
曲折的故事情节,性格分明的人物,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感受到艺术的魅力。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7
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1)
本来以为可以写很多文采飞扬的文字要述说我多红楼的感慨,可是细细想来却也有些迷茫,迷茫这亘古不变的历史,也迷茫这千言万语的爱情故事。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女人的血泪史,更是对清王朝衰落的见证。但还是有很多人值得我们去深究。比如荣国府的焦宝玉。
宝玉,这个出生便咬着一块玉,并且深受贾母疼爱。但是他人关于他的说法很多有人说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有人说他是“乖僻邪谬,不近人情”;有人说他是“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然而我说他是多情的。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就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其父贾政认为其必是“淫魔色鬼”“酒色之徒”。其实不然,他对薄命司令青春守寡的李纨、“枕霞旧友”的湘云、远嫁的“蕉下客”探春、悲观绝完后青春出家的“藕榭”惜春、跳井而死的金钏儿、含泪而死的可卿……他无不痛心疾首黯然悲叹。“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岁月貌为谁颜?”
说宝玉是个情圣,集中地体现在他对林黛玉的爱情之中。他们的爱情是一种新型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属于未来的爱情。这种爱情如此纯真、深挚、坚贞。林黛玉本是一个情痴、情种,他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爱情是他的生命所系。只是,这个世界不符合他的梦想。他对林黛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然而,他们爱情又是经历着风吹浪打,始终分隔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其痛苦可知。
并且文章不仅反映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最终未修成正果的悲惨故事,也反映了新世界必将冲破旧世界的束缚,暗示着清朝的衰落……
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2)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取、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薄。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3)
本来以为可以写很多文采飞扬的文字要述说我多红楼的感慨,可是细细想来却也有些迷茫,迷茫这亘古不变的历史,也迷茫这千言万语的爱情故事。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女人的血泪史,更是对清王朝衰落的见证。但还是有很多人值得我们去深究。比如荣国府的贾宝玉。
宝玉,这个出生便咬着一块玉,并且深受贾母疼爱。但是他人关于他的说法很多有人说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有人说他是“乖僻邪谬,不近人情”;有人说他是“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然而我说他是多情的。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就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其父贾政认为其必是“淫魔色鬼”“酒色之徒”。其实不然,他对薄命司令青春守寡的李纨、“枕霞旧友”的湘云、远嫁的“蕉下客”探春、悲观绝完后青春出家的“藕榭”惜春、跳井而死的金钏儿、含泪而死的可卿……他无不痛心疾首黯然悲叹。“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岁月貌为谁颜?”
说宝玉是个情圣,集中地体现在他对林黛玉的爱情之中。他们的爱情是一种新型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属于未来的爱情。这种爱情如此纯真、深挚、坚贞。林黛玉本是一个情痴、情种,他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爱情是他的生命所系。只是,这个世界不符合他的梦想。他对林黛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然而,他们爱情又是经历着风吹浪打,始终分隔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其痛苦可知。
并且文章不仅反映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最终未修成正果的悲惨故事,也反映了新世界必将冲破旧世界的束缚,暗示着清朝的衰落。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8
红楼一梦,一品便是百年。如同佳酿,历经岁月的发酵,愈显醇香。可是三生石畔那灌愁海水增了韵味,还是悼红轩中那辛酸之泪添了离殇。
鲁迅曾如此评价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将自己的血肉,都研碎在蘸笔的墨砚里。呕心沥血,惨淡经营,方才酿出这既醇厚又清洌的奇酿美酒,以飨后人芸生各自悲喜。
我本是一个不喜悲剧的人,读书必要知道结局美好才肯开始,唯红楼例外,明知宝黛悲剧已成定局,却还是将书稿一读再读,电子书、纸质版甚至是繁体字脂评本反反复复读了不下五遍。初识红楼,不过是初中的一节语文课,老师为讲解四大名著泛泛而谈,当初吸引我的,却是那些诗词,辞藻华丽,又不是简单的堆砌,字字珠玑,每一首词,都有它自己的故事,每一首诗,也有其独特的寓意。它们,都是作者内心的写照。全书以曹公之诗开篇“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评价宝玉的那两阙《西江月》,更是令我诧异,古往今来,哪一个作者不是将人世间所有美好献给自己的主人公,曹公却以贬笔写宝玉,将其批得体无完肤,通篇读来,却不由得佩服曹公的智慧,以贬写褒,何等无奈之举,却又是何等的荡气回肠。黛玉之诗,总有那止不住的泪水,化不开的忧愁,那怪宝玉会对薛宝琴说,“这是林妹妹作的,你不会有如此的忧愁”,许是木石前盟还泪报恩,只有宝玉会如此知黛玉之愁。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9
在文学史上,《红楼梦》被称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它高度的思想性,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写,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生不逢时的爱情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人们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因此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一部百科全书,而且不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红楼梦》高妙的艺术价值还在于它浸透并散发着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比如诗词歌赋,绘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艺术领域的广泛涉入,和服饰、膳食、酒令,灯谜等等民俗文化的融汇和点缀。这些艺术、民俗在文中的运用,不仅仅是增强细节的真实性,还使文章富于生命力并充满诗情画意。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巨作啊!读完,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1.林黛玉:(正面)纯真率性,毫无矫饰,不阿谀奉承,不慕名利,不追求时尚,独立自由,天真率直,清新脱俗,赋秉颖异,才华横溢,清灵超然,不染尘埃,率真坦诚,心灵纯洁。
(负面)多愁善感,好哭,爱使小性儿,孤高自许,目无尘下,爱恼就恼,我行我素,敏感多疑,多愁善感,任性,尖酸刻薄,孤标傲世。
总体评价:林黛玉形象美的实质是“真”,是来自哪秀丽的外形,坚贞的爱情和优异的诗才,以及言辞锋利,吐语不凡。其爱情至诚挚,心地之光明,品行之高尚,胸怀之皓洁,真不愧为情界中人。抱恨而死,所以可伤。
2.薛宝钗:(正面)宽容随和,豁达大度,待人接物不远不近,不亲不疏,不偏不倚,大贤大德,温柔敦厚,志行高洁,温文尔雅,气质高贵,有古贤士风范,才华横溢,罕言寡语,装愚守拙,静慎安详,从容大雅,望之如春,有白雪的纯洁,美玉的纯洁,幽兰的静穆。
(负面)虚伪矫情,性冷无情,圆滑世故,八面玲珑,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
总体评价;兼有凤姐之黠,黛玉之慧,湘云之豪迈,袭人之柔奸。斩宝玉之痴,形忘忌器,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热面儿冷心。她是中国封建时代典型的淑女形象,尊老爱幼,大局为重,行为举止,堪称楷模。任是无情也动人。
3.史湘云:天真灿漫,胸无宿物,乐观旷达,豪迈洒脱,诚挚活泼,开朗大方,乐以忘忧,豪爽不羁,心直口快,待人接物处以真心,行为处事常凭兴致。她的出现时常让人油然而生一种胸怀开朗,心神俱爽的感觉。爱说爱笑,敢作敢为,率真豪爽,有一种“也宜墙角也宜盆”的随遇而安,才华横溢,任性任情,大胆爽利。
总体评价:她有黛玉的聪颖真挚,却没有她的忧郁和偏狭,她有着宝钗的才思和敦厚,却不像她那样矫情和冷漠,她有着凤姐的锋芒和爽利,却没有她的贪婪和残忍,她既不以孤冷清高之态去掩饰青春的热情与活力,也绝不看破红尘,离开对她具有魅力的现实生活而去独守青灯古佛。它兼具人品美,才情美,性格美,她虽身处俗世却一洗世间尘俗,出淤泥而不染,保持着一片水晶似的天真未泯的童心,完整的保留了人类的天性。从他身上流露出的“真、善、美”犹如天山峭壁上未经人类染指的雪莲,散发着沁人的芳香,深深的打动着每一个有良知的人。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0
在文学史上,《红楼梦》被称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它高度的思想性,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写,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生不逢时的爱情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人们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因此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一部百科全书,而且不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红楼梦》高妙的艺术价值还在于它浸透并散发着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比如诗词歌赋,绘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艺术领域的广泛涉入,和服饰、膳食、酒令,灯谜等等民俗文化的融汇和点缀。这些艺术、民俗在文中的运用,不仅仅是增强细节的真实性,还使文章富于生命力并充满诗情画意。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巨作啊!读完,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1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红楼梦第3回读书笔记200字10篇2
翻开书页,闻着书香,阳光正好的日子,走进红楼,去感知那些梦!
红楼梦里,有太多的人物,而我却钟情于那个爱哭,又有点小性子的林黛玉。喜欢她的.真实,喜欢爱与恨。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自己的高贵,有着自己的诗情画意。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不及王煕凤的泼辣,没有薛宝钗的背景,她不懂仰人鼻息的活着,她不懂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她只是自己的世界里做最真实的自己。同样。我也欣赏她对爱情的执着,欣赏她那种唯一,更是叹息她的结局。爱情注定是她的劫数,而她却注定在劫难逃!在生活中,或许王煕凤、薛宝钗那样的人,才有所谓立足的市场,但是我跟欣赏林黛玉那样的人,不用去装,不用去娇柔做作!
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至少不会活的太压抑!至少不用活的太累!做林黛玉,做最真实的自己!
局外人读书笔记(汇总十一篇)
以下是泡泡演讲稿小编整理的“局外人读书笔记”类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参考,读完作品,你不仅会为作者的思绪而感动。读后感就是将自己读后的感悟用文字表达出来,你之前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这篇文章或许能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1)
他写出了那些被当做习以为常的荒谬。
从译者序中知晓,局外人被称为加缪写作生涯的里程碑,从此开始,他真正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经典作家。前半部分,从男主默尔索去参加母亲葬礼写起,他的母亲在养老院去世。养老院的现状,虽短短几页,却很逼真的勾勒出那个地方的寂寞和冷漠。
默尔索母亲的葬礼,既程式化,又显得冷血。养老院最弱势的群体就是那些被照顾的老人了吧,强势的是院中手握权力的人。比如牧师,一直在说服男主改变信仰,以往屡试不爽的方法到了男主这里都变成的无用功,被男主拒绝,甚至厌恶。
从这里开始,他就已经是别人眼中的异类了。母亲葬礼之后的第二天,他就和女同事约会,跟朋友海边度假,这些都成为他日后在法庭上被控诉的理由,是和他的罪-名毫无关系的控诉。
而在海边的一切莫名其妙的经历,正式把他从平淡生活中抽离出来。
他以为只要承认错误,就能马上结束冗长的流程,但他还是高估了。我觉得他早就做好被处-决的准备,却一直被拖延着,直到人们完成了对他的生活,他的人品,他的道德的批判才罢休。
默尔索对于感情和生活,我觉得是极度的漠视和过分的理智,在众人被制度捆绑的思维中,只有他是清醒的,也是被迫保持沉默的那一个,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申辩的机会,只能按照被制定的很好的程序,本应由他自己阐述的思想精神状态反而被他人代言,被他人揣测。
“他在感受到人的生存荒诞性的同时,又面临着人类世俗与社会意识形态荒诞的致命压力。这是他双重悲剧的要害。”
结尾处,讽刺而激昂。
“我现在也感到自己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好像刚才这场怒火清除了我心里的痛苦,掏空了我的七情六欲一样,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而未温情尽失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2)
花了大概4小时看了《局外人》这本小说,作者加缪,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默尔索因为阳光刺眼,导致无意的杀了人,让他上了法庭,最终被判斩首示众。但荒诞的是在审判的过程中,检察官却不针对他杀人这一罪行上,而是反复强调他「在母亲葬礼上没有哭」这一行为。
“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不在母亲葬礼上哭泣的人,都有可能被处以死刑”。于是乎世人在母亲的葬礼上出于规范一定要哭泣,但这在默尔索是荒诞的,他不愿意遵守社会的游戏规则,在养老院的人看来,他是规则的破坏者,所以不管是院长还是门卫,都选择作证要把他消灭。
“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是的,我只有这份把握,但至少我掌握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以前有理,现在有理,将来永远有理。”最终,默索尔是勇敢的,至少他一直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庭长,检察官,陪审员对他的宣判,就向生活中的他一样,对什么事情都毫不在意,持一种漠然的态度。
最后的最后,他不选择上诉,不愿接受世俗的左右,而是接受审判的结果,在我看来也是有点儿懦弱的,也是他一直追求真实的结果。
但我想说的是,人活在世上,很难不被世俗和规则所左右,你要做规则的打破者,就会要面临着被人声讨的局面,知世故而不世故,是门学问,很难,可能是穷极一生都达不到的高度。随心所欲的生活没有人不向往,但社会有时候比我们想象的更脆弱,大众的包容性也比我们想象的更浅薄。所以没有能力,没有资本之前,该妥协还得妥协,毕竟生活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嘛,在没有资本之前,哪个人不是负重前行滴。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3)
《局外人》读起来非常流畅,好读!读的过程里,极其引人发醒。都说《局外人》在写荒诞,我恰恰不觉得荒诞。为什么?因为当荒诞成为了常态,荒诞也仅仅是叫做荒诞,不荒诞才被称作荒诞!
我不喜欢埋怨这世界,所以对我来说也就没必要去形容它。套用一句佛教用语:众生皆苦!无论我们如何形容这世界,每个个体的体验并没有改变。所以,以个体出发,我拒绝谈荒诞。
《局外人》的故事架构是:母亲的葬礼——女朋友——朋友——杀人——审判,可以说主人公默尔索在他的这段人生里,以一种极其温吞暧昧的态度在生活。他谈不上热爱谁,也谈不上关心谁,更谈不上自己需要什么!他说他不知道自己对什么感兴趣,但他知道他对什么不感兴趣。这极其像我们大家。所以默尔索得到了很多人的理解,我想说,无论我是否理解他,我都拒绝认同他!
我喜欢是硬汉式的生活态度:真正的勇士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不喜欢温吞暧昧——怎么样都行的这种生活态度!懦夫才需要找理由!懦夫才试图解释:这不是我的错!
《局外人》的故事其实也明确的告诉了我们,如果我们以温吞暧昧的态度面对生活,生活会狠狠的扇我们耳光,甚至会砍了我们的脑袋!
《局外人》后记里说,默尔索不愿意撒谎。但我想说:面对现实的审判,不撒谎是本分;面对良心的审判,清醒的反思才是真正的不撒谎!默尔索坐在审判席上是因为他杀了人,而不是没有在葬礼上哭泣。但默尔索从未反思杀人这件事,审判者们也没有重点审判杀人这件事,所以,默尔索自己没有直面良心的审判,审判者们也担当不起现实的审判——恐怕这也是本书想表达的荒诞本身——事情永远不是它该有的样子。
默尔索说他杀人是因为太阳、因为天热,任何人恐怕都想回复一个“呵呵”吧。任何人,如果你以为你与世界相隔千万,那是自欺欺人的。如果谈自然法则,默尔索会被人寻仇,如果谈社会法则,默尔索会被审判。所以,默尔索以一个格格不入的态度假装在观摩我们,实际是在欺骗自己、麻痹自己——要知道,这世界看似与谁无关,实则与谁都有关。我们看到默尔索杀了人,作为读者以上帝视角去看,还能看到他从始至终把自己放在一个无辜者的态度上——他承认杀人,但他有竟然描述了那么多外因!我不能认同!
默尔索把自己放在世界之外,假装以旁观者的角度去生活,但他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吗?他觉得他的人生和生活都是荒诞的,请问,他有没有想过荒诞的原因?他的邻居、朋友、女朋友、母亲、母亲的男朋友、养老院的护士、神父等等,他在观察他们,也在评价他们,甚至他试图理解他们,他理解了吗?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众生皆苦啊,当懂得了人人都在苦楚中,一个觉醒了“懂得”意识的人还会那么冷漠吗?很多时候,当过错有了理由,我们便不好苛责了。但如果一个人以局外人自居,那么再抱有什么理由,那么那是一种虚伪或者说是在无病呻吟。
默尔索参加了母亲的葬礼、默尔索从不对女朋友说我爱你却答应与她结婚、默尔索与人吃了顿饭听了他的故事就成了他的朋友、默尔索随随便便就为打情人的朋友作证、默尔索糊里糊涂的就跟着朋友打架、默尔索不假思索的就冲人开枪又开了四枪。我不知道这样的人怎么能被称作局外人,或者说旁观者,他靠着无意识状态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却说自己是旁观者?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旁观者,是像老子那样,能说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人,真正理解了这世间,以一颗悲悯之心看待一切的人。
默尔索,我想大约是作者写出来,让他照鉴我们的镜子,让我们看看,我们与他何其接近,让我们想想,是该像他一样浑浑噩噩,还是该睁开眼睛好好的再审视审视这个世界和自我。
《金刚经》里说:“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盘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我有时候会把它理解为“岸在你边”,都灭度了,但没有灭度,为什么呢?我想因为真正灭度自己的只能是自己,不是佛不是菩萨,不是任何人,他们可以是接引者,可以是一个像老师一样的角色,但真正对自我起到作用的,还是自我。所以,读《局外人》的时候,我会去想,这样一个糊涂人,为什么要叫做局外人?他真的是局外人吗?
再套用《金刚经》一句话:若干种心,皆为非心。默尔索,他把自己设定为局外人,何尝不是非心,何尝不是执着?特别是他的哪一个行为,是他真正起心动念,以自我意识去追求的?从始至终,我没有找到他以他的意识去做的事情。他以一种被动的,甚至本能的反应在跟着事情走。如果一定要说他的执念,便是他刻意独立于世界之外的态度,他刻意的消极、刻意的冷漠、刻意的被动。
《易经》有句话:履霜,坚冰至。字面意思很简单,下霜了,冻冰也就不远了。引申含义就是凡事皆有因果。默尔索以一种无意识状态跟着事件在走,最后杀了人,成了被告。他坐在被告席上,难道他被冤枉了吗?没有,但他的态度,似乎是他被冤枉了。我想问,他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
可怕的人生,不是我们一味追求,却追求失败,而是我们从未追求,却自认为苦楚不堪、自认为浑身伤痛、自认为失望透顶!
有句话:人人都是一座孤岛。人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人与人,既依存又疏离。人与世界,既身在其中,又想置身事外。人与人生,既厌烦透顶,又无从改变。大多数时候,总想一番作为,但到头来大都是空想不作为。
《局外人》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如果你以主人公的视角去审视这世界的荒诞性,它是成立的,深有可挖的。如果你以主人公的懦弱或者不作为的态度去揣摩人生的进与退,也是深有可挖的。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4)
不参与社会游戏规则的默尔索是孤独的,他徘徊在社会边缘,游荡在生命边缘,这个世界那么大,有那么多人,但却找不到一个同行者,仿佛他站在世界的对立面,等着所有人的审判。我能感受到默尔索的孤独,因为我也曾是一个真实的人,但现实教会了我真实的人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以我只能游荡在真实与虚假之间,最大限度的保有那份真实,我不追求绝对的真实。而默尔索所追求的真实是如昼日般绝对的光明,甚至不为阴影留一点点余地。加缪说默尔索没有英雄主义,可在我心中敢于直面内心的真实想法,并且勇敢的说出来,这需要何等勇敢,所以默尔索在我心他就是一个英雄,一个愿意为真实赴死的英雄。
如果你在人群中感到格格不入,那你一定要去读《局外人》,你会拥有一个的新朋友——默尔索,他会让你明白你不是异类,你只是想做真实的自己。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5)
可能是年纪大了,书读完基本也没什么感想,随便写点胡言乱语。
比起异乡人更钟意局外人这个译名。
从头到尾有种奇妙的疏离感,如默尔索看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一如读者看着书中的默尔索,都仿佛置身局外一样冷眼旁观着。
空洞的内在和过满的世界,交错着的夏天昼日刺眼的光线和轻飘飘无梦的夜晚两个意象,一切孤立的、无来由的、偶然的要素,象征性地组成了一条犯罪链。
恰到好处的缺乏共情,缺乏普世的价值心这种消极的美德,正应和了氛围,是内在的虚无主义。
写到这里突然觉得没有感想就是对它最好的评价。
第二部里有句话写的真好啊,读到的时候忍不住笑起来:
「无论如何,就算我不确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是什么,我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缺非常确定。」
我一直以来所践行的信条,忽然得到了另一个时空的认同。
写到结尾默尔索的爆发时(用爆发来形容未免有些冒犯),前面所有寡淡的压抑全部在此刻升华成明珠,反复读了四五遍才罢休。
(当然也不排除是因为我脑子宕机不够用的原因)
最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太难看了,为了写读书笔记用极大的毅力坚持着。
再说一遍,太难看了。
全是阐述,纯粹写给外国人的,但凡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有点了解的都没必要去看。
浪费时间。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6)
《局外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阿尔贝·加缪所写的小说,描述一个叫默而索的年轻人安葬母亲之后,一直到因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而被判为死刑的那段日子。小说语言冷静又干脆,稍嫌单调的叙述揭示了默而索复杂的内心世界。
小说开头一句即是:“今天,妈妈死了。”不知所措孩子一样的口气,大凡成人提到该类事,会尊称母亲,可是默而索却不是。接着又是一转:“也许是昨天……”,不经意间,暴露默而索的漫不经心和恍惚。接下来,让人有点愤然,他从头到尾没有哭,还在母亲遗体前抽烟。第二天,他就游玩的不亦乐乎,带女友回家过夜。还帮一个名声狼藉的邻居惩罚他的情妇,因为“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女友要和他结婚,他觉得“怎么样都行”,女友一定要他回答是否爱她,他竟然说“大概是不爱她”。最后迷迷糊糊杀了人,对于法庭上的辩论也不关心,好像与他无关似的。默而索被判死刑,与其说是因为杀了人,不如说因为被指控“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母亲”。在临刑前夜,他拒绝神甫,却想起妈妈。小说最后一句:“为了使我不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许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让读者不由震惊!
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是那么不凡,使得中间的有点枯寂有点冷淡的述说,顿时变得意味深长,平淡中现出深刻。作者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这种生存的荒诞感,人和社会的剥离的痛楚感,才使得小说有深沉的哲理。事实,评论界把《局外人》标签为哲学小说。
问题是,默而索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从上面的简述,默而索似乎是个冷漠的人,因为在母亲下葬时候竟然不哭。默而索为什么不哭,小说最后解释道:“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准备把一切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默而索的冷漠似乎来自他的理性,但是正是这样的“理性”使得他和整个社会道德系统脱节。
我们活在社会,必须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如感情,爱情,事业,金钱等等。我们不能不遵守约定的风俗习惯,譬如母亲下葬时候要恸哭,娶一个女人时候要说“我爱你”,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背离这一切,那么无疑就成为社会这个“局”外面的人,最终被社会抛弃。
在社会抛弃了默而索,默而索也同时抛弃了社会。虽然生活在社会中,可是价值观游离在社会之外默而索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明确否认永恒,但是也不为永恒做一点努力,是一种含糊的态度。当大家都这样解释世界的时候,默而索却要另外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难免成为局外人。
生存的无奈,在于精神往往和肉体的分裂,人和社会的背离,生之无限渴望和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于是生存有时候就很荒诞。
仔细想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局外人,或多或少。譬如差生在课堂上,成为局外人。乞丐在繁华都市,成为局外人。每个异类,在他的特定环境里,都是局外人。默而索游荡在我们周围,千千万万,每个孤独的背影,诠释了生存的荒诞和无奈。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7)
在《局外人》的封面上面有这么一句话“孤独没什么不好的,我就像个局外人”,而在扉页上面也有一句“对于这个世界,我是个陌生人”这样的话,第一眼看着的时候会觉得这是哪个抑郁症自闭症被迫害妄想症患者的内心独白,最后在开头我们就可以看见主人公默索尔说的“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还真不知道”。
随后在他母亲的葬礼上默索尔内心毫无波动,甚至在为可以连着睡十二个小时而开心,下葬后的第二天他便跑去同女友约会亲热。随后面对着老板提出的去巴黎设立办事处的要求以及升职加薪的诱惑表示无动于衷,再之后他因为失手杀了一个可能有歹意的阿拉伯人而被起诉,期间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泣这一理由被法官控诉为“怀着一颗杀人的心埋了母亲”。之后神父来引导他,他只需要向其他罪犯一样在宗教感召之下忏悔就可以免去死刑,可以继续苟活下来,但他还是选择了去死。毫无疑问,默尔索是一个怪人,是一个与社会与大势格格不入的人,也就像开头所说的局外人。
这个时候我觉得很诧异,因为这个怪人与我迄今为止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截然不同,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为什么妈妈死了,他可以无动于衷?为什么爱不爱,结不结婚对他来说都无所谓?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不拒绝恋爱,不拒绝结婚?为什么他杀人之后不表达悔恨?哪怕表达悔恨可以让他免于死刑。
毫无疑问,在那个大环境下他是孤独的,没有人理解他,没有人认同他,并且他也没想着主动去参与到大环境下,这就导致了他的格格不入。
面对亲情,他甚至不知道母亲的死期,甚至不在葬礼上表露哪怕是一点点虚假的悲伤,甚至还在幻想着长达十二个小时的美好睡眠。
面对爱情,女友玛丽问他爱不爱自己,他回答,这种话毫无意义。女友玛丽向他求婚,他说:我怎么都行,如果你想的,我们可以这么做。玛丽问,如果是另一个女人向你求婚,你和那个女人的关系就像你和我一样,你会不会接受。他的回答是“当然”。玛丽说,婚姻是一件严肃的事,他反驳说:“不是”。
面对事业,老板给他升职加薪,走上富有生活的机会,他却说:“我们从来不能改变生活,无论如何,生活都是一样的,我在这儿的生活也不会令我不高兴。”
面对死亡,可能很快就会死去,他却说:“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者七十岁死,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的这一生好像唯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那个长达十二小时的美好睡眠,其他的东西好像毫无意义,甚至不值得他花费过多的精力在上面,默尔索带给我的冲击大概就是万物皆无意义,我过往所被教导的孝敬父母的,积极进取的道理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只是在那个大环境下顺着大势表现别人需要看到的模样,如果不顺着别人的思想,等待我们的大概就是被批判为“怀着一颗杀人的心埋葬亲人”。
在后文中他的辩护律师问他母亲去世那天是否感到痛苦时,默索尔回答:“我有点儿失去了自我探究的习惯,我很难回答。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所有健康的人,或多或少希望过他们所爱的人死去。''被问到他之所以不哭是因为他自己控制情绪的时候,他却说:“不对,因为那不是真的。”
我们或许该想想我们有时候所刻意表现出来的东西是否真的有必要,我们是应该忠于别人的认可,还是忠于自己的内心,我们是否在意形式胜过在意我们真正的感受。我们永远不需要做到像默尔索那样的清醒,我们需要的是忠于自己。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8)
《局外人》读后感
——对“冷漠”的看法
《局外人》是法国著名存在主义作家加缪的第一部**,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整部作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叙述。通过对主人公心理和外部环境的描写,反映主人公的默里索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就是说,穆雷索是世界,他与世界不相容。该书在当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引起了很大争议。
本书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开始,以“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仇恨的喊叫声”结束。**以这种不动声色而又蕴含内在力量的平静语调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荒谬的人”:对一切都漠然置之的莫尔索。
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莫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莫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真实的存在是大海和阳光,但大自然压倒了他,让他莫名其妙地杀人:
“我只觉得饶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有一阵闷热的大风,我感到天门开着,火势正倾泻而下。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
枪机扳动了……”
第二部分,监狱取代了海洋,社会意识取代了莫尔塞尔的自发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
因为这次审判几乎从未调查过**案,而是千方百计将其与他母亲的死以及他与玛丽的关系联系起来。所以在读者眼中,有罪的不是莫索,而是法院和检察官。
整部作品以时间为线索,概括为:母亲之死——>被调离与女友求婚——>帮助邻居处理情人——>开枪杀人——>被判死刑。整个过程似乎默而索都是一个“局外人”,他对这个世界似乎麻木了,对于一切东西,他都接受,唯独最后拒绝对上帝的忏悔。
到底默尔索是个什么样的人?作者时刻在表现着他的冷漠麻木,漠不关心,但加缪又在为美国版《局外人》写的序言中说:“他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
”我想这话是不错的,他的妈妈死了,他没有哭,他认为“母亲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了。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对默而索而言,真实情感与外在的表现并无关系,他虽伤心,但母亲的死并不会让他流泪。对于老板的摊派巴黎,他并没有雄心大志,他知道“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
女友的求婚,他认为“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以上两点说明默而索对自己拥有的一切已知足,他不是一个对生活贪婪的索取者。出于对邻居的帮助,他写信帮邻居对付其情人,杀死阿拉伯人是因为他当时产生了幻
觉,他看见“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在监狱里,他屡次拒绝接见神父,因为他不信上帝,是因为他“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上帝)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到离死前,他“体验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一般人的理性是什么呢?无非是认可并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念,如感情,爱情,事业上的局外人抱负,对地位和金钱的追求,对于过失的悔恨,以及信仰上帝等等;无非是遵循***规定的行为模式,如母亲下葬时要痛哭流涕,娶一个女人时要说“爱她”,在法庭上要寻求有利于自己的辩护,在神甫面前要虔诚谦卑等等。然而默而索恰恰是拒绝传统的价值观念,对由***规定的行为模式不以为然。
他不想说谎,不说谎不仅是不说谎,也是不夸张。他“不说废话”,而加缪认为:“男人的丈夫气概并不体现于言辞,而是体现于沉默。
”他被判死刑后,曾经进行过那么复杂微妙的思索,甚至在想象中“改革了刑罚制度”。他对神甫的信仰作出过最严厉的判断:‘他的任何确信无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
”他对人类的处境作出了“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悲观概括,这样的人,难道可以说是“一个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鸣?
想想看。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局外人。譬如差生在课堂上,成为局外人。乞丐在繁华都市,成为局外人。
每个外星人,在他特定的环境中,都是局外人。默而索游荡在我们周围,千千万万,每个孤独的背影,诠释了生存的荒诞和无奈。
我觉得这是一部发人深思的作品。默索的冷漠不是特例,而是世界上许多孤独和沮丧的人的影射。他们试图用冷漠来对抗寒冷的世界,或者只是看穿寒冷、麻木的世界。
显然,外人告诉他们,他们会失败,这样的对抗只会导致人们的排斥,把自己带到对立面,独自承受。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9)
被裹挟和摆布的局外人!法庭上的章节读得我心惊。
我们或许都在某些时刻想成为独立自我坦率的人。多少时候这种愿望被人从众的压力裹挟。轻者想想我们尴尬地说过的那些说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过的话。成为独立自我坦率的人的路上还会冒着被他人误解的风险,这风险可大可小。
就像本书的主人公的命运一样。这个人物在朋友看中有一个“不说废话”的特征,这似乎是加缪特别赞赏的品格,他用这个词来形容《鼠疫》里的塔鲁。加缪也一直感兴趣于罪犯的审判或者说“以社会的名义判处死刑”这件事。他在《鼠疫》中借由神父之口说出了“善与恶一般很容易弄明白它们之间的分界线。然而,一旦深入到恶的内部,分辨起来就有困难了。”这听上去和本书中“所有一切都是真的,但又没有任何东西是真的”的内核相似,局外人如何看得清楚。
所以很自然的审判在检察官和庭长双双的助力下变成了一场巩固权威道德,力证大众良知的公开课。并且提前与之后另一起命案打包,筑起罪行的高墙。
可是没有以上这些,在我阅读第一章的时候,对主人公荒诞的行为不解、对他命运走向的不安。天啊,思绪突然抓住我,原来我能在主人公与审讯听众身上同时看到自己的影子,听任摆布。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10)
不知不觉中我开始找任务和自己的共性。默尔索反抗这个世界变得消极,我十一岁接受了世俗所以消极。
我十一岁就想婚姻有什么意义。或许受到当下独身主义思潮的影响,我接受了少数才会有爱情的观念。不同的是,在当时过于消极的思想下我选择了妥协。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的想法清晰明确,人生似乎一眼望得到头,后来“少数人拥有爱情”变成了“多数人拥有过爱情,可惜转瞬即逝”,没什么大差别。在这种基调下又接受了自己的普通,旋即又想着随便找个工作有碗饭吃的想法。太可笑了不是吗?十一岁,四五年级,对自己未来的框架是一两行苍白灰色的大纲,而且毅然放弃了用彩色填充它。一种四五十岁的无奈。
过了十二岁这个坎儿,我似乎又不甘了。我明确地知道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我想到了大理石墓碑,大理石下只有骨灰。我又感到一阵醒悟:我要为自己活。于是我想我身边的人宣告我不结婚,我描绘修改着未来的生活,一遍又一遍。
但是我又能苛责十一岁的我什么呢?我本想在这张纸上严厉地否定她,但她似乎没什么错。于是我有一种很隐约的重生的喜悦。我很喜欢告诉所有人我自我的观点,但也总会收到一些否定。我很感谢这些否定如此温柔让我有了反思的时间和空间。
我错了吗?我没错。
但我又有错误。我在大方向上坚定不移,但对自己的表达方式调整了不少。我把自己的观点包裹了起来,只露出冰山一角。我注意到了边界,作文左派和右派的调和,对错分明这种一元主义的谬误。近十五岁了,开学前夕读完了这本《局外人》,伟大的思想撞晕了渺小的我。我已经很久没有真正沉浸,又或许根本没有沉浸过一个不同的思想中去了。真实和当下,对我来说又新又旧。
或许我震撼的不是“真实与当下”,是新的思想。我仅仅是知道这个世界的表面样貌,或是中国?或是上海?静安?市西?我接触的那么少,又那么多,又杂又乱,又少,又凝固。《局外人》教我真理和当下,我不像十岁出头刚接触新的事物就抗拒和不做反应,但越思考越迷惘。
是不是所有人读透了书籍,看透了人世,就会有一套坚定的思想?或者越来越迷惘?过着坚持迷惘?又坚持又迷惘?我不懂,所以我继续。
局外人读书笔记(篇11)
很偶然地在译文有声小程序里面听到了加缪的《局外人》有声书,听完后欲罢不能,又去找了电子书又读了一遍,还兴致冲冲地做好了读书笔记。整个过程极其愉悦,内心藏不住对主人公默尔索的喜爱,尽管这会暴露出我内心的薄凉。
默尔索连开五枪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的罪行,都抵不上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的事实,这是全文最荒诞的事实。
文中最喜欢的两个片段其一是,在与玛丽第一次发生关系后的星期日,也就是默尔索妈妈下葬的第二天,默尔索因为不喜欢熟人提出的种种问题,而没有去塞莱斯特的饭店吃饭,只是独自一人待在房间看着窗外的一条主要街道,看着人流从多变少,又从少变多,最后再变少,至始至终默尔索就是一个局外人,街道的热闹与否都与他无关,他就像那个站在窗外看风景的人,虽然妈妈下葬了,但生活仍是老样子,没有任何变化;其二是律师在帮默尔索辩护的时候传来的卖冰小贩的喇叭声,那一声喇叭把一直被庭审在场所有人排斥在外的默尔索瞬间拉回现实,他意识到夏天的气味、他所热爱的街区、傍晚时的天空、玛丽的笑声与裙子,那生活已经不属于他了,法庭上所做的一切都毫无用处,此刻的他只想回牢房睡大觉。
默尔索实则漠然,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没有什么是重要的,尽管最后拒绝忏悔,拒绝皈依上帝,表现出了冷漠深处的爆发,但是身处这个环境,却只能是时代的牺牲品。周围的所有人都一直在逼迫默尔索进去他们所认为所搭建的世界,按照他们的规则办事——母亲去世了要哭要伤心,工作了要有事业心,杀人了要悔过,要向上帝忏悔请求原谅,真相如何他们并不在乎,他们只在乎默尔索是那个破坏规则的人,那就是有罪,就是没有人性的儿子,就是有预谋的杀人犯,就是毫无羞耻心的社会败类,就是应该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处以斩首的罪人。
读的过程中,我莫名地代入自己。很早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挺薄凉的,对亲人没什么感情,对很多事情提不起劲,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作文随便怎样吧,就连爷爷去世,也没什么太大的情绪波动,也曾跟默尔索说的那样或多或少设想过自己亲人的死亡,这使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太正常。但是一念及我有为饲养不到一年就意外身亡的我的狗狗难过哭了大半年,就又使我松了口气。不得不承认,我很想成为默尔索,但又害怕成为他。这个世界并不合理,但我仍想活得自我一点,所以很庆幸身边有一群“阴阳怪气”的朋友,告诉我不喜欢的可以说“不”,可以稍微地以自我为中心,自己活得舒坦才是对的。渐渐地我从无所谓的我变成了想要认真怼事的我,会对社会的不公愤世嫉俗,会对社会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前段时间还笑着跟朋友说:许久不开车了,车技没咋进步,脾气倒长了不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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