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书笔记
2024西游记读书笔记(合集13篇)。
这篇“西游记读书笔记”是我们独家之作,诚挚期待您的赞赏。与书为伴,终生受益。在认真品味作品中作者的笔下,相信您一定会有丰厚的收获。我们也希望通过书籍的启发来撰写一篇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本文,但请注意仅供参考之用途!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
小说《西游记》是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所著的长篇神化小说,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江苏淮安人。他一生贫寒潦倒,四十三岁才考中贡生,做过县丞,但与长官不合,罢归故乡。吴承恩生活的年代,正是明代社会矛盾与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激烈的年代。统治阶级荒淫无度,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沉滞,个人境遇坎坷,遂使吴承恩将激愤的情怀尽情的倾注到了他的诗文之中,更加集中的'倾注到了小说《西游记》之中。小说《西游记》是他晚年会到故乡后的作品。
小说《西游记》的主要故事是写孙悟空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取经成功。唐僧取经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唐代的僧人玄奘前后用了十七多年的时间,从长安出发,走了几万里路程,从印度取得了六百多部梵文佛经回来。玄奘曾口述他西行的见闻,由门徒辩机写成(大唐西域记)一书。后来,门徒惠立和彦棕又写了(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述了玄奘西域取经的详细经历。宋代以后,取经故事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出现了带有神话色彩的话本,并在舞台上演出。吴承恩的小说《西游记》直接继承了有关取经故事的民间文学素材。
小说《西游记》是一部伟大的浪漫注意长篇小说。它不仅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丰富的幻想世界,而且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完整的艺术形式。全书共一百回,第十四回以前,穿插着大闹天宫,魏征斩龙,唐太宗入冥,刘全进瓜,和玄奘奉昭取经等内容。其中大闹天宫是小说《西游记》最精彩的部分。作者在这里塑造了孙悟空这一叛逆的英雄形象。揭露了天宫统治者的腐朽无能,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人民坚毅无畏的反抗斗争精神。后八十六回写玄奘师徒西行取经,经历了数十番离奇古怪的灾难,终于达到了西天,取经成功,表现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征服自然的英雄气概。全书幽默诙谐,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2】
放寒假了,为了让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丰富起来,学校也许会留读一本好书完成读后感的作业,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完成读后感,为大家整理搜索了一些读后感,供同学们参考。
寒假读书心得:《西游记》读后感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着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3】
西游记读书笔记200字5篇
第一篇: 《西游记》读书笔记[200字]
《西游记》大家可能都看过,我也很喜欢看。可是不能从电视里看到全集,于是我就让妈妈买了书。
《西游记》里有四个主人公: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唐僧是个很善良的长老,连妖怪都要放过;猪八戒是个贪吃又爱睡的和尚;沙和尚呢,是个忠心耿耿的好徒弟。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孙悟空了,他那双火眼金睛能分辨出哪些是妖怪,哪些是人类;我不喜欢猪八戒,他吃东西时总是狼吞虎咽,贪睡时叫他起来,还会满不在乎地说:“人家累了一天了,想睡一会儿都不行……”
在书里,虽然唐僧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大家齐心合力克服了困难,到达西天取了真经。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要学会坚持,只有坚持才能达到目标。”
第二篇: 《西游记》读书笔记[200字]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唐僧和他的徒弟不怕艰难险阻,经历了八十八大难,终于完成了西天取经这一伟大壮举。
唐僧目标坚定,不怕千难万险,不达目的不罢休。不仅如此,唐僧还为人慈悲、生性善良,但也因此总是被坏人迷惑,孙悟空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大徒弟,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十八般武艺,爱憎分明,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猪八戒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但是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沙和尚和白龙马是团队里最忠诚的,他们任劳任怨,忠实可靠师傅走到哪儿,他们就跟到哪儿。
《西游记》给我最大的感悟:做一件事情,只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团结合作、齐心协力,才能达到最后的成功。
第三篇: 《西游记》读书笔记[200字]
放寒假的时候,老师让我们每个同学都读一本好书,再写读后感。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此书以丰富的想象,讲述了唐僧师徒历尽千辛万苦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着我,捧着它我经常忘记写作业、吃饭,放下它我感慨万千。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非常投入地读这本书。其中,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都是我最爱看的段落。
唐僧师徒一路风餐露宿,经常遇到坎坷。特别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法术高超,让我看了赞不绝口,他们上西天取经的路途遥远,那些妖怪都败在悟空手下。二徒弟猪八戒好吃懒惰一事无成,我不愿意看见他那种行为。三徒弟保护师傅很用心,不让师傅受到任何伤害。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付出了很多。
读完这本《西游记》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不怕任何困难。
第四篇: 《西游记》读书笔记[200字]
近几天通过和孩子一起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通过读这本书是我感受颇深啊。之前只是和孩子在电视上一起看过,但是这次通过读这本书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更深的印象,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此书向大家展示了“自由、神话、英雄”三大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值得我们深看。
通过本次亲子共读活动,可以更好地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我们陪孩子一起学习也会有一个新的进步,同时也加强了与孩子之间的交流,以后多多与孩子共读,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进步。
第五篇: 《西游记》读书笔记[200字]
我看完了西游记,西游记是一本神魔小说。
传说大海中有一座花果山,山顶有一块仙石,石头裂开蹦出一只猴子。猴子下山拜师学艺,跟着菩提老祖学语言、学礼节、学武功。菩提老祖给猴子起名为孙悟空,菩提老祖交给孙悟空驾云和七十二的口诀。孙悟空大闹阎王殿、天宫,在八卦炉里炼悟空,孙悟空被如来压在五行山。菩萨让孙悟空保护唐僧取经。他们遇见了八戒、沙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我觉得孙悟空很厉害,因为孙悟空能拿得动一万三千五百斤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4】
《西游记》读书笔记3篇
《西游记》读书笔记1
《西游记》是从大唐玄奘法师的故事演变而来,在唐朝最著名的西行故事,被演绎成了中国最出名的故事之一,近现代有《悟空传》《大话西游》等系列的再演变,不少人去解读什么是真正的西游记,甚至连管理学都套上了《西游记》的例子,可见《西游记》的通俗性。
小学的时候,幻想过自己读过四大名著,长大后才想起看的是电视剧,于是找时间补了下,虽然没看出什么大道理来,佛道神魔鬼怪的,依旧觉得故事很精彩,部分细节很有趣,可见个人的思想并没有多深刻,这种不必深刻,只是当《西游记》是本故事书的感觉,读起来真好。
读1、2遍《西游记》无法让人倒背如流,除了“原是那个弼马温”,“杀你的是那泼猴不关贫僧事”这些网络段子外,印象深刻的真是少数,当然还有所谓的有背景的妖怪都放了,没有背景的都打死了。
印象深刻的大致有3个地方。
1个是狮驼国,似乎最近有电影要上了,那狮驼国的人间炼狱的惨相,阅读时不禁毛骨悚然,狮驼国的故事,是全篇最正义的故事篇章,尽管猴子在五行山上当大王的时候也可能曾经如此。
1是个女儿国,在电视上缠绵悱恻的爱情,在故事书里一带而过,女儿国王被猴子施了法术,就放唐僧走了,也没那么多感情戏,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并没有这么凄婉的故事。
还有1个是孙悟空的求学之路,猢狲求学十余载,从南部瞻洲到北俱芦洲,基本踏遍世界,谦逊有礼,一招学得术法,得意忘形。那时候如果见到一个像猴子一样的人,大概是不以为异的。
十多年前,《大话西游2》打开的如梦如幻的画卷,所展开的故事,已经不是今日的游戏所能再现的感动了,这种记忆,大概是对《西游记》系列有情感的缘故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2
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悠久的创作传统和丰富的艺术积累,也有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濡染。《西游记》便是如此,今天的笔记说的是第九回:袁守诚妙算无私曲,老龙王拙计犯天条。
虽然具体结果要等下回分解,但老龙王堂堂龙王竟出拙计?!实在无法理解,当然也是为了衬托出孙大圣的皮、调皮。
才读第九回,我就对西天取经有着无限的期盼。回想着以前看电视积累的幻想,那真只是冰山一角。谁曾想,书里的故事更为精彩。作为西天路上的艰险和灾难体现者,大都是狮、虎、豹、狐、鼠等动物变化的妖精,克服那些阻难的主要人物也是猴、猪的精灵,这些都是拟人化的动物,也正是童话中的人物,于是《西游记》自然着上了童话的色彩。
爱上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有童话色彩,另外一个原因是剧情——剧情曲折离奇,当中的师徒对话泛含着优美、幽默,便更成了妙趣横生、兴味无穷的童话,少年儿童们便被它吸引,其中就包括我。
这本书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回目,在这一共有六百八十八页,一百回篇的书中,我无法相信我是看过电视剧的。当中的许多故事和电视剧中的情节都截然不同,书中很多炫酷的词语在我脑海中形成的一个个动作和电视剧却有些不协调,所以我个人更爱书一些。
《西游记》读书笔记3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5】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自问世以来,风靡文坛,广及民间,可谓是家喻户晓。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后,遇到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人。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一路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了如来佛祖取回真经的故事。
在这师徒四人取经的路上可谓是危险重重,半路上总能杀出来一些妖怪来抓唐僧。有些妖怪会变成真人的模样来骗唐僧,而唐僧总是被骗走,救唐僧的人也总是孙悟空。比如三打白骨精,唐僧差点被白骨精骗走,还是孙悟空救了他。但唐僧没弄明白事情的缘由就说孙悟空乱杀无辜,最终还是孙悟空叫天上的神仙帮他澄清。
看到唐僧总是冤枉孙悟空时,我就想起了我的妈妈一一几天前那次表弟来我家玩。我正在卧室写作业。突然,“啪”的一声,我听见门外传来了清脆的玻璃碎掉的声音,我急忙跑出卧室,看到表弟抱着皮球,站在那碎掉的玻璃花瓶跟前。原来是表弟拍皮球时打碎了一个很漂亮的花瓶。表弟很害怕,扔了皮球就跑回了家。妈妈回来后发现那花瓶打碎了,以为是我打碎了,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了我一顿,我非常委屈,跟妈妈分辨,可她根本不听!妈妈这不调查、不分析,就随便冤枉别人的做事风格可真是跟唐僧如出一辙。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遇到突发事件事,应该先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再定最后的结论。千万不能根据表面现象或自己的想法就下结论。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6】
中国四大名著,想必大家都读过吧!它们分别是《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和《红楼梦》。我对《西游记》的情节特别感兴趣。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吸引了我。
《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明代著名的小说家,我很欣赏他那超凡的想象力。
看过《西游记》这部电视剧的都应该知道孙悟空的外貌非常的奇特,毛脸雷公嘴,孤拐面,有一双火眼金睛,头戴金箍,一身黄毛,他那两只眼睛显得他非常的机灵。他和唐僧、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五人一同去西天取经,他们在取经的路上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取回了真经。
在大闹五庄观中,当孙悟空听到镇元子两次拿鞭子要打唐僧时便说:“偷果子是我,吃果子是我,推倒树的也是我,怎么不先打我,打他做甚?”“偷果子时,我师父不知,他在殿上与你二童讲话,是我兄弟们做的勾当。”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孙悟空的敢作敢当,英勇无畏的精神气概。我觉得这次猪八戒做的是不对的,他因为好吃懒做而去怂恿孙悟空去摘果子。这个故事同时也体现了唐僧的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但有时显得迂腐的性格。
在三调芭蕉扇中,我为悟空的机智勇敢,不屈不挠所感动。但悟空却也容易被胜利冲昏头脑。因为在取经的路上,被火焰山的大火所阻,不得不用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把大火扇灭。第一次因铁扇公主的孩子被降服,她很生气,就把悟空给扇走了,后来,悟空变成虫子随茶水进入了公主的肚子里,公主被迫同意给扇子,但给的却是假扇子。第二次孙悟空变成牛魔王,骗取真扇,却又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把扇子给了牛魔王变成的猪八戒的手里。第三次悟空请来了托塔天王和天兵天将,降服了牛魔王,成功地借到芭蕉扇,过了火焰山。
《西游记》里还有许多有趣生动的情节,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7】
《西游记》是我在寒假读的一本感动的名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是孙悟空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一路上时时刻刻保护着唐僧的安全,为他斩妖除魔,虽然中途多次被唐僧冤枉,被用紧箍咒惩罚,甚至被赶走。但他“身回水帘洞,心逐取经僧”,更没有去抱怨师父。
记得在我六七岁学习骑自行车的时候,爸爸妈妈在两边保护着我,可是我骑得一点儿也不协调。先往左边一晃,刚被妈妈扶正,又向爸爸那边倒去。就这样一直左一晃右一倒,我自己都失去了耐心,从车上下来,并告诉爸爸妈妈说:“我不要学了,怎么都骑不好!”就在这时,妈妈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做事可不能半途而废,如果干什么做到一半就放弃了,那将来你一定一事无成。”听了这番话,当时我似懂非懂。现在读完了《西游记》之后,我才发现孙悟空是多么坚强啊,路上那么多妖魔鬼怪,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正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最后师徒四人才能取得真经。我十分惭愧,觉得以后无论做什么都不能轻言放弃。
一本好书就像一盏指明灯,读《西游记》我明白了做事一定要“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8】
从小到大,我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读书了。最近,我刚啃完了一本厚厚的大部头——文言版《西游记》。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灵魂人物,他正义、乐观、勇敢、取经一心一意,不管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他也会勇往直前、毫不退缩。他用他的金箍棒为唐僧开辟了一条又一条通往取经的道路,最终取得真经。生活中,我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以及他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的意志。
其次是憨态可掬的猪八戒,他长着大嘴长耳,好吃懒做,十分可爱,他爱占小便宜,而且贪恋女色,一遇见困难就嚷嚷着不再取经了,偶尔他还会耍些小聪明,常常令人发笑。
再次就是唐僧和沙和尚了,唐僧总是轻易相信别人的话,没有主见,但是他取经的信念可谓是师徒四人中意志最坚定的一个了,虽然他自己没有什么功法,虽然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困难重重,可他只想着取经。沙和尚好像在整本书中没有太多的故事情节,但是他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他凭着一个降妖宝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的身上也闪耀着不平凡的光辉。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9】
《西游记》中贯穿作品始终的四大典型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对他们四人的性格形容呢,就是皮猴·憨猪·严师·忠僧。这,也是我们经常评论的话题。
(一) 顽皮机智的孙悟空
花果山是孙悟空的诞生之地。美丽的山水、飘香的花果养育了聪明机智富有灵性的悟空,也造就了他不惧任何艰难险阻的大无畏精神的英雄气概。在他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前,确是一个天真浪漫、调皮任性的“野猴”。且看他的屡屡“战功”: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阎王爷的“生死簿”;大闹天宫,高喊玉帝为“玉帝老儿”;回归花果山,高挂的旗号是“齐天大圣”……这个时期的孙悟空正如林语堂老先生所说的那样:“他代表了人类精神中最顽皮的部分”。但是从五行山下出来以后的悟空,虽说是顽猴的“劣性”不改,但那让他头晕目眩的紧箍咒使得他归顺、听话了。孙悟空的超级本领在这时才有了用途,一路保驾师父到西天取回三十五部真经。其实这也是悟空聪明机智的一面,如果不听话,就要上“紧箍”,甚至被赶回花果山,完成不了保驾师父西天取经的任务。林语堂说这代表“不甘约束的人类精神与神圣的规范之间的冲突”。孙悟空———美猴王,聪明勇敢的化身,我们心中崇高的形象。
(二) 功利憨厚的猪八戒
提起《西游记》中猪八戒,人们总是将他与“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不好听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的确,猪八戒也干过“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在“猪八戒吃西瓜”这一情节中他的这一特点表现得最为突出。你看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口渴),总是在一次次地原谅自己的贪婪(先后吃了悟空、沙僧、唐僧的西瓜),最后掉进自己设置的陷阱里。(在一个个西瓜皮上摔跟斗)但在为师父西去取经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悟空神通广大的超常本领,却也立下了不少战功。你看他在智取芭蕉扇、四探无底洞、大战盘丝洞中,真是悟空斗魔降妖的好帮手。猪八戒,是吴老先生笔下的一个戏剧性人物,虽然有着许多的缺点,而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他的丑陋和厌恶。相反地,在他的这些缺点背后,透露出来的憨厚老实富有人情味的一面,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他是一个“充满人欲的艺术形象”。猪八戒,让我们觉得可亲又可爱。
(三) 严格执着的唐僧
唐僧取经原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不顾禁令,前去天竺国取经,费时十七年,经历百余国,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终于取回真经,影响深远,为我国的佛教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在《西游记》小说中,作者把唐僧这一坚韧不拔、执着追求的性格进行了进一步地刻画,成为多少人为之学习的楷模。作为师父,他对徒弟要求很严,经常教导徒儿“要以慈悲为怀”。
大徒弟尽管机智不凡,本领高强,但在连伤“良家三人性命”后,师父也不能顾及情面,而将他逐回老家;作为僧侣,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他不仅对徒弟要求严格,而且也从不懈怠自己。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唐僧,给我们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四)忠心耿耿的沙和尚
沙和尚是唐僧取经途中的一个忠诚卫士,也是让师父操心最少的一个徒儿。肩挑千里重担,没有半句怨言。师兄闹矛盾时,他从中调停和解;师父遇难时,他挺身而出,以死相救。尽管平时少言寡语,但在保护师父的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比。沙和尚,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态度,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西游记〉唐僧师徒去过的地方
《西游记》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途上与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孙悟空——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富有叛逆性的英雄。他本是破石而生的猴子,一出世就使天上的玉帝也为之震惊。他发现了花果山水帘洞,为群猴找到了“洞天福地”,并尊为美猴王,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还去“云游海角,远涉千里”去访师学道,学一个长生不老之法。由于他聪明勤奋,终练就一身好本事,会七十二般变化,能一筋头翻十万八千里。后来,他冥冥中还知道有阎王爷管着,就大闹地府,勾销了群猴的名字。为取武器,他下龙宫,搅龙王献出重一万三千五百斤,能随意变大变小的“如意金箍棒”;唐僧——一个虔诚的佛门弟子,被人视为有德行、有禅心的高僧,长得相貌堂堂,丰姿英俊,身穿佛门锦斓异宝袈裟,手执九环锡杖,好似“活罗法下降,活菩萨临凡”;猪八戒——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获罪被贬,错投猪胎成妖,以相貌为姓,官名叫猪刚鬣,后随唐僧西天取经,法名悟能,又叫八戒,是使人感到可笑、可恼人物。师徒四人从唐都长安出发,遭遇了千难万险,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故事以时间为经,以具体磨难为纬,由近而远,环环相扣。他们历时十几年,行程几万里,途经中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师徒四人最终到达了印度,取回真经。西天取经可以说是一次传奇的万里长征。
那么,唐僧师徒四人究竟去了哪些地方呢?书中告诉我们,他们走过了双叉岭、蛇盘山、鹰愁涧、观音院、黑风山、高老庄、云栈洞、浮屠山、黄风岭、流沙河、万寿山、五庄观、黑松林、平顶山、莲花洞、黑水河、三清观、车迟国、通天河、沉水宅、金兜洞、女儿国、落伽山、火焰山、祭赛国、木仙庵、小雷音寺、驼罗庄、朱紫国、麒麟山、盘丝洞、濯垢泉、黄花观、狮驼岭、比丘国、无底洞、灭法国、镇海寺、玉华寺、豹头山、玄英洞、青龙山、布金禅寺(天竺国)、雷音寺、御花园。
吴承恩叙述的这三十多个地名中,有的是真实的,但大多数是虚构的,在这些真实的地名中,五指山尤其引人注目。
五指山——
如来佛的手掌——五指山十分有名,当年孙悟空一个筋斗来到了天涯海角却怎么也没想到仍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真的有五指山吗?通过调查,我得知:五指山所处的五指山市位于海南省中南部腹地,平均海拔316米,总人口1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7万人,市区人口5万人,总面积1168平方公里,下辖冲山、毛阳、南圣、番阳4个镇和畅好、毛道、水满、保国和红山5个乡及国营畅好农场。境内象征海南岛的五指山,被国际旅游组织列为A级旅游点,市区有太平山旅游区,黎苗风情观光区、黎锦生产基地和民族博物馆。五指山市还是黎族苗族歌舞表演和工艺品制作的主要发源地,是每年三月三庆典的最主要场所,旅游业已成为最具生机、最富活力的优势产业。五指山市境内森林覆盖率75%,森林中木本植物1400多种,高级珍贵木材150多种,还有名贵的五指山野生水满茶,五指山兰花100多种,野生动物524种,占全国动物总数的2%,许多生物物种属五指山区所独有,是天然的动植物园。
评论
孙悟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物?
我认为,孙悟空是一个个性十足的人物。一部《西游记》的情节发展史就是孙悟空形象性格的.形成史、发展史。作品是围绕着孙悟空如何战胜各种妖魔鬼怪险阻艰难来结构全文的。在众多人中,孙悟空也是最惹人喜爱的。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前的孙悟空,访师求道,学得了超常本领,而后闯龙宫取得如意金箍棒,入地府撕生死簿,闹天宫推翻了金銮宝殿,这个天真烂漫的孙悟空的身上有着独特的个性。
现在我们把孙悟空的个性分为四个板块,然后进行点评、分析。
一、闯龙宫取金箍棒——无拘无束。以下是有关摘记:
猴王到龙王那想要臆见得心应手的兵器。他看见了那定海神针,然后又对天光看处,上
有“如意金箍棒”一行字,且那金箍棒可大可小,并道:“你都站开,等我再叫他变一变看。”
在这段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出他独来独往,充满自由,我行我素的性格
二、入地府撕生死簿——无拘无束,调皮。摘记:
孙悟空打了阎罗王差来的勾死鬼,挥动金箍棒,一路打了森罗殿,并强行勾销了生死簿
上同类的名字,然后摔下它道:“了帐,了帐,今番不归你管了!”
他调皮是猴子的天性,且凡是他想做的,谁也无法阻挡。
三、闹龙宫——无所畏惧。摘记:
孙悟空守蟠桃园监守自盗,将“千年一熟,人吃霞举飞升,长生不老”与“九千年一熟,
人吃了能与天同寿”的熟桃掠食一空。还将蟠桃宴上的玉液琼浆,百味八珍,佳肴异品,偷食了个饱。又推倒太上老君的八卦炉。
大闹天宫这个故事成功地塑造了机智的,坚强的孙悟空形象。可以看出他叛逆,不愿受拘束,不墨守成规的个性。
四、取经路上——精明顽皮,爱作弄。摘记:
(1)他故意叫猪八戒去巡山探路,自己则变成小虫,暗中监视爱偷懒的猪八戒。
(2)孙悟空为救乌鸡国国王向太上老君要金丹,老君开始硬是不给,讨价还价。可最后还是拿出一颗。悟空假装要尝尝,试试真假,一口吞下。
孙悟空天资聪明,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他虽奉命保唐僧上西天取经,但仍有猴性。
作为全书的主人公,孙悟空的形象栩栩如生,性格鲜明。充沛的生命力及勇敢、智慧和毅力于身。在他的身上,闪耀的是英雄的风采,凝聚的是自由勇敢的灵魂,凡是他想做的,谁也无法阻挡。他生来就不服天地管。这也常常造成了师傅误解,因而屡次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这更突出了他的个性,使他同古代小说中描写的其他英雄人物有了明显的区别。
西游记读后感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 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0】
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三篇
导语: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下面是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三篇,欢迎阅读!
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一)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二)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他们为了取到真经,挑战了八十一种的困难,还受了许多伤呢……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着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读书笔记大全《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三)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罗贯中,为我们讲述了唐僧以及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经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正因这些故事情节吸引了很多的读者,所以这本书成为了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这本书写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强,成为了妖怪的克星;猪八戒~怕死好色、还很贪财;还有那沙僧~心地善良、憨厚老实;这四个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因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们很是佩服作者的水平。
《西游记》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还会七十二般变化,一路上冒着被妖怪吃掉的危险,保护唐僧取得了真经,因此他成了我心中的偶像,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正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我自己,经常做事半途而废。我不由很惭愧的想到自己为什么没有像他们一样做事具有坚持到底的精神?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如果我能把每件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管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尽力去做,我想我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目标,因此我们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都应该锲而不舍。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1】
这个故事里,孙悟空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这本小说只要看了其中一个故事,就忍不住想看其他的故事,把整本小说读完,这本小说可真是中华文明宝库中的一颗流光溢彩的明珠啊!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清楚了做事必定要弄明白了再做定夺,千万不要莽撞做事。书中的主角当然是孙悟空了,孙悟空是从花果山里有一块仙石,他是从仙石里面蹦出来的,由于他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到西天取经的路上收了孙悟空为徒,接二连三的在涧水里收了白龙马,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在流沙河收了沙悟净,他们师徒4人一路上降妖除怪,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著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著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观赏孙悟空的英勇机灵,猪八戒的感情逼真,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仁慈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以为,他联合了大家的长处,固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大胆机灵,但是他也会不停地应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艰苦眼前为大家出主张;固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辅助大家提东西;固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仁慈,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巨,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奋斗精力。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的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还要学习他擅长辨别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困惑。只有擦亮双眼,才干撕破一切画皮。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往西天取经的故事。唐僧有着一颗菩萨心地,爱好救人一命,但经常由于错把妖怪当成人而险些丧命;猪八戒贪图美色,好吃懒做,在偷懒时常被孙悟空抓个正着;沙和尚力量很大,却没多少头脑,只认逝世理。四个人物中,当然我最爱好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宽大,十分忠于唐僧,七十二变也是他的强项,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更是让我敬慕不已。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软心地”!当唐僧跟他报歉时,就会马上谅解唐僧。
人们别认为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实在唐僧取经是真实的历史故事。《百家讲坛》中也有讲到;是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不顾禁令,私自越竟前往天竺(印度)取经,费事十七年,阅历百余国,战胜了很多难以想象的艰苦,终于取回经书六百五十部,影响深远,吴承恩又添加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使《西游记》更增添了传奇颜色。
西游记读书笔记4
近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他还有七十二变,手里拿着如意金箍棒,在天上大闹天宫,偷吃蟠桃,在地下偷吃人参果,挑翻人参果树,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英雄。
他对他的师父忠心耿耿,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师父,他对猪八戒和沙僧也 很照顾,但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唐僧误解了他,把他赶走了,他回来的时候没有怨恨师父,还是忠心耿耿的跟着师父去西天取经。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闹天宫,他偷了龙王的定海神针,龙王去告他,玉帝下令捉拿他,结果都被打败了,太白金星献计,玉帝请他到天宫做官,结果他只做了个小小的弼马温,他很生气,就在蟠桃会上偷吃蟠桃,还偷了太上老君的仙丹,推翻炼丹炉,在里面练成了火眼金睛,玉帝就把它捆起来,命令众神用招术打死他,但他没有被打死,最后还是被如来压到了五行山下,这个故事写出了孙悟空的勇敢,他对玉帝丝毫不惧怕,勇敢地面对,确实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美猴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2】
读过富含军事策略的《三国演义》;仰慕过行侠仗义的英雄好汉;初读时“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后尝时,一个家族的兴亡盛衰……可使我百读不厌、爱不释手的却是《西游记》。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以嘲笑、讽刺通过严肃的批判,结合在了一起。如:大闹天宫时则反映了社会的黑暗,统治者的腐败无能。以这种手法来抨击现实,怪不得张书绅说:“曰实一部奇文,一部妙文。”
在《三打白骨精》中可以看出唐僧不分青红皂白、愚善固执。郭沫若曾评价他: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千刀万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
人物形象鲜明:孙悟空自大、疾恶如仇;唐僧固执、有信念;猪八戒老实憨厚、贪吃;沙僧任劳任怨、没有主见……
故事曲折离奇:众妖为了长生不老而选择吃唐僧肉,正当孙悟空救出唐僧要打死妖怪的时候,妖怪总会被神仙所救,这让我感受到:西游之行是一种考验,是对唐僧师徒内心的磨练。
最后众人历尽千辛万苦,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共享极乐。一个团圆美好的结局,正是告诉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只要坚持不懈,任何事都能克服,闯过风雨,来迎接彩虹。
这,就是《西游记》最大的魅力吧!
四大名著有哪些呢?《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西游记》。《西游记》这本书则使我感触很深。
《西游记》主要讲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走了十万八千里,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这本书赞扬了人们能战胜一切困难的品质,同时也升华了惩恶扬善的主题。
“拔下一根毫毛,吹口仙气,叫‘变’!变做一管浓墨双毫笔,在那中间柱子上写一行大字云:‘齐天大圣到此一游。’写毕,收了毫毛,又不妆尊,却在第一根柱子跟下撒了一泡猴尿。”这个部分是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后招来了如来,便与如来打个赌赛,若有本事一筋斗翻出佛祖的手掌中,便算赢。
这调皮的猴子,一个跟斗过去,看到了五根肉红柱子,以为这是世界的尽头,便在柱子下撒了一泡尿,作为标记。可是他哪知道这只是如来的手指,离世界尽头还远着哩。
但这更不是孙悟空对自由的渴望,也或是一种追求?只不过这种追求过于庞大,伤害到了他人。之所以这种追求能这么庞大,是因为孙悟空有一种勤学的品质。我们要想变得强大就得好学。
如今,我们能找出几个勤学的人,一定不多吧。如果全国人民都是勤学的,那么中国将更上一层楼,成为世界强国之首。希望中国能快快涌出许多“孙悟空”。
唐僧的坚持不懈,猪八戒的勇敢无畏,沙僧的忠心耿耿,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快点拿起《西游记》吧。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内容丰富,情节描写也紧凑,将人的情义与妖的情义描写的令人寻味。这本书从猴王出世写起,然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压在五行山下,有一天唐僧路过五行山,发现了孙悟空,并且救了他,后来又遇到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之后师徒四人与一只白龙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成功取得真经。后来才知道那八十一难是上天安排的,当然,看到他们取得真经后,我的心里又激动又兴奋,为他们感到庆幸。
这本书虽然没有《水浒传》里的人物众多,但是每个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忠厚老实的沙僧,好吃的猪八戒,心地善良的唐僧,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他们不怕困难,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在生活中,我的小姨就是孙悟空,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而且她遇到困难从不低头,一直都在想办法解决困难。
我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假的现象所蒙蔽了双眼。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不是容易的,是靠我们的不断努力和团结一心,去获取成功的!
记住“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能不怕困难,勇往向前。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书中主要叙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途中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的过程。故事情节传奇、惊险,每次阅读,我都深深的沉醉其中。
我觉得最引人入胜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悟空三次痛打白骨精,但是唐僧心地善良,容易被外表所蒙蔽,又不知实情,不听悟空的解释,就用紧箍咒制止悟空,还要和悟空断绝师徒关系,但是孙悟空并不去报复师父的想法,也不怨恨师父,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父的安危,可见他对唐僧是十分真心的,后来又救了唐僧。这些精彩的情节让我难以忘怀。
《西游记》除了引人入胜的情节外,还包含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比如唐僧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有时还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怀好意的意见,反而会变得更糟糕。看起来没有用的人,在关键时刻也是可以力挽狂澜的,就像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还使我明白,无论是在班级还是团队中,都不能没有默默奉献者的付出,也许他们没有什么能力,但是如果一个班级没了他们这些付出者,同样是出不了成绩的。从唐僧身上我还知道,做人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且要坚定不移的将目标执行下去。他们师徒四人有自己的长处也有短处,我们可以吸取他们的长处,改正自己或和他们一样的短处。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既让我看到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又告诉我做人的道理,使我终生受益。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吴承恩。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法力无边的孙悟空,不识好坏的唐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吃苦耐劳的沙和尚。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一起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途中发生了许多事,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悟空智斗金银角、火云洞战红孩儿、悟空三借芭蕉扇等,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有七十二变,而且一个筋斗云就是十万八千里,还有火眼金睛,简直不要太厉害!我还有点同情孙悟空,因为孙悟空一直忠心耿耿地对待唐僧,可换来的却是一阵紧箍咒。我最讨厌的就是唐僧,因为他不识好坏,悟空帮他赶走妖怪,可唐僧把悟空赶回花果山,最终他自己也被妖怪抓走了。
我最喜欢的章节是三打白骨精。它主要讲了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就去抓唐僧。第一次变成了一个村姑,第二次变成了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老公公,可是三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最后打死了白骨精。
《西游记》这本书像灯塔一样,指引我人生的道路,也告诉了我们: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可以辩好坏,学习唐僧的善良,但不能学习唐僧不识好坏,忠奸不分。
《西游记》读书笔记10
在暑假中,我重温了《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中的神话人物让我沉浸在美妙而传奇的故事情节中,不由得浮想联翩。
孙悟空对自己的师傅非常忠诚,有一次唐僧误会了孙悟空,要赶走他,孙悟空临走时给唐僧磕头,唐僧扭过头去不看,孙悟空就变了一圈猴子给唐僧磕头。走后他去了观音菩萨那,沙师弟在唐僧遇险后去找菩萨,当孙悟空得知后又立马回到了凡间救出唐僧,和他们一起去取经。在机智勇敢的猴哥,胖嘟嘟的猪老二和憨厚的沙师弟的陪同下唐僧取得真经,普度众生。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与磨难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不怕困难,不像猪老二似的老喊着散伙,我们就可以像孙悟空除怪似的除掉困难。还有就是看人不能看表面,在西游记中有许多妖怪扮成人惹得唐僧的同情,唐僧还真就相信了,可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他们,就想训它们,唐僧却念紧箍咒,并赶走了孙悟空。我有时真觉得唐僧真笨.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正是如此吗,有一些坏人装成好人的样子骗取钱财,我们应该善于分辨人的好坏,练就一套我们自己的火眼金睛。《西游记》不仅故事情节好看有趣,还蕴涵着一个道理,把它称作是《四大名著》之一简直就当之无愧。
《西游记》读书笔记11
话说这白龙马本是西海龙王敖闰之子。因为纵火烧了殿上明珠,犯了不孝之罪,被吊在空中,打了三百棍,将要被诛灭。可巧菩萨遇见了,启奏玉皇大帝。玉皇大帝饶了他并赐他去做唐僧的马。让他在路上等唐僧。
等是等到了,却不认识唐僧。还不识好歹吃了唐僧的马。与孙悟空作对,这不明摆着不听唐僧的话、违了菩萨的意,更辜负了玉皇大帝对他的一片苦心呀!
可这说来也得怪孙悟空,多么暴力又鲁莽,话都没说,就和人家小白龙打上了。小白龙打不过跑了,孙悟空又追去搅了人家的家,把清澈见底的鹰愁涧搞成九曲黄河般波涛汹涌。可打也没用,骂也不成。孙悟空最后还不是把菩萨请来了吗?这才降服了白龙马。
一生多折的白龙马呀!刚被玉帝打完又遇悟空欺负。接下来又要驮着唐僧经历那漫漫取经路啰!
《西游记》读书笔记12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西游记》这本书。当我翻开书的那一刻,立即被机智、勇敢、本领高强的孙悟空吸引住了。因此,这本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书中有好多精彩的故事,其中《三打白骨精》《三借芭蕉扇》等故事紧张刺激,扣人心弦,读后令人回味无穷。《三借芭蕉扇》这一章更是深深刻印在我的心里,让我难以忘记。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路上,途经一座火焰山。火焰山烈焰熏天,师徒难以翻越。他们听说铁扇公主有一把芭蕉扇能灭火,于是孙悟空就去和铁扇公主借芭蕉扇。第一次借芭蕉扇,孙悟空被铁扇公主骗了,拿了一把假芭蕉扇。第二次借芭蕉扇,孙悟空变身为牛魔王,骗走了芭蕉扇。牛魔王知道后,变成猪八戒,又将芭蕉扇骗了回去。第三次,孙悟空得到神仙相助,终于借到了芭蕉扇。最后唐僧师徒顺利地越过了火焰山。
孙悟空是一个足智多谋、本领高强而又本性善良的人,他为了让师傅成功越过火焰山,遭遇两次借扇失败,仍不放弃,反而变成牛魔王骗走了芭蕉扇。这说明孙悟空是一个机智善变、敢做敢当的人。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牛魔王精明、好面子、法术高强,他及时发现了孙悟空的诡计,巧妙地使用与孙悟空同样的手段将芭蕉扇又夺了回去。要不是神仙出手相助,孙悟空最后能不能借到芭蕉扇还不一定呢!
《西游记》这本书真是充满童趣,耐人寻味,你们有时间的话也可读一读这本古典名著,相信大家也一定能从中得到快乐和收获。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3】
篇一: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篇二:
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篇三:
徘徊于梦幻的场景中,流连于优美的'仙境,幻想师徒四人取经路上的神奇经历,同时唐僧的“善"感化着我们,孙悟空的嫉恶如仇让我们激情澎湃,八戒的懒让我们在一笑而过之后又深感无耐.....
这一切都让人无法忘却.
篇四: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篇五: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篇六: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机智勇敢,特别是有一双火眼金睛,能看出哪是人哪是妖怪。人活在世上,就要像孙悟空那样,善于辨别是非,是对的就去做,是错的就要纠正,这样才能堂堂正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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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泡泡演讲稿小编向您推荐“《城南旧事》读书笔记”希望您会喜欢它,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也能体会到作者的智慧。 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水平和思考能力的提升和反思的记录,我相信这篇文章会让您信念更坚定!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
童年,是曾经的天真可爱;童年,是美好记忆的开始;童年,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女士的这本《城南旧事》,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
合上这本书,主人公英子的童年生活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这本书中,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是充满疑问的。她总会表达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绝不掩饰。所以,她和惠安馆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总是爱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订下承诺,而且认真的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得知她要走了,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稚嫩的双眼,我们了解了人世间的种种悲欢离合,虽然其中蕴含着复杂的情感,但在英子的眼中却显得很天真。这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物都在英子懵懵懂懂中悄然离别,暮然回首时,英子便随着时光的穿梭长大了。
英子善良、细腻,初到北京城时,认识了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却与她结成了朋友,答应她要帮她找到她的亲生女儿——小桂子;还认识了妞儿,为她的家庭感到怜悯,却得知她的爸爸妈妈不是亲的,答应要和妞儿一起去找他们。后来,英子再生病的糊涂下,无意中把妞儿带到了惠安馆,让秀贞母女相认。但秀贞母女在赶火车的途中,却葬身在了火车车轮下。母女俩如此悲惨的命运,让小小年纪的英子初尝了离别的悲与伤。
英子分不清“海与天”,也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她与素不相识的“厚嘴唇男人”立下了约定:长大了,我们一起看海去。英子无法区分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被他的善良感动了,认真的听着他的故事,了解了他的无奈。但后来他被抓,英子伤痛欲绝,再一次品尝到了离别的无奈。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2
在无聊的寒假,为了打发时间,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以作者七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通过作者小时候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依依不舍和对故乡的思念。我以为这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作者的视觉、口吻豆充满着孩子的天真好奇,引人入胜。主人公英子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她帮助秀贞找回她的女儿,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她们母女俩,并且巧妙地化解了一场家庭危机,让人不自觉地便被天吸引。其中我认为最让我揪心惋惜的是秀贞与小桂子的命运。在老北京的胡同里,老百姓的生活虽然平淡,但也充满了甘甜和苦涩,而他们的不幸遭遇往往更能触动人心,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英子用孩子的视觉,将现实的无奈和心酸表现得淋漓尽致,全文充满浓浓的爱与淡淡的忧伤。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起,最后剥丝抽茧,点明秀贞与小桂子是母女关系。这本是一件快乐的事,但幸福太短暂,为了寻找小桂子的父亲,他们惨死在火车轮下。这样悲惨的结局冲击着读者的心,也使读者唏嘘不已。
《城南旧事》这本书层次分明,按时间顺序写的,写出了作者童年的回忆与身边人的事。最终,英子的爸爸病倒了,英子的心智成熟了,她长大了。随着她的长大,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她的童年渐行渐远,最终成了记忆的一篇动人的华章。
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的童年回忆录。我百看不厌,每次的阅读都会让我在里面感受新的理解和体会,使我受益匪浅。或许也是因为我在渐渐长大,如果你还没有读这本书,推荐你去试读一下,也行你也会爱上这本纯朴无华的回忆录。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了”
一本书的结尾,小英子童年的结尾。短短两句话,没有任何花哨的语言,宛如平静的湖水,但是却在我心中掀起阵阵波澜。爸爸的花儿落了,爸爸爸去世了,英子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
十二岁的孩子真的`长大了吗?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爸爸去世了,英子从为爸爸着急,而转为渐渐镇定,没有哭,没有闹。一句“就数我最大了”,心中交杂了多少复杂的情感,悲伤,痛苦,心疼……没有父爱的陪伴。英子是如何走过童年的?爸爸对英子是一个怎样的存在?爸爸又对英子的成长产生了什么影响?
六年前的英子刚刚上小学,有一天起晚了不去上学,爸爸打了英子,强迫英子去学校。此时的爸爸很严厉,让英子害怕。后来,爸爸又来到学校,给英子送来棉衣和铜板。爸爸心疼被打的女儿,以这样的方式传达出他的爱。爸爸的爱,是一种怎样的爱?是严厉的爱更是慈祥的爱,不娇宠的爱才是真爱。
六年后的英子就要从小学毕业,代表着全体同学领证书,且致谢词,但爸爸病倒了,住在医院不能来,就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小英子一遍一遍地让爸爸去典礼,能看出英子对爸爸的依恋,爸爸也知道英子仍然还幼稚,不能完全理解人生的艰辛。英子对于爸爸不能来,内心充满遗憾和伤感,但是,更多还是渴盼着爸爸能够病好了,来到学校啊看女儿的毕业典礼。
随着,英子的成长,一个又一个相知相识后别离,秀贞、妞儿、宋妈、兰姨、娘,草地的人、爸爸,都离英子而去。院子里的花儿雕零了,爸爸远去了,英子的童年也去了。这时,我的耳边又仿佛响起了那首感伤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我的衣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
读了《城南旧事》,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秀贞,不是妞儿,不是兰姨娘,不是宋妈,而是英子少言寡语的父亲。在全书中,他也许并没有太引人注意,对父亲刻画的最多的就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章,这一章是一章小短篇,可对于英子,却是一件令她难忘的事吧。
毫无疑问,他爱英子。
他的爱是严厉的。为着英子因怕迟到而不肯起床上学,竟拿起鞭子就打。无论英子躲到哪儿,他从床上打到床下,从床头打到床尾。不管英子如何哭号躲避,他都不肯放过英子。最后,从不允许儿女坐车上学的他花了五大枚钱币,找了辆洋车,让宋妈送英子去了学校。
他的爱却又是细心的。英子到了学校,他又追到学校,给了英子一件御寒的花夹袄,眼看着英子穿上,又递给她两个铜板。
他的爱亦是让人感动的。他一直在培养英子做到独立,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以后一些路,只能英子一个人走。他临去世之前,将英子叫到病床前,鼓励她,告诉她在以后的日子中要照顾好弟弟妹妹,并且学会独立,不轻言放弃。
你看,跳出林焕文这重身份,他也是个普通男人,普通丈夫,普通父亲。他给予英子的亦是一份普普通通的爱,那份父爱严厉,细心,令人感动,与平常父亲有何不同?常说父爱深沉,不易懂。那时的英子在父亲打她时是否也曾有一丝的厌烦父亲?
英子的父亲爱花,而人和花却也相似,花期时花姿潇洒,花开似锦。却总有凋零的一天。门口的夹竹桃凋落,而林焕文这朵曾经盛极一时的花儿也凋谢了…来年,夹竹桃的花不会再开,而那夹竹桃的人也已逝去…
——世上没有永不凋零的花,即使是木棉花,亦不会永世盛开。而唯一会永远存在的,只有那花中的爱。那爱,永存。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3
寒假里,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小时候成长的点点滴滴,道尽了小孩子之间的纯真、当时社会的穷苦、人与人之间的离奇琐事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读了它之后,我才发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
故事讲述了: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到北京,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惠安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虽然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不尽人意的事情,但是一定要以一种乐
观开朗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只要有快乐和友谊,还有自己的坚韧意志,就能克服重重难关,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坚强,要用毅力去克服成长道路上的重重难关。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波浪就被打垮。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来。永不轻言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里来的雨后的云彩。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4
《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小英子,文章分成六大部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作者告诉了我们她是怎样写出这篇《城南旧事》的。在惠安馆里有一个人人都叫她疯子的女孩,她叫秀贞,秀贞与小英子建起深厚的友谊,秀贞告诉小英子她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小桂子的脖子后有一块胎记,让小英子帮她找找。
可小英子无意间看见好朋友妞儿身上也有那块胎记,于是小英子就带妞儿去和秀贞团圆。我们去看海,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小偷,可小英子却分辨不出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漂亮的兰姨娘来到了小英子的家中,她与小英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小英子就和宋妈去找她的女儿,小英子还吃到了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长大的小英子要代表同学致谢!可小英子的爸爸病了,不能来参加毕业典礼。最后,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最后一部分是多么的感人,这篇文章让我受益不浅,永生难忘。
珍惜这美好的童年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读完《城南旧事》之后我感慨到原来还有这样的童年生活,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酸甜苦辣都在其中。
192几年的老北京,已经热闹非凡。在城南,住着一个小姑娘,她的名字叫做英子。六岁的小姑娘英子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疯”女人秀贞,似乎她的身上有着许许多多特别的故事,吸引自己。秀贞告诉自己,曾经她与一位大学生暗中相恋,而且怀孕了。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独自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小桂子。小桂子被被家里人扔到城根下,后来再也没有了消息。英子对她同情万分,就在她身边当她的好伙伴。英子意外得知自己的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简直是一模一样,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急忙拉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激动万分,便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希望一家人能够团圆。不幸的是,母女俩在途中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来,英子一家搬走了,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英子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的嘴唇很厚。英子觉得他是一个善良和蔼的人,但也分不清他是不是好人。年轻人为了让自己的弟弟读书,牺牲自己,不得不去偷东西赚钱。有一次,英子在荒草地上见到了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的暗探发现,带人把这个年轻人抓走了。英子看见他被抓走,十分伤心自责……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家中。英子知道了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意外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也被狠心的丈夫卖给别人,心里难过万分,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别人家带小孩。英子快要小学毕业的时候,爸爸病倒了,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宋妈被自己的丈夫接回乡下。英子的妈妈带着英子和弟弟妹妹离开了胡同……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6
这部电影出自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讲得是在北京一条胡同内发生的趣闻异事,里面的主角是小英子,她是个大胆、勇敢、活泼可爱、纯真善良的小姑娘。
小英子这种天真活泼的性格邻里相亲的都很喜欢她,就连邻居的那个“疯女人”也不例外,其实她也不是真疯,只是有一种思念病,她的丈夫被抓走了,女儿也不见了,她便见一个人就对那人说些什么,所以人们以为她发疯了。这听“疯女人”说她女儿丢失了,并且脖子上有一块紫青,是她的爸爸打的。后来小英子发现了那个女孩儿把她交给了疯女人。疯女人带女孩上了火车去找她们的亲人。没过几天,小英子上学了,在校门口的家长接接送送,那条街好不热闹,小英子听说闹鬼了,家里的钢盆、筷子、瓷碗都没有了,好像是疯女人家对面的草丛里,小英子进去了,第一次发现了那些人们丢失的东西,第二次发现了一个人,那个人为了弟弟,没钱养活弟弟上学,才想出了个方法,小英子喜欢上了一个小铜人,那个人就把小铜人送给了小英子,被民警发现后抓住了那个人是个小偷。小英子家里那个奶妈得知自己的丈夫卖掉了姑娘,儿子被淹死了,她的奶妈过于伤心,不久就离开了他们,后来小英子的爸爸得病去世,他们一家也从这条胡同搬走了,小英子的童年回忆也结束了。
这个故事体现了旧社会的贫苦,人们就像活在黑暗的社会里一样,迫不得已的去做一些事情,社会的不平等造成了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现在生在了新社会是多么幸福,我们应该去珍惜生活。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7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
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
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英子在她的心中默念着,在她得到自己父亲离去的时候。
骊歌的乐音在耳畔萦回着,一缕哀愁淡淡,一抹相思沉沉……去了,“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太年轻的时候,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惠安会馆的疯女秀贞,饱受养父伤害的伙伴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无名青年,从小在凄风苦雨中生长的兰姨娘,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夹竹桃零落满地,她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
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诉说着盛夏的情怀……落寞之后,骊歌那清越悠扬、古朴深婉的乐音仍在耳畔萦回着,淡淡的愁绪,沉沉的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点缅怀。
落花下,一个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正如她衣襟上的那朵沉默的夹竹桃。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8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
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合集四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读书已经深深融入了我们生活之中。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它能够让我们拓宽视野,丰富思想,提高修养。但是,有时候写作品的读后感会感觉过于形式化,缺乏个人的独特观点和感受。那么,如何写出一篇不太形式化的作品读后感呢?
首先,我们可以用自己真实的语言表达感受。不必拘泥于书评的格式和模板,可以用平实而真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感受。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语言风格等等,都可以成为我们表达时的素材,但需要用自己的语言和思考方式来整合和诠释。
其次,我们可以结合自身的经历和观点来分析和评价作品。通过与自己的经历和观点对比,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作品中的主题和意义。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探讨作品对社会、人性、价值观等方面的触动和启示,从而使读后感更具个人特色。
最后,我们可以探索作品背后的深层含义和意义。不仅仅停留在故事表层,还要通过阅读和思考,进一步挖掘作品中的隐喻、象征、思想等等。对作品中的细节进行透析和解读,从中发现作者的用意和思想,这样的读后感会更富有深度和思考性。
总之,写作品的读后感并不一定要形式化,我们可以尝试用真实的语言、个人的经历和观点,以及深入的思考来表达自己的读后感。通过自己的独特观点和感受,使读后感更加鲜活、生动,并且能够给他人带来共鸣和启发。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1】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1—2011学年期末考查试题
年级:2009专业:英语学号:***姓名:林文华
考试科目:《中外戏剧名著鉴赏》 考试形式:考查任课老师:曹养元
一:论述题
选取本学期所观看的《一个无政府主义的死亡》、《哈姆雷特》、《雷雨》、《东厂锦衣卫》 中的任一剧作,可以从人物塑造、 剧作主题、舞台表演等方面谈谈,其中某部剧作的认识。
要求:有独到见解,文体为不少于字的议论文,字体为小四宋体。
《哈姆雷特》观后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对颠倒混乱的社会现实表现出深深的忧虑,呼唤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社会理想。
为追求人性的美好,为现实的欲望和罪恶所玷污,对人性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总的来说,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这个世界充满了吸引力、力量和堕落。在丹麦王国城堡的露台上,几名当班士兵遇到了老国王哈姆雷特的鬼魂。他们非常害怕。他们秘密地告诉王子这个发现。哈姆雷特决定去看。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知道皇叔克劳狄斯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的真相后,哈姆雷特近乎疯狂,他一心想着复仇的计划。
天生阴郁、犹豫不决的性格使哈姆雷特失去了报仇的良机,但随时要爆发的满腔仇恨,使他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他和王后谈话的大臣波罗纽斯。而深爱着王子的波罗纽斯的女儿奥菲莉亚,在精神恍惚中不幸溺水身亡。克劳狄斯激怒了奥菲丽娅的哥哥莱尔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并试图用毒酒和剑杀死王子。
当哈姆雷特赢得第一次见面时,王后非常高兴,拿起国王为哈姆雷特放的毒酒喝了下去。在决斗中,哈姆雷特被对手的毒剑击中,但他接过毒剑反击。王后中毒死去,莱尔提斯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雷特挣扎着扑向克劳狄斯,杀死了他,自己也毒发身亡。
王室一片混乱,一场叛变正慢慢蕴酿着......
英雄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他最初理想世界的幻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
完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贞操不能抵挡欲望,道德不能战胜贪婪。他认为报仇是对的,但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叔和他一样是人,有人情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他逃不掉。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作为一个女人,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道德还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却遭到哈姆雷特的鄙视和批评,道德上的空虚给她带来了相当大的痛苦。事实上,女王是一个善良的人,她没有道德败坏。她选择的是哪种不幸,而不是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篡位的叔叔,是剧中最大的恶棍。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和剧中的每个人一样,他也面临着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争取。事实上,在这一刻,他表现出了一种英雄气概。他勇敢地为不属于他的东西而战。
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血,但他无法悔改。
后来,当他发现哈姆雷特知道真相时,他开始挽救他可能失去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与理之间,最后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莱奥蒂斯和奥菲莉亚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地相似。在选择生存还是毁灭时,奥菲莉亚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雷欧提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 “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同,其他人在战斗。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试图忏悔以摆脱他的罪恶,并试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来保住王位。莱奥蒂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这个计划,试图让哈姆雷特为他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可以说他已经复仇了,利奥死了,哈姆雷特也死了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情节太牵强了。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群人与命运抗争的最终结果。
他们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什么也没有改变。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是什么样的存在?它不仅像影子一样离不开我们,而且像阳光一样温暖着人们。但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噩梦一样深刻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2】
不合时宜的沉思
——试述哈姆莱特的血气和延宕
文/顾一心
有关《哈姆莱特》的情节似可一言蔽之:人因过度的思考而扼杀了应有的行动。哈姆雷特是世界上一位杰出的人物,他自始至终徘徊在行动的血液和拖延的原因之间,最后由于突然的变化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作为现世行动的失败者,哈姆莱特的沉思无疑是不合时宜的,然而,这一“不合时宜的沉思” ,却又恰恰牵系着人类亘古不移的存在和意义问题。首先,生存还是毁灭?其次,如果存在意味着行动,那么行动的意义是什么?
这些哈姆莱特追寻未果的存在之谜,亦正是解读《哈姆莱特》戏剧文本的关键所在。
关于《哈姆莱特》是否欠缺古典意义上的“血气”(thymos)的争议历来不绝于耳。显而易见,哈姆莱特的悲剧源于自身行动力的匮乏,而血气则是“复仇”这一行动所依赖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片面的责难往往缺乏对《哈姆莱特》全剧的细致理解,从而忽略了哈姆莱特复杂的性格特征。
希腊英雄的血气充分依仗于对自身命运的决然不顾,而哈姆莱特所面临的问题则艰深得多:在“复仇”这一敏感的人世问题上,人文主义的自信遭遇了**教文化幽灵般的阻遏,血气的冲动和对生命意义的沉思相互争衡。丹麦王子所陷入的悲剧是绝非轻逸的:
在宗法制度和社会责任重组的背后,洞察万物所带来的虚无主义和悲观主义攻击了哈姆雷特,使他纠结于存在的意义和限度之间,最终与现实世界的行动背道而驰。
也许会问:在复仇过程中优柔寡断的哈姆雷特,自己真的鲜血不足?
倘若我们依照较为中肯的意见,将血气理解为“灵魂的容器” ,或谓为“人对何谓正确、何种东西带来尊严与荣誉的精神感受” ,那么,哈姆莱特性格中的血气成分是显而易见的。在整部戏中,哈姆雷特的鲜血不仅表现为冲动的情感或暴力的脾性,更表现为在此基础上缔结的契约和友谊。以下试以《哈姆莱特》中数个不同的场景为例证。
第三幕第四场,盛怒之下的哈姆莱特拔剑刺死帏幕之后的波洛涅斯,而在发现自己误杀奥菲莉娅的父亲之后,柔情的羁绊却丝毫不能激起他的悔疚之心,他继续倾泻着对母亲的怒火。这种赫拉克勒斯般“蛮劲发作”的血气之勇,令读者从哈姆莱特的忧郁形象中忽然感受到一丝桀骜勇武之气,读之精神一振,快意凛然。
哈姆莱特 (拔剑)怎么!是哪一个鼠贼?准是不要命了,我来结果你。(以剑刺穿帏幕)
波洛涅斯 (在后)啊!我死了!
王后哎哟!你干了什么事啦?
哈姆莱特我也不知道;那不是国王吗?
王后啊,多么卤莽残酷的行为!
哈姆莱特残酷的行为!好妈妈,简直就跟杀了一个国王再去嫁给他到底兄弟一样坏。
王后杀了一个国王!
哈姆莱特嗯,母亲,我正是这样说。(拉开窗帘看钋)你这个倒霉的,粗心的,爱管闲事的傻瓜,再见!……
——《哈姆莱特》第三幕第四场
第五幕第一场,当奥菲莉娅下葬时,哈姆莱特因无法忍受雷欧提斯显露出更甚于自己的悲痛而血气上涌,用最强烈的言辞表达着自己对奥菲莉娅的爱,甚至与雷欧提斯武力相拼。在这里,爱情对哈姆莱特而言似乎是一种富于男子气的荣誉,这种荣誉不能为另一个男子(哪怕他是一个兄长)所分享。
哈姆莱特 (上前)哪一个人的心里装载得下这样沉重的悲伤?哪一个人的哀恸的辞句,可以使天上的行星惊疑止步?那是我,丹麦王子哈姆莱特!(跳下墓中)
雷欧提斯魔鬼抓了你的灵魂去!(将哈姆莱特揪住)
哈姆莱特你祷告错了。请不要抱着我的头和脖子,因为虽然我不是一个易怒的人,但我的火是非常危险的,你仍然不烦我。放开你的手!
... 哈姆雷特嘿,在这个问题上我愿意和他决斗,直到我的眼皮停止眨。
... 哈姆雷特我爱奥菲莉娅,四万兄弟的爱,胜过我对她的爱。你愿意为她干些什么事情?
——《哈姆莱特》第五幕第一场
全剧临近尾声之时,毒药的力量侵蚀着哈姆莱特,哲人般的挚友霍拉旭决意随他而去。此时,处于弥留之际的哈姆莱特发出血气激昂的言辞,要求霍拉旭留在世间,将事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言辞的重心并非劝诫好友不必轻生,而在于对自己勋名和荣誉的重视,由这一情节,也可以进一步印证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罗马式的友谊。
哈姆雷特,你是个男人。把杯子给我!(和霍雷肖争杯子)放开!老天, 把它给我!
(打翻霍拉旭手中的酒杯)上帝呀, 如果无人能来揭发此事之真相,那么,我的留名将多么的受到损害! 倘若你曾爱我,那就请你暂且牺牲天国之幸福,留在这冷酷的世界里去忍痛告诉世人我的故事罢。
——《哈姆莱特》第五幕第四场
哈姆莱特对人世所抱的观念是不断转变的。全剧开始的哈姆莱特,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变显得愤世嫉俗、激动忧伤;而在中段部分,他的思想和行动逐渐陷入矛盾的低谷,言辞谵妄,充满疯癫意味;比及全剧的最后一幕(第五幕),以他与骷髅头骨的对话为标志,哈姆莱特逐渐转向悲观而虚无的宿命论,几乎放弃行动的职责,转而对莫须有的天命听之任之。然而,哈姆雷特的血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这似乎表明:
血气作为灵魂的容器与人格的基础,并未因哈姆莱特人世观念的转变而消亡,而是每每在不可预料的偶然境遇下迸发。
有趣的是,处在深思熟虑状态下的哈姆莱特始终无法实施他的复仇,而最终的复仇,实则是在当他发觉自己身中克劳狄斯的毒计,仅仅依仗血气之勇作最后一击的情况下完成的。 由此看来,复仇的成功似乎只是一系列仓促而混乱的变故的产物,而与哈姆莱特之前所进行的一切审慎的沉思毫无关联,这作为《哈姆莱特》的结局,不得不说具有某种荒诞的意味。在这里,莎士比亚是否在提供一种暗示?
虽然政治意图离不开周密的谋划和思考,但最终的落实还是要靠鲜血。相反,过度的冥想只会破坏行动的意义和价值。
哈姆莱特所缺少的绝然不是筹划计谋的才智,而从上文所得出的结论来看,他亦并不缺乏“血气”这一实施复仇的基础。真正束缚住哈姆莱特的,实则是那种对他而言有着无限**的沉思的习性。显然,哈姆莱特并非中世纪意义上的典型王者(与之形成对照者是老哈姆莱特),甚至也并非合格的新式君王(与之形成对照者是福丁布拉斯),他过分耽溺于沉思的天性,使他每每压抑自身的血气,从而无法将自己的意志施加于整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
通过哈姆莱特的思想与言辞,我们不难领会他作为一位智性过人的人文主义者,在那个热情而混乱的时代所萌生的精神特征;与此同时,他又始终未能摆脱**教的精神戒律,在灵魂的归属问题上难以自主。极盛的血气、沉思的天性,以及潜在的**教情结,共同构成了哈姆莱特多重的性格世界。
哈姆莱特所肩负的使命,不仅是杀死仇人、夺回王位的宗法责任,也不仅是恢复秩序、重整乾坤的社会责任,而更是个体面对人世间各种意义的丧失、在幻灭与行动之间进行抉择的深刻难题。克劳狄斯的杀兄娶嫂、篡夺王位,令哈姆莱特眼中整个伦理世界的秩序轰然崩溃,也令他原本的人文主义理想遭遇毁灭性的打击。当他洞见眼前世界世风日下、人伦废绝的真相之际,不由得深深讶异并悲愤于人性中贪婪、情欲所带来的罪恶,从而触发了他对于人义问题的反省,使他对人间这座“荒园”和“牢狱”感到彻底的厌弃与悲哀。
因此,在这个生命意义已经幻灭的空虚中,哈姆雷特虽然知道复仇的责任,却失去了行动的力量,陷入了生存与死亡、意义与虚无等终极生命伦理问题的思考之中。在“to be or not to be”的长段独白里,作为沉思者的哈姆莱特如此徘徊于生存与毁灭之间—— “是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他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古典的悲剧英雄往往选择了后一种道路,以一己之能抗天逆命,释放出雄壮而欣快的生命的光辉。
然而,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传统的悲剧英雄,他的光辉行为从来没有给予他足够的权利。如果存在意味着行动,那么行动的意义是什么?面对充满激情和混乱的时代,小个体真的能扫除阴霾,重建宇宙吗?
后来的虚无主义者可能会同意,改善人性和世界面貌根本是没有希望的。而这一悲观的语调,似乎已在哈姆莱特的言辞中若隐若现。
令哈姆莱特深思熟虑的另一个问题,是自身复仇的合法性(当然,这一问题归根于底仍牵涉到基本的灵魂和存在问题,在思考这一问题之时,哈姆莱特明显接受了**教关于灵魂的教诲)。在莎士比亚笔下,接受人文主义思潮的哈姆莱特本是一朵举世瞩目的娇花,然而,眼前世界的贪婪丑恶、人伦废绝,恰恰折射出人文主义发展过程出现的放纵情欲、人义过度的危机。因此,当他反思人义与伦理的矛盾,陷入对生命与死亡、存在与虚无等终极问题的思考时,便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滑入了**教的生命观和伦理观。
首先,《圣经》中存在着禁止复仇的戒律,人不可擅自充当“上帝的凶器和使者” ;有一处众所周知的情节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宗教对哈姆莱特的影响:当克劳狄斯独自忏悔时,哈姆莱特本欲趁机下手,但却猛然想到**教关于灵魂的观念,于是,他放弃了这次近在咫尺的复仇(按**教的原则,人如在忏悔时死去,灵魂会得到拯救并升入天堂)。由于哈姆雷特对灵魂的关心,他无疑对这个问题深感不安。
可以说,哈姆莱特对血气的节制,很大程度是正是基于他在宗教问题上的审慎态度。正因他过于关注灵魂的处境和归宿,同时又无法在上帝之外寻找到真正可靠的存在的依托,因此,他只得压抑复仇的冲动与激情,一次次错失自己行动的时机。
我们称哈姆莱特为不合时宜的沉思者,或“一个优柔寡断、无法行动的人”,这并非出于他血气的缺陷,而是因为他在探询生存意义的道路上,确已远离世人而独自前行了太远。哈姆莱特用自身的悲剧提出了若干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人如何解决自身行动和思考的矛盾?哲人与王之间是否隔着永世的鸿沟?
个中的难题,不仅在于一般意义上对血气和理性的调节,而更涉及到现代意义上对存在本质的追问。
哈姆莱特的形象时常令我想到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物,在我心中,他们构成了同一个世界的两个美妙极端。当堂吉诃德像一团被风追逐的乌云,呼啸着攻击羊群与风车的时刻,哈姆莱特正独自站在城楼的一角,发出对存在与虚无的永恒诘问——这恐怕是文学史上最具象征意味的两幅世界性的图景。是选择勇猛入世,决绝无悔地奋然前行,还是一意孤行,探询生命意义的最深之处?
这两种选择似乎是互为代价的,正如哈姆莱特错失了行动,却赢得了沉思之人的美名;堂吉诃德从未思考,他的壮举却永令世人潸然洒泪。而人类的处境,不正是在这两种高贵的选择之间永恒地徘徊么?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
…………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
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
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
“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
“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
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
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
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
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把他死去的真相告诉了哈姆雷特。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是这时的哈姆雷特虽然穿上了战衣,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他的灵魂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强。
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他开始了对于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
”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
谁敲破我的脑壳?……吓!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报仇……空言,软弱和忧郁。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软弱的,不坚定的,那让他变得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身处的外在环境。在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在无意识的帮助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
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哈姆雷特自己的成长,自己的报仇的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
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阴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
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
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3】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又叫《王子复仇记》。它深深**动了我的心。这是一场与命运有关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揭示了封建主义为了权力和利益的罪恶和本质。同时,我们经常看到一个词命运。
它就像影子,像太阳,温暖着人们,命运可以改变。
正如……哈姆雷特一般。
他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他的母后为妻,这让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自己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一天晚上,他遇到了父亲的鬼魂,终于知道是皇伯伯为了篡位和娶嫂子而毒死了弟弟。
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的监视,并请戏班子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奥菲莉亚因此发疯坠河而死。当他去参加奥菲莉亚的葬礼时,他遇到了她的哥哥莱昂提乌斯。冲动的雷欧提斯认出这便是他全家的仇人哈姆雷特,因为他的老父和幼妹都是因为这个该死的哈姆雷特而死掉的,于是就冲上前去,死命地掐住哈姆雷特的脖子,众侍众赶紧上前才算把他们拉开。
葬礼之后,哈姆雷特向大家道歉说,他刚才的举止太鲁莽了,他解释说他不能容忍竟然还有谁为了美丽的奥菲利娅的死而显得比他哈姆雷特更悲伤。这样一来,两个高贵而又都高傲的青年似乎暂时讲了和。
可是歹毒的国王却不想放过哈姆雷特,于是他就利用雷欧提斯对其父亲妹妹惨死所感到的内心忿愤,设奸计来谋害哈姆雷特。奸王唆使雷欧提斯假装言归于好而向哈姆雷特作出貌似友好的比剑挑战。当然,哈姆雷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看似无害的挑战,并确定了比赛日期。
比剑的那天,宫中所有重要人物都在场,因为大家都知道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两人都精擅剑术,所以朝臣们都各自为两位剑客下了为数不小的赌注。照一般的规矩,这种友好的比剑应该用圆头不开刃的钝剑,但毒辣的国王却操纵了被仇恨所支配的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所以当哈姆雷特挑了一把钝剑时,他已堕入国王的奸计,他一点儿也没怀疑雷欧提斯有什么不良企图,也没有检查雷欧提斯的剑。
比切姆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奥蒂斯道歉,作为他父亲被**的补偿。雷欧提斯接受了他深切的道歉。比剑开始了,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而这时国王克劳狄斯也故意称赞哈姆雷特的胜利,大声喝着彩,频频为哈姆雷特的胜利干杯,还下了很大的赌注,赌并不占多少上风的哈姆雷特一定能赢。
哈姆雷特向雷奥蒂斯挑战,并要求他全力以赴。雷欧提斯心中微弱的复仇心又一次被点燃,在第三回合中,刺伤了哈姆雷特。在激烈的竞争中,他们抢走了对方的剑。之后,哈姆雷特在莱昂提乌斯身上留下了血迹,莱昂提乌斯倒在地上。
在这紧张的时刻,女王的尖叫增添了一些不祥的色彩。原来,汉奸王特地为哈姆雷特准备了一种有毒的饮料,以便哈姆雷特在比较剑的时候喝下去毒死他。但是国王忘记照顾王后,所以当王后喝了酒,国王克劳迪斯说女王在激烈的竞争中晕倒了。
哈姆雷特顿时意识到这是又一个**阴谋。于是他喝令把门关起来谁也不准外出,他要查出究竟是谁干的。这时垂死的雷欧提斯已深深地挨了哈姆雷特一剑,将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
他告诉哈姆雷特罪魁祸首是克劳狄斯,他自己也被克劳狄斯**了。雷欧提斯请求哈姆雷特原谅他,他告诉哈姆雷特说剑上涂了毒药,哈姆雷特活不过半个小时了,什么灵丹妙药都已救不了他了。说完,雷欧提斯便死去了。
哈姆雷特快要死了,就拼起残存的力量把毒剑插进了奸王的胸膛,当即杀死了这个谋害他全家的**。哈姆雷特履行了他对鬼魂的诺言,这使那个卑鄙的人重获正义。
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命运的选择中建构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打听父亲去世的真相,但他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怀疑过平庸的生活,于是他毅然走上了寻找真相的道路。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值得我们现在思考!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4】
文/宋玉琪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xx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xx,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2024超级市长读书笔记六篇
笔者经过您的指导,为您准备了一份"《超级市长读书笔记》"的解决方案,非常欢迎您来阅读我的作品,体验生活中那些微小但美好的瞬间。读书对我来说就像是一种强心剂,注入到我的内心深处,给予我巨大的力量。在阅读完作品后,我对作者的一些思想和感悟有了一些新的领悟。读后感是我们对阅读所得的经验和思考的总结。
超级市长读书笔记 篇1
在这周课外阅读中,今天我再一次被杨红樱阿姨的着作深深感动,那就是《超级市长》这本书。
《超级市长》记叙的是马小跳爸爸在读报纸时发现了一个模拟城市,在这个城市里需要选举一名模拟超级市长来管理这个新兴城市,选上的人可以和真正的市长对话城市建设与发展。市长人选要经过一场比赛,胜者出任。让马小跳一伙极具挑战的是,这些对手都是学习成绩非常优秀、综合素质很高的优秀学生。最让他们郁闷的是,其中一名对手曾是自己一伙的“敌人”,这位名叫丁文涛的小朋友曾经在多次比赛中赢给了马小跳。对于这次竞选,丁文涛还嘲笑说,如果一定要把大象和蚂蚁放在一起,蚂蚁肯定是被踩脚下的。然而,这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接下来的故事让人大跌眼镜……
经过一番斗智,马小跳和三个铁哥们过五关斩六将,克服重重困难,马小跳最终和丁文涛成为两名市长候选人。又经过激烈竞选,马小跳成功胜出!他不仅如愿以偿当上了超级市长,而且在电视节目上代表全市学生与真正的市长见面,镇定的神态,清晰的思路,简洁、流利的对话,赢得了全市学生高度赞扬和老师们的充分肯定。
我认为马小跳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努力、自信;是因为他平常有扎实的学习功底;是因为他能发挥团队作用,让三个铁哥们成为竞选团队的可靠力量。这本书也告诉我一个道理:在同一超跑线上,如果要比别人跑得快,就得笨鸟先飞,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常的学习中掌握本领,才能在需要的时候派上用场。还让我明白了,成功不是等待,而是要敢于尝试、勇于突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只要努力争取,成功就在你面前。
超级市长读书笔记 篇2
故事大意:马小跳要去竞选市长了,在初赛对决的时候,他遇到了神童林子聪和成语大王丁文涛。林子聪认为,这本来是凤凰的游戏,鸡却来搅拌,他觉得很好笑。丁文涛认为,在初赛的时候他一定会像大象踩死蚂蚁似的把马给比下去。但出乎意料的是,马小跳以他那八十份民意调查赢得了初赛的胜利,而且一路过关斩将,成为了超级市长,他还代表全市的小朋友向城市市长提出了三个愿望。
我的感受:马小跳的成功是有秘诀的。他不像丁文涛那样只说不做。而是在三个好朋友的帮助下,调查了全城八十位市民的愿望,男女老少都有,得到了珍贵的八十份民意调查。马小跳的亲民行为让评委觉得让他当市长,那绝对是独一无二。马小跳虽然很调皮,但他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比如三宝的想象力、勇敢自信等等。他稀奇古怪的脑瓜里总是能想出有趣的事来。他敢做别人不敢的事。
超级市长读书笔记 篇3
我读了一本马小跳系列的丛书,名叫《超级市长》。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竞选超级市长的时候,马小跳非常清楚,他知道是他自己去竞选而不是爸爸妈妈去竞选,所以,他没像其他孩子那样让父母去写施政纲领和帮忙练才艺表演,而是和伙伴们一起去做了八十份民意调查,“问问你想要过什么样的幸福生活?”这帮他过了初赛这一关。
第二个道理告诉我人多力量大。因为在竞选市长的时候,是他的伙伴张达,毛超,唐飞三个帮他做了民意调查,还说服校长也投了他一票,张达还教给马小跳才艺表演跆拳道。而夏林果,安琪儿他俩都各自分散到各班去为马小跳拉选票。如果没有他们几个,马小跳就不可能竞选成功。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些事就好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非常有意思,而且我还学到了许多道理,我喜欢看!
超级市长读书笔记 篇4
最近我读了《超级市长》,感慨万千。
马小跳,在我心目中,原先是一个响当当的“问题少年”,脑子里整天胡思乱想、出言不逊、胡说八道,还有就是他经常闹笑话,把别人笑得人仰马翻。可我读了《超级市长》后,则对其刮目相看。他是一个小小少年,竟有那么厉害的想象力,如野马一般;一个人竟能引起轩然大波,让路曼曼和秦老师对他声色俱厉;他自信心很强,不论什么事,只要他感兴趣,就尽全力做一个“拼命三郎”一样的人,努力达到自己的目标。比如超级城市的市长一职,他不管能不能坐上去,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不会后悔,最终如愿以偿,当上了每个孩子都梦寐以求的“超级市长”!这可是一次前所未有、刻骨铭心的至高荣誉呀!尽管他经历了“裤腰带事件”,并且有两次,成了人们心中的千古笑端,但他仍提起裤子努力奋斗着。这种精神是绝对值得我学习的。
“超级市长”马小跳,你好酷!
超级市长读书笔记 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超级市长》这本故事书。
故事内容说的是:淘气包马小跳、神童林子聪和小大人丁文涛都报名参加了竞选模拟城市的超级市长。但是当他们得知马小跳也参加这个活动以后,反倒是嘲笑他不自量力,说:”这本是凤凰的游戏,鸡却跑来搅和。“连班主任秦老师都觉得马小跳肯定是疯了,对他失望极了!但是他却在铁杆朋友们、漂亮女孩夏林果和教美术的林老师的支持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击败了许多竞争对手当上了超级市长。并代表全市的小朋友和市长对话。
马小跳是一个令许多老师和同学家长都头疼的孩子,但是他又是一个完好地保持着孩子天性的孩子,一个理直气壮做着孩子的孩子。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虽然经常受到老师和朋友的打击和嘲笑,但是却从没气馁和放弃过,永远都会有一颗乐观向上和积极的心来面对困难。他还有天马行空般无限的想象力。正是这些在老师眼里的”缺点“,却让他当上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超级市长。
我佩服马小跳这种永不言败敢想敢做的精神,做任何事情都会全身心地投入。正是这种热情才让他不知道失败是什么,多了许多成功的机会。
超级市长读书笔记 篇6
最近我买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超级市长》我认为它呼出了我们孩子的心声。
这本书大概是讲马小跳住的那个城市要为超级城市选拔一名超级市长,马小跳惊人的通过了所有选拔,光荣地成为了一名超级市长。
在书里,有两个与马小跳相比更优秀的孩子,一个是王天骄,另一个就是丁文涛,也许,他俩的资质和才华都在马小跳之上,那为什么马小跳会被选上呢?那是因为前两个孩子一个太完美了,让人感觉她完美得不真实;另一个太成熟了,成熟得让人怀疑这个孩子到底有没有童年。
跟他们俩相比,马小跳是稚拙的、有缺憾的,但却是真实、纯粹的,是真正的孩子。
另一个方面,马小跳崇尚快乐、有团队精神。自由、快乐、可爱和诚实是他的本性。你们是否能想想公认的优秀学生,例如丁文涛、王天骄这些的孩子另外一面是怎样的呢?
老师们、同学们排斥的所谓差等生的另外一面又是怎样的呢?
小王子读书笔记(实用13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王子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
暑假我怀着喜悦的心情翻开了我喜爱的一本书《小王子》。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
我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入迷,我贪婪地吞噬着这本书的精华。
这本书所讲述的是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无奈降落在几乎没有人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又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要“我”给他画一只小绵羊。他就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通过“我”对一位来自不同星球,天真纯洁的小王子神秘身份一步一步探寻的过程,以寓言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生命与生活、爱与责任的美丽图画。作者用既通俗又简洁的语言表达出了令人深省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整部童话充满了诗意的忧郁和淡淡的哀愁,令人回味无穷。
书中有一句话,“正真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要用心眼去看的。”这句话我想送给我的父母、老师和身边忙碌的大人们。大人们总是忙碌着,忙完休息后再继续忙,日复一日,生活也变得单调无趣。也许大家应该像作者一样,保持着一颗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心,不时地放松自己,追求梦想,这也不错啊!
我觉得大人们更需要看《小王子》,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在这本书中,成人们整天为自己我功名利禄忙的团团转,却不晓得自己的行为已深深影响了下一代。小王子不懂大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就像所有小孩也不懂一样。我希望,家长们要多去了解孩子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不是随意敷衍;多去了解孩子的想法、兴趣,而不是一味地束缚他们。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王子》,《小王子》主要讲了一个奇妙又有趣的故事——金发碧眼的小王子住在B612小行星上,因为孤独开始了冒险之旅,小王子拜访了很多小行星,他遇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但唯一能和小王子交朋友的只有点灯人。因为国王很骄傲,爱虚荣的人只能听进赞美的话,酒鬼特别爱喝酒,实业家老想占为己有,地理学家忙的不可开交……可是,点灯人有高贵的品质,不擅离职守,认真对待工作。可惜点灯人的星球容不下两个人和一盏台灯,最后小王子打算去拜访地球,他通过地理学家知道了地球上有一百一十一个国王,七千个地理学家,九十万个实业家,七百五十万个酒鬼,三亿一千一百万个爱虚荣的人,也就是说,地球上大约有二十亿个大人,在发明电之前,在六大洲上为了点路灯,需要四十六万二千五百一十一位点灯人,这可是真的大军。
读完这个故事,我被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折服了。我最喜欢小王子和点灯人的故事。因为点灯人点着了灯灯就像一颗星星,为宇宙增添了亮光。比起酒鬼,喜欢占为己有的实业家,爱虚荣的人,点灯人做的工作还有意义。
除了小王子和点灯人的`故事让我颇受启发以外,当我看到小王子因自己一时冲动离开B612小行星导致现在想回却回不去而后悔的时候,我也陷入了思考。从小王子后悔这件事上,我学到了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小王子》不仅是一本好看的故事书,更是一本蕴含了很多哲理的好书。他让我遇到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3
《小王子》这部童话,最有印象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象征意义,这些象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我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
说实话,我开始读的时候,并没觉得它怎么的吸引人。但是,有一天我清晨醒来,突然脑海里有一个小小的金黄色头发的小人,用他细小的声音说:“劳驾——请给我画一只绵羊吧!”我在努力地回想这种声音,在一霎那间,明白了,小王子,已经在记忆中存在。这让我再一次读圣艾修伯里的那些文字,这次的阅读,我才渐渐地感受到了这部“唯一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的奇迹。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象力的大人们,“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理解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非常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间房子的样子,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 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和美感。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4
偶然在书店里看到《小王子》这本书,我就立马被他的封皮吸引了,彩绘的图画上面站着一个小人儿,这个小人儿正在遥望远方……啊!多么美妙的图画!他在看什么?远方又有什么呢?我陷入了遐想……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封页,映入眼帘的是《小王子》的图书介绍,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书中以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从自身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我的心一下子被这个即将翻阅的故事所吸引!
虽然我刚上三年级,也许书中有些字不认识,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的阅读,再加上那些美轮美奂的插图,还可以使我随着文字想象,我的兴趣一下子就飞起来啦!真想赶快好好地读一读,我让妈妈买了这本我最爱的书,开始了小王子神奇星球的奇幻之旅……
初读《小王子》这本书,就让我大开眼界!这完全跟我们的星球不同!这是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地方吗?我充满了疑问!那位飞行员去哪了?毒蛇真的杀死小王子了吗?最后怎么样了?小王子见到心爱的了吗?这本书为什么读起来总让人觉得有点儿悲伤?这一切都不能代表我对这本书全部的疑问?这本书真是神奇!
读着读着,我仿佛也身在其中,走到了故事的场景当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二十一章“小王子与狐狸成为朋友”,这一章我读懂了,而且很心疼小狐狸。小王子用万分的耐心每天陪伴着狐狸,默默的注视着狐狸,在这种陪伴下,狐狸被小王子“驯服”了,一种小动物一旦被人类驯服,那得是多好的友谊和信任啊!小王子对狐狸来说不再和成千上万的其他小男孩一样,狐狸因为小王子金色的头发而喜欢上金色的麦田,狐狸能辨别出小王子不同于其他人的脚步声。狐狸和小王子已经融为一体,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在狐狸耳中,小王子的脚步声就像音乐一样,能召唤狐狸走出洞穴。多好的友谊啊!
风姐姐轻轻一吹,淘气的她又把妈妈做饭的香味儿传入了我的鼻子中,它把我带回了现代的世界,我的心灵也被拽回了温暖的家中……小王子和狐狸的友情让我感动,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过这样的感觉,每天听到妈妈下班回家时上楼的脚步声,我就会特别的开心,幸福的等着房门打开的时刻,想好好抱着妈妈,整个晚上都和妈妈待在一起。多么温暖!我们一起看书,一起练跳绳,一起做仰卧起坐……有妈妈陪伴我,就像狐狸有小王子陪伴一样很开心。
这本书还有一点,让我读了之后,感到难过的是,狐狸最后还是和小王子分开了。当他们分开时,狐狸和小王子都哭了,但小王子必须离开,因为他要去寻找心爱的花。每当读到这里,我都非常难过。心里想,有一天,我和妈妈会不会也要分开,最后我想通了,我小的时候,妈妈陪伴我。妈妈老的时候,我就陪伴妈妈。
晚上,我又梦到了小王子和狐狸,狐狸在小王子走后,就一直在原地等他,无论风吹日晒,雪打雨淋,小狐狸都在默默地等待着……终于,小王子带着他的花回来了……那个场景始终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小王子》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奇特,虽然小王子的经历与我的生活有些不同,我也没有去过小王子旅行的星球,但就能理解小王子感觉。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5
《小王子》这本书可以洗涤我们的心灵,小王子说过:“水是对心灵有益处的。”而这本书就像泉水那样纯净,使人感到清新怡人。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里,“我”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这期间,“我”结识了来自小行星B612的小王子,和他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在短短一周的时间里,“我”感悟到了许多人生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他的星球。
这本书里让我最感动的是小王子和玫瑰花之间的友情,小王子为了回到自己的星球,得到玫瑰花的原谅,他不惜生命的代价,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为她遮风挡雨,这就是爱的责任。虽然玫瑰花对小王子的态度很傲慢,而且爱虚荣、骄傲自大、还喜欢说谎,但是这朵玫瑰花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小王子驯服了她,还爱她。小王子是一个既可爱又神秘的孩子。他象征着希望和爱,他还拥有埋没在我们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虽然他遇到了不少人,但他时时刻刻都在思念着他的`那朵玫瑰花。
只有用心灵才能体会到爱,一些我们觉得微不足道的小事中其实都包含着爱,如果我们用心灵去体会这些爱和责任,就会懂得怎样接受爱,付出爱。
书中的狐狸说过一句话:“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只要我们承担起爱的责任,就可以让我们心中的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变得更加美丽。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6
沁人的玫瑰散着惑人的香气,在这满园的芬芳与绚烂中,如何才能追忆起属于自身的那一抹鲜红?
这世界,仿若是一片开满玫瑰的山野,人人都想在熟睡前嗅到玫瑰花的香味,小王子也希望伴着玫瑰的芬芳入睡,怀着醉意点点。
但若要闻这芬芳,首先得将玫瑰种子栽成苣叶。而后,再让苣叶蜕变成花苞,直到花苞绽放,你才能倾心的嗅着玫瑰。
玫瑰在这世上应有尽有,但如果你细心的栽培着一枝玫瑰。它的意义便会因此而改观。
雨天时,你为他开着遮雨的屏障。干燥时。你送去晶莹的露水。你为了这株玫瑰送去了爱抚与栽培,在这中,你读懂了担当与责任,是玫瑰的.香气引你向前,是你的细心让玫瑰动容,开出娇艳的花朵,露出饱满的花蕊。
但若是别的玫瑰,你不过是倾身一嗅,那玫瑰的香气也会有所保留,不如你自身栽种的玫瑰那样芬芳夺人。
就如书中的点灯人,是日出时的温热,是日落时的静谧。是这些事物引着他无所疲倦的坚持着这一枯燥的动作。对这点灯人来说,这盏路灯,是他心中独一无二的,是这星球上唯一一抹不可或缺的微光。只因为,他已经担当了这份责任。
在这玫瑰丛中,你难道还无从寻觅哪一朵是你的挚爱吗?不要让你的心被弃绝、疏虞、怠惰所充斥。要想让自身的心灵没有乱生的杂草,而是在娇花的魁影中芬芳待尽,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美德与责任占据它。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7
我们可能会经常感到奇怪,为什么我们想的东西,画的东西,甚至于想做的事情,大人们都不明白,只会让我们去学习,做一些他们自以为是的一些“正经事”的事。
小王子的作者也和我们有着同感,他在他很小的时候,曾画过一条蟒蛇吞了一头大象的画,但当他想拿着这幅画去吓他父母时,他们却认为这只是一幅普普通通,甚至不怎么漂亮的帽子。我认为这些大人的思想太拘束,并且没有想象力,好似思维里都是日常生活里的东西或工作的配件。
我对此感到颇有同感,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画了一张几个小孩子捅了马蜂窝的画,然后便十分激动的拿给我爷爷看,他只是“嗯”的一声凑合着含含糊糊的夸了我一句,便又飞快的转移话题让我背古诗去了,当时我十分不开心,但也不敢违抗,只好顺从的背古诗去了。
当时我十分奇怪大人们的态度,但现在我明白了。
书中小王子能第一眼就看出作者画的是一条蟒蛇吞了一头大象,是因为他有着纯净的心灵和丰富的想象力,还没有被社会的迷雾蒙上双眼,而那些大人则是已经被世俗的生活迷雾蒙上了双眼,而且直逼心灵。
每一个人都是从小长到大的,为什么大人们就不明白这些呢?
其实,许多大人小时,哪怕是最严肃的大人,都肯定会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和纯净的心灵,但是时间、社会、工作早己经将这些强硬的抺去,这是多么可惜呀!当他们明白了这些东西的`宝贵,回头,想要挽回时,已经太迟了。
书中作者曾写到:“我大概也有点儿和大人一样了。”说明我们还是可以不将这些宝贵的东西丢弃的,但得以从孩提时代就明白,因为作者的年纪在那时早就应该是大人了,而他却没有将自己归类成大人,说明这里的大人是指大人的心态,所以如果我们童真的心灵,长大后,便可以看的通很多,不受社会的影响。
大人们或许会因为失去了这个感到终身遗憾,所以我们应当保存这纯真的心灵,这将是一笔十分大的精神财富。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8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古往今来人们开始探索,都应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人们要通过探索来发现世界,来活得更精彩,就像“小王子”一样。
世上总有许多新鲜事,有的是你没有机会见到的,有的是你从来不敢想象的,而每一个人都要有发现新鲜事的勇气和一颗好奇与探索的心。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他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如此,他还是渴望离开他的小行星去发现去探索。
小王子不甘平庸,以为离开自己的小行星就可以摆脱平庸,其实不然,他在旅途中遇到的国王、酒鬼、生意人、点灯人、地理学家,被名利绑架了,因此变得平庸。比如说点灯人,一分钟点一次灯,他的'生命就浪费在这开关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平庸的吗?
小王子通过旅行、探索,他摆脱了平常生活的机械模式,生活也随之变得精彩。
可是小王子也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可他很满足,嘴角的一丝微笑定格在了那一刻。
人生只有一次,平平淡淡是一生,绚丽多彩也是一生。那些选择风平浪静的,也许过得安稳、幸福,可是精神上也许是无边无际的空虚。那些不理世俗的人,也许前程十分艰难,但他们知道,不能辜负了自己的一生,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要想活得精彩必须要努力去探索、去发现!
“人生自信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毛主席的话告诉我们,人生需要乘风破浪,人生有时必须要具备一种勇敢向上的精神,像小王子一样活出人生的精彩。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9
身为小孩,一定会有一种想法:我们的想法总是不能被大人理解。如果真是这样,《小王子》一定值得你一览。《小王子》是一本非常神奇、非常有趣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些内容:因为“我”一直没找到真正谈得来的伙伴,所以总是孤零零的,只到“我”在撒哈拉沙漠时出了点事。“我”的飞机坏了,在修飞机时遇到了一位很小的`人儿,我称他为“小王子”。他说他来自一个很小的星球,小到只和他自己的人那么大!他还说了他和一朵玫瑰花的事,他到别的星球旅行时遇到的事,他到地球后碰到的事……小王子让“我”明白了我们看到的,只不过是具躯壳,而那最重要的部分,光靠肉眼是看不到的。终于,小王子走了,回到他自己的星球上去了。6个年头过去了,每天夜里,“我”总仰望星空,觉得星星的笑声也特别动听。
读了这本书,使我思绪万千、感慨万分!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一朵玫瑰,它给了小王子芳香,小王子应该爱它、保护它,可小王子竟离它而去,我真为花愤愤不平!而其他星球上住着一些奇怪讨厌的人:愚蠢的国王、骄傲的自大狂、无聊的酒鬼、繁忙的实业家、辛勤的点灯人……我越看越好笑,没想到宇宙中竟然有这等人物!
这本书还有一个吸引我的地方——它并不是单单写这件事,而是穿插了一些作者自己的感受和事。特别有意思!
还有一点,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书里的一句话:无论是什么,还有关于它们之间的故事,在孩子们心目中有多么重要,可成人能理解吗?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本哲理的童话书,小孩大人都可以看,叫作《小王子》。
小王子住在一颗叫B六一二小行星,只要动一下椅子就可以看见日出和日落,他还有三座小火山,有一座是死的,还有朵玫瑰花,他开始了自己的旅途。小王子他一共去了七个星球有骄傲善良的国王、虚荣的帽子先生、奇怪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执着守时的点灯人,自大写书的地理学家,忠心的狐狸和玫瑰园的玫瑰。我在读的时候,非常感动让我高兴的`是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后,他们相距千万里的太空,却仍互相思念,互相关心此是是多么美好,和谐的关系我也非常希望地球和人类之间也有这样和谐的关系。
在同时我也领悟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珍悟朋友,不要对朋友乱发脾气,交个朋友很容易,交一个真正交心的朋友很难,失去一个朋友很容易。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每个人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心境和体悟。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1
以前不知在哪儿看过,如很多书一样,看得不用心,然后就忘了。字很少很简单的一本绘本读物,充满了想象和好奇心,又穿插和讽刺着现实社会的成年人、虚荣的人、酗酒的人等等,同时又告诉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如重要的'东西眼睛看不见,我们要用心生活,因为驯养,与社会中的其他个体建立紧密的关系,我们眼中的世界会变得不一样,如小王子仰望自己星球因为玫瑰,小王子和飞行员仰望繁星的时候会因为彼此而会心一笑。吞大象的蛇、绵羊到底会不会吃掉玫瑰,充满童心的人才会去思考这么看起来脱离生活实际的问题吧?!
大多时候的自己就像忙着赚钱的商人,以为自己是很认真的人,在认真的生活,但假如自己不知道火车开往何方,只是在上面假装睡着,在小王子眼里,又是何等荒唐。
要保留一颗单纯好奇的心,探索未知,感受驯化和付出的美好。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2
法国巴黎有一处景点叫作先贤祠。那里供奉着七十二个名人牌位,其中一个写着: “ 法国小说家、飞行员,安托万 · 德 · 圣埃克苏佩里。 ” 这一句话巧妙的总结了他精彩而传奇的一生。没错,他就是长篇小说《小王子》的作者。
《小王子》,一部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它以其独特的写作手法,精彩的文字语言,深博人们喜爱。它主要写了小王子从 b612 号星球游宇宙,他碰见的 “ 奇怪的`大人们 ” :国王、爱虚荣的人、掌灯的人。在其风趣而质朴的语言之后又普遍揭示了一个道理:不能过于关注外在的东西,从而丧失了内心的安宁和快乐。小王子在沙漠中遇见了飞机失事的 “ 我 ” ,然后随 “ 我 ” 在沙漠中的奇闻轶事,在找一汪泉水的路上,小王子极富哲理的对生命的感慨: “ 无论是什么,它们都是因为某种看不见的东西而美丽。 ” 使我感触良多。他和狐狸的对话深深地烙在我脑子里,尤其是狐狸的那句话: “ 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得见。 ” 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在学校组织的 “ 三独 ” 比赛中,我当时背谱弹奏钢琴 ,虽然没有谱子,但往往用谱子反而不能够将乐曲处理好,我觉得用心去 “ 看 ” 一首曲子,会让我将乐曲理解得更深更透彻,弹奏出的曲子会更让人为之动容:强弱对比,感情处理到位,音质颗粒感饱满,把握住乐曲风格,旋律在我心中激荡,十指在黑白键上飞扬,最后我听到了掌声响起,以一首贝多芬《如歌的柔板》捧得了 “ 特等奖 ” ,我为之而快乐无比!文章的最后作者以其奇特的笔触写出了他对小王子的不舍,这段话也写到了小读者们的心坎上。
作家三毛在一封信中这样写到: “ 用一个月去看《小王子》,可以在一生里品味其中优美的情操与思想。 ”
静静读《小王子》,悟人生大智慧:用心去感悟的人,内心必定是丰富而快乐的!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3
读了《小王子》一书后,我深受启发:一个人用心灵去看,才看的最清楚。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的确如此。说个题外话,几年前我还无法读懂这本书时,我竟然还说是这本书幼稚。这因为当时我只是草草地读了大意,可这本书必须用心读才能读懂,所以我......(剩下的我就不说了,太丢人了。)
好了,转回正题。当现在,我能读懂这本书时,我看见了书中的一段文字:人们忙碌、追寻、绞尽脑汁,却偏偏忽略了:享受星光、清泉和日常的平凡才是最美丽的事。这是对的。我来举一个例子:一个人辛辛苦苦打拼了一辈子,是赚了许多钱。可是,要那么多钱有设么用呢?再说了,打拼了一辈子赚钱的人十有八九会因为身体的过度疲劳以及精神上为了赚钱的.操劳而生病。生了病就得治,治疗又要花了你一大笔钱,这不等于没赚吗?过平常的日子还少受治疗的罪,这又何苦呢?
让我们一起享受平淡的生活吧!
单口相声剧本台词,西游记【荐】
今儿咱们说的是西游记的故事。
四个和尚从长安出发,前去西天取经。“嘟~~~~”没飞几分钟,飞机缓缓降落:没油了。悟空这通儿找啊:“快,看看哪儿有加油站呢?”
唐僧纳闷儿了:“这怎么刚飞起来就加油啊?”
“油箱小,就肥皂盒那么大,一次加五块钱的。”
“那得加到多会儿去?!”
加了十万多次还没到,这西天在哪儿呢?不行,师徒四人一合计,咱得问问路。一捏闸,“吱!~~~~”悟空下来了。一瞧,嗬!这是什么地儿啊?怎么这么荒啊!见一老头正锄地呢,赶紧就过去了。
Hi~hello~howareyou?老头一回头,“干哈呀?”好嘛!一口大茬子味儿,东北啊!
“大爷,这西天怎么走啊?”
“拿刀子往脖子上一抹就到了。”
“那这儿是哪儿啊?”
“铁岭!”
好嘛,走反了。那就往回走吧。又加了十万多次油,回长安了。
八戒一寻思:“师傅,这事儿不对呀,咱们这么走得走什么时候去?油箱太小,咱得换个大的。”那仨人一下子就瞅见猪八戒的大饭盒了。猪八戒介个不乐意啊。没办法,拗不过这仨人,谁让你用这么大的饭盒。就是它了!就这饭盒了。嘎噔一下子,就给装上了。油箱变大了,一次能加20多块钱的油了。这也没大多少啊。得!这就不易了。
“嘟~~~~”又起来了。飞了半年多,加了两万多回油。这天啊,到了火焰山了。大火苗子,嚯~!8848米,飞不过去啊。师徒就合计,能不能让铁扇公主拿扇子给咱扇过去?孙悟空是铁扇公主的小叔子,去套套瓷,嗯,没准儿行。
铁扇公主正等着煮唐僧肉吃呢,一看孙猴子来了,能不打起来吗?可她哪儿是孙悟空的对手。十几个回合,力敌不过,败下阵来,那就法宝伺候吧。拿出芭蕉扇,“呜~~~~”师徒四人,连人带飞机,带行李卷,带饭盒,一扇子就扇回大唐去了。
教训是严重滴,后果是惨痛滴。经过四人研究决定,乘大唐6号超大油箱飞船,马力十足,绕过火焰山,直到西天取经。
“嗖~~~~~~”这家伙,就上天了,溜溜一天不用加油,把四个人给乐得。可到了一地界,哥儿四个可是都不认识。唐僧还问呢:“这是哪里啊?”悟空挠了挠头:“不知道啊。全是土,净是坑的,应该不是西天。”八戒拿了一面大旗,“大唐高僧,到此一游。”啪!就插地上了。
后来啊,过了一千三百多年,公元1969年的时候,这地方又来飞船啦!从上面下来一个人,手里拿一小星条旗,嘴里念念有词地,“这是我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所以说,关于登月这件事,其实咱中国人是祖宗。
书归正传,师徒四人又坐上了大唐6号飞船,接着奔西天。返回大气层的时候,猪八戒把刹车给踩爆了。当时闸线一蹦,咣当,就掉下来了。师徒四人这么一看,眼前是一座城门,门楼子上写着:“西天极乐世界”四人这个哭啊,喜极而泣。
去雷音寺见如来吧。刚到门口,一群人呼啦一下子就围上来了。“师傅,要盘吗?”“金刚经、法华经、九阴真经,图文版、视频版、写真版,高压缩、高清晰。”“一张,顶如来那儿一百张。”
唐僧脸一板:“都给我退下!我们取的是真经。坚决打击盗版。哎!这世道,佛祖的版权费都收不上来。徒弟们,赶紧地吧,往里走。”
如来看到衣衫褴褛的四人,很是吃惊:“哪里来的要饭的?”
四人连忙解释:“我们是从东土大唐过来取经的和尚。真对不起,晚了。因为油箱太小。”
“什么?油箱太小?”没等四人把话说完,如来佛不高兴了“不是早就传过去了吗?全套经书连插图录音真人DV都传过去了。邮箱还不够大?”
四人互相看看,很是疑惑。如来指着桌子上的电脑,“这不轻轻一点,所有经书就email过去了吗?你们大唐早用上我的经书了。”
《简爱》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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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 篇1
当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她的自述给吸引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这直接震撼了我,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与她与艰难的不屈抗争,简爱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在也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这本书为什么令人感动。
是她的纯洁,她的独立,她的人格魅力或者是书中的语言?用我自己的话说这些只不过是我们认识的她的小部分。其实最给人以感动的是也的那种不屈的精神,那种不愿听命于人,不服从上天安排的一种勇气。这不仅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更关键的是她那种坚守,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
这种性格又有点像《家》里的鸣凤,她不服从高老太爷的安排,却无力抵抗,最终选择投井自尽,她们的相同处在于都不服从旁人的命令,坚决独立,做回自我,然而她们致命性的不同就在于简爱有种一颗坚强的心,她知道活着就意味着希望。而鸣凤却选择了这条与世长辞的歪路,可以说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最后的独立,幸福是也自己用双手用心灵创造出来的,她给我的感动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成功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或是富有;不管是美貌或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热观的心态和独立的性格,坚强的个性快乐地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她从小虽然爱到姨姨的欺负也说过永久不会再认她的诺言。然而就在她与罗切斯特坠入爱河的这段时间,当她得知舅母里德太太病危时,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回去见里德太太最后一面。这不仅需要的是宽容,更需要的是勇气。
假想你的仇人即将过逝,尽管他曾救过你一命,你能放下面子,能鼓足勇气地到他面前说声谢谢吗?我想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根本不可能,她这种忘却仇恨的乐观态度不是我们这些当代青少年的重中之重,现今我们许多年青人常因一些小矛盾或者小仇恨就想将别人置于死地。为什么我们不能想开点呢?其实别人在批评你时恰恰指出你的缺点所在,为何我们又不能去改正呢?
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平凡而不平庸,是刻骨铭心的。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里安排的注定是幸福。罗彻斯特是上天送给她最重的礼物,遇到他不久后,简爱就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
然而,也就是英格母,梅森这些人的出现给她的幸福加入一些插曲。其实罗彻斯特是喜欢简爱的,自从他装扮算命试探她后,她也知道了,然而英格母的出现破坏了灰公主与王子的梦,简爱既是伤心,又是无奈,她明知他们两个人并不相爱,却不敢主动接受罗彻斯特。
也就在这种压力下罗彻斯特终于站出来向她求婚。最后他们终于进了礼堂,此时梅森的出现打碎简爱的幻想,原来罗彻斯特的妻子仍活着,不过却是个疯子,简爱不能忍受这一切决定出走。
在出走这段日子里,她又遭遇了一大堆倒霉事,首先是没吃的,其次没有地方住,最可悲的就是遇见人了却被人拒之门外,最终老天爷还是帮了她一把。一位好心人李维斯帮了她,然而在这住了一段时间,她也知道了圣约汉他们其实是自己的亲人,但当他向自己示爱后,简爱放弃了,因为此时远处忽然听到罗彻斯特的呼唤。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因为书中对爱情的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或者是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像路边的野花野草那样无人采摘,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她们相处的一幕幕在我们脑海中清晰地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主人与英格母婚事,而反过来罗彻斯特先生也在试探着简爱的内心世界。二者彼此心心相印却始终没能将那层纸捅破,他们间有一段缠绵的对话写的极其精纱,罗曾对简说:“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任何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一结,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地离开,那时候我内心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取悦人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既温柔又稳定,火做的灵魂既驯服又坚定我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自从简爱走后,她为了自尊和贞洁的爱情,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一切,跳楼身亡,而罗切斯特先生为求疯女人时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最终走向了他们渴望已久的小木屋。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被她的爱情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然而当初拿着英文版看了许久仍不知所以然,当看完半本后,即管前面是咬着头皮看完的,之后就渐渐进入了那个状态。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和构思上发现了一些新东西。
我想夏洛特是爱简爱的,是同情社会上那种女性的,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刻刻意。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反方面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是认定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结尾有点硬凑的感觉。
夏洛特对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不安,到了结尾几乎归于俗套,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但是她的铺垫很完美,几乎感觉不到瑕疵,但很明显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如圣约汉向简爱求婚时,简爱突然听到远处罗切斯特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当她回到他身边时经核实就在那时罗彻斯特确实呼喊着简爱名字,这实在像是神话,但这无疑又说明他们俩心有灵犀,或者说是心心相印。
比较于《呼啸山庄》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更能突显主人公的内心活动,本书中简爱的经历是贯穿于全书的唯一线索,书从到尾,无一不是在描写简爱的经历或是他无时不刻都在挑战自我。我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的不安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她还是一部极其经典的爱情小说作品。在我以前学习的小说里,大部分都是作者的一种内心活动或是他们希望的生活都会在创作的小说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简爱》是英国文学历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的第一个对爱情而斗争的著作。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看完《简爱》后我想读者都会有一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赞美,其实我们目前在学习不也像是简爱在追求幸福一样吗?虽然我们离我我们自己的目标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路要走,我们何不向这位女性学习呢?面对所有的挑战和困难,让我们鼓足勇气去克服或是战胜上天给我们安排的一段又一段的“小插曲”。假如当时她还在怀疑罗彻斯特先生,假如当初她不敢对他说我喜欢你,假如当初她退出竞争。也许,《简.爱》永不会被人所知。
这又何尝不像是我们这些大学生的现状呢?自从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勇敢面对失败,坦然地接受挑战,毅然地选择正视。
虽然我不能左右我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厚度。我会努力让自己过得充实的生活。
我会学习简爱的“倔强”,那种永不屈服的精神。
我会学习简爱的“勇气”那种“无所谓”的气概。
我会学习简爱的“执着”,那种为了自己目标不断追寻着自己的梦的毅力。
我会学习简爱的“乐观”,那种永远笑对人生的心态,那种“永不后悔”的坦然。
我会学习简爱的“不记仇”永远会原谅仇人的“美丽”。
《简爱》读书笔记 篇2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完美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十分敏感的自尊。她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我务必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此刻这样疯狂时所理解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我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十分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感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我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我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我的尊严和真爱。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取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取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感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用心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感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齐,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此刻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就应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就应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期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完美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 篇3
《简爱》这本书,被誉为人生追求的。二重奏,它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成,这本书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简,是一个孤女,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受尽欺凌,小小的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以后她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感情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又如此残忍,她为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又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她始终都坚持自己的信念,执着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本书大量运用心理描写,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这本书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让人回味无穷。
《简爱》读书笔记 篇4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爱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小姐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孤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 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切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爱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切斯特。
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切斯特的马,罗切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为某种思想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爱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扑灭火。罗切斯特告诉简·爱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切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切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切斯特坚持要简·爱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爱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切斯特却邀请简·爱跳舞,简·爱感觉到自己对罗切斯特产生感情。
一天,罗切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爱算命时,简·爱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切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切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爱。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爱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切斯特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爱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的面罩撕成碎片。罗切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的面罩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婚纱的面罩。
简·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爱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爱。圣约翰发现简·爱是他的表妹,简·爱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爱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爱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爱的答复,就在简·爱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伤了一只手臂并且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爱赶到农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简爱》读书笔记 篇5
海伦·彭斯,这个夏洛蒂为了纪念他的姐姐而设立的角色,自《简·爱》问世以来她都被冠以宽容、真诚、纯洁诸如此类的美誉,然而她有何尝不是一个可悲、可叹、可泣、可哀、可怜的悲剧人物?
初读时,我同样也觉得彭斯是一个如日般光明、如月般纯洁、如星般可贵、如苍穹般宽容的人,觉得她是那样干净圣洁,在劳乌德那样充斥着肮脏与不洁之地显得那样熠熠生辉。
再读时,我依然觉得她是那样的美好,就像上帝的遗孤,浑身上下散发圣洁的光芒,然而这样的光明终究不能像一根尖利的矛刺破夜的天幕,为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们带来黎明的苍穹,让光明住进人们的心中,让圣洁撒满每一个角落,因为她只是一片光明,而不是一束耀眼的光芒,没有尖锐的利刺去撕裂那掩盖了黎明的漆黑幕布,她所能做的只有照亮自己和自己周围的这一方土地。
为什么?因为她的顺从,因为她的忍耐,因为她的宽容。小说中曾描述过这样一个场景:斯加契尔德小姐在给女孩们讲述英国历史中资产阶级大革命这一事件,而恰好彭斯对这一事件颇有感悟,所以当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是对答如流,文思泉涌,讲得情真意切又独具见解。语毕,她满怀希望的看着斯加契尔德小姐,希望从她口中得到哪怕只有一丁点的赞扬。然而事与愿违,斯加契尔德小姐却狠狠的批评了她,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就是她略显邋遢的外表。但是她没有愤怒、没有怨言、没有伤心、没有不平,她平静的接受了这毫无道理的批评,并表示接受。
面对斯加契尔德小姐毫无根据的指责与批评,面对她毫无理由的责罚与打骂,她都顺从了,甚至不曾做任何解释,因为“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你却说忍受不了,这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何为命运?何为命中注定?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又怎会有命中注定呢?
她把一切责难、苛责都归于命运,不论它们是否应该归于自己身上,她都无条件的接受,她这种逆来顺受的性格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软弱。
如果所有心怀圣洁、正义、平凡而伟大的人们都如她一般一味的忍受,不愿意去反抗,不愿意把自己心中的光明向他人吐露,不愿意通过反抗黑暗来将自己伟大的信念传递给更多的人们,那么世界又如何能摆脱黑暗迎来白昼呢?像她那样的心怀伟大的人应该奋起反抗,把笼罩在社会上的阴霾驱散,而不是一味的沉默、忍受。
正如孔子受尽白眼也要周游列国,为何?为的就是把“仁、义、礼、乐”撒向那狼烟四起的春秋大地;达尔文不惜与数亿名宗教分子为敌,也要发表《进化论》,为何?为的是将受“神学”蒙蔽的人们从愚昧无知中解放出来;屈原宁可“得罪”那些王权贵族也要进谏忠言,为何?为的是用他那一片赤诚为他深爱的国土尽一点绵薄之力……诸如此类之人还有很多,他们生于黑暗却照亮了那漫漫长夜,他们只识书卷,却用自己手中最锋利的矛刺穿了漆黑的天幕!他们所带来的光明,照亮的岂止是那个时代?而是这数千年来的历史长卷啊!
但是海伦却永远也不会是那样的人,因为失去了芒刺的光照亮的只有自己的一方土地,而不是那广袤无垠的神州大地。
《简爱》读书笔记 篇6
又一次回味了一遍《简爱》,仿佛又回到了那本辗转多人的小说里,重新审视那庄园,那异国情调,那荡气回肠的爱情……让人感触良多。
感觉,在那个年月,我们期盼的往往不是目标,而是过程。好比说期盼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这个里面的核心,与其说是期待爱情,不如说是期待两个字——浪漫。然而,当时光流逝,再回首才知道,期盼的本身已经进入了浪漫,之后种种构成的事实或者历史,已经不是单纯的浪漫了。这时,我们才意识到:当初的期盼,只是舍本求末的空想。
我们每一个人由浪漫的入口进去,而后的是是非非,如果给各种不同的作家写,当然就是不同的过程和结局。而我们自己去评价,可能多数人会在一阵沉默之后,背诵一句“却道天凉好个秋”罢了,夫复何言?
这就是憧憬与回顾之间的差异,我们却不能因为现实与曾经的幻想看似格格不入,而轻易放弃幻想;每一次这二者的冲突都应该给我们带来足够的超然。所以,现在再看《简·爱》这样的书,我的感觉就是如此了。
《简爱》读书笔记 篇7
我最喜欢读的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简爱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不管当初是为什么去看,自己的喜欢还是老师的逼迫。刚把《简·爱》看完,觉得这部小说很好,我真的很喜欢,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真是堪当我的楷模啊!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独立是她具有魅力的关键,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
简爱讲述的是一个女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她敢于挑战自己的命运,专注改变命运的机会不断学习,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上流社会的家庭教师,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感触是现在很多人的命运不同,有的人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有的人就要过着脸朝黄土面朝天的生活,有的人一出生就喊着金汤匙出生,他的一生的学习,爱情已经被家人安排好了,只要自己按着家人的安排走下去,就可以有很好的结果,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喊着金汤匙出生,有的人就没有好命,一出生就要帮家里干活,对于这样的人要怎么办呢?
我想只有依靠自己努力才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那就不要怨天尤人了,对于我们不能决定的事情就不要再去追究,对于我们可以决定的事情,那就要把握机会,你可以通过努力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大山的人都知道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够改变命运,你的成功也可以不通过读书这一条途径,这个世界机会有很多,想要改变命运的机会就看你会不会把握,如果你不想改变命运,那你就不会抓住任何机会,你的人生也会平凡度过,很多人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但是我觉得这个社会非常公平,有的人出生环境不好,但是这人人依然过的很好,这个人知道把握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有的人只能自怨自艾了。所以社会很公平啊!
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自己的外貌,但是,我们在人格上是平等,我们都有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梦想,命运其实就在我们自己手中。像简爱一样。努力奋斗,尽管平凡。亦或丑陋。
我们的人格魅力也会征服其他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美丽的天空与幸福,简爱是一个善良的女人,记得一句话:
你可以不漂亮,不聪明,不温柔,但你一定要善良。善良是所有好女孩的特性,我一直相信,善良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人会不具备,只有你把它给丢了,你不要它了。
善良的简爱,拥有海阔的胸怀,尽管她恨她的舅妈,当舅妈生病在床,善良还是占了上风,淹没了仇恨,面对舅妈的冷言冷语,她还是担心着舅妈的身体,一份很单纯的关心,一颗很善良的心灵,还感动不了谁?
它教会人们在生活中表现尊严,去努力争取自由、爱情、地位和尊严。哪怕当今社会万物都靠钱来衡量和决取,都不能放弃去追求这一切美好的东西。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污浊心灵。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我若是船,那么简爱就是帆,她永远鼓动着我在浩瀚的书海中乘风破浪。即使有狂风巨浪,浓雾弥漫,我不怕,因为我有帆,有简,还有坚强。我想,自己一定能登上理想的彼岸!
《简爱》,我还需再度细细品赏……
我们拥有不一样的人生,但我们拥有一样的人格。一样的善良的心灵,一样具有魅力,用心生活,用爱生活。其实,世界真的很美很美。
现在我不想说太多自己的看法,因为觉得我对这本书,这个主人公了解的还是太少了,我想再重新,仔细的读一遍,一章一章的读,然后一章一章的写下自己的总结和感想。
《简爱》读书笔记 篇8
《简爱》这本小说,塑造了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主要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却没有改变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
简爱被送到了一个寄宿学校,在这里,她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简爱来到了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她怀着悲痛与爱离开了罗切斯特。最后,简·爱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并与他结了婚。
简爱虽然贫穷、丑陋,但她拥有美丽的心灵,正因为她拥有美丽的心灵,所以使她能够坚强地面对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 篇9
1、“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我说。“你象个杀人犯——你象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
这是对里德太太的儿子约翰发出的第一次的反抗,他总是找各种不是理由的理由欺侮她、打她。而简为了这次的反抗得到了被关禁闭的惩罚,关进了一间基本没人住,里德先生死去出殡的红屋子,使得简受惊吓生病了。
2、我知道,如果我是个聪明美丽、快乐活泼、无忧无虑而又爱纠缠人的孩子——哪怕我还是一样地要靠人养活,一样地没有朋友——里德太太见了我一定会高兴一些;她的孩子们一定会象伙伴那样对我真诚一些;用人们也就不会那么动不动就叫我在婴儿室里代人受过。
简在红屋子里想着发生的事,细数着舅舅这一家人的自私冷漠专横,想着舅舅的去世使得她的生活更加凄惨,想着自己的身世,内心很悲戚。有时候看着这些描述,觉得自己和简的性格有许多相似之处:不漂亮不出众,想要对别人好却又得不到,脾气固执内向,不会像别人那样说大家爱听的话,看似冷漠木讷,其实内心也充满着向往与热情,只是不会表达……
3、“我是不骗人的;我要是骗人,我就该说我爱你了;可是我声明,我不爱你;除掉约翰·里德以外,世界上我最恨的人就是你;这本写撒谎者的书,你可以拿去给你的女儿乔奇安女娃了,撒谎的是她,不是我。”
“你不是我的亲属,我很高兴。我这一辈子永远不再叫你舅妈。我长大以后也决不来看你;要是有谁问我,我怎么爱你,你又怎么待我,我就说,我一想起你就恶心,你对我残酷到了可耻的地步。”
“我怎么敢,里德太太?我怎么敢?就因为这是事实。你以为我没有感情,所以我没有一点爱、没有一点仁慈也能行;可是我不能这样过日子;你没有一点怜悯心。我到死也不会忘记你怎么推我——粗暴地凶狠地推我——把我推回红屋子,把我锁在里边,虽然我当时多么痛苦,虽然我难过和果死,大声叫喊,‘可怜可怜我!可怜可怜我,里德舅妈!’你要我受这个惩罚,只不过因为你的坏儿子无缘无故地打了我,把我打倒。不管谁问我,我都要把这个千真万确的告诉他。别人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可是你坏,你狠心。你才会骗人呢!”
“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告诉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说我脾气坏,生来受骗人;我要让劳渥德人人都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人干下了什么好事。”
“欺骗不是我的特点!”我粗野地大声叫道。
“我不是你的亲爱的;我不能躺下;里德太太,早点送我进学校,我恨住在这儿。”
这是简第二次对里德太太的痛斥,以此表达发泄不满,起因是里德太太要把她送到学校,却和来的人说简是个爱欺骗人的孩子。而第一次对里德太太的回击是发生在这之前,约翰又要打她,但是她不再屈服反过来要打约翰,约翰去告状,里德太太说:“……我不愿你或者你的姐妹跟她在一块儿。”简说:“他们不配跟我在一块儿。”里德太太把简挟到婴儿室,按在小床边上,威胁她。简说了如下的话:“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对你说什么啊?”“我的里德舅舅在天上,你做的一切和想的一切,他都看得见,我爸爸妈妈也都看得见;他们知道你整天把我关起来,还巴不得我死掉。”当然,又换来两个耳光。愤怒与恨就这么一点点积聚起来,使得简有了这第二次的大断对白控诉。
《简爱》读书笔记 篇10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简爱》读书笔记 篇11
地上的落叶被风卷起,妖媚的舞者,然后飘落、飘落,悄无声息。犹如迷途的羔羊,惆怅的望着天空,期盼着它帮我照回归途的路。
不经意间,发现路边一支红色的纸鹤,懒散的走过去拾起来,看到了翅膀上几行清秀的小字:“我会在河边的树下等你,亲爱的朋友。”会是谁呢?怀着好奇心,漫步走向河边。
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河边,手中不停着摆弄着那只纸鹤。忽然间抬头,看见河边的树下站着一位妇女,带着一顶白色的帽子,身着黑色的套裙,显得很庄重。她不时地朝我这边看,也许是在等人。大概是心中的'那份无聊在作怪吧,我竟向她走去。
闲聊之中得知,她在等一位少女,和我年龄相仿。突然间,她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我手中的纸鹤。
“您,很喜欢它吆?”我问道。而她却所问非所答,问道:“是你捡到的么?你就是那个住在铁道边的女孩?”
“是的,夫人。”
“那就对了,对了,太好了!”她高兴地说。原来,那个一直让她等的人是我。
“我是简·爱,是我约你来的,这些日子看你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想和你聊聊。”
她的话开启了我,这些日子闷在家里,整日郁郁寡欢,不愿与朋友们接触,好长的时间都没有笑了。说真的,因为这我和她聊得很开心,交谈中,她向我讲述了她那段痛苦的经历:
“离开盖茨黑德府后,只有十岁的我,独自一人坐马车走了五十多英里路来到了一个小镇上,由瑞德夫人的一位客人——一个修道院的领事人——布洛克赫斯特先生,领我去了学校。在那一夜,我困乏的连梦也没有做,随后便开始上课。我高兴的想象着没有约翰·瑞德欺负和乔治娜·瑞德白眼的那种幸福的日子。天意弄人,我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
简爱读书笔记
有没有人对"星际穿越"感兴趣,想要了解"星际穿越"相关信息吗请看下文精心准备的资料,读过作者的作品后,我被其中的情节所打动了。 阅读众多书籍,写下读后感,丰富个人的语言表达,这会是对你有用的!
简爱读书笔记 篇1
那些无论我做了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却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去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她不久就要超脱于尘世风雨之外了。精神已挣扎着要脱离他物质的居所,而当它终于解脱出来之后。
《简.爱》采用了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主人公简.爱的一生。简.爱出生于一个牧师家庭,年幼时她的父母因病去世,她成了孤儿。简.爱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在世时,她生活的很好,自从舅舅病逝以后,她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她受尽了各种歧视与虐待——舅妈厌恶她,表哥常常咒骂殴打她,仆人也嫌弃她。终于有一次。
路伍德教会学校是一所慈善学校,简.爱在这里度过了八年的时光。这里的生活条件很差,让她的身体和心灵都承受了很多苦痛。但是,她并没有被打败,相反,她通过顽强的意志和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
为了寻求独立和自由的生活,她决定离开这里。她登上报纸,找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在桑菲尔德庄园工作。在这里,她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两人因为共同的兴趣而产生了真挚的感情。但是,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而且她还被囚禁在阁楼上。
简.爱不愿意做小三,她很伤心,但是她选择离开庄园,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活。尽管她一路上受尽了苦难,但是她始终牢记着对罗切斯特的感情,最终回到了庄园。
可是,当她回到庄园时,发现庄园已经被大火烧毁了。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庄园也已经面目全非。但是,简.爱没有放弃,她选择留下来照顾罗切斯特。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实现了灵魂的平等。
我最敬佩的是简.爱追求独立、平等、自由而坚持不懈的性格,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能勇敢去面对,在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时,也没有自暴自弃、仇视世界,而是选择养精蓄锐同它抗争。阅读这本书我也懂得了:困难像弹簧,面对困难时,我们需要坚持、再坚持一下,而我们现在遇到的因难只不过是成长道路上的小石头罢了。
简爱读书笔记 篇2
题记:那些突然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人和事总得和你有点共同记忆吧。
最近三天读完了《简爱》这本书,其中著名宣言:如果上帝能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一定会让你觉得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当我们经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抛开所有的躯壳跟世俗的牵绊,是的。我们是平等的”
“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影响了整个世界的故事,在一百五十年间的时间里,有亿万的女性都受到了这本书的影响,如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我希望这个人是简。”
没关系,我们都会犯错,流泪,崩溃,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欣赏美好的晚霞,重新爱上这个世界。我知道人心善变,旅途充满挑战,但我仍然相信我们的努力不会白费,我们的梦想会实现。当有一天你去了心心念念的城市,穿上自己钟爱的衣服,过上理想中的生活,你会豁然开朗地回首曾经经历的一切磨难,不再埋怨过去,不再放弃未来。
简爱读书笔记 篇3
《简爱》是一部备受万众热爱的小说,它的作者夏洛特·勃朗特通过描述主人公简的自尊和平凡,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灵魂炽热,却外表简单的女子形象。这种形象至今仍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然而,与简的丈夫罗切斯特一样,她也经常用一种自傲的口吻去评论别人,这让我感到有些不安。虽然曾经让我感到快慰,但现在我开始反思这样的言论是否过于鄙薄。总之,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仍然是一部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思考的经典之作。
据我所知,她对于高层贵族抱有一定的鄙视和敌视态度,这种态度似乎有些刻意。但是,从她的言行中我感受到了一种自卑的情绪。
我认为夏洛特·勃朗特在《简爱》中对主人公的描写显得过于情绪化和自卑,而且她在叙述时也没有采用全知角度。因此,在读这本小说时,我感觉到其传奇性和幻想性较强,结尾也略显俗套。
故事开头花费了太多篇幅描述简爱的童年经历,感觉有些拖沓。而且夏洛特对简爱的描写是带有个人意见的,不够客观。接下来是一个近乎传奇的爱情故事,虽然有些不真实,但仍然令人着迷。然而,当简爱遇到约翰·里弗斯时,故事变得有些牵强附会。
总体来说,夏洛特·勃朗特在《简爱》中的处理还是很不错的。故事铺垫和衔接都比较完美,但是结尾略显拙劣,感觉缺少了一些令人战栗的小说结构。我在读到简爱离开山庄后就停止了阅读,因为我感觉之后的内容比之前的要差一些。
简爱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读完了《简爱》,这本书带给了我很深的感受。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强大女性的故事,简爱追求自由、平等,并且不向命运低头。她与罗切斯特之间经历了一系列曲折离奇的事件,但最终还是坚定地走出了自己的路。这个故事充满了坚韧、勇气和独立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主角简爱从小被寄养在舅舅家,但舅妈却厌恶她,经常责骂、打骂她,不给她吃饭。表姐和表哥也欺负她,总是用歧视的眼光看待她,让她感到非常难受。但是,即使遭受了这些不幸,小简爱并没有放弃,她没有自暴自弃,没有陷入悲伤之中。相反,她更加坚强,拥有无限的信心和战胜困难的内在力量。
简爱被送到了女子学校,可舅妈与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
简爱当了罗切斯特家的家庭教师。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她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受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罗切斯特深深的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也接受了他,在爱情方面,简爱在情敌面前显示出大家闺秀风范,对于英格拉姆的咄咄逼人。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救他在火中的妻子而失去了双目,身体也遭受了重创,无法照顾自己,同时家境也因此一落千丈。然而这一切并没有改变她对他的爱,她仍然全心全意投入到他的怀抱之中。
简爱读书笔记 篇5
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而不肯庸庸碌碌,以瓦砾为伍。
——《山月记》
很难想象到,我们的简·爱,是如何凭借一己之力,颠覆十九世纪的欧洲文坛——她矮小、相貌平平,平凡似一粒微尘;但似乎又不难理解,她为何能给予那个金钱至上,男权至上,“神恩”浩荡的世纪以如此恢弘的影响力——她有不凡的灵魂驱使她的意志,使她敢于批判神明的不公,蔑视财权,坚持平等。她也有凡人的血肉,凡人的优点和缺点,而一个凡人的真情实感更能引起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凡人的共鸣。这样的灵与肉的紧密结合,使得简·爱成为了一个阴暗动荡的社会中的发光体。
《简·爱》一书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传世之作,它是一部传记娓娓道来,又像是一副欧式油画徐徐展开。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以时而清冷如风,时而炽热如火的笔触,勾勒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逆来顺受,善良懦弱的海伦;尽职尽责,温和儒雅的谭波儿小姐;坚守使命,热爱工作的圣约翰;恶毒凶狠的里德太太……渴望真爱,富有自尊与责任心的罗切斯特,以及他的挚爱——我们的女主人公简·爱。
与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比起来,简可以说毫无“主角光环”,没有美貌,没有财产,没有权利和地位。她的身上,没有浓墨挥洒渲染,却笔笔到肉,字字刻骨。简敢于在表兄和舅妈的凌辱中反抗,指责舅妈的恶行;她的抗争意识使她为海伦对洛伍德学校非人道做法的忍受感到悲慨;她追求自由,向往平等且真挚的爱情;她守护自己的天性,不允许本性为了某一件事而牺牲泯灭。简敢于做自己的主角,坚守自我,冷酷的世俗打磨出了简的坚韧,独特,却没有磨去她的棱角,她也因此没有湮没进世俗的浊流中,而是作为一枚金子被大浪淘出。
放眼现今,我们能做到像简那样,在乱流中坚守自我吗?有一种见解,叫做“自知之明”。无疑我们都有自知之明,简在文章中陈述自己的性格,是生来就“带刺”的。那些刺如同猫咪缩在肉垫中的尖爪,温和无害中藏匿着攻击性;也像玫瑰的花叶下遮盖的茎刺,娇弱里潜藏着危险。在历练中,简没有拔掉自己的刺,让自己变得圆滑融入世俗,相反地,她性格中的尖刺愈加锋利也愈加灵活,知道何时隐匿或展露,逐渐成为了她的保护膜。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深知自己的平凡,我们常常会选择磨掉自己的棱角,拔去自己的尖刺来迎合众人,迎合世俗,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不是主角——
但那又怎样呢?
不必对自己刻意雕琢而抑制了本肆意张扬的本性,也绝不可放纵自己流入世俗的泥潭。坚守自我,如简·爱那样,做自己的主角!
简爱读书笔记 篇6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从小就被寄养在亲戚家中。她一直受到周围人的冷落和欺凌,姨妈不待见她,表哥表姐经常欺负她,甚至进行身体上的伤害。
然而,简爱并没有因此失去信心,也没有沉沦于自我摧毁之中。相反,这些不幸的遭遇唤醒了她内在的力量和精神。她拥有无限的勇气和坚强的意志,这使得她面对任何困难都能坚定自信地前行。
简爱深知,自己并非容貌出众、财富富裕,但她坚信自己同样拥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充实的人格。她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敢于斗争、争取自由平等的权利,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具有这种精神的女性形象。《简爱》这部经典传世之作成功地塑造了这个形象,成为英国文学史上的重要代表之一。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来,不管是贫穷,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
从这本书中,我认为《简爱》这本小说刻画了一个新兴阶级女性的形象,展现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我很喜欢简爱这个角色,因为她追求独立的人格,尽管经历了不幸却仍然热爱生活,并将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在我眼中,简爱像一个智慧而充满爱心的精灵,她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得到最大的张扬。
《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合集九篇)
在大量资料中我们挑选了一篇非常实用的“远大前程读书笔记”,读了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与想法。为了使别人也了解这篇文章我们需要将感受书写下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把此页收藏起来下次来访时会更加方便!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1
这两年养成阅读习惯,几本书同时读,精力容易集中时就看诗歌诗论,还有哲学历史之类,倦了时便拿起有情节的小说散文。最近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名著《远大前程》,以前看过电影的小人书,没有看过原着。
自从开始学写诗歌,看小说也与以前侧重不同,故事的精彩、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安排等,都不是主要的关注目标,更注重语言、哲思等对诗歌有益的方面,或者总结对自己有用的人生经验。这本书开头的语言非常有特色,锐利、内敛、辛辣又不失巧妙的幽默,还有一些新奇的比喻,非常喜欢。
小说里每个人的命运奇特地交织在一起,那天与好友谈及小说《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对待爱情的态度,我对安娜的态度是不认同的:没有爱情就没有生命的活力,没有激情的燃烧便不是真正的爱情,最后以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挽回自以为失去的爱情,让自己悲惨的同时又把不幸带给了身边每一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刚烈,是说她勇敢呢?还是说她偏执呢?
而同样的偏执联想到了《远大前程》里的赫薇香,她疯狂地追求爱情,却中了骗局,在婚礼当中遭到背叛,从此她的生活就停顿而后死寂了,时钟永远停在8:40,她穿上的新娘礼服,没有穿上的一只鞋,没有带上的首饰,没有合上的行李箱,还有桌上的结婚蛋糕,二十多年就维持原样不动,她再也不见阳光,不再相信爱情,对男人充满仇恨,她彻底放弃了自己正常的生活,像一个活死人般直到白发苍苍。她不仅毁了自己的一生,她把养女艾丝黛拉训练成报复的工具,也毁掉了艾丝黛拉的青春。
她到底可怜不可怜呢?会对她产生同情之心吗?一个人归根结底命运是要靠自己掌握,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仇恨一切,就放弃一切,谁的一生不经坎坷呢?摔倒了爬起来,还要活的更坚强更好,这才是对命运的不公与爱情的背叛最好的报复。毁了自己的一生,只有自己吃亏,失去的更多,那害她的人会有一点点损失吗?自己又能挽回什么呢?
看书不太追究情节上的不足与人物设计的超现实,而注重作家设计这个人物想表达的意图,想颂扬或者批判的现象,而结合我们自身,总结书中人物的经验或者教训,以培育自己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就如我们要像安娜一样勇敢地追求爱情,但不能把爱情当作生命本身;像我们要学着像贝蒂与乔一样无私真诚,不攀富,不嫌贫,不贪不妒,对待友情与爱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还要像贝蒂一样爱惜自己,不纠结曾经失去,永远努力向上地生活;我们也要像匹普一般,在梦幻破碎之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回归本性,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地继续向前;我们不要像赫薇香那样轻易就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最终报复的却是自己。这就是我们普通人读书的意义吧。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2
这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匹普。早晨还跟妈妈说,这样的好书,永远也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真是好东西啊。
前阵子又重看了电影版的《悲惨世界》,下头也许还偷空重看《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片子太早了,反正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还有《巴黎的秘密》,这个是很好的片子,操刀鬼就是从那里而来。我第一次去灌云的时候,虽然老提醒着自我不要太沉湎于这些东西,做出点正经样貌,但怎样也忍不住不去瞄电视里的情节。当时看得支离破碎的,此刻重新收拾了来好好重看一遍吧。
写到这儿老妈同志叫我吃饭,是早上剩的酒酿稀饭,红烧鲫鱼,清炒四季豆。吃鱼的时候,妈妈在看一个电视剧,有不是很坏的坏人,我问妈妈,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坏人了,是不是很无聊妈妈说,大部分人是,你会是么也是,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聊,永远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做。
或者坏人都在电视剧里、书里,现实生活没有坏人,如果这样呢我们往往说,书里很完美,现实很丑陋,如果掉个个儿呢
书里的美丑十分鲜明,坏人好人都清清楚楚站在太阳底下,连影子都在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可是生活里,没有那么明确,太阳不会告诉你,影子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了最终的`结果,真也是由衷地畅怀。坏人都遭了报应,好人都得了善果,每个人的安排都那么恰如其分,我心甘情愿地在狄更斯的手上颠倒。
此刻夜里2:16了。看完《我们共同的朋友》。看完,真让我感动。这么好的片子,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情节,这么好的美,——如果你们去看一看,就会看到这些,从狄更斯写出来到此刻,我想已经感动了无数无数的人。据说这是他最终一部小说,用这样的作品结束一生,是多美妙的事。
这个片子让我心怀仁慈,让我觉得我应当再对自我好一点,对别人好一点,仅我所能。
夜空如此宁和与洁净,我会心怀感恩去睡,和期待明天。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3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角色的一条主线。环境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己,开始为自己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己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己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己。是中了魔吗?不!这正应了一句真理:人是环境中的产物。是环境改变了匹普。进一步,匹普“交上好运”后,已鬼迷心窍了,非要去当上等人。匹普要求赫伯特教他礼貌与规矩,说明他急于想成为一个伦敦人。但是,无论怎样,匹普内心中的善良,还是可以体会到的。他暗中花钱支助赫伯特的事业,这表明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对朋友慷慨仁义,决不吝啬。知道他的恩人竟然是一个逃犯时,他开始从环境中蜕变出来。“与恩人道别开始变得沉重与焦虑了。”这说明匹普开始关心恩人的安危并且对恩人产生感情了。“即使缺钱也不再用恩人的钱。”表明匹普内心美好的东西开始复苏,最终,他还是过上了平凡而真实的生活。最后,匹普与艾丝黛拉手握住手,一道走出废墟,广大的天地沉浸在静谧的月华之中……从废墟到夜雾再到月华,象征了匹普和艾丝黛拉爱情的三部曲,开始是不可能,后来是朦朦胧胧,最后是月光普照。这是一个大团圆结局,总算无遗憾。
在语言特点,写作手法上,更是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老鼠一直在用牙齿啃它,可是还有比老鼠更尖利的牙齿在啃我。”以此来比喻赫微香老小姐内心的痛苦,绝妙!“一种使人恐怖的幻觉在我心中扩散,好像我与艾丝黛拉正在开始腐烂……”这是典型的文学性描写,达到了诗的效果。“我忽然情绪失控,趴在地上,使劲地扯自己两边的头发。”这句话特别能够传达出人物内心矛盾的心理,他明知爱错了人,但还是要去爱,。“伦敦给我的印象有点乱,路窄道弯,而且十分肮脏。”仅此几笔,便勾勒出了伦敦的特征。匹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为一个“上等人”二努力。作者在叙述赫微香的故事时,既紧凑又周详,用的是倒叙手法。在此,我们对老小姐的情况就清楚了,对她之前的变态行为也理解了。“他的话像闪电,使我一下就看清了自己,接着失望,危险,羞耻等各种后果,向我冲击而来,使我几乎呼吸困难。”闪电这个比喻很准确,马格韦契正是以一连串快速有力的问话揭示出他才是匹普的恩人。为什么匹普感到失望,危险,羞耻呢?那是因为恩人在他的心中一直是个迷,他总觉得是老小姐,结果是一个逃犯,他当然失望了。与逃犯接触肯定是有危险的,这一点,匹普很清楚。而用一个逃犯的钱过上等人的生活又的确让匹普感到羞耻……
岁月在流逝,人物开始变化,在作者的笔下,通篇写来十分自然。最后大家都过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4
九月了。家乡这边暑期依旧。小城道路两边的桂花树散发出淡淡的花香,宣誓着秋日的来临。夏天还舍不得走而已。
八月跟着重大辜老师和导师姜老师在群里和其他读友一起读了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接着读了《追风筝人的人》。辜老师每天精力十足,除了带三个孙女,每天还在群里分享大量的学习资源:TED演讲,英语口语等。姜老师每天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要照顾小朋友。研究生期间遇见的女老师们都是那么地优秀、那么地善于引导我们往更好的路上走。阅读群是不收费的',老师们完全是凭着热情和无私的精神在做这个活动。如果我们能跟着阅读、能分享自己的阅读笔记,老师们就会很开心。老师们是我学习的榜样。现在有看到很多女性意识的觉醒,之前的杨笠事件,男女对立这个现象在知乎、在其他的平台都可以看见。但更多的人是不了解男性、也不了解女性的,跟着喊口号。比起口号,优秀女性们站到重要位置,更能鼓舞人。这里,我不是说要贬低男性的意思。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的束缚无疑是更多的。男性应该拥有脆弱的权利,女性也可以撑起半边天。
回到小说吧。《远大前程》的皮普,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姐姐和姐夫乔生活。姐夫是一名普通的铁匠。姐姐唠叨,皮普从姐姐那里并没有获得爱。姐夫内心淳朴善良,给了皮普爱。不出意外的话,皮普会跟着姐夫乔学习打铁,成为一名铁匠。可是他遇见了一名逃犯,帮助了逃犯,从家里偷了一些吃的给逃犯。这一个小事件改变了皮普的命运轨迹。除此之外,皮普在潘波趣舅舅的介绍下,去到郝薇香小姐去陪她,她是一位心碎了的女性,在年轻时候被男性欺骗。她有很多钱,可是她心碎了,生活也就停滞了。后来,她收养了一个婴儿Estella,想让她去让男人心碎,以此来报复男人。皮普第一次去到郝薇香小姐家里,就喜欢上了Estella。皮普被郝薇香小姐家的豪华所震惊,不再满足于自己的生活,于是拼了命地想要改变自己。这时候,正好一位资助人愿意资助皮普接受上等的教育,并且把遗产都留给他。皮普以为是郝薇香小姐资助的自己。其实真实的资助人是那个逃到澳洲的逃犯Provis。
他在澳洲发了家,想将皮普培养成上等人。皮普在获得自助后,生活也越来越奢华,自我也越来越膨胀,道德 白话文…开始滑坡。他觉得自己跟姐夫乔他们不一样了,自己是上等人了。后来,Provis冒着生命危险回到国内(被驱逐出境的逃犯是不允许回到英国的,回到国内,就是罪加一等),想看看皮普变成什么样子了。在Provis说自己是资助人后,皮普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他很讨厌这个资助人,即便Provis对皮普有恩,他是个罪犯。在经历一系列事情后,Provis被抓的财产被没收,皮普失去了远大前程。在失去金钱后,皮普的道德升华了。他开始接受Provis,在狱中陪伴了Provis最后一程。最后,皮普去到海外和好友赫伯而特一起开公司,开始自己的远大前程。这里皮普的远大前程是以海外为背景的。这里反映了英帝国当时海外殖民的情景。萨义德对此有具体的分析。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5
远大前程狄更斯读后感
1、即使仍然是个悲剧故事,狄更斯一如既往的对自己的人物手下留情了。狄更斯确实是个温柔的作家。
2、另外狄更斯原来手稿的版本,结局更为悲剧。不过最后和友人通信后,改为了不那么悲剧的一个结尾。实际上改了好几次,最后才确定这个有些许希望和温情的结束。
3、去世年月:1870年6月9日
4、籍贯:英国朴次茅斯
5、个人认为整体而言狄更斯最好的一本书。虽然先锋性比不上荒凉山庄,人物刻画比不上大卫科波菲尔。
6、别名:狄更斯、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
7、职业:小说家
8、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9、主要成就: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代表
10、代表作品:《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荒凉山庄》、《双城记》、《远大前程》等。
11、“爱”,是狄更斯作品永远的主题。爱,除去被遗弃的新娘多年的悲苦仇恨;爱,使伊莎贝拉寻回自己的幸福。
12、星座:水瓶座
13、但作品最后一段的英文至今能背下来。
14、一天,皮普突然受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资助。被送到伦敦接受上等人的教育,他为此欣喜若狂。这笔钱是一个逃犯麦格维奇匿名给他的。在小说开头,他帮助他逃跑,还给他拿吃的。为了报恩,一饭千金。
15、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的状态是不佳的,非常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现有状态,希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希望有人能帮自己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希望自己富贵,希望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自己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己。
16、笔名:伯茨(Boz)
17、出生年月:1812年2月7日
18、出生地:朴次茅斯
19、至少,能改变自己现在的不理想的状态吧!读着,读着,发现自己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
20、不管我到什么地方去,我是去找快乐的。我决不会到什么地方去找痛苦,因为我生来就是个寻欢作乐的人。只有痛苦找到我头上,我才会痛苦。
21、中文名:查尔斯·狄更斯
22、远大前程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晚年写成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为1812年耶诞节前夕至1840年冬天,主角孤儿皮普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剧中孤儿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该作百年来被多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及舞台剧。
23、英文名:CharlesJohnHuffamDickens
24、《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晚年写成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860年至1861年之间,该小说自1860年12月到1861年8月连载于作者制作的周刊《一年四季》。故事背景为1812年耶诞节前夕至1840年冬天,主角孤儿皮普(Pip)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
25、性别:男
26、国籍:英国
27、基本信息
28、答:《远大前程》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晚年写成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860年至1861年之间。作者狄更斯经历了丰富的人间生活后,对人、周围的环境,对自己的生活经历都有了深刻的认识。而因此写就了闻名于世的《远大前程》一书。
29、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1812年2月7日生于朴次茅斯市郊,1870年6月9日卒于罗切斯特附近的盖茨山庄。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特别注意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主要作品《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老古玩店》、《艰难时世》、《我们共同的朋友》、《双城记》等。狄更斯是高产作家,他凭借勤奋和天赋创作出一大批经典着作。他又是一位幽默大师,常常用妙趣横生的语言在浪漫和现实中讲述人间真相,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艺术上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马克思把他和萨克雷等称誉为英国的“一批杰出的小说家”。
30、英国海厄姆下城的圣玛丽教堂被认为是《远大前程》的故事开篇发生地,距离伦敦约40公里处的胡半岛沼泽地,是狄更斯小说序幕的发生地及灵感来源。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6
匹普只觉得眼前的教堂一跃而起,天旋地转。那个凶神恶煞的逃犯紧紧卡住他的脖子,恶狠狠地把他推倒在墓碑上,嘴里说着吓人的话。那时年幼的匹普哪里知道,被迫为一个囚犯偷食物这件不光彩的事,居然改变了他的'一生。
一诺千金的友谊
孤儿匹普自幼由姐姐“一手”带大,在脾气暴躁的姐姐的残酷统治之下,只有淳朴善良的姐夫乔给了他父亲般的温暖。沼地上的古炮台、火炉前的小板凳、打铁铺的风箱旁,都保存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只是当“好运”来敲门时,当匹普被未来上等人的生活迷得忘乎所以时,那位氤氲在烟斗雾气里少言寡语的铁匠,用他真诚的眼神默默支持着,也默默提醒着匹普——“我说,老伙计,我们永远是最好的好朋友!”
匹普飞黄腾达时,乔对他一夜暴富的生活隐隐不安,关心之情溢于言表;匹普一无所有,身患重病时,又是乔在床边日夜陪伴,悄悄偿清了他的所有债务。乔善良真挚的爱时时刻刻在匹普内心深处回荡,渗透了白纸铅字,如冬日穿透窗棂的三寸暖阳般散发出温柔且坚定的光。不仅引领匹普走出了良知泯灭的深渊,也引领着我走出功利与虚妄的诱惑。在书外旁观着匹普人生大起大落的我,不禁被这位来自社会底层的敦厚铁匠感动,为他祈祷。是爱,是关切,是一诺千金的友谊,能驱散所有悲凉的浓雾,变黑夜为白昼,变阴暗为光明。
前程似锦的诱惑
一笔神秘的遗产让匹普从讨人嫌的臭小子摇身变为村里人人巴结的年轻贵族。昔日无处不在的白眼、训诫和厌恶转眼间便化为赞美、讨好和奉承。被爱情和远大前程冲昏头脑的匹普并没有意识到周围乡绅们丑恶的嘴脸,自鸣得意的心情反而让他对老朋友乔和毕蒂冷眼相待。一颗过上上等人生活的种子在他的心底悄悄生根发芽。
匹普在伦敦过上了挥金如土的生活,也结交了形形色色的“上等人”。其中不乏善良热心的赫伯特,也有狡诈冷血的律师和傲慢狂妄的富家子弟。身处贵族生活中的匹普渐渐发觉,上等人并非如想象般清闲愉悦。对心上人的求而不得更是让他寝食难安。然而更大的打击随之而来。当一切虚幻的妄想如泡沫般破灭,当一切假象和谎言被击得粉碎,当他再次面对幼年的噩梦,当逃犯那双冰凉强壮的手再次朝他伸来……匹普从黄粱美梦中惊醒,却发现一切早就物是人非。他无法回到过去,更无法逃避现实。
失而复得的初心
随着逃跑计划的失败和遗产的充公,匹普再次一无所有,回到家乡。这次再也没有人向他献殷勤了,厌恶重新出现在村民的脸上。
在历尽一场跌宕的人生历险之后,感慨于世事凉薄、人情虚伪的匹普,在老朋友乔和毕蒂身边找到了慰藉。原来真正的朋友就在自己身旁,富贵时不怨,潦倒时不弃。沐浴在乔的爱意和人性的光辉之下,匹普那颗无处安放的挣扎的心,渐渐回归良知。尽管日后的生活风尘仆仆,艰辛漫长,然而这才是人生的正轨。都市虽好,却不是故乡。毕竟,心安即是归处。
沼泽里的雾气不再弥漫,天空中的阴云不再密布,当年的爱意也转变为亘古不变的友谊。书本内,匹普耗尽半生,终于完成了一次心灵上的远征,找回那颗蒙着尘埃的初心,拂去纤尘,洗净铅华。书本外,我跟随匹普走进他的精神世界,与他同喜同悲,共哀共乐,既为乔的友谊感动流泪,也为乡绅的虚伪愤愤不平。
合上书本,时光如同跨越世纪般漫长。我抬头,盛夏的蓝天仿佛永远不会结束,白云勾勒出一条望不见尽头的路。我知道,路上也许会有残酷和诱惑,永葆一颗洗去浮华的心,往往比任何幻想希冀都重要。
正如东坡之词所言:“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7
好书改变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在初中的时候我读过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写的小说《远大前程》。资料是这样的:
父母双亡的小兄弟姐妹皮普(菲力普),从小由一个母老虎姐姐抚养,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老婆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矬子(用来弄开枷锁),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pol。ice逮捕了。不久,富有的老处女郝维辛小姐派人为她寻觅一个男孩,以伴老服务的名义,来实施她恶毒的感情游戏的计划,皮普被选中了,每一天忍受喜怒无常的骄傲的埃·斯黛拉的羞辱和老处女郝维辛小姐的嘲笑。为了维护被老处女和小处女伤害的'自尊心,皮普暗地里决心学习识文断字,并期望有好的前途,并且期望最后能娶骄傲的埃·斯黛拉,他不但找了个叫毕蒂的女生,还找了村里的老修女。但他知道这样下去是无法超越埃·斯黛拉的,于是只好认命作了铁匠,然而突然有一天,郝维辛小姐的御用律师前来,说有个神秘人要把财产全部留给皮普,并带他去伦敦理解礼仪交际的教育,皮普很高兴自我最后能有好的前途了。
单纯无知的皮普慢慢习惯了伦敦的生活,和小时候打架的赫伯斯成了兄弟姐妹和室友,从律师那里拿钱挥霍,结识了律师手下的一个官员,在一个郝维辛小姐的亲戚家理解教育,并加入了一个愚蠢的俱乐部,并且坚持每星期去看望他喜爱的埃·斯黛拉,并沉湎于她的美色和谎言,并妒嫉一个和埃·斯黛拉来往密切的猥琐龌龊的富有的乡绅士,从而开始了他的交际活动。期间他还听说了一件故事:20多年前,老处女在结婚典礼上,被弟弟亚瑟和未婚夫康生合谋骗了一大笔钱,然后整天萎靡不振,停留在过去的回忆里。皮普质疑地问为什么那未婚夫不直接和老处女结婚而得到一切财产,却愚蠢地选取和弟弟合作只得到一半财产,赫伯斯解释说那可能是正因那未婚夫已经结婚了,而弟弟亚瑟和康生的老婆联盟,两人一齐要挟他,而康生知道自我没有雇佣打手,来不及杀人灭口,如果康生选取和老处女结婚,他们就把这事捅出去,康生就会失去老处女的信任和财产,一无所有。因此康生只好屈服。不久那位神秘的监护人现身了,他就是当年那个被帮忙的逃犯,他讲了故事的另一个角度:他是康生和亚瑟计谋得逞后收下的另一个同谋,在康生的指示下,他和康生的妻子合谋杀害了亚瑟谋夺了他的财产,并用这笔钱作为资金进行一些非法的贸易活动,不久,他们被逮捕了,康生把所有的罪推给逃犯,两人一齐进入监狱。而逃犯的妻子刚生下了他们的女儿埃·斯黛拉,逃犯的妻子正因一齐杀人罪被起诉,郝维辛小姐的律师帮忙她摆脱了牢狱之灾,并把她的女儿埃·斯黛拉献给郝维辛小姐,然后用杀人罪和女儿的前途作威胁,正因杀人犯的女儿理应也被关进监狱,结果律师成功地让那逃犯的妻子老老实实地为他做了20几年的奴隶。
为了摆脱老处女的控制获得自由解放,埃·斯黛拉决定和那个乡绅结婚,老处女懊悔不已,得到皮普的宽恕后欲放火自焚。皮普为了解救她,双手受伤。老处女死前将遗产留给了艾斯黛拉和正直的亲戚马修。皮普知道一旦逃犯被抓,他从逃犯那里继承的财产也将被充公,正因他不会洗钱,又不懂法律,因此只好为了帮忙被妒嫉的乡绅告发的逃犯,愚蠢地决定带着兄弟姐妹赫伯斯冒险帮忙他逃到外国,3人连同船夫出发,在公海上航行,在快要离开国境的时候,小船被接到乡绅线报的边防pol。ice扣留,赫伯斯和船夫顺利逃走,而皮普和逃犯一齐被抓回监狱。出狱后皮普再次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只好在外国打工,最后成为一个普通人回到家乡。结果再次遭到妒嫉的乡绅的伏击,最后,被他兄弟姐妹赫伯斯救了。最后,他又在那间荒废的别墅里和已经40几岁失去一切财产的心灰意冷的埃·斯黛拉重逢。
读完小说我不禁感慨万千,难道有钱就是绅士吗?事实证明金钱只会使人堕落养成许多不良习惯。咱们真正就应珍惜的是那些爱咱们,永远陪伴咱们,默默支持咱们的人。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8
本篇小说的特色和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华丽的辞藻或深刻的道理,而是在于对主人公性格转变的细腻描述。文中,周围环境对皮普心理的影响无处不在。小时单纯的皮普根本没有想过要跻身上流,只是想当一个好铁匠。但自从第一次见到艾斯苔拉之后,他的心里就有了微妙的变化。由于社会地位的巨大差距,他第一次嫌自己的鞋子太破,说话的方式不“正规”,并第一次责问乔为什么没有教他“正规”的说话方式。到了伦敦以后,皮普更是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他开始穿着华丽,肆意挥霍从律师那里得到的神秘人给予的钱财,最终欠了一大笔债;他加入了一个只有“绅士”才能加入的愚蠢俱乐部,并和一个粗俗残忍的乡绅为了艾斯苔拉争风吃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厌恶起乔来,认为乔穿着土里土气,举止不合乎“礼仪”,与他接触会有损自己“上层人”的形象;他甚至多次回去拜访郝维辛小姐,却从来没有去过邻近的乔家。当皮普的恩人出现以后,皮普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对他的恩人充满感激,而是嫌弃他太脏,以及他的出现打断了自己“幸福”的生活。此时的皮普已经虚荣自私到了极点,和以前的皮普判若两人。但皮普的内心深处还是善良的。皮普之后被逃犯的坎坷身世和他的无私所打动,帮忙他逃跑;财产充公后,一无所有的皮普应对
细心照料自己的乔,心中又充满了内疚和感激,从而回归了人性之美。
贯穿《远大前程》的一个哲学思想就是不一样的环境会造就人的不一样性格。皮普之因此想当一个“上等人”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之后他对乔的冷漠甚至厌恶也都是由周边环境所引起的。小说从这一点告诉人们,人心很容易受世俗的影响而沦丧,因此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比拥有财富和地位更加难能可贵。小说中的英国社会处于不学无术的恶棍能够经过继承和剥削得到财富成为“上等人”,而善良朴实的乔,劳碌生命也只能在简陋的乡村做铁匠;坚信纯真感情的郝维辛小姐掉入结婚陷阱,钱财被一卷而空;四处诈骗、恶贯满盈的骗子能够利用法律的漏洞屡次逍遥法外,而心地善良的逃犯却因没受过教育屡次为人所迫,遭到陷害,最后病死狱中。作者用这样的种种事例,批判了社会的不公和黑暗。而作为当时工业社会财富和资本象征的伦敦,在狄更斯笔下更是灰暗、拥挤、肮脏的。狭窄的街道,落满煤渣的旅馆,灰暗的`天空,肮脏的监狱,无不代表着工业社会的黑暗与罪恶。相反,乔和幼时皮普所住的乡下,在作者笔下虽然
简陋,却向来是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小说中的乡村和憨厚的乔,代表着人心灵的纯真善良,而在结尾处皮普的回归,也寄托着作者对于人心的完美愿望。
《远大前程》并不是一篇教育性很强的小说,作者也没有试图经过这篇小说呈现给读者什么大道理,但这篇小说依然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经济迅猛发展中的中国,其社会和作者笔下的英国社会相比,虽然不一样,却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收入差距和城乡差距巨大;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从而引发拜金浪潮等等。而在现实生活中,幻想“远大前程”的“皮普”们无处不在,甚至有时就是我们自己。在金钱的诱惑下,许多人都梦想着能一夜暴富或一夜成名,从而跻身社会的“上层”。然而在争取着看似锦绣的“远大前程”之时,有多少人丢掉了心中原有的那份纯真和善良?又有多少人会为了自己的“前程”而去同流合污,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当见过了“世面”、获得了成功、成为一个“上等人”之后,我们是否会嫌弃“土里土气”的“乡巴佬”,哪怕对方以前有恩于自己?我们又是否会正因怕有损自己颜面而不愿再回到自己破旧简陋的故乡?在目前的中国,有些人或许会认为有了财富,自然也就会有了一切,正因钱是万能的。但读过《远大前程》后我们能够发现,富有时的皮普过的却并不幸福:他无法获得艾斯苔拉对他的真爱;他整日为了尽早成为一个真正的“绅士”而参加各种无聊的活动,心灵却因缺少了乔对他的关爱而渐渐空虚。《远大前程》告
诉我们,金钱买不来感情,也买不来幸福。丧失财产之后一无所有的皮普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重拾了他那颗纯真善良的心,回到了简陋的乡下,过上了简单幸福的生活。比金钱和“远大前程”更为宝贵的,是一颗单纯善良的心,而且拜金潮愈是凶猛,这颗心愈是能体现出人性的完美。它或许不能给人们带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或崇高的社会地位,但它能使生活充满人性的光辉。而人性的光辉,恰恰是生活中最为珍重的财富。
远大前程读书笔记 篇9
《远大前程》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长篇小说,也被称为《生活与观念的伟大差异》。这部小说以19世纪英国社会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普通青年阿尔普一路奋斗,最终实现了自己的远大前程的故事。读过这部小说后,我深受启发和感动。
小说以主人公阿尔普的成长和奋斗为线索展开。阿尔普出身贫寒,但他却拥有坚持梦想和努力奋斗的品质。小说中,阿尔普经历了从孤儿到工场学徒、劳动者、雇员再到成功企业家的人生转变。他克服了各种困难和挫折,在世俗的压迫下不屈不挠、奋发向前,最终获得了成功和幸福。通过阿尔普的故事,狄更斯展示了个人勇气、毅力和正值,塑造了一个真正的英雄形象。
阅读这本小说,我深深地被狄更斯刻画的人物形象所吸引。阿尔普是一个身世不幸的孩子,他没有得到任何的关爱和支持,但他却拥有内心的坚强和无穷的梦想。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学习进取,勤奋工作,最终获得了成功。他的坚持和努力令人敬佩,并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生的力量和价值。
此外,《远大前程》还揭示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阶级和社会问题。小说中,狄更斯通过细腻而真实的描写,展示了贫穷工人的生活困境、社会不公和人性的黑暗面。作者通过描绘阿尔普的奋斗历程以及与其他人物之间的关系,呼吁社会对穷人的关注与帮助。狄更斯写实的描写使我深深地反思了社会不平等问题,并激发我思考如何改善社会现状,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们。
最后,我要说《远大前程》这本书给予我了巨大的启迪和鼓舞。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屈不挠、奋斗追求梦想的精神。不论身处何种环境,只要心怀远大前程,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本书唤醒了我内心的力量和激情,凝聚了我的勇气和毅力,让我更加坚信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远大的前程。
《远大前程》是一部引人深思的作品。它以其深入人心的故事、真实感人的人物形象和切中人性的社会描写,让我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阅读这本小说不仅让我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也让我积极思考和行动。它成为我人生中的一盏明灯,指引我走向远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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